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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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secret

河南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secret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 (2)二、应急救援预案原则 (2)三、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 (2)四、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2)五、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六、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配备要求 (4)七、应急资源装备 (5)八、救援实施程序: (5)九、事故报告 (6)十、事故现场保护 (6)十一、事故应急措施 (7)十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8)十三、应急救援终止令 (8)十四、责任追究 (9)一、总则1、为确保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凡项目部所属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均执行本预案。

3、项目部要配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在项目部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应急救援预案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救援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遵照项目部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合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三、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高空坠落、落物、触电、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人为因素等。

四、应急安全管理职责1、项目部安室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2、项目部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现场救护、实施救援、保护施工现场五、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救援队伍.(一)、指挥中心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及各科室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1、总指挥:2、副总指挥:3、成员:4、指挥中心职责:1、负责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2、项目部及各职能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项目部及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4、检查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3)《矿山安全法》(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策。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由矿长任指挥长,副矿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2)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4)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等;(2)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物资保障等工作;(3)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现场救援组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安全保障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 救援行动(1)现场救援组:①迅速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②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③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条例》,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以规范和管理河南省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一、制定与审核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条例》要求,《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制定后,应当报经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级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与培训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培训是确保预案能够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中明确了组织与培训的具体要求。

各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素质。

三、预案的编制与更新《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明确了预案的编制和更新的要求。

各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同时,预案的编制要符合科学、详实、完备的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预案的执行与评估为了保证预案的实施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执行与评估机制。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中规定,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督导和考核机制,加强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总之,《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河南省内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只有依照规定认真履行预案的制定、组织、培训、执行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才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豫安委【2009】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应急预案是指上述部门或单位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息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开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细则

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细则

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细则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附件: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1总则编制目的导则标准: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细则要求:内容要简明扼要。

编制依据导则标准: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细则要求:⑴依据所使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南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⑵依据上级政府或其部门或上级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不得越级。

适用范围导则标准: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细则要求:(1)矿井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煤矿及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省属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属矿井及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较大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预案衔接在此处根据需要添加预案衔接内容,即列出本预案与哪些政府、部门及上下级预案相衔接,涉及多个衔接预案按照由大到小排列。

以某矿井为例:XX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导则标准: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细则要求:(1)煤矿应在组织开展事故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0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科学有效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踪),或者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条所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1.2 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省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省政府统筹指导,协调全省资源支持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救援合力。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5)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科技支撑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2.1 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承担,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秘书长及成员组成,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

煤矿应急预案编制细则

煤矿应急预案编制细则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煤矿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细则。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6.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7. 《省安全生产条例》8. 《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9. 《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煤矿安全规程》11. 《矿山救护规程》1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写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4. 上级政府或其部门或上级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等不同经济性质的煤矿企业。

四、编制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依靠科学,依法处置;5. 确保安全,减少损失。

五、编制内容1. 总则- 编制目的和依据- 适用范围- 编制原则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指挥部及下设机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3. 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4. 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报告与信息发布- 应急启动与响应- 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结束与善后处理5. 应急保障措施- 人力资源保障- 物资保障- 技术保障- 资金保障6.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演练- 预案评审与改进六、编制要求1. 编制内容应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2. 编制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3. 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保持其时效性和有效性;4. 应急预案应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应急预案应接受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应急预案是指上述部门或单位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煤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煤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煤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煤厂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事故分类1.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1)组长:厂主要负责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

2. 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厂主要负责人。

(2)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

3. 各专项工作组(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现场救护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调配供应。

(4)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报送、通讯联络等工作。

(5)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

(6)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厂主要负责人报告。

2. 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伤员救治(1)医疗救护组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并送往医院救治。

(2)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为救治伤员提供依据。

4.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执行、演练和评估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特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编制,由建设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组织编制。

应急预案应当确定应急组织体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控、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救援保障等内容,确保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各级政府与特定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职责和配合机制。

同时,预案还需要与相关部门的专项预案相衔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性。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按照事故的可能性、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非安全措施等级的要求,进行等级划分。

不同等级的预案应包括的内容和要求也有所差异。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批和备案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由特定生产经营单位提交所在地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应当包括从编制单位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反馈和意见,并进行讨论和修改,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经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统一备案。

备案应当由省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应常态化,每隔一定时间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预案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提高处置能力。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第八条特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工作应当保证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确保预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豫安委【2009】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应急预案是指上述部门或单位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息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开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 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统一指挥、分级负责;(3)迅速反应、协同作战、有序处置;(4)信息畅通、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其组成如下:(1)组长:矿长;(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矿长;(3)成员: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其组成如下:(1)指挥长:分管安全副矿长;(2)副指挥长: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3)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

3.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矿山救护队: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被困人员搜救等工作;(2)医疗救护队:负责伤员救治、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3)消防队: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等工作;(4)设备抢修队:负责事故现场设备抢修、恢复生产等工作;(5)通讯保障队: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处置(1)事故现场救援: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医疗救护队等力量进行现场救援;(2)伤员救治:医疗救护队负责伤员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3)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4)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整理)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整理)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应急预案是指上述部门或单位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方法
监督检查方法应包括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和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要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 订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预案评估与持续改进
评估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应急预案修订的依 据。
VS
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煤矿企业应当及时修订应 急预案,使其与实际情况相符,提高应急 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确保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时,能够及时建立现 场与外界的通讯联系,及 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信息传递与共享
建立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 ,确保现场情况能够及时 传递给相关人员,提高应 急响应效率。
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 信息报告的流程、内容、 时间等要求,确保信息的 及时性和准确性。
应急医疗卫生保障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如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然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 治疗。
对现场进行清理工作,如清点人员、设备等,并做好记录,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06
后期处置与恢复重

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
收集现场资料
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事 故发生时的场景、人员、 设备、操作流程等。
调查询问相关人员
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急排水设施
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往 往需要疏通排水通道,确保矿井 内的水能够及时排出,避免事故
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应急通风设施
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往 往需要保障现场的通风条件,避 免因通风不良导致事故扩大和次
生灾害的发生。
应急通讯与信息保障
01
02
03
通讯设备储备
THANKS.
联动职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CATALOGUE目录•预案编制目的和依据•预案适用范围和编制原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资源储备与保障•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预案培训、演练与修订•预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改进•相关文件与附件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和环境污染。

指导和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高效和有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和规定010203040102适用范围预案应与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相适应,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编制。

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预案编制应当依据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确保预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科学性。

科学性预案应当全面覆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各个方面,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等。

全面性预案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应急救援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可操作性预案应当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和不断完善,以适应不同阶段的需求。

动态性编制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及职责指挥部01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组织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办公室02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专业组03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情况,设立不同的专业组,如抢险救援组、技术支持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各专业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国家矿山救援队伍和地方矿山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救援保障。

救援队伍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提供灭火器材、消防车等救援设备,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消防队伍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医院治疗工作,提供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

煤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煤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煤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煤业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水害、顶板事故、设备故障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3 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以人为本、迅速反应、科学处置;(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煤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1.1 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成员: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人力资源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1.2 指挥部职责(1)制定、修订和发布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5)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建议。

2.2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类型,设立以下应急救援小组:2.2.1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2.2.2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小组2.2.3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小组2.2.4 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2.2.5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小组2.2.6 设备故障应急救援小组各应急救援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3 职责分工(1)安全科:负责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2)生产科:负责事故现场生产设备恢复、生产秩序恢复等工作;(3)机电科:负责事故现场电力、通讯、通风等设备恢复工作;(4)供应科: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工作;(5)人力资源科: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调配、培训等工作;(6)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现场保卫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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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导则标准: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细则要求:内容要简明扼要。

1.2 编制依据导则标准: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细则要求:⑴依据所使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南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⑵依据上级政府或其部门或上级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不得越级。

1.3 适用范围导则标准: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细则要求:(1) 矿井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 煤矿及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省属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属矿井及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较大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预案衔接在此处根据需要添加预案衔接内容,即列出本预案与哪些政府、部门及上下级预案相衔接,涉及多个衔接预案按照由大到小排列。

以某矿井为例:XX 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 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应急预案体系导则标准: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细则要求:(1) 煤矿应在组织开展事故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经风险评估确定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导致多人身伤亡的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均应建立相应的专项预案。

(2) 地震、灾害性天气、压力容器等专项预案可不列入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预案并备案。

⑶预案体系构成如下: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编制各类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⑷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用结构图描述。

1.6 应急工作原则导则标准: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细则要求:⑴内容要简明、层次要清晰,不得繁琐冗长。

⑵如: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精心组织,科学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等,不需要具体解读。

2 事故风险描述导则标准: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

细则要求:⑴事故风险描述应依据本矿井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和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进行描述。

集团公司综合预案结合所属矿井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程度进行描述。

⑵矿井风险描述:简要说明地质构造简单或复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涌水量、矿井水害对开采影响程度;煤层赋存稳定与否、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是否有冲击倾向;是否属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性、可采煤层的自燃发火等级。

经综合分析,本矿井主要存在的风险为XXX 。

集团公司风险描述:简要介绍本公司拥有矿井数量、分布区域、煤田地质总体情况。

根据所属矿井风险评估结果,本公司存在XXX 等重大风险。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导则标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形式及组成单位或人员,可用结构图的形式表示,明确构成部门的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细则要求:⑴可根据工作实际直接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畐q 总指挥、组成单位成员及其各自职责。

⑵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⑶指挥部一般下设多个救援专业组。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

参见图1: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总指挥职责:(1)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救援工作。

(2)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 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3)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期间各救援小组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4)批准向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和对外信息发布。

(5)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继续发展,超出集团公司处置能力时,向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副总指挥职责:(1丿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 )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技术专家组安全监督组矿业责任公司生产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理组救护大队消防队保卫处机电处等技术处通防处地测处机电处质监站环保处卫生处救护大队等安全监察局等卫生处中心医院等供应中心机电处调度室等保卫处等办公室卫生处车管中心等党办宣传部调度室等人资部社保部公司工会财务部办公室等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长任组长,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团公司和事故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由集团公司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集团公司和事故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承担事故救援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卫生处处长任副组长,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分管院长、有关医疗专家、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物资供应部部长(或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调度室主任、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供应、车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事故单位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公安局协助,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总经办主任和事故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办主任任副组长,宣传部、调度室等部门人员参加,负责统一掌握事故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媒体等通报情况。

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和事故单位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

4 预警及信息报告4.1 预警导则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细则要求:预警条件是危险源达到临界值或危险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标准或条件。

4.1.1 预警条件(1)矿井预警条件矿井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应急信息后,应按预警程序处置。

①安全监测监控发现异常;②调度等部门收到或接到的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③各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④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⑤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报告。

⑥其他。

(2)集团公司预警条件集团公司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应急信息后,应按预警程序处置。

①监测监控数据异常;②基层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③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④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⑤其他。

4.1.2 预警的方式、方法主要指使用什么工具、手段进行预警。

矿井调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讯(扩音电话、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短信)、人员定位系统紧急呼叫、井下广播系统、现场通知等方式,向现场人员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集团公司调度室采用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向所属单位调度室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4.1.3 预警程序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一般根据调度室获取的应急信息进行预警。

(1)矿井预警程序:①矿井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②根据值班领导决定,向现场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紧急时通过紧急呼叫、语音广播等方式向所有有关人员预警,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

③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通知各应急专业做好充分准备;⑤核实处置措施执行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行动升级或终止。

(2)集团公司预警程序:①公司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②根据值班领导决定,汇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③通知集团公司各应急专业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④根据事态发展,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升级或终止。

4.2 信息报告导则标准: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a)信息接收与通报明确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受、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b )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c )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4.2.1 信息接收与通报明确由下至上信息接收与通报的责任人、通报程序。

(1) 矿井信息接收与通报:①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行动。

②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

③矿长(或授权值班领导)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矿井预案应急响应,如启动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

(2) 集团公司信息接收与通报:①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后,公司调度室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②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响应;③如启动,公司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如不启动则根据事故等级和性质由分管领导或相关部(处) 室负责人奔赴事故矿井,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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