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版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特种作业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性和专业性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起重作业等。
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指具有一定特殊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潜水、驾驶特种车辆等岗位。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五条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第七条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岗位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培训时间和要求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确定。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全程记录,并填写培训档案。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第十条培训人员达到合格标准后,培训机构应颁发合格证书,并将培训和考核情况记录档案。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其持证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将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与档案一同保管,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岗前培训和复训,以确保员工对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的熟悉和掌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记录档案。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发现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将违法违规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安全与稳定运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规范他们的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不安全化学品操作、高风险场合工作、高空作业、电气维护和修理等特种作业,以及涉及紧要保密信息、财务审计、网络安全等特殊岗位。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与任用1.1 公司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对所申请岗位的特种作业技术要求进行评估。
1.2 招聘人员经过面试及相关技能测试,并提交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培训证书等。
1.3 入职前,公司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对其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经验和本领。
1.4 入职后,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引导,在特种作业操作上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管理2.1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经过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证书应连续更新。
2.2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档案,及时跟踪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并与特种作业人员协同办理证书续期手续。
2.3 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一经发现伪造、过期、无效等情况,应立刻停止其特种作业工作,并进行相应处理。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3.1 公司应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包含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事故案例分析等,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本领。
3.2 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连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3.3 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生不合格的情况,需要重新接受培训和考核,待合格后方可连续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4.1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前,应按要求穿着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安全操作培训。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安全指引和作业许可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员、爆破工、焊工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安全监管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证明材料。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二章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后,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并参加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应当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完成岗前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进行更新申请,否则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遗失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报。
第三章安全监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小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监管小组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应当向安全监管小组报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质量,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由特种作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复核。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申领和管理第六条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与申领的特种作业相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要求;(四)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申领流程:(一)申请人填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申请人经特种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三)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考核和复核,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第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遗失的,需向特种作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办,补办后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过程中,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按要求予以展示。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特种作业的类型、危险性和安全预防措施;(二)特种作业操作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三)特种作业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方法;(四)特种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集中培训;(二)定期组织现场模拟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三)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和技能考核。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节持证上岗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未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二节特种作业证书的颁发特种作业证书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颁发。
特种作业证书的种类和颁发条件根据特种作业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三节特种作业证书的使用特种作业证书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严禁私自涂改、伪造和出借他人使用。
第四节特种作业证书的有效期特种作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特种作业人员在有效期内应及时进行证书的更新或重新考取。
第三章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节持证上岗原则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殊岗位证书方可上岗,未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岗位工作。
第二节特殊岗位证书的颁发特殊岗位证书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颁发。
特殊岗位证书的种类和颁发条件根据特殊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三节特殊岗位证书的使用特殊岗位证书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严禁私自涂改、伪造和出借他人使用。
第四节特殊岗位证书的有效期特殊岗位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特殊岗位人员在有效期内应及时进行证书的更新或重新考取。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措施第一节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或机构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节处罚措施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关部门或机构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处分:对违反使用证书规定的人员进行警告处理。
2.暂停上岗:对严重违反使用证书规定的人员暂停上岗。
3.吊销证书:对多次违反使用证书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吊销其证书。
第五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待有关部门或机构制定具体的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证书的颁发细则后再行执行。
如上所述,这是一个关于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遵守法律法规。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工种是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需要掌握特殊技能或具备特殊知识的工种。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是为了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
第二条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特殊工种的证书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机构颁发,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相衔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购买、出售或伪造特殊工种证书。
第二章特殊工种证书的颁发第六条特殊工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特殊工种职业标准进行考核;(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根据不同特殊工种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划分不同的级别。
第七条申请特殊工种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特殊工种的基本职位要求,包括相关学历、技能和经验;(二)经过培训或考试,达到特殊工种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特殊工种证书的申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二)申请人参加考试或培训,经过评估;(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考核后,由相关机构颁发特殊工种证书。
第九条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第三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第十条对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向申请人询问特殊工种证书,并核实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聘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持有相关特殊工种证书的人员。
第四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第十三条对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特殊工种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二)特殊工种的应用知识和技能;(三)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情况。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一、引言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涉及到一些高风险、高技术的工作,为了保障工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必须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二、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的背景和目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涉及到一些高风险和高技术的工作,对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很高。
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必须建立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合格性认证,保证他们具备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三、持证上岗的范围和分类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高空作业:包括吊篮、高空维修等工作;2. 焊接作业:包括焊工、钳工等工作;3. 起重机械操作:包括吊车、塔吊等工作;4. 高温作业:包括锅炉操作、高温维修等工作;5. 粉尘作业:包括打磨、切割等工作;6. 化学品操作:包括化学实验室操作、危险品运输等工作;7. 水下作业:包括潜水作业、水下设备维修等工作;8. 电气维修:包括电工、电气设备维修等工作;9. 爆破作业:包括爆破工作等。
四、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的培训和认证要求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培训和认证是持证上岗制度的基础,必须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
为此,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以下培训和认证:1. 岗前培训: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对其进行技能和知识的传授,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2. 考核认证:在培训结束后,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认证,通过考试或实际操作来评估其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3. 持证上岗:通过岗前培训和考核认证后,合格的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可以持证上岗。
五、持证上岗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持证上岗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进行支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书管理:对持证人员的证书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发放、注册和更新等;2. 证书认证机构监督:对证书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公正、透明地执行认证工作;3. 定期复审:对持证人员的能力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与新技术、新标准保持同步;4. 大规模事故调查:对于发生的大规模事故,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需要接受调查,以评估其责任和技能水平。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模板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六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培训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条件,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第七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大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免费。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承担安全培训和考核的费用。
第九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培训。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安全培训机构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章持证上岗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式样、规格和编号,由安全培训机构签发。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从事特种作业时出示。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件无关的特种作业。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特定技能和知识,从事特殊作业工作的人员。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制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管理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特种作业工作,减少事故和安全风险。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电工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
四、管理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的有效期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评定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做好个人防护;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严禁擅自违反规定进行操作;6.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工作;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应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应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计划或作业方式。
五、责任与义务1.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和改进;3.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配合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4.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及时向上级汇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5.特种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单位和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监督与处罚1.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检查;2.对违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必要时进行停工整顿;3.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到期后,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否则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4.对严重违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劳动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加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
特殊工种是指具有一定特殊劳动条件和岗位特点,需要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的工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和监督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安全从业。
第四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该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
第六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应与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衔接,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进修机会。
第七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管理主体是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管理以及相关监督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管理以及相关监督和培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第九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申领、审核、发放第十条申请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特殊工种从业的岗位要求;(二)年满18周岁;(三)身体健康,符合特殊工种从业的相关卫生要求;(四)具备特殊工种从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申请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健康证明;(三)特殊工种从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明。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部门或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领取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
2024年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篇)
2024年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职工管理规范一、上岗资质要求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____号文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
职工需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予持证上岗。
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统一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电焊工、设备驾驶员、架子工等。
二、特殊工种岗位职责1. 电工岗位职责(1) 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书。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的安全性,并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以预防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
(2) 电气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应保持高度集中,对所有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检测确认无电前,应视为带电状态,禁止用手直接触摸,且不应完全依赖绝缘体。
(3) 维修线路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在线路或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以防止他人误操作送电。
(4)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黄砂进行扑救,严禁使用水进行灭火。
(5) 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撤离作业区域,拆除警示标志,并确保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清理,同时恢复原有的防护装置。
2. 电焊工岗位职责(1) 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书。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和设备的完整性,确保焊机外壳可靠接地。
(2) 在焊接过程中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焊工手套、电焊面罩等,敲击焊渣时应佩戴平光眼镜。
(3) 在封闭或狭小的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应确保有充足通风,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有害烟尘,防止中毒事故;在狭小空间内焊接时,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4) 工作完成后,必须断开电源,检查现场,确保火种被彻底熄灭,并切断电源。
3. 钢筋工岗位职责(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如手套、平光眼镜等。
(2) 在拉直钢筋时,确保卡头牢固,地锚稳固可靠,并在拉筋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通过。
(3) 多人协同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需保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时不得在同一直线上进行。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工种是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从事专门工作的人员,通常需要持有特定的证书或资格方可上岗从业。
第三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操作工、驾驶员等。
第四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机构是人力资源部门。
相关部门应负责推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培训、考试和证书发放工作。
第二章培训与考试第五条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专业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依据特殊工种的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质量。
第七条培训过程中,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
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员方可获得培训结业证书。
第八条持有培训结业证书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特殊工种考试。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根据特殊工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标准,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第十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申领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第三章证书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由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资格证书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特殊工种名称、发证日期等。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试并通过方可重新申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定期参加培训以更新知识技能,并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特殊工种资格证书遗失、损坏或被冻结或被吊销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考试机构申请补发、更换或解冻手续。
第十五条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不得转让、租借、倒卖。
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未获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工种。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核实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禁止雇佣未持证上岗的人员。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人员:1. 高空作业人员;2. 电工作业人员;3. 焊接作业人员;4. 起重作业人员;5.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6. 车辆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资格审查与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和工作经历审查,确保申请人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2. 健康状况审查,保证申请人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种作业岗位;3. 专业能力审查,通过考试评估申请人的专业能力;4.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测试申请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程度;5. 专业技能考核,对申请人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试。
第六条未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并组织考试评估。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2. 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要求;3. 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操作技能的训练和考核。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定期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三章证书发放和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由本单位负责发放,证书由本单位专门印制,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照片、发证日期、证件编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前需进行一次专业技能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续发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私自涂改、污损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离岗、转岗或离职时,应将证书交由本单位进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2307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特要求如下: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职工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项目部安质部将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
如电工、电焊工、设备驾驶员、架子工等等。
二、特殊工种职责1、电工职责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一、导言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旨在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准入条件、培训要求、考核内容和证书管理等方面,以提高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人员、消防队员、危险品操作人员等。
三、准入条件1. 年满18周岁;2.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健康状况;3.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学历或技能证书。
四、培训要求1.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规程;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3. 培训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五、考核内容1.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2. 理论知识考核需通过书面或在线考试,达到合格分数才能取得证书;3. 实际操作考核需在实际岗位上进行,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4. 考核标准需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和相关规范来确定。
六、证书管理1. 成功通过考核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证书;2.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3. 凭证书可以在相关岗位上合法从事工作,证书需放置在显眼位置。
七、监督与管理1.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2. 相关部门需组织定期考核和培训,以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能力和知识的更新;3. 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模版,旨在为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提供明确和规范的管理要求。
相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工种的从业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员等特殊工种。
第三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提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工作安全性。
第二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四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从业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领取从业证书。
第六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从业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酌情延长有效期,但必须通过重新培训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及时申请办理证书的换证手续。
证书过期后,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从业证书、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相关资料的保存。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检查,确保证书的合法有效。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水平,增强工作安全意识。
第三章备案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从业证书备案,并按照规定将备案信息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备案信息进行更新,确保备案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十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离职时,公司应当注销其从业证书的备案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抽查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从业证书和备案信息,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和离岗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指从事特种作业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工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并能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二章证书第五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由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确定,并具有相应的授权资格。
第七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过期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方可重新领取证书。
第八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的颁发、使用和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九条担任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相关工作的疾病;(三)经过培训,掌握相关工作的操作技能;(四)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工作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三)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处理;(四)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担任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证书信息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的证书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档案。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和质量的一项固定的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四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或个人因素为依据。
第二章证件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方可申请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申请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相关培训证书和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人应缴纳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费用,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给相关部门。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实相关培训和考核情况。
第九条审批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通知,通知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
第十条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放特种作业持证,证件的有效期为5年。
第三章证件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特种作业持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让或丢失。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携带有效的特种作业持证,以便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合法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以确保自身专业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四章惩罚和奖励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如果在特种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可以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
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及条件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一)电工;(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三)架子工;(四)起重信号司索工;(五)起重机械司机;(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八)锅炉司炉;(九)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十)电梯司机;(十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十二)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十三)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十四)瓦斯检测员;(十五)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四)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成绩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上岗前必须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交底。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除遵守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章违章操作处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停职、降职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与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维修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指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未取得证书之前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章证书申领与管理第四条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在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五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时,应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学历证明;4. 近期彩色照片。
第六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组织考试。
第七条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持证人应重新申领证书。
第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转借或代替他人使用。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丢失或损坏时,持证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重新领取。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接受培训,掌握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和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应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提供培训服务。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合格后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培训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者方可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持续掌握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抽查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情况,对违反培训考核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安全责任: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特种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2. 确保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和维修符合安全标准,预防事故发生;3. 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持续提升特种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4. 及时发现和报告特种作业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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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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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特要求如下:
一、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职工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项目部安质部将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
如电工、电焊工、设备驾驶员、架子工等等。
二、特殊工种职责
1、电工职责
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5)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电焊工职责
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可靠地接地。
(2)焊接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焊工手套、电焊面罩等),敲焊渣时戴好平光眼镜。
(3)在容器内焊接,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除,以防中毒。
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2人,以防触电等事故。
(4)工作完毕,必须断掉龙头线接头,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
3、钢筋工职责
(1)工作前要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平光眼镜等)。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
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
(4)绑扎高层结构物的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
绑扎钢筋时挂好安全网。
(5)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
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4、机械操作工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驾驶人员操作。
(3)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
(4)机械作业期间,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谨慎驾驶,服从现场指挥调度
(5)工作完毕后,机械设备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点,关闭好驾驶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
5、高空、水中作业工职责
(1)高空作业必须穿轻便软底鞋,挂安全带。
(2)严禁一点挂多个安全带,或一条安全带挂多个工作人员。
(3)高空作业期间不得随意乱弃物件(如钢筋头、螺杆、落帽,生产工具等)。
(4)水中作业人员需穿上救生衣,现场需设立救生系统。
6、爆破作业职责
(1)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对因违反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负责。
(2)严格执行爆破器材支领、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交还药库,办好爆破器材清退手续。
(3)运送爆破器材时,要车同行人保持5米以
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打闹,途中要选择安全路线,远离电源、火源和金属导体等物。
(4)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禁止乱扔。
三、学习培训
1、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安全贯穿生产全过程就必须首先掌握施工生产技术知识。
安全教育时,应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工艺流程,作业方法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技术进行,避免违规操作引起安全事故。
2、一般安全知识教育:掌握日常安全的安全知识,特别危险的设备及区域的基本安全防护知识,以及个人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程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四、建立特殊工种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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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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