采购相关项目立项、采购方案等汇报材料撰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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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相关项目立项、采购方案等材料撰写注意事项

一、采购申请或立项文件、汇报等材料

主体内容应包括采购需求、采购依据、项目描述、预算等,具体如下:

(一)采购需求

1、物资类采购需求应按以下格式进行详细的需求填报:

2、工程、服务类采购需求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名称:应清楚描述需开展的项目名称,投资预算金额,列支项目编号;

(2)工作量:应说明需开展项目的具体、估算工作量或建设、服务内容。如需选择多家合作伙伴,应对工作量如何划分提出合理建议;

(3)质量要求:拟开展的项目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如对施工质量、时间要求和考核标准,对维保及后续服务的要求情况。

(二)采购依据。包括上级公司政策,一、二级集采情况等。

(三)项目描述。包括采购目的、用途、采购期限等。

(四)预算金额。说明资金来源,明确结算金额、币种,是否含税等信息。属于列支费用的项目,应明确预算项目名称等信息;如果列入投资,则应明确投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附上投资任务书。

(五)材料撰写方面的其他注意事项

1、采购申请文件或立项材料的名称应包括项目、主要需求物资、批次等内容,避免出现申请文件重名现象;

2、如需分批到货或分段施工,采购申请文件或立项材料中则应写明批数及第一批完成时间;

3、采购申请文件或立项材料中,应明确该项目是否营改增可抵扣项目,如可抵扣需明确税率,并提交财务部和综合部会签;

4、采购申请文件或立项材料中不应提及采购方式,不应推荐供应商,可明确中选供应商的数量和金额上限,但不应提及标段划分等内容;

5、采购申请文件或立项材料中应明确采购期限,如服务类项目,上级公司签订了框架合同的,采购期限须在上级公司框架合同的有效期范围内;

6、采购立项请示通过后,主办部门须在企业采购支撑系统(EPSP)提交请购单,请购单上务必同时提供技术规范书。

二、采购方案请示或汇报材料

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规定,50万及以上竞争性采购项目或10-30万元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采购方案评定委员会决策,30万元以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总经办决策,50万以下竞争性采购项目或10万以下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分管采购公司领导审批。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立项审批情况,制定采购方案请示文件或方案汇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依据、预算金额或标的暂估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上级公司政策、立项批复意见、集采框架情况、采购资金来源等;

(2)采购的内容、数量、详细规范等;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理由。采用邀请方式的,应明确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称及邀请的理由和依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明确采用的原因、场景和理据,同时应按照具体适用场景,提供相应的依据证明文件并经授权审批;

(4)采购实施工作计划;

(5)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的,还应有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6)评标(评审)标准和方法;

(7)采购结果确定方法,包括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及份额分配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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