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及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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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及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1.1机械设备的通用要求
1.1.1概述
A.设备应是设计先进、工艺安全可靠和结构坚固,并便于检查、操作和维修。
B.设备应适应于现场条件和污泥特性下的范围内操作并能可靠地长期运行。
C.所有设备的供货与安装应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在交付之前需经招标
人批准。安装应严格地按照生产厂家的详细资料和按本技术规范要求批准的设计进行。
D.材料的选用应考虑污泥和有害气体的腐蚀、运行中的磨损以及不同金属之间
的电解反应。
E.所有设备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及安全性等不能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F.本节相关条款亦适于电气、自控及仪表。
G.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图纸中注明的机电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质量供应所需的所
有机电设备和材料。
1.1.2材料及其防腐耐磨
A.产品应由全新材料制成,且具备合格的质量、无缺陷。
B.设备的材料应适于其操作条件。与污水、污泥或周围空气直接接触的部分应
能够完全抵抗此类环境中产生的腐蚀或磨耗。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对系统设备中存在的腐蚀或磨耗部分作出详细说明。
C.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防腐蚀性能应能适应设备的使用工况以及所选用材
料的标准和规范。
D.在规定使用“不锈钢”时,最低材料要求为AISI 304(特殊要求详见相关条
款规定)。不锈钢相应环境下的抗腐蚀能力不得低于标准GB 1220-2007《不锈钢棒》或其它相应标准中对不锈钢的规定。需要焊接的不锈钢应采用不受晶间腐蚀影响的不锈钢类型。
E.不锈钢部件应经酸洗和钝化处理。所有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设备、管路等表
面不允许有绣斑、划痕、打磨的痕迹等表面缺陷。任何由加工运输或安装造成的表面缺陷应由投标人负责修复。
F.由AISI 304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设备、管路等,其表面还须进一步进行处理,
即喷涂不锈钢面漆或氟碳漆。
G.对于投标人所提供的不锈钢材料,招标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做材料鉴定,当
材料检验合格时检验费用由招标人负担;当材料检验不合格时,设备的更换费用及检验费将由投标人负担,另需赔偿更换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1.1.3铸件和锻件
A.所有的铸件和锻件都应是良好的,没有孔隙、裂缝、瑕疵、激冷硬块的金属,
还应具有正确的轮廓、鲜明的外形,所有的形状与尺寸变化都应是渐变的,带合适的内外倒角。
B.可锻铸铁不能用于任何需要承受工作应力的地方。
C.所有铸件的外表必须有良好的平滑表面(通过处理)用以接受最后一道油漆工
作。
1.1.4焊接件
A.所有焊接件的焊缝坡口基本形式与尺寸都应符合ISO857,ISO3834和
GB985,GB986最新标准的规定。
B.所有的焊接件都应有熟练的操作工来操作,操作工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
焊接许可证(上岗证),并符合相应焊接工程的标准和等级。
C.所有的焊接接头必须采用已批准的焊接工艺,不得随意进行焊接操作。
D.所有焊接无论是加工或不加工,一般都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对于焊接件无
法退火处理的,应采用一定的焊接工艺来保证不产生应力集中和焊接件的变形。
E.焊接件的焊缝的检查验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1.1.5电镀
A.电镀可作为长期在污水、污泥环境中工作的金属体的一种防腐措施。应满足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GB/T 9799-1997、《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铬
电镀层》GB/T 11379-1989、《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镍电镀层》GB/T 12332-1990、《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镉电镀层》GB/T 13346-1992等国家标准。
B.针对本项目的污泥特点,电镀层的使用期限应不少于1年
1.1.6非金属材料
A.非金属材料的选择要考虑其本身的抗潮、阻燃、耐压、耐腐蚀、耐温、抗日
晒等因素,应根据设备本身性能和所在的安装区域不同而异。
B.非金属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1.7齿轮箱和电机
1.1.8齿轮箱
A.所有齿轮箱的设计、配置应与设备实际所需最大扭矩、电机输出功率相匹配,
并留有一定的裕度。
B.所有的齿轮传动及齿轮箱均应是封闭式的(除另有要求),齿轮箱外壳一般情
况均应采用铸钢或钢板焊接件。
C.齿轮箱盖及轴孔以及所有接缝处均应有较好的密封,以防止水与灰尘进入和
润滑油的外流,且其设计要使齿轮传动部件便于检查和维修。
D.齿轮箱应具有刻度清楚的玻璃管或量油尺,以显示油位或量取油位,应设有
加油孔、放油孔和通气装置,如果需要的话加油口和通气口应延伸以免油的溢出及方便油品的注入。
E.齿轮箱应根据需要配备吊耳或吊孔,以便吊装。
1.1.9电机
A.除特殊规定外:
电源380V,3ph,50Hz
绝缘等级 F
防护等级室内:IP44
室外:IP55
水下:IP68
B.如电压低于铭牌标定值的15%,电机仍须有足够的输出扭矩。
C.当电机功率低于1.5kW时,采用预润滑球轴承。
D.功率大于1.5kW的水平电机应设有耐磨轴承,并方便润滑。废油易于排出而
无需拆卸电机。
E.垂直电机应设有滚子止推轴承,用以承受由设备自重和运行所产生的轴向
力。
F.所有轴承的润滑方法应在操作维修手册中列明。
G.所有轴承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0000小时。
H.在三相平衡的供电系统中,无论电机工作在任何参数和任何载荷下,其三相
不平衡电流应不超过:
⏹ 3.5kW以下:2.5%
⏹ 3.5kW以上:5%
I.如果不稳定电流不超过上述极限,投标人也必须解决不稳定电流引起的设备
的振动问题。
J.电机转子应作动平衡。
K.当电机转速≤1500rpm时,其最大振动量应≤0.04mm;当电机转速≤3000rpm 时,其最大振动量应≤0.03mm。
1.1.10轴系和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
A.为保证轴与轴之间安装的同轴度,每一装置经调正检测合格后,必须用坚实
的销钉或定位螺栓以坚固定位,保证各装置拆卸检修重新组装时得到正确的定位。
B.投标人应在图纸上或安装技术要求上注明各转轴、联轴器间的标准允许偏
差,以便准确的予以校准。
C.所有转动轴系及转动部件的外部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金属网罩予以保护,以保
证操作检查人员的安全。
1.1.11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