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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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注销证明

房屋注销证明

房屋注销证明

天津市房屋抵押权注销证明

坐落于的房屋,抵押权人为,抵押人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或登记证明编号)为。因,上述抵押权经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确认终止。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申办对象资格: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申办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批准拆迁或房屋因故灭失的文件/证明。3、权利人/申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权属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5、房屋产权代理人审查表。办理程序:(一)受理登记申请;(二)权属审核;(三)公告;(四)核准登记,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收费标准及依据: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用规范为按宗定额收费,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宗收取100元,建筑面积在1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每宗收取160元,建筑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每宗收取200元,建筑面积在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每宗收取260元,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每宗收取300元。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每宗160元。根据《国家计

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595号办理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正文: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一)申报不实的;(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办理程序:

(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二)军队、涉外房屋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

核准注销登记。

(三)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第二篇:天津市房屋抵押权注销证明

天津市房屋抵押权注销证明

坐落于的房屋,抵押权人为,抵押人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或登记证明编号)为。因,上述抵押权经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确认终止。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注销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销证明

李朋同志于XX年考取了二级注册建造师,现准备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b证书)的考试,现申请注销原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ac证书)。

特此证明。

本人签字:

单位意见:

XX年5月25日

第四篇: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兹有抵押人,房产证号,抵押期限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借款已全部还清,请给予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手续,他项权证号为。

(银行公章)

年月日

《报检员证》注销证明

编号:

兹有经我局注册的报检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报检员资格证》号:

《报检员证》号:,初次发证日期:年月日)。因,其持有《报检员证》已由我局注销。

特此证明。

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发机构:(印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房产抵押注销证明

兹证明抵押人向我单位办理房产抵押,已领取余房他字第号房屋他项权证,该证所列的抵押权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实际借款人民币(大写),现已全部还清,请予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

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原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因出国留学,户口已于年月日注销。户口注销

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如下:

姓名性别民族

曾用名籍贯出生地

出生日期年月日

原户籍地址

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

身高血型兵役状况

特此证明

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

(盖户口专用章)

年月日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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