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攻坚克难稳中求进 开创发展新局面
奋发有为 “十三五”开局良好2016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发力东进战略,围绕“美好城区”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品质跃升,扎实开展“城区品质提升年”工作,全区各项事业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实现本区生产总值537.68亿元,同比(下同)增长8.8%;税收总额83.75亿元,增长14.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0亿元,增长10.1%;固定资产投资122.57亿元,增长23.1%,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09亿元,增长8.0%;万元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分别下降4.3%、14.5%、8.3%,预计2016年城市GEP为1099.4亿元,增长1.0%,连续四年保持与GDP的双提升,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坚持谋全局 抓大事 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区级班子换届顺利完成。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抓紧抓好市委布置的“三大任务”,圆满完成换届各项工作。
城区品质提升效果显著。
落实全市“城市管理治理年”要求,扎实开展我区“城区品质提升年”工作,制定出台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151项具体任务按进度推进。
两项三年提升行动计划顺利收官。
持续推进盐田街道片区三年综合提升,编制完成盐田河临港产业带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和环境综合整治,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顺利推进,产业空间优化、设施完善、景观提升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片区功能面貌实现大改观。
三大战略部署高效开局。
制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行动计划,研究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降低企业成本等精准化组合型政策,淘汰了一批“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全面落实“营改增”等政策举措,“三去一降一补”各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
住建系统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五年工作计划
住建系统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五年工作计划一、近五年工作发展回顾五年来,全市住建系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行业责任。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要求,全市6400名环卫工人、3万名物业职工、1900名城管执法人员以及公用企业干部职工,闻令而动、不辞劳苦、坚守岗位,上下一盘棋,保供给、保清洁、保安全,城市运行平稳有序。
X市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加快推进复产复工。
延续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调整工程造价,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社保费调剂帮扶等支持政策,纾解企业困难,为26家建筑、市政企业争取调剂帮扶社保费2363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
坚决贯彻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配套制定四项制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08个,解决率95.58%。
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14亿元,新开工面积635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规定时限内完成323户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实现“四类人员”危房动态清零;完成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11.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按期交卷,脱贫攻坚行业任务圆满完成。
以不胜不休的态度抓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效解决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大幅下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深府〔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具有数字驱动、技术迭代、产业赋能等特点,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三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支撑,现就加快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我市重大产业发展需求和应用新场景,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为载体,构筑数字时代的关键基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构建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投资、科技产业协同创新、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数字要素市场,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消费发展,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前沿,在战略必争的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超前谋划、主动布局,不断提升核心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招商三年行动方案
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招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早上起来,打开窗户,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心情格外舒畅。
想到今天要写的这个方案,我瞬间来了精神。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就来谈谈这三年行动方案。
咱们得明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内涵,它包括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的建设。
咱们就开始梳理这个方案。
一、目标定位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占比逐年提高。
2.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不断完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3.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功能、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招商策略1.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比如,给予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2.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比如,举办招商洽谈会,签署合作协议。
3.深化区域合作,实现资源整合。
比如,与周边城市共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三、重点领域1.5G网络建设:加快5G基站建设,实现全市范围覆盖。
同时,推动5G应用场景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2.:培育一批企业,打造产业高地。
同时,加大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力度。
3.工业互联网: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同时,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确保数据安全。
4.物联网:加快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应用场景拓展。
比如,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
四、项目推进1.建立项目库:梳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2.加快项目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3.强化项目跟踪:对已落地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五、政策保障1.加大财政支持:设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2.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3.加强人才引进:实施人才引进计划,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作者:来源:《居业》2016年第10期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3日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筑业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相关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相关要求,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三、主要任务(一)企业信息化建筑企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深入研究BIM、物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1.勘察设计类企业(1)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
进一步完善并集成企业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2016)【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深府办[2016]3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2.29【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新基建”的发展现状与中央政策解读
“新基建”国内发展现状(一)中央顶层设计,政策路线明朗从 2018 年至今,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表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程度不断强化,相关政策路线图日趋清晰。
国家持续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在于新型基础设施具备新时代的丰富内涵,既符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又适应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转型需求,在补短板的同时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作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石、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中国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
表 1:2015-2020 年“新基建”七大领域重点政策(中央层面)数据来源:赛迪研究院整理(二)地方政府加紧行动,项目引领新基建实施根据 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等10省份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北京等7省份表示要加强工业互联网的建设。
辽宁等6省份提出发展物联网。
1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安徽、河南、四川、广西等至少8省份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湖北要求加快 5G 产业化进程,北京、湖南提出加快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海将“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推进5G网络市域全覆盖”。
贵州提出“超前谋划、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将“加快 5G、工业互联网、冷链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内蒙古则“布局 5G 通信应用和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陕西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2020年各省重点建设项目偏重于新基建项目。
3月4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今年首批105个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总投资额近万亿元,清单中共 75个基础设施项目。
3 月 5 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出 2020 年共安排省重点项目 1230个,总投资 5.9 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焦城际轨道、5G 通信等。
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等省公布的重点项目清单均强调城际轨道、高铁、新型信息通信等新基建。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深府办函〔2021〕10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7日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府〔2018〕47号)的工作部署,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为契机,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塑造建筑行业新业态、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一)2022年1月1日起,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市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上述项目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 —2—模型,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环节采用BIM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到2022年末,基本建成BIM报批报建平台,基本实现BIM模型与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以下简称空间平台)对接;全市半数以上重要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建立BIM模型并导入空间平台。
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二)分区落实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根据《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引编制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统筹报市政府审批。
各区(含新区,下同)城市更新五年规划以《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模式分区范围为指引,确定实施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落实各类城市更新的计划用地规模和供应用地规模,分解各项配建和建设任务,保障全市城市更新规划目标的实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8.23•【文号】建质函[2016]183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3日附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筑业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相关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相关要求,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深发改〔2016〕562号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5月18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有效支撑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圳建设“二区三市”发挥支撑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际一流、深圳标准。
把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贯穿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规划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模、服务水平适度超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统筹规划、建管并重。
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和行业限制,切实发挥规划调控和引领作用。
进一步强化建设运营管理,建立责权明晰统一、管护动态精细、执法规范有力、运转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聚焦基础、安全优先。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满足居民工作生活需求。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深府办[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深府办〔2012〕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坪山新区管委会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坪山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坪山新区于2009年在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及坪山、坑梓街道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总面积约168平方公里。
新区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全面铺开,进入大规模建设和超常规发展的历史关键期。
一、发展成就(一)经济发展成果显著。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2010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8.01亿元,同比增长27.5%,增速在全市各区排名第二,为全市经济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0.4∶77.9∶21.7,工业对新区经济的带动效应突出;新区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为150.43亿元,同比增长30.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9%。
2010年税收总收入为29.8亿元,同比增长10.7%。
三大需求拉动保持良好势头。
在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因素中,2010年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完成100.3亿元和33.6亿元,同比增长57%和21.5%,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落实“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一)科学编制全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市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范围和不同更新模式的分区指引,确定全市及各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及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计划规模,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各类配套设施的任务等。
《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文本图集
3.综合多种途径,联动解决配套设施缺口 “十三五”期间光明新区计划通过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等途径,综合解决城
市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缺口。在落实法定图则规定却未建的公共设施的基础上, 利用政府土地整备解决占地较大或厌恶型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光明新区城市更 新土地贡献率至 30%以上,根据片区城市更新公共设施配建统筹,科学确定单个 更新单元应配建的公共设施类型与面积。鼓励通过绑定更新项目促进占地较大型 公共设施落地,探索多馆合一的建设方式节约用地填补设施空白,切实提高民生 满意度和幸福水平。 4.落实生态修复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绿色城市更新
以促进产业创新引领、引导产业平稳转型和有序升级为目标,一方面加强对 创新产业空间的供给,围绕新区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 能源产业以及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 配建 2.68 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落实工业区 块控制线要求,稳定产业空间规模,巩固先进制造业空间基础。同时,积极推进 产业空间的整合与集聚,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3.加大公共服务配套供给,提高民生满意水平
第一节 公共设施配建指引..........................................10 第二节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配建指引................................13 第五章 保障性住房与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指引 ......................... 15 第一节 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15 第二节 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指引....................................16 第六章 行动方案与保障措施 ......................................... 18 附图 .............................................................. 20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目录前言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交通(包括航空、港口、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公路、市政道路)、供水、污水处理、河涌整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和建成更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发挥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研究提出《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总结“十二五”时期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成就、主要矛盾和问题,分析面临的发展机遇,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发展策略及保障机制,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编制依据第一节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36号);3.《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号);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6.《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9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2014〕25号);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号);9.《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6〕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9•【字号】深府函〔2016〕206号•【施行日期】2016.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深府函〔2016〕20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19日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原则(一)安全处理原则。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确保各类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安全和妥善的处理处置。
(二)分类和减量原则。
大力推进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理量,促成全社会全面实践资源节约理念。
(三)全过程管理原则。
大力推进智能化监管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固体废物运输和处理过程进行全天候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四)公众参与原则。
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信息公开,鼓励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固体废物处理过程,提升公众对固体废物处理的支持,减少“邻避效应”。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建立国内领先的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率显著降低、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5648>字节girlwen 2004-6-1 15:24:18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蓝天绿都家园业主论坛lt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宝安区、龙岗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3-2005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说明组成。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目标与规模第六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近期建设规划重点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城市空间发展、支柱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发展等5个方面的目标与对策,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
第七条推动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深圳在“珠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地位。
1、促进深港两地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合作,重点加强跨境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口岸通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2、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间产业的分工与协作,增强城市间的城际快速交通联系,提高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资源共享水平,推动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特别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资源分配的合作,促进区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第八条强化城市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精心整理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进一步加大深圳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十三五”动作用。
坚持聚焦基础、安全优先。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满足居民工作生活需求。
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坚持绿色优质、低碳生态。
立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环保意识,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
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低碳生态建设理念,坚持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宜居城市。
坚持转变职能、加快实施。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市场化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作风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行动目标以国际一流城市基础设施标准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引进国际先进实用技术,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更加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以完善的城市功能提升国际化辐射带动能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达到65%280099%98%积达到17“362个基强化深圳远洋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加快建设深圳国际航空枢纽,加快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等战略性通道建设,建成具有强大集聚辐射功能的综合交通枢纽。
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推动一体化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1.轨道交通工程。
共40个项目,总投资5360亿元,五年投资2213亿元。
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加快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沿海客专规划建设,尽快启动深惠城际等前期工作,研究布局深圳对外国家铁路新通道;改造提升深圳北站、深圳东站、平湖站、西丽站,规划新的高铁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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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进一步加大深圳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有效支撑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圳建设“二区三市”发挥支撑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际一流、深圳标准。
把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贯穿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规划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模、服务水平适度超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统筹规划、建管并重。
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和行业限制,切实发挥规划调控和引领作用。
进一步强化建设运营管理,建立责权明晰统一、管护动态精细、执法规范有力、运转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聚焦基础、安全优先。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满足居民工作生活需求。
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坚持绿色优质、低碳生态。
立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环保意识,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
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低碳生态建设理念,坚持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宜居城市。
坚持转变职能、加快实施。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市场化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作风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行动目标以国际一流城市基础设施标准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引进国际先进实用技术,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更加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以完善的城市功能提升国际化辐射带动能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400公里;公交出行更加便捷,公共交通占机动出行分担率达到65%,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深圳港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箱。
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5%,全市重要公益性公共场所免费WLAN覆盖率达到99%。
应急备用水源满足城市3个月需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基本形成500千伏环网主干网架,加快推进电网智能化。
到2020年干线综合管廊达到80公里。
生态文明水平持续提升。
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90%。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
公共安全及空间拓展实现突破。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城中村环境实现根本改善。
新增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通过拆除重建实现用地供应约12.5平方公里。
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建成起步区30平方公里城市框架。
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十三五”期间,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资源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及空间拓展共362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4267亿元,计划五年完成投资约7230亿元。
(一)综合交通提升计划强化深圳远洋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加快建设深圳国际航空枢纽,加快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等战略性通道建设,建成具有强大集聚辐射功能的综合交通枢纽。
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推动一体化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1.轨道交通工程。
共40个项目,总投资5360亿元,五年投资2213亿元。
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加快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沿海客专规划建设,尽快启动深惠城际等前期工作,研究布局深圳对外国家铁路新通道;改造提升深圳北站、深圳东站、平湖站、西丽站,规划新的高铁客运站。
建成轨道交通三期及三期调整工程,加快轨道交通四期规划建设。
加快推进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路规划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轨道办)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2.港口机场工程。
共22个项目,总投资960亿元,五年投资582亿元。
规划实施深圳港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盐田港东港区和大铲湾二期工程,加快南山港区妈湾作业区海星码头改造工程,建设蛇口国际邮轮母港。
推进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第三跑道、T4航站楼一期工程(卫星厅)建设,完成南头直升机场搬迁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3.道路系统工程。
共81个项目,总投资2912亿元,五年投资1291亿元。
加快深中通道、沿江高速二期、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深惠、深汕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重要通道建设。
建成南坪快速路三期、坂银通道、坪盐通道、鹏坝通道、龙盐快速路、丹平快速二期等,加快107国道市政化改造、罗芳公路立交桥改造、皇岗路下沉改造、春风路隧道工程,完成梅林关、布吉关及南头关改造,推进快速公交走廊规划建设。
加快莲塘口岸建设,推动皇岗、沙头角等口岸改造,实施深圳湾口岸交通改善工程。
〔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配合〕(二)资源保障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市政设施现代化水平,完善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设安全优质供水保障体系,构建清洁智慧的能源保障体系,发展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适应城市发展的基础系统支撑体系。
4.供水保障工程。
共28个项目,总投资682亿元,五年投资216亿元。
规划建设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深圳境内配套工程,开展水库入库支流治理和供水水库隔离围网建设。
新建坝光水厂,扩建南山、红木山等7座水厂,新增供水规模100万立方米/天,对东湖水厂、盐田港水厂等9座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完成200公里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开展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完成30万户住宅供水管网改造,加快新一轮社区管网改造工程,规划改造447个小区。
〔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5.能源保障工程。
共19个项目,总投资1089亿元,五年投资665亿元。
加快建设滇西北至广东±800KV特高压直流深圳段、祯州至现代等输电线路,规划新建500KV现代站、东方站、坪山站等输变电工程。
优化能源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三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建设大唐宝昌电厂扩建、钰湖电厂扩建、华电坪山分布式能源等燃气热电联产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成深圳抽水蓄能电站。
推进建设迭福LNG接收站、下洞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西气东输二线LNG应急调峰站和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加快建设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圳油库、樟坑径液化石油气仓储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国资委、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项目单位负责〕6.信息化工程。
共14个项目,总投资223亿元,五年投资180亿元。
开展宽带普查,全面推进光纤到户改造,到2020年全面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企,百米光接入”的目标;配合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改造进程,同步建设宽带网络及管道、光缆、基站等,推动宽带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人流密集区域的WLAN覆盖。
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市信息管线公司、天威视讯、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负责)7.综合管廊工程。
共5个项目,总投资195亿元,五年投资85亿元。
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大力提高地下管网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下空间布局。
推进全市高压走廊落地的工作,加快电力隧道、综合缆沟建设。
推进全市综合管廊的规划,筹划建设沿深圳河湾、南山区西北地区的大型干线综合管廊。
在前海、大空港新城、留仙洞和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建设,以及重要城市主干道改扩建过程中,采用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技术。
〔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三)生态环境提升计划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治水提质,强化全市垃圾统筹处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化”典范城市。
8.海绵城区工程。
共25个项目,总投资283亿元,五年投资168亿元。
建成光明凤凰城、国际低碳城等20个低影响开发区,面积达到266平方公里。
新建深圳河湾、前海外围、宝安中心区、沙井桥头等19个片区排涝工程,加快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布吉河分洪通道等工程建设,加快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坝光海堤工程建设,推进东部海堤重建和大亚湾海堤加固。
全面控制水土流失,开展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恢复道路硬质边坡生态系统功能。
〔市规划国土委、水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9.水污染治理工程。
共21个项目,总投资589亿元,五年投资364亿元。
改造完善原特区内污水管网208公里,新建原特区外污水管网超过4052公里。
续建福田污水厂,新建、扩建洪湖、坝光、坂雪岗、沙井等19座污水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4.8万立方米/天;改造罗芳、蛇口等24座污水厂,改造规模344万立方米/天;新建污泥处理工程4处,新增污泥处理能力1475吨/天。
〔市水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10.流域治理工程。
共41个项目,总投资373亿元,五年投资273亿元。
综合治理144条河流,长度约552公里,其中深圳河湾流域10条23公里,前海(大铲湾)水系6条30公里,珠江口流域16条36公里,茅洲河流域42条170公里,观澜河流域26条114公里,龙岗河流域15条81公里,坪山河流域15条48公里,大鹏湾水系7条16公里,大亚湾水系7条34公里。
〔市水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11.垃圾处理工程。
共14个项目,总投资220亿元,五年投资185亿元。
强化全市垃圾统筹处理,制定垃圾处理规划、政策、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和全过程监管。
加快推进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大型骨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