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分析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同》 载 明的格式条款 内容 , 完全不符合前述《 办法》 的要求 。 因此 , 如借款人逾 期不能偿还借款本 息 , 则首 先要 由财政
担保机构代为清偿 。而在此环节 , 这个担保人根本 不需要 承担任何代偿义务 。财政担保机构承担清偿 义务后 , 在向 借款 人及 第三方担 保人追偿时 , 若 借款人无 力清偿 , 也只
公职人员为借款人担保 , 便不再对担保人 的清偿能力进行
续, 而正是在这些环节上, 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
( 一) 注重审批 , 忽视风 险
应 当承认 , 我省在 办理此项 贷款 时 , 采 用的社 区推 荐 证 明、 贷款资格认定证 明、 贷款 申请 书等相关审批手续 , 对 于此项贷款的及时办结 与顺 利发放起到 了重要作用 。但笔
重 要课 题 。
一
按照前述《 办法》 规定 , 借款 人的借款资格 、 借款用途 、 借款使用情况应由借款人所在社区负责调查和管理。借款 人从事微利项 目的审核 ,应 由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把关 、 审批 。借款人提供 的反担保人的清偿能力 , 以及承担 的反 担保义务则 由财政担保机构审查和办理 。最后 , 贷款 由金
【 摘
要 】为下 岗失业人 员提供 小额担保贷款 , 是党和政府关注 民生 、 解决群 众疾苦 , 促进 贫 困群体就业再
就业 , 使其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 , 在现 实生活 中, 发挥 了积极作用。
【 关键词 】小额贷款 ; 担保 ; 问题 ; 对策 【 中图分类号 】 F 8 3 2 . 4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 0 0 9 — 3 0 3 6 ( 2 0 1 4 ) 0 2 - 0 0 9 5 - 0 2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2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郑银发〔2008〕2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金〔2008〕181号)、《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金〔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三条全省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或其他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合理设置岗位,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建立考核和奖励制度,确保为创业人员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小额担保贷款按对象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自主创业(以下简称个人创业);二是合伙经营;三是组织起来就业(以下简称组织就业);四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按贴息方式主要分两类:一是财政贴息贷款;二是由各省辖市、县(市)自行制定现行政策支持对象以外的或符合政策规定贷款条件需继续扶持的小额担保贷款。
第五条各类自主创业人员要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类经济实体要及时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额度第六条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对策
财 政 部 门 要 合 理 安 排 预 算 资 金 , 付 给 担 保 机 支
构 , 立 起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小 额 贷 款 担 保 基 金 ,存 入 建
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地 方 政 府 应 加 强 下 岗 人 员 的 管 理
经 办 银 行 ,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奠 定 物 质 为
在 城 市 社 区 或 农 村 乡 镇 ,设 立 社 区银 行 或 金 融 互 助 组 织 。 其 功 能 是 帮 助 当地 居 民 融 通 资 金 。
建 立 由政府 部 门管 理 的社会 资 金融通 机 构 。 其 功 能是 为 企业 间 资金 资 源 配 置搭 建交 易 平 台 , 并 获 取 一 定 收 益 。 体 设 想 是 政 府 创 办 , 备 牵 线 具 兼 与公 证 职能 , 理 商定 资金 价 格 , 用期 限 等 , 代 使 并 根 据 交 易 额 向 供 需 双 方 收 取 一 定 比例 的 费 用 ,实 现 良性 联 动 和 共 同发 展 。
临 县 湍 水 头 扶 贫 基 金 会 的 实 践 , 为 贫 困 地 区 探 索 出 一 条 既 能 解 决 农 民 迫 切 的 资 金 需 求 , 又 不 至 于 加 重 农 民 利 息 负 担 的 成 功 路 子 , 因 J 要 逐 步 t - L
规 范 , 力 推广 。 大
( ) 立 社 会 资 金 融 通 中 介 机 构 四 建
基础 。
按 规 定 的条 件 和 程 序 发 放 “ 岗证 ” “ 就 业 下 和 再 优 惠 证 ” 建 立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之 间 的 有 效 管 理 机 制 ,
和 信 息 网 ,为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提 供 及 时 、快 捷 的 再 就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模版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银行河南省分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营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 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 号)、《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 号)、《x银行河南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 银行河南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见x〔x〕50 号)、《x银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x 年版)》(见邮银发〔x〕20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x银行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再就业人员及创业人员发放的,用于扶持其创业、再就业的担保贷款。
第三条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须至少由合作机构提供担保或由财政部门提供贴息,对于仅由财政部门提供贴息的,利率管理按照商户保证小额贷款的授权规定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x银行河南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五条x银行河南省分行与妇联、共青团、扶贫办、农委等政府部门合作发放的贷款,均纳入我行再就业小额担保业务管理范围,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
第二章贷款机构与人员第六条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机构必须经省分行授权才能办理业务。
第七条各级分支行三农金融部门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以及与担保机构和相关第三方的一切合作事宜。
第三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八条贷款对象和条件。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妇女、失地农民及自谋职业人员,其他符合各级地方政府的规定条件并由地方财政提供贷款贴息或担保资金支持的借款人均可参照执行。
小额贷款调研报告范文
小额贷款调研报告范文引导语:小额贷款调研报告怎么写?下面是为大家精心的关于小额贷款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一、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形势分析为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问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在召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措施,首次提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银发[20*]394号文件印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作为再就业的重点、难点工作,小额贷款的贯彻实施,引起了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召开的“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理顺关系、通力合作、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特别是黄菊副总理专门为本次会议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之一,落实好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而且也是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
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年6月份,付双建副省长来我市考察工作时,在肯定我市前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同时,又将小额担保贷款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季省长主持召开的20*年3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形成决议:“人民银行作为小额担保贷款的牵头部门,要负责经办银行的落实工作;社会保障基金要向开办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倾斜。
”据此,我市为加大小额贷款工作的力度,作为政府十项为民实事的工作内容,提出了20*年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800万元、扶持500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目标。
实践证明,随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的建立,对促进我市就业和再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下岗失业人员的普遍欢迎,带动和支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活动,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明显。
银发[2004]51号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收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更好地支持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再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要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紧筹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及时到位。
省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应至少承担地市贷款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的10%。
(二)对已经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银行、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进一步简化担保贷款手续,各地可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降低反担保门槛。
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
各地可以研究采取措施,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取消反担保,同时,积极探索其他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的办法。
(三)尚未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可将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财政部门与该商业银行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由经办银行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
经办银行应对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设立台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基金代偿的审核监督,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四)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协调督促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工作。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模式细分及效益评价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模式细分及效益评价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机构,为社会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了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本文将从细分模式、效益评价两个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进行探讨。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细分模式1. 抵押贷款模式抵押贷款模式是小额贷款公司最常见的一种业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贷款公司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则以其个人或企业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该模式因为能够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所以在市场上较为常见。
2. 公司担保模式公司担保模式是另一种常见的小额贷款业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要求借款人找到具备充分信用的企业对借款进行担保。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减少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公司的自身信用价值。
3. 技术服务模式技术服务模式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小额贷款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小额贷款公司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还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旨在帮助借款人实现技术创新与升级。
这种模式的出现,更加贴合了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可以帮助借款人提升竞争力。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效益评价1. 促进经济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了这些企业的发展。
数据显示,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占据了我国GDP的大部分比重。
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资金保障,使这些企业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2. 降低融资成本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过程中更加灵活,审批时间更快,费用更低。
这使得更多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能够借到资金,降低了融资的成本。
这种低成本融资的有效实施,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 缓解民生压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贷款机会,对缓解民生压力有一定的作用。
例如,在购房、创业、教育等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金融选择,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个人目标。
4. 增强金融服务能力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提升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7〕3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7〕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改善“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普惠金融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优限劣、提升质量、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要求,坚持“小额分散、支农支小”的主业导向和特色化发展定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对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扶贫等普惠领域的小额贷款业务,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对其他小额贷款业务,鼓励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
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强行业法规建设,推进科学监管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推进上市提升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等措施,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发展。
重点支持县(市)特别是贫困县设立直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省辖市及市辖区设立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探索设立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小额再贷款公司。
逐步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小额贷款业务,把小额贷款公司培育成为我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具有鲜明特色和品牌影响力的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实现其健康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较快增长,每年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总额不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
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分析
《 岗失业 人 员小 额担 保 贷款 管理 办法 》 该 办法 的 台 , 下 ,
使具有 政府 担保 、 财政 贴息 特点 的小额 担 保贷款成 为我 周
实 施 积 极 就 业 政 策 的 重 要 推 动 力 。2 0 0 4年 以后 , 关 部 门 有
和审批 内容的重复耗费 了借款人大量 时间和精力 , 结果也存
在 很大不确 定性 , 从而 制约了借款人 贷款 申请 的积极性 , 产
生 了不 必 要 的业 务成 本 和 社 会 成 本 。
又先后 下发 了《 于进一 步推进 下 岗失 业 人员小 额担 保贷 关 款工作 的通知 》 《 于改进 和完 善小额 担保 贷款政 策 的通 、关 知》 《 于进 一步 改进 小 额担 保贷 款 管理 积极 推 动创 业 和 关
2国 家开发 银行 河 南省 分行 , 南 郑 州 . 河
407 ; 30 4
400 ) 5 0 0
摘
要 : 岗失业人 员小额担 保贷 款 通过 对弱 势群体 给 予经 济 支持 , 下 有效 地 解决 了再 就业 问题 , 促进 了
社 会 的和谐 发展 。针 对 目前 此 类贷款 运作 过程 中遇到 的担保 基金 放 大 比例低 、 作银 行信 贷规 模 小和合 作 合 不积极 等 问题 , 国家开发银 行 河 南省 分行 与 河南省 人 力资 源和社 会保 障厅 创新 推 广 了下 岗失业人 员小额担 保 贷款批 发 直贷模 式 。通 过 结合 河 南省 小额担保 贷款 开展情 况 , 对这种 模 式加 以分析 , 讨该 类贷 款 的最优 探
2贷款风 险评估手段欠 缺 , 营风险较高 。在现有 的政 . 运 策 下 , 独的下 岗失业人员 作为贷款 主体 , 单 大多选择微 利项 目再就业 , 为资金和能力 的限制 , 能根 据市场行情 及时 因 不 调 整经营策 略 , 市场风险 能力不足 , 抗 一旦 贷款项 目出现经
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查报告
《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查报告》摘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范内部程序,使小额担保贷款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操作管理和审查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此项工作步入正规,要进一步提高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主动协调配合,千方百计为申请创业贷款创造条件,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力推进,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的数据台帐,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本情况台帐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台帐,做到贷款申报情况、发放情况、贴息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四清”**县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查报告半年来,我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办法》(兰政发〔2013〕76号)文件精神,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牢固树立保就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观念,大胆创新、勤奋工作、真心服务,充分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巨大作用,得到了社会肯定。
一、目标完成情况全县共为69名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506万元,带动138人实现就业。
回收到期小额担保贷款139笔691万元,回收率达到98.58%。
二、具体工作措施(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为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县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于5月17日挂牌成立,实现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机构管理,有人员办事,对我县创业促就业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以来,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培训会、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小额贷款工作的正常开展,把任务分解到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每定期汇报制度。
(二)明确职责,多方配合小额贷款贷款工作涉及人社、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为确保小额担保贷款的圆满完成,我县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与协调,实现整体联动。
一是人社部门积极协调。
人社部门作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者,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范办事流程和操作规则,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浅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问题
浅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问题作者:李淑鸿来源:《现代交际》2015年第09期[摘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党和政府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再就业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政策给予下岗失业人员更多的帮助。
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对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但在此项工作的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已经成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课题。
本文浅析了此项工作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9-0016-01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印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这一政策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但随着政策实施也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机构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获取贷款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在发放前,借款人必须经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财政担保机构办理相应的推荐、审批和担保手续,此后还需要经过复杂的办理程序,受此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对该项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同时,单个贷款申请人受经济收入、人际关系等因素影响,难以找到一个符合要求的反担保人,进一步降低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此外,此项贷款业务担保基金规模及放大比例过小,使得受惠的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较少。
(二)存在贷款风险一方面,作为一项政府部门主导的惠民政策,贷款发放过程中,需要经过社区推荐证明、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贷款申请书等相关审批手续,但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履行审批程序而忽视了贷款本身所特有的风险性,没有对贷款人及担保人的偿贷能力进行审查,为贷款埋下了风险隐患。
小额担保贷款现状及创新模式研究
性, 对 弱势群体进行 分类 , 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信贷 支持 。 2 . 贷款还款方 式 比较 。小额 担保贷款一般 情况下采取 到期偿 还本
息 的还款方式 。但 是 , 随着 申贷人 经营模式 越来越复 杂和 申贷人 范 围 越来 越广泛 , 他 们对 于贷 款的还款 方式也存 在不 同的需求 。单一 的到
3 - / J 、 额担 保贷 款担 保方 式 的比较 。创新 担保 方式 可以 有效 的分 担 政府及 担保 机 构 的压力 , 增 加担 保基 金 的使 用效 率 。云南 省玉 溪
累计发放 贷款金额 1 1 7 6 . 8 亿元 , 累计直接扶 持创业 2 1 0 . 5 万人 , 累计带 贷款新 发放量较多 的省份有甘肃 、 江西 、 河南 、 云南 、 陕西等 。 随着 国家 针对 小额 担保贷 款政 策和各 地小 额担保 贷款 运行机 制 的不 断创新 ,小额 担保贷 款运行情 况也 出现 了各 地不 同的发展 情况 。
期还 本付息方式 已经无法满 足多种客户 群体的还款需求 。 甘 肃省积极 创新 小额 担保 贷 款偿 还方 式 , 可利 随本 清 , 或分 次偿 还 , 也 可提前 还 贷 。贷款 本息提前 归还 的 , 提前归 还的部分 按合 同约定利率和 实际使 计 收罚息 。灵活 的贷款还款 方式可 以给贷 款申请 者更 多的选 择余地 。 在经 营过程 中能 够定期 获得现 金流 的贷款 申请者 ,可 采取分 期偿 还 , 这样避免 了到期 一次性偿 还 的资金 压力 。创新 贷款还 款方式 , 能 够满 足更 多和贷款需求 者的需求 , 增加 了贷款 的安 全性 , 降低违约 风险。
关键词 : 小额 担 保 贷款 创 新 模 式 贷款业 务 , 各地 区根 据 当地 情况开 展业务 。比如我 国小额担保贷 款开 展最 早的江西 省 , 针对贫 困群体 的不 同特 点采取差异化策 略。同时 , 在 我 国大连 市小 额贷款 担保机 构就 将失海 人员也 纳入 到贷款 扶持 人群 当中 , 帮助其从事其 他行业 工作 。还 有一些地 区逐步放 开小额担 保贷 款 的户 口限制 , 只要 是在 当地居住一定 时 间的低收人 人群 从事微 利行 业 的也 可在 当地 申请 小额 担保贷 款 。政 府和担 保机构 发挥 主观 能动
关于对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
关于对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中图分类号:f830.5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0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市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近10年来,全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有效合力,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和完善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充分就业发挥出积极效应。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2年9月末,我市已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147笔,贷款担保金额13556万元。
其中:微利项目贷款发放1043笔3408 万元,小企业贷款发放104笔10148 万元,累计解除担保责任 829笔担保金额10092万元,全地区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回收率 98.6 %。
担保基金2476万元。
全市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01万元。
直接扶持4364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带动近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或再就业。
从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开展情况看,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担保政策不断完善、操作办法不断创新。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不断完善。
一是创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机制。
主要体现在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
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
二是制定了扶持创业带头人的优惠政策。
对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荐单位提供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后管理的基础上,可取消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二)小额贷款担保操作方式不断丰富。
一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体系的优势。
全市大部分担保机构与工青妇群团组织紧密合作,构筑了小额贷款担保群团组织信誉平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开展。
就业困难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查分析——以宁城为例
年, 新增该项贷款 76 万元 , 19 其中, 扶持妇女创业 3 3 ,贷款 2 9 万元 ;扶持大中专毕业生 2 8人 91 2 人, 贷款 12 6 万元 ; 扶持残疾人 2 , 人 贷款 1 万 6 元。 0 1 2 1 年该项贷款到期回收率 10 无不 良贷 0 %, 款 。2 1 年 , 得 中央财政 贴息 资金 7 8 元 , 01 应 0万 全
宁 城县就 业 困难人 员小额 担保 贷款 工作 开 展情 况
一
合作联社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在信贷规模紧张 的情况 下 , 市县两 级人 民银行 的政 策 引导下 , 在 尽 管该类贷款收益低 ( 利率低于其他贷款近三成) , 依然加大该项贷款的投放力度 ,让利于民 ,服务 “ 三农 ” 的宗 旨真正 得 以体 现 ,0 1 发放 该项 贷 21 年 款 占年度新增贷款的 1%。 6 宁城县该项贷款的具体情况 :0 年末余额 21 1 102 0 8 万元 , 存量 10 笔 , 3 2 人均贷款余额 7 4 . 万 7 元 。 2 1 年度新增该项贷款 76 万元 , 仅 01 19 较上年 增 长 1 8 新增 9 1 , 上年 增长 1 6 全年 3 %。 7 笔 较 6 %。
就 业和 再就业 工作 ,是 一件关 系 到 国计 民生
的大事 ,关 系到 成千 上万下 岗失业 人员 的生 活命
二 、 产业 的农 民创 业人 员 。 三 截 至 2 1 年末 , 0 1 内蒙古 宁城县农 村 信用社 就
运 , 系到社 会稳 定 、 关 国家长 治久 安 , 受党 中央0 万元 , 60 其中本 年新增担保基金 75 3 万元 。单户贷款最高额 8 万 元, 合伙企业人均最高额 1 0万元 , 合计最高不超 过 20 0 万元 。 贷款期 限 2 贷款利率执行 中国人 年。 民银 行 同期 同档次贷 款 利率上 浮 3个 百分 点 ( 现 执行 月利 率 80% ) .4 o。 宁城 县 自 2 0 0 4年开 办该项 贷 款业 务 已来 , 累 计扶持就业 困难人员 2 0 余人 , 40 被扶持的人员遍 及种植 、 养殖 、 商业 、 运输业等多个领域 , 多数取得 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并有 6%的贷户成了农村信 1 用社 的优质储户 , 带动就业 80 余人 , 00 人均年增 收 2万 多元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建议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建议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对其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和贴息,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小额担保贷款自正式启动以来,已使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受益并走上创业道路。
然而,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现行政策框架和运作体制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贷款违约率过高,影响小额担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贷款违约率高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低,收益有限。
二是不少下岗失业人员自身经济状况差,负担重,将贷款挪做治病、就学等时有发生,而自身又缺乏还款能力。
三是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政策因素成分较多,加之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信用意识淡薄,承贷者很容易认为是政策性放款而诱发道德风险。
四是下岗失业人员多为自谋职业,流动性大,营业网点不固定,管理难度大,据担保公司估算,约有1/3左右的贷款者已失去联系。
(二)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有限。
近年来,由于不少企业的破产、改制等,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增多,就业矛盾突出。
庞大的下岗队伍与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相比,再就业小额贷款发放量与发放范围只是杯水车薪,信贷投放明显不能满足广大下岗人员的信贷需求。
(三)各部门责、权、利未能实现有机统一。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是衡量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劳动和就业部门往往希望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而根据现行政策安排,小额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是由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承担,贷款的呆坏账损失又是由各商业性金融机构承担,并最终通过担保法律关系,由地方财政设立的担保基金给予补偿。
加之受人力、时间等因素限制,劳动和就业部门在对贷款人申请的审核时,往往不能做到有效宣传和严格把关。
二、建议(一)大力扶植劳动密集型微小企业,发挥就业的倍增效应。
鉴于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成功率较低的事实,政府应当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与中小企业贷款扶持政策加以整合,加大金融机构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依托中小企业这个载体,既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又能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贷款成本和风险。
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开展现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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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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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贷 款 业务运 行 中存在 的 问题
业 人 员 需 要 持 《 就 业 优 惠 证 》 过 社 区 、 动 保 再 经 劳
( 贷 款环 节 多、 一) 手续繁 琐且耗 时长。 手续 繁琐
障、 财政 、 金融 机构 多个 部 门审 批通 过 , 并提 供再 担
岭 南 三旗 ( 阿荣 、 兰屯 和莫 旗 ) 于呼伦 贝 尔 扎 位 市东南 部 , 背倚 大兴 安岭 , 眺松 嫩平 原 , 面 均属 于农
业旗 县 , 县域 经 济并 不 发达 。9 0年代 初 , 南 三旗 岭
在计划 经济 向市 场 经济转 轨 过程 中 , 随着 “ 大集 体 ” 供销社 和粮 食储 备 库等 国有 企业 的解 散 , 造成 一 大
I nne o r M ngo i an n R e e c la B ki g s ar h
2 0 1 0 8.0
调 查 与 思 考
对 岗 业 员 、担 贷 开 现 的 查 下 失人 / 保款展 状调 J 额
鲁 萍 麻 琳
( 国 人 民银 行 呼 伦 贝 尔市 中心 支行 呼 伦 贝 尔 中 0 1 01 208 伸 国人 民银 行 阿 荣 旗 支 行 阿荣 旗 1 25 1 670
保 或抵 押 , 后 才 能到 农 村信 用 社 办 理 贷 款 , 订 然 签
贷 款合 同 、 质1 抵( 押担保 合 同 。 时从 申请 贷款到 发 有
放 需要半 年或更 长 时问 才可 获得贷 款 。 不利 于需 求 者 资金安 排 预算 , 降低 了贷 款 申请 积极 性 。而且 办 理 过程 中 , 劳动保 障 和信 用社 等相 关部 门存 在重 复
小额贷款担保中的问题及对策
后期 的监管工作远远难于前期 的选项 评审工作 。 一是受保项 目点多面广 , 而
吸 纳 下 岗失 业 人 员 ,是 山西 省 在 办 理 业 的长 效 机 制 。
小贷担保的业务人员 因业务运作成本
过高而不可能过多 ,事中监控 的工作 量繁重 ;二是受保再就业人员法制观
扶持下 崩的失业人员 自主宦 业和 自谋 职业 ,下 岗失业人员使用该基金必须
作 ,办理每一笔小额贷款都要涉及社 区 、劳动和工商管理 、担保和金融等
五、 六个部门, 不仅各部门各 自有 自己 的内部 规章制度 .掌握的尺度不尽相 同.而且部 门之间缺乏统一的认识和
题, “ 对 组织起来就业 的如何扶持 , 是 指下 岗失业人员本人牵头组织还是现
贷款担保功能 和扶持力度 。公 司再就
业担 保 部在 开展 小 额贷 款 担保 业务
() 一 扶持下岗失业 人员 自谋职业 、
自主创业与扶持企业规模吸纳下 岗失 业人员再就业相结合 ,推动实现规模 再就业。一是把再就业典范人物作为
维普资讯
一
20 0 3年 山西省 人民政 府设 立了
口 马 文 才
必须给 予担保 , 否则就到处反映问题 ; 有 的不按运作规程办事 .不提供真实 资料或不匹配 自有资金 .或不领取营
业 执照 、 不确定经 营场所。 这些都给承
保机构开展抵押质押物登记工作的意
下岗失业 人员 小额贷款担保业务 中的
一
( 与省 内各地市担保机构合作 , 三) 实现全 省担保机构 的一体互动 ,增 强
次重大突破 , 受到财政部 、 劳动部 等 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被称 为下 岗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豫政[2003]2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豫政[2003]2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去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包括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已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实现再就业和未进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包括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和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实现再就业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5.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国家财政部等部门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3]133号和财社[2002]107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享受政策优惠的期限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仍按原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国家财政部等部门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3]133号文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每安置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年可享受2000元企业所得税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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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分析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通过对弱势群体给予经济支持,有效地解决了再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针对目前此类贷款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担保基金放大比例低、合作银行信贷规模小和合作不积极等问题,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新推广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批发直贷模式。
通过结合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开展情况,对这种模式加以分析,探讨该类贷款的最优模式。
标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来看,通过小额信贷给下岗失业人员以支持已成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而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不仅能够解决自身的贫困问题,更能有效地带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此,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使具有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成为我国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推动力。
2004年以后,有关部门又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等,加大了政策的推广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及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经过8年的推广、实践和不断完善,这项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既有模式简析(一)既有模式简介既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经办银行、担保中心、劳动保障部门和地方财政五个参与主体。
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培训获取从业资格并作为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项目由担保中心负责评估与提供担保,担保基金由省以下各级财政筹集,地方财政向经办银行提供贴息资金和委托担保中心代为管理担保基金,其中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其他项目由地方财政贴息。
从体系构成来看,该小额信贷模式注重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力制约,贷款的最终发放取决于经办银行,具有一定的市场化机制。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既有模式运作缺陷1.贷款审批流程较长,成本较高。
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审批涉及多个部门,且审批内容基本相同,贷款流程的延长和审批内容的重复耗费了借款人大量时间和精力,结果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从而制约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积极性,产生了不必要的业务成本和社会成本。
2.贷款风险评估手段欠缺,运营风险较高。
在现有的政策下,单独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贷款主体,大多选择微利项目再就业,因为资金和能力的限制,不能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抗市场风险能力不足,一旦贷款项目出现经营风险,不仅贷款资金无法得到保障,反而还将给下岗失业人员增加新的债务负担,挫伤其再就业致富的积极性。
同时,贷款不良率的上升将危及担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长效性,进而影响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规模的扩大和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信贷支持。
3.激励机制不完善,业务拓展受限。
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模式中,对于参与各方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
由于此类贷款金额小、利率低、成本高,产生的收益有限,加之运行中贷款的风险较大,不良率较高,金融机构对扩大此类贷款发放规模缺乏积极性,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在金融机构激励机制缺位情况下做出的被动选择。
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批发直贷模式分析笔者调研了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模式的设计与推广。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充分利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及国家支持小额担保贷款的最新政策,设计出河南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模式。
(一)业务模式介绍1.机制建设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利用自身组织管理优势及国家开发银行融资优势,成立省级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机构(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作为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合作机构,组织、协调各市级(含扩权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并指导各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标准对贷款申请进行评审、审议和贷后管理。
各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省级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机构的协调、指导和管理下,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成为开发银行市级合作机构,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的受理、审查、审议、合同签订、发放和贷后管理等业务,确保本地区及下属各县担保基金与财政贴息的按时到位,并指导下属各县担保中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每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结果,由国家开发银行与省级合作机构共同确定各市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合作额度,在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机构合作额度内,各市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按1:5比例存入担保基金后,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各市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管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受理、审查、审议、合同签订、发放和贷后管理等业务,通过代办结算银行实现对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批量放款。
各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通过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调查、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及承诺担保后,汇总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由借款人、市级合作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三方正式签订合同。
贷款发放后,市级合作机构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并对逾期贷款进行及时代偿,对损失贷款进行补偿。
2.信用结构(1)担保基金。
各市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根据贷款开展情况将不低于贷款余额20%的资金存人国家开发银行质押专户作为担保基金。
担保基金账户实行动态管理,当贷款本息发生逾期时,分行可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划相应的贷款本息;若担保基金不足以扣划到期本息的,分行有权要求担保中心及时补足担保基金,并有权要求借款主体限期归还贷款本息,同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代偿后担保基金低于20%的比例时,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停止受理该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小额担保业务,待补充担保基金后再予恢复办理。
(2)呆账财政核销。
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全额核销。
(3)财政贴息。
对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
3.业务流程具体业务流程见图1。
(二)业务模式分析1.通过利率杠杆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根据国发[2008]5号文《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劳动保障部门协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相当于较基准利率上浮了40%,通过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运作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为微利项目,所有贷款利息将由财政负担,在其他项目贷款普遍采用基准利率的情况下,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将提供较丰厚的低风险利息收入,利率杠杆将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2.通过政府的组织优势共同化解风险。
该模式的显著特点是与政府的密切合作,政府的参与初步解决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几个难点:(1)违约风险问题。
根据以往的贷款追索情况看,有逃废债倾向的个人约占2%,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岗职工的整体信用。
河南省分行采取这一模式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在政府的帮助下,将政府劳动保障网络改造成为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机构,由开行和合作机构组成合力,共同推动信用建设,改善当地的融资环境,将政府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信用优势,减少下岗职工的违约风险。
(2)还款方式问题。
小额担保贷款的最大风险就是个人的还款能力弱,而开行又没有能力对个人进行催收。
在新模式下,开行不直接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而是由合作机构进行代偿,然后再向个人追索,从而锁定了风险。
3.通过合作机构建设降低管理成本。
“合作机构”是指受开行委托,连接开行和借款人并承担贷前、贷中和贷后相关工作的企事业法人。
在贷款项目运作中,合作机构发挥专业化优势,代替银行行使贷前借款人资格审查、贷中跟踪管理、贷款到期催还与贷款保全等职能。
这种运作机制使合作机构可以有效地弥补银行在小额担保贷款不同阶段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因此,合作机构建设极大地降低了管理成本。
4.通过打造信用社区及建立社会公示制度降低道德风险。
以各级合作机构为基础,首先降低了担保中心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然后通过建立和完善灵活有效的社会公示监督平台及途径,要求社区和街道等基层工作机构在完成对申请人的贷款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个人诚信记录调查、经营场所调查等工作后,将调查结果在借款人所在社区公示3天。
通过社会压力,逐步打造信用社区,营造更好的信用环境,初步建立防范道德风险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建议(一)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考核方法现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考核指标单一,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覆盖信贷风险,造成了各方参与热情不高,参与规模较小。
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考核办法,应优化考核指标,建立多方受益的正向奖励机制。
1.增加贷款回收率作为担保中心考核指标。
国家开发银行应积极协调政府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考虑批发直贷模式,担保机构作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助贷机构统一申报材料,申领贷款,通过代理行直接发给创业者,并负责贷后管理、统一同收和归还贷款,这就要求在对担保中心进行考核时,应该综合考虑发放量、贷款回收率等多种重要指标。
2.建立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针对参与银行和担保中心的激励机制。
政府对于贷款回收率达到一定标准的参与银行,根据回收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补贴。
二是建立针对社区劳动平台的激励机制。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就曾要求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功能,这表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社区在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的掌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将贷款管理、回收等情况与社区相关工作成效结合,将有助于拓宽信贷管理半径,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监督和保障体系。
(二)健全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规避机制1.严格贷款各环节的风险核查。
通过加强与合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督促其在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做好检查监督等工作。
在贷款申请环节,要对借款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采取走、问、看等形式,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贷款坚决予以退回;在贷中检查中,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项目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对于已发放的贷款,要做好贷款项目和贷款资金的跟踪落实,明确贷款投向,防止贷款被挪作他用,以降低信贷风险。
2.提高小额信贷项目的风险评估能力。
经办银行和合作机构应加强对小额信贷项目风险的研究,丰富评估手段,优化评估指标,提高对项目盈利能力和前景的分析水平,强化列贷款项目风险的控制。
同时可以对社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培训,使其将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与其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相结合,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规避机制。
3.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