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叶仓库的安全、规范运营,确保质量,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叶仓库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仓库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是烟叶仓库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第四条仓库操作人员是指烟叶仓库内从事运营、装卸、存储等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仓库基本安全措施第六条仓库内储存的烟叶应按规定的几何条件和堆放要求存放,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发生自燃等事故。
第七条确保仓库内烟叶的防潮措施,使用防潮剂或防潮设备,保护烟叶质量。
第八条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并经常进行消防器材检查和维修。
第九条确保仓库内的通道和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以便消防车辆和人员及时进入。
第十条仓库内应设置逃生通道和应急出口,并定期进行演习和检查。
第三章仓库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执行仓库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遵守。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组织安全培训、指导仓库操作人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指派专责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并记录检查和维修情况。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对应急措施进行改进。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操作人员职责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并保持仓库整洁和通风。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应熟悉烟叶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并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条件进行储存。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发现烟叶质量问题或仓库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仓库管理人员报告并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遵守禁烟规定,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以免引发火灾。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发现火灾、泄露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仓库管理人员。
第五章处理安全事故的措施第二十一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扩散。
夏季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夏季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夏季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夏季熏蒸作业的安全,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进行夏季熏蒸作业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农田等地。
第三条夏季熏蒸作业是指利用熏蒸剂对害虫、病菌等进行消杀或灭除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夏季熏蒸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夏季熏蒸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责任管理第六条夏季熏蒸作业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在熏蒸作业期间,企业应当明确熏蒸作业的责任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第七条夏季熏蒸作业的责任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夏季熏蒸作业的责任人员应当及时组织、协调、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安全控制第九条夏季熏蒸作业前,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夏季熏蒸作业前,应当编制熏蒸作业方案,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夏季熏蒸作业的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严格控制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二条夏季熏蒸作业现场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应当达到熏蒸剂使用要求,确保熏蒸效果的同时不影响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设备第十三条夏季熏蒸作业应当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等。
第十四条夏季熏蒸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夏季熏蒸作业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
第十六条夏季熏蒸作业现场应当设有应急救援设施,如急救箱、安全逃生通道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夏季熏蒸作业发生事故时,责任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隔离现场,并通过电话或无线电等方式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八条夏季熏蒸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并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Model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tobacco warehouse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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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烟草商业卷烟仓库的安全管理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对个人而言,安全就是生命;对企业而言,安全就是效益,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在这其中,仓库安全管理占据重要的地位。
仓库(Warehouse)是指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总称,它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烟草商业卷烟仓库担负着卷烟产品的仓储、调拨及配送设备的保管和维修等工作。
国内对于仓库管理安全工作的研究,在卷烟仓库方面比较薄弱。
本文旨在通过对现行卷烟仓库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和分析,为卷烟仓库的安全管理提供实践经验。
一、卷烟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卷烟仓库主要承担着卷烟制品的保管工作,是基层烟草专卖局物流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卷烟周转储备的环节。
保管和调配好库内卷烟,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对烟草企业的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卷烟仓库安全管理,就是要及时发现并消除库内各种危险隐患,有效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仓库中人、财、物的安全。
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湿等。
1.做好卷烟仓库安全管理是保证效益的前提目前地市级的卷烟仓库,在库卷烟数量可达上万箱,价值上亿元。
县级区域中转储备库,在库卷烟数量也会达到上百箱,价值几百万元。
卷烟属易燃、易霉品,一旦发生火灾、被盗或受潮,就会造成巨大损失。
2.做好卷烟仓库安全管理是提高物流效率的基础为满足卷烟分拣、调拨等需要,卷烟仓库都配备了一些现代化设备,包括立体高架仓库、升降机、分拣打码设备等,保管和维护好这些设备,严格规范操作,规避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能极大地提高卷烟配送效率,保障物流畅通。
夏季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夏季熏蒸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夏季熏蒸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仓库、码头、船只、货场等场所。
第三条夏季熏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夏季熏蒸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夏季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 调查处理熏蒸作业安全事故;5. 定期向公司汇报夏季熏蒸作业安全情况。
第六条作业部门负责夏季熏蒸作业的具体实施,包括:1. 制定熏蒸作业方案;2. 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3.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4.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5. 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作业前准备:1. 作业前,对熏蒸设备和熏蒸剂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熏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等;4. 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八条作业过程: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作业现场禁止吸烟、饮食、使用明火;3. 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残留。
第九条作业后:1. 作业完成后,及时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质量;2. 对熏蒸设备和熏蒸剂进行检查,清理残留物;3. 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第十条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G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G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熏蒸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熏蒸作业单位及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 安全责任3.1 熏蒸发起部门对熏蒸作业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专业杀虫公司严格执行熏蒸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熏蒸作业的发起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物流部是熏蒸作业全过程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负责人对熏蒸作业各环节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保部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3 由专业公司进行熏蒸作业,熏蒸发起部门必须依法与专业公司签订安全合同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金。
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熏蒸作业安全措施及事故赔偿等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要对专业公司的杀虫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3.4 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应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残药处理、熏蒸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熏蒸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保证杀虫安全。
3.5 在熏蒸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杀虫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现场,做好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视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6 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要上公司报告,公司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造成事故的专业杀虫公司,要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不得再在烟草企业内提供熏蒸杀虫服务工作。
G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熏蒸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熏蒸作业单位及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 安全责任3.1 熏蒸发起部门对熏蒸作业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专业杀虫公司严格执行熏蒸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熏蒸作业的发起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物流部是熏蒸作业全过程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负责人对熏蒸作业各环节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保部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3 由专业公司进行熏蒸作业,熏蒸发起部门必须依法与专业公司签订安全合同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金。
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熏蒸作业安全措施及事故赔偿等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要对专业公司的杀虫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3.4 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应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残药处理、熏蒸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熏蒸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保证杀虫安全。
3.5 在熏蒸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杀虫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现场,做好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视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6 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要上公司报告,公司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造成事故的专业杀虫公司,要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不得再在烟草企业内提供熏蒸杀虫服务工作。
香烟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香烟仓库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员工及进入仓库区域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确保仓库安全生产。
第二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四条仓库负责人对本仓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六条仓库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仓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堆放易燃物品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仓库内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仓库应定期对仓库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物品管理第十一条仓库内香烟产品应按照分类、规格、产地等进行分区存放,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香烟产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防止发生化学反应或火灾等事故。
第十三条仓库内香烟产品应实行入库、出库登记制度,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仓库内香烟产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六条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仓库工作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熏蒸仓库管理制度
熏蒸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熏蒸仓库的管理,保障熏蒸仓库安全运营,提高熏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熏蒸仓库的管理工作,包括仓库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三、仓库设施管理1. 仓库设施保养(1)每月对熏蒸仓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施是否完好,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进行检查记录。
(2)定期对设施进行检修,不合格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
2. 设施使用(1)在使用熏蒸仓库设施时,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设施。
(2)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理设施,保持设施清洁。
4. 熏蒸仓库安全设施(1)熏蒸仓库要配备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
(2)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人员管理1. 仓库管理人员(1)熏蒸仓库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2. 仓库工作人员(1)仓库工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设施。
(2)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熏蒸仓库安全管理1. 熏蒸仓库安全标准(1)熏蒸仓库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
(2)熏蒸仓库要配备安全设施,包括报警器、灭火器等。
2. 熏蒸作业安全(1)熏蒸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熏蒸作业要配备专职监督人员,确保作业安全。
3. 事故应急处理(1)熏蒸仓库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2)发生事故时,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熏蒸仓库日常管理1. 入库管理(1)熏蒸仓库要对入库货物进行清点、记录,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
(2)货物入库后,要安排人员进行仓库管理,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2. 出库管理(1)熏蒸仓库要对出库货物进行核对、记录,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
(2)货物出库后,要安排人员进行仓库管理,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3. 货物存放管理(1)熏蒸仓库要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货物的安全性。
熏蒸操作规范-仓储管理制度(核对整理)
熏蒸操作规范一、熏蒸前准备1、对参加熏蒸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科学态度,消防恐惧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2、熏蒸前粮情检测(仓内),现场调查,摸清情况。
3、选择熏蒸方式,制定熏蒸工作技术方案。
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
4、准备安全防护器具,领用常规熏蒸器材。
5、组织人员调试所用设备,设置仓房全仓投药点,密封仓房。
二、常规熏蒸1、粮面施药:对防虫磷拌粮施药应在拌粮前按要求比例进行兑水,同时组织人员边翻粮边拌药,拌粮深度一般不超过30厘米。
2、喷(烟)雾法施药:采用敌敌畏混合熏蒸。
四、散气常规熏蒸密封15-25天,散气2-3天五、熏蒸效果检查熏蒸后应及时检查杀虫效果,并进行粮食残毒测定,还应对粮食水分、温度、种子发芽率进行测定,为储藏提供依据。
六、熏蒸过程中注意事项1、熏蒸工作实行报告制度。
经当地粮食局批准,主管经理现场总指挥,仓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具体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熏蒸记录和防毒面具使用卡,准确计算用药量,严禁风雨天气进行熏蒸放气。
2、熏蒸人员分药、投药、放气和处理残渣过程中,都必须戴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手套。
3、施药时,人员自上而下,自里向外地按照施药路线进行,施药完毕,必须有专人负责清点进仓人数,要确实查明进仓人员已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4、分药、施药、检查、处理残渣和开仓散气等,均严禁一人操作,熏蒸过程中接触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人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5、粮仓熏蒸密闭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人员进入,确须进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参加熏蒸人员在熏蒸前后禁止饮酒,用磷化氢熏蒸后,禁止吃牛奶鸡蛋及其它含油脂食物。
7、熏蒸后须及时密闭,防止毒气外漏,要在仓房四周设警戒线,立明显标志,禁止行人靠近,并在投药后专人值班,检测有无漏气、冒烟、燃爆等现象,测定气体浓度。
8、散气时,为防止害虫再次感染,应在熏蒸仓房,堆垛周围用药剂喷布防虫线,然后开窗放气,未经消毒的器材、用具不得带入仓内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2024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保障烟草仓库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妥善保管烟草商品,按照《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仓库是指专门储存和保管烟草商品的场所,包括烟草仓库、储烟场、储烟散货库以及烟叶加工库等。
第三条烟草仓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烟草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烟草仓库应当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等安全管理条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安全监控、门禁管理等制度和设施。
第五条烟草仓库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保证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六条烟草仓库应当采取防盗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门窗防护、设立安全巡逻等,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第七条烟草仓库应当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烟草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烟草仓库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第十条烟草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烟草仓库安全档案,包括仓库平面图、消防设施配置图、防盗设施配置图等。
第十一条烟草仓库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仓库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烟草仓库应当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建立门禁管理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
第四章特殊管理第十三条烟草仓库应当建立烟草商品的台账制度,按照烟草商品的数量、种类、来源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商品进出库台账。
第十四条烟草仓库应当配备专门的烟草商品储存设施,保证烟草商品的储存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烟草仓库应当确保烟草商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禁止私设各类私库私仓。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烟草仓库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烟草经营许可证。
熏蒸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粮库粮油熏蒸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防止虫害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粮油仓库的熏蒸作业。
三、熏蒸原则1. 熏蒸作业必须坚持“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
2. 熏蒸作业应优先选用环保、低毒、高效的熏蒸剂。
3. 熏蒸作业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四、熏蒸剂及设备管理1. 熏蒸剂:必须使用经过国家农药管理部门农药登记的储粮熏蒸剂。
2. 熏蒸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熏蒸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防化员需全面了解粮情(包括粮温、粮食水分、虫害密度、杂质聚集区分布等),以及仓库密闭性能。
2. 制定详细《熏蒸方案》,经仓储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 指定熏蒸负责人,负责组织并现场指挥熏蒸作业。
4. 熏蒸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六、熏蒸作业过程1. 熏蒸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LS/T1201和LS/T1212的规定进行操作。
2. 根据害虫的耐药性和粮温,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设定磷化氢最低有效浓度和密闭时间。
3. 根据设定的磷化氢浓度,选定单位用药量。
4. 需要补充施药时,根据实际测定的最低浓度与设定浓度的差值,确定补充用药量。
5. 熏蒸作业前,熏蒸指挥人员要对参加熏蒸人员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分工,并指导他们严格执行熏蒸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认真做好防护工作。
6. 作业结束后,认真清点人数,封门测漏,所有参加熏蒸人员都要认真记录滤毒罐的使用时间。
7. 及时在仓库四周设置安全警卫线,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人畜安全。
七、应急处理1. 熏蒸作业出现任何意外或事故,要及时报告库主任,并按《熏蒸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熏蒸作业过程中接触毒气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人每天累计一般不超过1小时。
八、药剂残渣处理1. 处理药剂残渣要在库区或生活区50米以外的无水源地带挖坑深埋。
2. 药品库管理:实行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和三双(双门、双人、双锁)管理。
烟叶仓库管理制度
烟叶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叶仓库管理,提高烟叶仓库服务水平,保障烟叶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烟叶仓储管理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烟叶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烟叶仓库组织管理、烟叶仓库安全生产管理、烟叶仓库日常管理、烟叶仓库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烟叶仓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烟叶质量安全,规范管理。
第五条烟叶仓库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烟叶仓库管理应坚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保护烟叶仓库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烟叶仓库管理应坚持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第八条烟叶仓库管理应坚持规范作业,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稳定、高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烟叶仓库应设立烟叶仓库管理机构,负责烟叶仓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
第十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
第十一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负责烟叶的仓储、管理、保管、发货等工作。
第十二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应做好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应制定烟叶仓库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烟叶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烟叶仓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烟叶仓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烟叶仓库的生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烟叶仓库应制定烟叶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烟叶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烟叶仓库应加强对烟叶仓库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烟叶仓库应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确保烟叶仓库在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二十条烟叶仓库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烟叶仓库应加强烟叶仓库环境的管理,确保烟叶仓库的环境卫生。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二十二条烟叶仓库应建立健全烟叶仓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烟叶仓库的日常管理流程。
熏蒸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熏蒸作业的场所、设备、人员及活动。
第三条熏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熏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熏蒸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熏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熏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熏蒸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熏蒸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熏蒸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5. 负责熏蒸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和发放。
第六条熏蒸作业负责人职责:1. 严格执行熏蒸安全管理制度;2. 对熏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 检查熏蒸作业现场,确保安全措施落实;4. 确保熏蒸作业设备完好,操作规范;5. 组织熏蒸作业应急演练。
####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熏蒸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资格;2. 了解熏蒸作业安全知识;3. 通过熏蒸安全教育培训;4. 无严重疾病和影响作业的身体状况。
第八条熏蒸作业现场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3. 确保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4. 使用合格的熏蒸剂,并按照规定浓度进行作业;5. 定期检测熏蒸作业现场气体浓度,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第九条熏蒸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设备完好,性能稳定;2. 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3.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熏蒸剂;4.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备。
第十条熏蒸作业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2.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岗;3. 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用火;4. 严禁将未经处理的物品带入作业现场;5. 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
熏蒸仓库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高效和环保,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熏蒸作业的仓库,包括粮食、木材、种子、药材等。
二、熏蒸前准备1. 思想准备: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2. 组织准备:成立熏蒸作业小组,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指挥、监督和协调。
3. 药剂准备:根据熏蒸对象和数量,选择合适的熏蒸药剂,并检查药剂质量。
4. 设备准备:确保熏蒸设备(如熏蒸机、风机、温度计、湿度计等)正常工作。
5. 人员准备: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熏蒸操作1. 熏蒸前检查:检查仓库门窗、通风管道等,确保密封良好。
2. 药剂施放:根据熏蒸药剂说明书,按比例将药剂均匀撒在仓库地面或悬挂于空中。
3. 通风换气:熏蒸过程中,保持仓库通风良好,确保药剂均匀分布。
4. 温度、湿度控制:根据熏蒸药剂要求,调节仓库温度和湿度。
5. 熏蒸时间:根据熏蒸对象和药剂要求,确定熏蒸时间。
6. 熏蒸结束:熏蒸结束后,关闭门窗,通风换气,确保仓库内无残留药剂。
四、熏蒸后处理1. 检测:对仓库内空气、地面、物品等进行检测,确保无残留药剂。
2. 清洁:清理仓库内残留的药剂和废弃物。
3. 消毒:对仓库进行消毒,防止害虫再次滋生。
4. 记录:详细记录熏蒸作业的时间、药剂、温度、湿度等信息。
五、安全注意事项1.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
2. 通风换气:熏蒸过程中,确保仓库通风良好,避免人员中毒。
3. 远离火源:熏蒸药剂易燃易爆,严禁接近火源。
4. 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应对。
六、附则1. 本规程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程,旨在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高效和环保,为我国仓储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2篇一、总则为确保熏蒸作业安全、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熏蒸处理的仓库。
薰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薰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薰蒸作业是一种使用化学品进行杀菌、灭虫、除臭等作用的工作。
由于化学品的危险性,若在操作中未能注意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确保薰蒸作业的正常安全进行,我们需要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要求1.对于薰蒸作业的特点、化学品性质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经过说明、讲解和实践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薰蒸作业人员。
2.必须在不同的环境下选择不同的化学品,严禁混用化学品。
3.对于化学品、器械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要完全掌握,能够询问有关信息。
2. 薰蒸现场安全要求1.薰蒸现场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
2.所有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薰蒸现场。
3.薰蒸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
4.禁止在薰蒸现场内吸烟。
5.禁止在薰蒸现场内闲聊或吵闹。
3. 化学品管理1.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储存的地方,并标明种类和储存日期。
2.化学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防潮防漏。
3.薰蒸作业结束后,剩余的化学品应予以密闭储存,严防泄漏。
4. 薰蒸作业安全操作步骤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化学品、器械和设备的配料、调试等操作。
如需校正设备,请停止薰蒸作业并进行相应的解决。
2.使用化学品时,应先进行小样试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正式薰蒸作业。
3.在薰蒸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观察、检查。
4.在薰蒸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进行定时监测空气指标,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薰蒸作业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解决。
5. 事故处理1.如出现化学品泄漏,应立即停止薰蒸作业,开展应急处置。
2.如出现人员中毒,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转送医院治疗。
3.如出现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从事故调查中获取相关证据。
6. 安全意识培养1.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能及知识培训,并进行安全知识的交流和学习。
2.安全工作的追究不是一次行为,而是要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形成安全文化。
7. 总结本文介绍了薰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作业人员的要求、薰蒸现场的安全要求、化学品的管理、薰蒸作业的安全操作步骤和事故处理的方法。
G12.20熏蒸杀虫作业现场紧急情况处置方案
Q/JY G 12.20-2011Q/JY G 12.20-2011熏蒸杀虫作业现场紧急情况处置方案1 目的规范仓库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了仓储工作人员在熏蒸杀虫期间出现事故的应 对能力,为做好今后的安全防范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特制订熏蒸杀虫作业现场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
2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烟叶仓库熏蒸杀虫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事件)3 紧急情况综述本方案中熏蒸杀虫现场紧急情况主要指在熏蒸杀虫过程中磷化氢遇水自燃或人员中毒等紧急情况。
磷 化氢是一种无色、高毒、易燃的储存于钢瓶内的液化压缩气体。
其存储压力为其蒸汽压 522psig ,该气体 比空气重并有类似臭鱼的味道。
如果遇到痕量其它磷的氢化物如乙磷化氢,会引起自燃。
磷化氢应该按照 高毒性且自燃的气体处理。
吸入磷化氢会对心脏、呼吸系统、肾、肠胃、神经系统和肝脏造成影响。
进入 磷化氢浓度超标的区域要配戴自给式呼吸器( SCBA 和全身防火服。
进入含有可燃气体区域的人员要意识到极严重的火灾和爆炸危险。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陈磊副组长:荣奇志成 员:仓储部所有人员负责熏蒸作业现场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熏蒸作业现场事故(事件)调查、上报和查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的调查、 组织仓库人员进行自救,对熏蒸作业现场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3 方案内容3.1 报警程序紧急情况发生后,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 119”报警,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联系熏蒸作业单位负责人,立即安排佩带防毒面具的防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呼吸系统的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镜。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2.2.1 2.2.2取证。
2.2.33.2人员防护3.2.13.2.2Q/JY G 12.20-2011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熏蒸安全管理制度
熏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熏蒸作业,保障作业人员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熏蒸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谷物、粮食、木材、家具等物品的熏蒸作业。
第三条熏蒸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私自进行熏蒸作业。
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行熏蒸作业。
第四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违反本制度进行熏蒸作业。
第五条熏蒸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在全单位范围内公布,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人员都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六条本单位熏蒸作业的负责人为熏蒸作业负责人,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熏蒸作业的全过程。
第七条熏蒸作业的操作人员为熏蒸作业操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熏蒸操作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监督检查人员为熏蒸作业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熏蒸作业的全过程,并对熏蒸作业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熏蒸作业的安全保障人员为熏蒸作业安全保障员,负责熏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熏蒸作业的卫生保洁人员,负责熏蒸作业过程中作业场地的清洁和卫生。
第三章熏蒸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在进行熏蒸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在熏蒸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进行操作,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如果在熏蒸作业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熏蒸作业的操作要求第十四条熏蒸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且必须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在进行熏蒸作业前,必须对熏蒸设备、熏蒸药剂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熏蒸药剂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熏蒸作业前,必须对熏蒸场地进行清理和通风,确保没有人员在场地内,并对场地进行标识和隔离。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三篇)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烟草仓库的安全和生产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烟草仓库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与演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
第六条烟草仓库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烟草仓库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烟草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高层领导应当对烟草仓库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八条烟草仓库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人,责任状应当定期进行更新。
第九条烟草仓库的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烟草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第十一条烟草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烟草仓库应当进行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烟草仓库应当制定设备设施管理规定,明确使用要求和维护要求,确保烟草仓库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烟草仓库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烟草仓库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实践操作等。
第十六条烟草仓库应当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演练第十七条烟草仓库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程序和责任人。
熏蒸应急管理制度
熏蒸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健康,确保熏蒸作业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熏蒸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熏蒸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 熏蒸操作人员:负责熏蒸操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配合技术人员进行熏蒸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技术人员:负责熏蒸作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包括熏蒸方案的制定、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等;监督熏蒸作业的安全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熏蒸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熏蒸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检查、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等;对熏蒸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处理。
四、熏蒸作业管理1. 熏蒸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对熏蒸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熏蒸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作业环境整洁;准备好熏蒸药剂和所需的辅助设备。
2. 熏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配戴好防护用具,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检,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3. 熏蒸作业后的处理:对熏蒸设备进行清洗和保养,妥善存放;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及时处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对熏蒸作业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管理1. 熏蒸作业中的事故应急处理:发生熏蒸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 熏蒸作业中的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熏蒸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检查应急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
六、员工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熏蒸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介绍熏蒸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现场示范和实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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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仓库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熏蒸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熏蒸作业单位及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3 安全责任
3.1 熏蒸发起部门对熏蒸作业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专业杀虫公司严格执行熏蒸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熏蒸作业的发起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物流部是熏蒸作业全过程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负责人对熏蒸作业各环节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保部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3 由专业公司进行熏蒸作业,熏蒸发起部门必须依法与专业公司签订安全合同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金。
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熏蒸作业安全措施及事故赔偿等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要对专业公司的杀虫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4 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应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残药处理、熏蒸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熏蒸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保证杀虫安全。
3.5 在熏蒸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杀虫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现场,做好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视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6 发生事故,熏蒸发起部门要上公司报告,公司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造成事故的专业杀虫公司,要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不得再在烟草企业内提供熏蒸杀虫服务工作。
4 安全管理
4.1 凡实施现场熏蒸作业的专业杀虫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2 工商营业执照(专业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4.1.3 税务登记证。
4.1.4 组织机构代码证。
4.1.5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6 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4.1.7 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方案、操作规程、残渣处理方案。
4.1.8 事故应急预案。
4.2 有关专业公司应把“4.1”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报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业公司审查,经审查同意方可在烟草企业进行熏蒸作业。
4.3 熏蒸作业实施部门应提前作好熏蒸申报计划,至少在熏蒸作业一周前报安保部会签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4 熏蒸使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不得采购国家规定允许使用范围之外的熏蒸药剂。
使用化学药剂的单位,必须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营业执照)定点采购。
4.5 熏蒸专业公司采购熏蒸化学药剂前,应向定点销售单位,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存档备案。
4.6 熏蒸化学药剂的运输应由专业熏蒸公司或定点销售商负责。
4.7 储存熏蒸化学药剂必须设置专用仓库储存保管,禁止用地下室或临时建筑物储存。
专用仓库应安装双门双锁、防盗报警器,配备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防护设备、急救药箱,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专用仓库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8 熏蒸化学药剂保管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药品出入库实行双人、双账管理。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同时开、关仓库,同时进行出入库台账登记,同时清点核对出入库药品品种和数量,在领用记录上签字。
4..9 实施熏蒸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熏蒸工作流程和方案的要求执行。
熏蒸作业区必须设立有毒警示标志,熏蒸库房和露天堆垛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牌,在周围按规定距离设置警戒线,作业期间派专人负责现场警戒。
禁止在夜间或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熏蒸或散气作业。
4.10 熏蒸作业前,要认真组织检查仓库或堆垛密闭状况,以及仓库内水管网、屋顶和帐幕等防水状况,做好断电防火等工作。
熏蒸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清点作业人员,确定进入人员全部撤离仓库后方可实施封闭。
4.11 实施熏蒸作业单位应对熏蒸过程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情况进行即时技术监测,如有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整技术参数并保留过程相关数据。
4.12 熏蒸作业完成后,由2名操作人员和实施部门负责人签字,将熏蒸药品消耗和结余数量,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做好全部药剂回收入库工作。
从仓库封闭到充分散毒前,要设立专人值班,进行24小时巡回检查,无特殊情况禁止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
4.13 对于药剂残渣、包装物、盛放器皿、防护用品等已被污染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物品,要由实施熏蒸作业的公司或企业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保持库内清洁。
4.14 实施熏蒸作业的单位要建立熏蒸作业台账,对每次熏蒸的时间、部位、用药、安全状况等进行记录。
5 安全保障
5.1 熏蒸作业时要做好对熏蒸作业场所磷化氢气体浓度的掌握和控制。
在居住、办公、商业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熏蒸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磷化氢气体排放,气体排放、残渣回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2 烟草行业内禁止使用溴甲烷及未经国家允许的其他药剂进行熏蒸杀虫。
5.3 熏蒸作业要安排好现场及周边的安全监测监护措施,熏蒸作业人员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任何与熏蒸作业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工作,严禁单人操作。
5.4实施熏蒸作业的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毒用具。
防毒面具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熏蒸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与磷化氢等有毒气体性质相匹配的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严禁不戴或使用无效的防毒设备参加熏蒸作业。
作业人员如有不适感觉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指挥人员后退出现场,情况严重的要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疗。
5.5熏蒸作业后,必须通过充分散气并确认烟叶不含有毒物质残留后方可直接使用。
5.6 为确保熏蒸作业安全和烟叶熏蒸杀虫效果,防止虫害传播,烟草企业和专业公司都应当选择最佳时期和最优方案,进行全面熏蒸杀虫。
5.7 实施熏蒸作业的单位要针对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需要,定期进行模拟和实际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