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支教老师管理制度
支教老师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中国各地支教活动的不断展开,支教老师的管理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支教老师面对的是一个偏远地区的教育环境,如何有效地管理支教老师,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和生活品质,成为了支教组织和学校管理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结合支教老师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探讨支教老师管理制度。
二、支教老师管理的特点与要求1. 支教老师的特点支教老师是远赴偏远地区的教育工作者,他们多数来自城市,对乡村的环境和条件不太适应。
在教学上,他们需要面对学生的不同学习能力和生活习惯,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理解。
在生活上,他们需要适应乡村的饮食、住宿和交通等方面的条件。
因此,支教老师的管理需要更多地关注他们的教学和生活需求。
2. 管理要求支教老师的管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关注教学效果:支教老师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果,因此需要关注教学效果,提高支教老师的教学水平;(2)关注生活品质:支教老师需要适应乡村的生活条件,管理者需要提供合适的食宿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支教老师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3)关注师德师风:支教老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管理者需要加强对支教老师的管理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教育素养和专业水平。
三、支教老师管理制度的建立1. 管理体制对于支教老师的管理,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管理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领导、学校负责人、支教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支教老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支教老师的工作和生活;(2)建立管理机构:在支教地区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支教老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支教老师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确保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管理方式支教老师管理方式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督导: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对支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2)生活服务:提供食宿保障和交通服务,解决支教老师生活上的困难,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3)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支教老师缓解心理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情绪。
小学支教教师学校管理制度
小学支教教师学校管理制度一、教师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小学支教教师是中国基础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责任。
为了保证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权益和教学效果,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规范教师的行为和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
1. 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要求小学支教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严格要求教师的入职条件,严格遵守教师招聘程序,确保每个教师都是根据规定程序录用的。
2. 教师的奖惩管理学校对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管理。
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可以提高教师的职务和待遇,对于工作不力或者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惩罚,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等处分措施。
3. 教师的工作考核学校对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课堂观摩、学生评价、学科考试、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等方式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4. 教师的发展培训学校为小学支教教师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满足教师的继续学习需求。
5. 教师的心理健康学校重视小学支教教师的心理健康工作,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制度,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二、教师学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教师的工作岗位学校要规范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岗位,明确教师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岗位,落实对应的工作职责,保证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2. 教师的工作时间学校规定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时间,包括教学时间、备课时间、上课时间、放学时间等,明确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教师的工作课酬学校根据小学支教教师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制定相应的工资和奖金政策,保障小学支教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教师的教学管理学校要求小学支教教师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课,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教师支教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推动教育公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发展。
教师支教作为提升农村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教师支教工作,保障支教教师权益,提高支教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优化农村学校师资队伍,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2. 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3. 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奉献精神的支教教师;4. 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三、制度内容1. 支教对象及条件(1)支教对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
(2)支教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愿意到农村学校支教。
2. 支教期限及服务范围(1)支教期限:一般为1-3年。
(2)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 支教教师权益保障(1)工资待遇: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2)职称评定: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职称评定,并享受与城镇教师同等待遇。
(3)工作生活条件:支教教师应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住宿、交通、医疗等。
4. 支教教师培训与管理(1)培训:支教教师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
(2)管理:支教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5. 支教效果评估(1)支教效果评估采取定期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
(2)评估内容包括支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支教成果等方面。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 学校要建立健全支教教师管理机制,保障支教教师权益,提高支教效果。
3. 社会各界要关注支教工作,为支教教师提供支持与帮助。
顶岗支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顶岗支教工作的管理,确保顶岗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支教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顶岗支教的所有教师和支教单位。
第三条顶岗支教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服务国家教育战略;2.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3.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教师意愿;4.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支教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顶岗支教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支教单位应当成立顶岗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支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支教单位应当设立支教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联系协调相关部门;2. 组织教师报名、选拔和培训;3. 安排支教岗位;4. 监督支教工作进度;5. 处理支教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支教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三章支教岗位与职责第八条支教岗位根据支教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支教单位的实际需求确定。
第九条支教教师的主要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4. 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6. 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支教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十条支教教师的管理:1. 支教教师应当遵守支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支教单位的管理;2. 支教教师应当接受支教单位的培训和指导;3. 支教教师应当定期向支教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支教教师的考核:1. 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由支教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师德表现等;3. 考核结果作为支教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幼儿园支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支教工作,保障支教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支教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支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支教人员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和奖励等。
第三条幼儿园支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幼儿、关爱幼儿,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2. 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注重支教效果;3.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支教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支教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支教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具有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
第五条支教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支教工作。
第六条幼儿园应对支教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支教人员综合素质。
第三章支教工作管理第七条支教人员应按照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全面负责所支教班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支教人员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幼儿园教师共同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支教人员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幼儿家庭情况,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条支教人员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支教工作考核与奖励第十一条幼儿园对支教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团队协作、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支教人员,幼儿园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支教人员,幼儿园应进行约谈、培训,帮助其改进工作,如仍不达标,则解除支教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师支教管理制度
教师支教管理制度教师支教是指城市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进行短期或长期教学支援的一种教育形式。
在现代社会中,教师支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
为了保障教师支教的质量和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师支教管理制度。
一、背景教师支教是中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推动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水平。
然而,在实践中,教师支教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支教管理制度,是提高教师支教质量的关键。
二、政策支持教师支教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明确教师支教的任务、要求和待遇,确保教师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供良好的教育设施和教学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保障。
三、教师选拔和培训教师支教需要具备一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教师。
因此,教师选拔和培训是教师支教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针对教师支教的需求,学校和政府可以组织选拔考试,选取合适的教师参与支教工作。
同时,还应加强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农村教育意识和教学能力。
四、任务分配和管理教师支教工作应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配和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农村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支教的时间和人员。
同时,还应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遵守工作纪律,履行教学职责。
五、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教师支教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是教师支教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政府和学校应提高教师支教的薪水和津贴,给予他们合理的物质奖励。
同时,还应为教师支教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他们的权益和福利。
六、教育教学指导教师支教需要得到专业的教育教学指导。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派出资深教师或专家组织开展支教指导活动,为支教教师提供教学指导和咨询服务。
同时,还可以组织教育教学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支教教师的教学水平。
七、学校管理和评估农村学校管理和评估是教师支教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加强对教师支教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教师支教活动管理制度
教师支教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师支教活动的管理,确保支教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法保障教师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支教教师的引导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教师支教活动的义务教育教师。
第三条政府部门应当明确支教活动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监督制度,加强对支教活动的指导、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参与支教活动的教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维护支教活动的秩序和形象。
第五条支教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服务”的原则,教师应当以公益的心态参与支教活动。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支教活动的宣传,引导更多的教师参与到支教活动中来,提升支教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支教活动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支教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第八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支教活动的经费支持,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支教活动组织机构第九条政府部门应当设立支教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支教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支教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支教教师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支教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支教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支教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反馈支教活动的情况,向社会公布支教活动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支教活动的监督,确保支教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第三章教师支教活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教师支教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服务”的原则,教师不得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参与支教活动。
第十五条教师支教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教师不得擅自组织支教活动。
第十六条教师支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当地的社会和文化利益。
第十七条教师支教活动应当与学校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支教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教师参与支教活动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接受支教活动组织机构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九条教师支教活动期间应当遵守支教活动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服从组织安排,不得私自离开支教地点。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标与任务1. 完成学校委派的教学任务,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效果。
2. 发挥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3. 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学资源建设的支持,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4. 掌握并执行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育教学计划。
二、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周末及节假日视情况进行调整。
3.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必要时加班和调整工作时间。
4. 每年享受带薪年假7天,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教学计划与备课工作1. 按照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育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安排,并保证完成教学任务。
2. 按照学校要求,每周提交一次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 每次上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备课工作,准备充足的教学材料和教具。
4.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确保教学内容的有效传达。
四、课堂管理与评价1. 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课堂秩序。
2. 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因材施教。
3. 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4. 注重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引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与培训1.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主动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 面对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政策,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方法。
六、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1. 严格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 着装整洁,言行举止文明,举止得体。
3. 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问和问题。
4.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与学生和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与联系。
七、奖励与惩罚1. 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支教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支教工作,保障支教人员权益,提高支教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从事支教工作的个人和团队。
三、支教人员选拔与聘用1. 选拔原则支教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支教工作环境;(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 聘用程序(1)支教人员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支教组织提交申请;(2)教育行政部门或支教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支教人员选拔考试;(4)考试合格者,签订支教协议。
四、支教工作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4. 关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5.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支教人员待遇1. 支教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2. 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3. 支教人员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职称评定。
六、支教人员考核与评价1. 支教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支教人员续聘、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支教人员管理与监督1. 支教人员应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支教组织的监督管理;2. 支教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为支教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支教工作质量,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三篇)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是指教职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到农村地区或贫困地区的小学开展支教工作的一种制度。
支教工作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培训、指导等一系列工作。
以下是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1. 支教时间:教职工可以在寒暑假、周末或特定的休息时间选择前往支教地开展工作,通常不超过2个月。
2. 支教地选择:支教地主要是农村地区或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的小学。
教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志愿选择支教地。
3. 支教任务:教职工主要负责教学工作,包括课程教学、学生辅导、作业批改等。
另外,还需要参与学校管理、开展实践活动、进行教师培训等工作。
4. 工作要求:教职工需要具备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了解当地教育状况和学生背景,能够适应农村环境和贫困地区的工作条件。
5. 工作支持:教职工在支教期间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包括教育局、学校领导等。
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作补贴和福利待遇。
6. 工作评估:教职工支教工作结束后,会进行工作评估和总结。
评估主要从教育质量、学生进步、教育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教师的支教工作,改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状况,提高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这也是一种教师教育实践和社会责任的体现。
小学教职工支教工作制度(二)是指教育部门或教育机构为了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小学教育的发展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支教目标:通过支教活动,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小学的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2. 支教选拔:根据教师的教学经验、教育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条件,选拔合适的教师参与支教工作。
3. 工作安排:支教教师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和安排,到农村和贫困地区小学任教一定时间,进行课堂教学和教育实践活动。
4. 培训支持:支教教师在参与支教之前,会接受相关培训,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支教能力。
5. 奖励措施:为鼓励教师参与支教工作,教育部门或教育机构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资金支持、职称晋升、学术研究机会等。
支教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教工作,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支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支教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支教工作的支教教师、志愿者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支教工作应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改革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效果。
第二章支教人员管理第四条支教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农村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支教人员选拔:1. 支教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支教人员选拔由支教单位负责,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3. 支教人员选拔结果应予以公示。
第六条支教人员培训:1. 支教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等;2. 支教期间,支教单位应定期组织支教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支教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支教人员考核:1. 支教人员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2. 支教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团队合作等方面;3. 支教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支教工作内容第八条支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承担教学工作,完成教学计划;2. 开展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3.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5. 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为学生提供关爱和帮助。
第九条支教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支教人员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支教人员应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支教工作保障第十二条支教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支教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支教期间的生活补贴由支教单位承担。
支教的管理制度范文
支教的管理制度范文支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教活动,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全体支教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支教活动由学校组织并负责具体组织安排。
第三条支教活动的负责人由学校指定,负责支教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支教队伍由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教师组成,支教队伍的成员由学校择优选拔并签订支教协议。
第五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充分了解支教地区的文化特点和教育现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风情,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第六条支教队伍成员不得擅自离开支教地区,如确需离开,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填写《支教人员离队申请表》。
第七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行为。
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支教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期间应当尊重当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和教学活动。
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九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超出工作范围。
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或内容,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同意。
第十条支教队伍成员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不得临时调整、取消或擅自添加教学内容。
如确有需要,应向学校请示并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十二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和课堂教案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第十三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密切与当地学校的教师团队合作,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五条支教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期间将定期接受学校的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将以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为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支教队伍成员获得相应奖励和荣誉的重要依据。
学校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支教教师管理,提高支教工作质量,保障支教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支教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支教教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支教教师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关注支教教师身心健康;(三)公平公正,奖优罚劣;(四)科学合理,提高支教工作实效。
第二章支教教师选派与培训第四条支教教师选派:(一)选派支教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绩;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5. 具有完成支教任务的身体条件。
(二)选派支教教师应优先考虑我校优秀教师、教学骨干和有支教经验的教师。
第五条支教教师培训:(一)支教教师培训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文化等。
(二)支教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三)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支教工作。
第三章支教教师工作与考核第六条支教教师工作:(一)支教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责。
(二)支教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支教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关爱学生身心健康。
(四)支教教师应与当地教师、家长建立良好关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条支教教师考核:(一)考核内容:1. 支教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教育教学能力;3. 教学质量;4. 班级管理;5. 团队协作精神;6. 奖惩情况。
(二)考核方式:1. 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评价;2. 教学检查、听课、评课;3. 工作总结、论文、教学成果。
(三)考核结果: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 对考核不合格的支教教师,学校将采取措施,帮助其改进。
第四章支教教师待遇与保障第八条支教教师待遇:(一)支教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支教教师管理制度为了提高XXX支教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保证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一、支教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每学期,支教教师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或教改实验课,积极更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评课时,要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的见解。
三、请假制度要严格执行。
有事要提前请假,无事不要请假,小事少请假。
请假时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工作时间内,教师严禁出入校门。
一天以内的病假或事假由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的病假或事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请假时,教师应自找本学科或本教研组教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
四、办公制度要认真执行。
上班时间要准时到校、准时进教室、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严禁吸烟、喝酒、下棋、打牌等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
五、课程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教学纪律要严肃,课程计划要严格执行。
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程、随意授课,改变授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停课,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六、集会制度要做好。
周一晨会或学校集会时,全体教师均应主动参加,组织好师生列队参加,做到准时、文明、整齐、安静和安全。
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师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引导、提出具体要求。
七、上课制度要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教师上课必须做到“五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听音乐;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多让学生合作探究、互动研究。
八、听课制度要建立随堂听课、定期听课制度,培养教师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和评课记录的良好惯。
听课后要及时参加评课、议课,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
单位联校支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联校支教工作的管理,提高支教质量,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支教对象及条件1. 支教对象:本单位在职教职工。
2. 支教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熟悉教材教法,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支教工作环境。
三、支教任务及要求1. 支教任务:(1)协助受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受援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协助受援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整体素质。
2. 支教要求:(1)支教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支教工作;(2)支教教师应尊重受援学校的管理制度,遵守受援学校的纪律规定;(3)支教教师应与受援学校教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四、支教时间及待遇1. 支教时间:原则上每年支教时间为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支教待遇:(1)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工资待遇与原单位保持一致;(2)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3)支教教师支教期满后,原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支教考核与评价1. 支教考核:(1)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由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的教学、管理、师德等方面进行考核;(2)支教教师支教期满后,由原单位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
2. 支教评价:(1)支教教师支教期间,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原单位;(2)支教教师支教期满后,原单位根据支教考核结果,对支教教师进行评价。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联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教师支教管理制度
教师支教管理制度一、综述教师支教是指由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派遣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到边远地区或贫困地区担任教学工作,以改善当地教育条件,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
支教工作本质上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其目的是借助教师的力量,为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更广阔的学习机会。
而教师支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支教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二、教师支教管理制度的内容1. 教师招募机制教师支教的基本前提是要有足够数量的优秀教师。
因此,建立健全的教师招募机制至关重要。
教师招募的程序包括教师申请、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
在审核方面,要重点考察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经验等,确保教师支教的质量。
2. 教师培训计划支教教师常常需要面对弱势学生群体,因此他们需要接受特殊的培训,包括如何应对不同的学习风格、如何应对孩子们的心理问题、如何灵活运用教学手段等方面的培训。
此外,支教教师还需要了解当地的文化和社会背景。
因此,建立定期的、全面的支教教师培训计划是十分必要的。
3. 教师支教的配备支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充分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学用具、图书、教辅材料等等。
因此,建立起完善的教师支教资源配备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4. 教师支教的考核制度为了保证教师支教的质量,需要建立起科学严谨的教师考核制度。
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进度、教育效果等多个方面。
通过考核结果来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并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教师支教工作更好地进行。
5. 教师支教的待遇保障教师支教工作常常需要离开家乡到陌生的地方工作,因此对于教师的待遇保障十分重要。
包括住宿、交通、生活补贴、医疗保险等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都需要得到合理的安排。
6. 教师支教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师支教保险制度,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
这些保险制度将有效的保护支教教师的工作安全,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更大的保障。
7. 教师支教的心理辅导支教教师常常需要面对孩子们的困境和不易的环境,因此在支教过程中,给予支教教师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工作积极性,将大有帮助。
幼儿园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支教教师管理,提高支教工作质量,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省幼儿园进行支教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支教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教育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关爱幼儿,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支教教师职责第四条支教教师应具备以下职责:1. 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
2.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幼儿成长,尊重幼儿人格,关爱每一位幼儿。
3. 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目标实现。
4. 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幼儿综合素质。
5. 积极开展班级管理,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6. 加强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幼儿家庭情况,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三章支教教师管理第五条支教教师管理分为以下几方面:1. 支教教师选拔与培训(1)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注重支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和志愿服务精神。
(2)培训内容:支教教师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心理特点、教学方法、班级管理等。
2. 支教教师考核与评价(1)考核方式:定期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包括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家长沟通等方面。
(2)评价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支教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教教师继续支教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支教教师待遇与保障(1)支教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
(2)支教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3)支教教师享有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权益。
第四章支教教师权益与义务第六条支教教师享有以下权益: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2. 在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待遇。
3. 享有参加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支教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职责。
2.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幼儿成长,尊重幼儿人格。
3. 认真备课,严谨治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支教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支教教师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
因此,建立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目的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1.保障支教教师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
2.保障支教教师人身财产安全。
3.提高支教教师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
三、内容1. 支教教师安全培训在支教教师入职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训、常见突发事件处理培训等。
2. 对支教地区的调查在支教地区,开展地形、交通、社情、治安等方面的调查,为支教教师提供安全保障。
3. 拟定支教教师行为规范制定支教教师行为规范,明确支教教师的行为准则,规范支教教师的工作行为,保障支教教师安全。
4. 制定支教教师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支教教师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简洁明了的制定和实施方案,让支教教师面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
5. 支教教师安全检查定期对支教教师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支教教师安全。
6. 支教教师保险为支教教师购买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旅行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保障支教教师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四、实施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加强领导管理,制定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是为了规范支教教师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领导对支教工作的管理。
2.整合资源,制定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和企业等。
3.配置专业人员,保障支教教师安全,需要配置专业人员,包括安全专家、心理医生等,提高支教教师安全等级。
五、总结支教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支教教师参与。
随着环境日益复杂、风险加大,加强支教教师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是必须的。
只有建立了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的应急预案,支教教师才能更有信心投身支教事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职中支教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中支教工作,提高支教质量,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职中支教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支教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生活规范,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支教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
第五条支教人员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职中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4. 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5.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支教形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支教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服从学校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 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擅自离岗;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5. 不得泄露学生和学校的秘密。
第四章生活规范第七条支教人员应遵守以下生活规范:1.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2. 不得在宿舍内饮酒、赌博、吸烟等;3. 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保持校园环境卫生;4. 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5. 不得在校园内饲养宠物。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支教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为支教人员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在支教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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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小学支教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2013年9月
为加强支教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保证学校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解放小学支教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一、支教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支教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或教改实验课,主动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评课时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见解。
三、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
请假时须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工作时间严禁出入校门。
一天以内的病假或事假,由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的病假或事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教师请假应自找本学科或本教研组教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
四、办公制度。
认真执行上班制度,上班时间做到“四准”:准时到校、准时进教室、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严禁吸烟、喝酒、下棋、打牌,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办公的事。
五、课程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程、随意授课,改变授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不
得随意停课,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六、集会制度。
周一晨会或学校集会时,全体教师均应主动参加,组织好师生列队参加,做到准时、文明、整齐、安静和安全。
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师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引导、提出具体要求。
七、上课制度。
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教师上课必须做到“五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听音乐;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多让学生合作探究、互动学习。
八、听课制度。
建立随堂听课、定期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和评课记录的良好习惯。
听课后要及时参加评课、议课,同授课教师沟通交流。
九、备课制度。
教师每学期第一周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所任学科教学计划,上报教导处审批。
提倡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
教师课前必须精心备课,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学法。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尤其是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要备详实。
教学目标设计要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教学过程设计要有利于学生知、情、意、行的和谐发展。
教案每周一由教研组长签字。
十、作业布置。
要精心设计作业,不允许搞题海作业。
少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多布置实践性、发展性、自选性的作业。
学生作业量要适当,小学生一般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应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毕业年级学生的各科作业也要适量,最多不超过二小时。
教师应督促教育学生独立、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养成复习、预习、自习的良好习惯。
十一、作业批改。
语文科作业按课批改,数学科作业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按次批改。
作业每次批改都应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统一的修改符号,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之处应明确打错,并让学生在下次作业前更正。
应要求学生使用统一规格的作业本,按规定的格式完成,字迹要工整,少写错别字,按时按量完成。
学生作业应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必要时采取面批面改形式。
十二、班主任在学期结束前要对学生的在校表现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评语应以鼓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