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编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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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编制规程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部门(岗位)职责编制规范及编订、批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的编订。
3职责
质量部:负责岗位职责编制规程起草
质量部经理:负责岗位职责编制规程审核
总经理:负责岗位职责编制规程批准
4 内容
4.1 原则
公司的每个部门(岗位)都应建立有具体的职责,说明每部门(岗位)所必须完成的工作,既不能超越部门(岗位)职责范围,又必须完成职责所规定的所有工作,避免一事多人,或有事无人,防止遗漏和重叠,出现管理真空。
4.2 编订的基本要求
4.2.1 语言准确、精炼、朴实易懂,确保内容可以被正确理解和执行。
4.2.2 各岗位职责衔接合理,不重复,不空缺。
4.2.4 关键岗位的职责应符合GMP的要求。
4.4 编订的基本内容
4.4.1 首页格式
参见《文件的控制格式》
4.4.2 正文格式
4.4.2.1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指在目前组织机构中的部门名称。
——上级部门或直接上级:指在目前组织机构中的直属上级(部门)。
——下属部门或下属岗位:指在目前组织机构中的下属部门或本部门下属的岗位。
——部门本职:反映本部门的本质职能,在格式上用一句话表示。
——主要职能:是指行业惯例或传统基本上不能变更的职能。
——兼管职能:是指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改变责任范围的职能,它往往属于边界或相关职能。(可以没有)
4.4.2.2 岗位职责(管理人员)
——岗位设置目的
——任职资格与经验要求:指本岗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在组织机构中的位置及相互关系(垂直):指在组织机构中的上级关系(报告系统)和下级关系(领导系统)。
——工作关系:指在组织机构中的平行关系或开展工作与其它部门的交叉关系。
——关键工作结果要求:指本岗位应具体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要求。
——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达成:指本岗位应具体完成的工作目标及计划。
4.4.2.4 岗位职责(员工)
——岗位设置目的
——任职资格与经验要求:指本岗位人员需要的资格证明、品质、健康或其它证明。
——直接上级:指直属的领导。
——关键工作结果要求:指本职工作及上级下达的长期工作要求。
4.4 起草、审核和批准
4.4.1 员工岗位职责由部门组织起草,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
4.4.2 部门职能及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岗位职责由部门经理、主任起草,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5 修订
4.5.1 修订条件
4.5.1.1 岗位的职责进行了调整。
4.5.1.2 引入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导致岗位职责发生变化。
4.5.1.4 实施回顾说明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工作范围等有变化。
4.5.1.4 每隔2年进行的定期复审。
4.5.2 修订程序
岗位的直接主管根据要求提出修订申请,经上级部门主管同意,由行政部批准修订,其修订和批准的过程同4.4,并记录修订内容,收回过时的岗位职责。
4.5.4 培训与考核
员工到一个新岗位或一份新的岗位职责经批准后,员工都须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4 相关文件
《文件管理程序》
《文件的控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