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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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
意见
【标 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
【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国税发﹝2004﹞164号
【发文日期】2004-12-22
【实施时间】2004-12-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了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基层财务管理,适应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对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财务工作服务、保障和监督的职能作用,现就加强国税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明确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财务工作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服务征管和基层、资金效益意识,切实遵循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原则,积极推进基层财务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着力解决基层财务工作机构不理顺、岗责不细化、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加强国税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建立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四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抓好地市、县两级财务工作的落实,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总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文件精神规范财务机构设置,配备和培养财务管理人才,落实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狠抓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措施,努力改善财务管理手段,建立强化财务管理基础的长效机制,不断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强化措施 ,切实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四个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建立和充实地市、县两级组织体系。按照总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文件精神规范机构设置,配备财务人员。要以岗责体系建设为基础,在地市和县两级分别按照职位分类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充实岗位需要,对必设岗位必须配备专人,对其他岗位可以兼任。
2.加强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财务干部队伍,是做好财务工作的根本保证。财务人员要以“敢讲真话,不做假账,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为基本职业操守,要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各地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财务干部的培训。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必须纳入国税系统总体培训计划,定期举办会计知识、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业务培训班,对审计、会计和出纳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知识以及财务工作职业规范的培训以及任职资格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在岗人员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做到每三年轮训一遍。
(二) 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1.明确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岗责体系的建设,重点是抓好财务工作岗位设置、工作目标的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市(地)和县局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财务管理岗位,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市(地)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县局承担财务管理的部门应设置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内部审计岗位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税
发[2003]66号)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2.落实工作目标。各级国税局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规范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岗位到人,职责到岗,落实到位。要加大工作检查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加强基层财务管理要以制度体系建设作保障,要以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框架,对现有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的分类,梳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内部审计标准等制度,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基层的贯彻落实。
2.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对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执行不变通,落实不走样。要自觉维护制度
的权威性、统一性和严肃性。对财务工作的检查考核都要以制度落实为依据,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解决财务工作中淡化责任和疏于管理等问题。地市、县级国税局必须建立规范、有效的落实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操作程序和办法,保证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措施要进行细化,落实情况要向上级部门反馈,有效保证各项制度及时、准确、有效地落实。特别强调地市、县级国税局财务部门,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自下而上编制预算,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核、上报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开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确保按照批准的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四) 强化监督体系建设
1.明确财务监督的目标。监督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效果。按照总局关于“两权监督”中加强财务管理权监督的要求,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强化对其他收入来源合规、合法性以及是否纳入预算管理的监督;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的监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强化对日常财务开支中一把手重大财务活动的监督,大力压缩招待费开支;强化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强化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强化对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的监督。
2.加大财务监督的力度。各级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财务事项公开。建立健全规范、透明、公开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要按照上述要求,细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手段,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重要事项和重点环节的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要实行阳光操作,财务公开。经费预算方案要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要集体审议,基本建设招投标、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要公开、透明,在本单位干部中公开。要强化内部审计。建立定期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和个案审计制度,对下属单位每两年审计一次,做到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离任、重大支出项目必审。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检查监督。领导本身就负有监督的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行使监督职责,研究有效的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上级部门要定期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不断强化财务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 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国税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必须作到有布置有检查,按制度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帮助财务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自已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