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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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毕业设计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计算机应用专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是对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软件开发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

二、教学目标

毕业设计的教学目标应使学生能够具有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 通过阅读有关资料对当前计算机软件、网络等技术的发展有进一步的了解。

2. 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 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4. 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专业知识面,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工作环境适应能力。

5. 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三、毕业设计资格

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应修完主干课程,即修完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经申请并得到所在分校(工作站)批准,方可参加毕业设计实践教学。

毕业设计为各计算机应用类专科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四、毕业设计总体要求

1. 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设计计划。

2. 进行课题任务调研、资料收集和文献阅读。

3. 各类课题要符合软件工程规范。课题分为设计类和分析类课题。设计类课题需

要制定适当的技术方案,并通过与其它方案的比较加以论证;分析类课题需要

结合相关技术分析解析软件,总结软件使用的技术方案。

4. 毕业设计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提交止不得少于10周。

五、毕业设计工作流程

1. 前一学期末,由北京电大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报告要求及有关规定,师生见面,

由指导教师辅导学生进行选题,同时毕业设计工作调研开始启动。

2. 开学第1~2周进行初期检查,确定最终选题,指导教师检查开题情况,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检查不合格的学生提出警告,指导教师给出开题

报告成绩(以100分计)。

3. 第6~7周进行中期检查,检查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给出中期检查成绩(以100分

计)。布置毕业设计报告写作工作。

4. 学生在第8~12周根据北京电大拟定的《北京电大计算机专业(专科层次)毕业设

计报告指导手册》中毕业设计报告要求撰写毕业设计报告。

5. 第14~15周组织毕业设计报告评审,填写报告成绩表。

表1 毕业设计工作流程表

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材料及表格前一学期学员资格审查分校(工作站)

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材料及表格

前一学期第18周上报指导教师情况,并进行资格审

分校(工作站)

指导教师申报

前一学期毕设指导小组做毕业设计动员,布

置选题

各分校毕设指

导小组

第1~2周确定最终选题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写出评语、指导小组给出

开题报告成绩(以100分计)

指导教师

分校毕业论文

初审小组

学生

毕业设计成绩

汇总表

第6~7周中期检查,指导教师给出中期检查

成绩(以100分计)

指导教师

分校毕业论文

初审小组

毕业设计成绩

汇总表

第10周学生提交毕业设计报告初稿指导教师

第12周学生提交毕业设计报告终稿,指导

教师、评阅教师给出报告成绩,指

导教师给出报告评语

指导教师

评阅教师

毕业设计成绩

汇总表

第13周分校组织初审分校毕业论文初审小组

第14 ~15周复审毕业设计理工部计算机专科毕业设计工作小组

六、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 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计算机应用类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

大教学情况。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

教学经历。或在计算机应用类的行业中具有3年以上项目开发经验的行业人士。

3. 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毕业设计。

(二)指导教师职责

1. 毕业设计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

计的全过程。

2. 学习毕业设计相关的教学文件,参加指导教师培训。

3.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选题,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

并根据所选课题负责提出各阶段的设计要求和日程安排。

4.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作业的选题方向、开发方案、报告的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

负指导责任,并负责给出由开题报告成绩、中期检查成绩、和毕业报告成绩,并综合评定给出初评成绩。

(三)指导教师工作量

1. 对于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要求。专职教师可指导同一届各类学生总数不超过24人,

其中指导本科学生不能超过12人。兼职教师可指导同一届各类学生总数不超过16人,其中指导本科学生不能超过8人。专兼职教师分类的原则暂定为电大系统内教师全部为专职教师(含分校及中央电大教师),非电大系统的教师为兼职教师。

2. 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

每次指导都要由指导教师详细记录指导的时间、内容和指导方式。指导工作结束后,由学员将指导记录装订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中。

3. 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4. 针对学生毕业设计写作全过程,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设计

的质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及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负责给出由开题报告成绩、中期检查成绩、和毕业报告成绩,并综合评定给出初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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