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支教队暑期支教团队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江大学生联谊会
星星之火支教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德江大学生联谊会——星星之火支教队在支教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能顺利开展和支教期间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德江大学生联谊会——星星之火支教队
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三条:会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成各项决议和安排。
第四条:每日晚七点半召开例会,会议由队长主持,各负责人汇报每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在例会上每位队员必须对当天授课情况做总结,其他听课队员要对当天听课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并对教学方法、教学中的优缺点进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及写好每一节课的教案。
第五条:在例会上收当天的心得体会,队员对当天的活动进行总结,提出下次活动时的改进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在例会前全体成员必须全部到场,除了特殊情况(队员生病和外出家访外),所有队员必须全部到会。
第七条:在例会上全体成员对当天的活动总结完后再对明天工作进行部署,全体队员都要进行记录并及时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法。
第三章安全制度
人身安全
第八条:为了确保全体队员在支教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队员管辖下的学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试行安全保障制度。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灵活制度根据当地人文、地理条件具体增加各改动项)
第九条第九条:活动前准备:事先跟学校负责人沟通,了解各种安全隐患;支教期间由于当地环境问题,支教人员应尽量多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防蚊工具。
如:风油精、感冒药、消炎药、外伤药、消暑药、防蚊药水等。
第十条第十条:女生安全:在活动期间,支教队在注意人身安全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女生安全,一般情况下女生不可一人单独外出,应在两人女生的陪同下外出活动。
(木棍等可放置屋内,若意外发生可及时进行正当防卫。
)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个支教队在团队中应设置安全委员,同时队长也作为安全工作负责人承担起相关的安全责任,安全委员和领队都要具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支教队应当在支教所在的学校开展关于珍爱生命、积极生存、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为了确保人生安全,德江大学生联谊会——星星之火支教队有义务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保证成员在活动地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各位队员要严格服从团队纪律,否则发生任何意外都与团队无关。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支教队队长要和支教地学校管理员联系沟通做好学生到校和离校的安全工作,最好取得校长、村委会主任的联系电话。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支教队根据教学需要做调研活动,须指定专人带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应事先与学生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饮食安全
第十八条第十七条:按照支教队饮食标准要求,根据当地学校实际,营养配餐,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实际情况根据各队情况做具体安排。
第十九条第十八条:支教期间饮食费用由支教队队员自己支出,合理支配,作好账目明晰。
最大可能的保证每一个支教队员的饮食足量,不能出现饮食不足和浪费的现象。
第二十条第十九条:支教队所买的饮食材料必须新鲜,不能出现变质发霉现象,厨房注意用电安全。
第二十一条住宿安全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条:建立暑假支教期间的宿舍管理制度,各个支教队宿舍按照安全规定选出安全委员,实行安全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安全委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1)负责支教队员的用电安全,每天睡觉前及时检查插线板是否关掉。
(2)负责每天晚饭后检查厨房的火是否关好,门是否锁好。
(3)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4)第二十一条:支教队员宿舍实行例行巡查,值班制度,督促支教队员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
所有队员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应保证六点以前起床,凌晨1点前睡觉。
(5)第二十二条: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日常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支教队日常工作采取队长、副队长负责制。
第二十四条:支教队设总负责一名、副总负责两名,主要分管各项工作,协助各支支教队队长完成支教队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小组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作好记录并在每天晚上开会的时候按时向队长汇报。
第二十六条:队员要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离岗。
有事需提前向队长或副队长请假并说明情况,及时与他人调换,以免延误工作。
第二十七条:队员必须每日完成实践总结。
第二十八条:队员应详细做好工作记录,包括一般及代办事宜。
第二十九条:全体队员代表德江大学生联谊会——星星之火支教队形象,应严于律己,树立良好风范,工作时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与工作身份不相符的事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吵闹等。
第三十条:全体队员每天必须穿支教队队服。
第三十一条:全体队员应保持高度安全意识,注意个人安全的同时要时刻提醒队友注意安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德江大学生联谊会——星星之火支教队。
德江大学生联谊会
星星之火支教队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