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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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规范指南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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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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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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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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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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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4.4 生态修复技术.......................................................................17 4.5 其他治理措施.......................................................................19 第五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21 5.1 评估程序 ..............................................................................21 5.2 评估方法 ..............................................................................21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22 第六章 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24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24 6.2 长效机制与政策保障...........................................................26 附 1:城市黑臭水体识别公众调查问卷.............................................28 附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 .........................................29 附 3:黑臭水体参考评价指标及方法.................................................30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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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总2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一、背景介绍。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受到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污染,导致水体产生恶臭和黑色变化的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环境质量,也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对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

1. 消除水体恶臭现象,改善水质;2. 提高城市水环境的整体质量;3. 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4. 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三、整治措施。

1. 水体治理,通过加强水体污染源的监管,减少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排放,采取生物修复、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改善水体水质。

2. 污水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再直接排放到水体中。

3. 河道整治,对城市内的河道进行整治,清理河道垃圾和淤泥,恢复河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体环境。

4. 绿色生态建设,通过绿道、湿地公园等绿色生态建设,增加城市绿色覆盖率,提升水体周边的生态环境。

四、整治工作流程。

1. 确定整治范围,根据城市黑臭水体的分布情况,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治理区域。

2. 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

3. 落实责任单位,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确保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4. 实施整治措施,按照整治方案,有序推进水体治理、污水处理、河道整治和绿色生态建设等工作。

5.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效果的实现。

五、整治效果评估。

1. 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对整治后的水体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水质改善情况。

2. 居民满意度调查,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整治效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3. 生态环境评估,对整治后的水体周边生态环境进行评估,了解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经验总结。

1. 加强政府领导,形成合力;2. 加大投入,确保资金保障;3.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4. 科学规划,精准施策;5. 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住建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附全文)

住建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附全文)

住建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附全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直辖市规委、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经商水利部、农业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部署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指导督促本地区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导各城市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要汇总本地区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于2015年11月底前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考核与监管自2016年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抄送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联系人:城市建设司徐慧纬曹燕进电话:************,58933821邮箱:******************附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年8月28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全文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包括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整治效果的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的建立与政策保障等。

有关专家对《指南》发布的背景、意义、技术措施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百姓全程参与监督黑臭水体治理解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城市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了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近几年“让市长下河游泳”的呼声反映了百姓对解决和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强烈愿望。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工作涉及面广。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地方落实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百姓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

因此,《指南》特别要求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让百姓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切实让百姓满意。

《指南》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培训,并指导和督促各地抓紧开展工作。

一是今年11月底前,要求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二是今年年底前,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三是从明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得感官体验,也就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得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得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得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得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与苏州科技学院、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得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得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得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1、3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4 基本原则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人文社会环境3 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提出适合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性原则。

(1)明确目标,整体规划。

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理制定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2)因地制宜,标本兼治。

针对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当地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3)生态改善,长效保持。

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4)部门联动,政策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

(5)强化监管,公众参与。

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1.5 工作流程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流程如图1 所示。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南

4.4 生态修复技术.......................................................................17 4.5 其他治理措施.......................................................................19 第五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21 5.1 评估程序 ..............................................................................21 5.2 评估方法 ..............................................................................21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22 第六章 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24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24 6.2 长效机制与政策保障...........................................................26 附 1:城市黑臭水体识别公众调查问卷.............................................28 附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 .........................................29 附 3:黑臭水体参考评价指标及方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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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实用文库汇编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实用文库汇编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作者:角狂风*作品编号:1547510232155GZ579202创作日期:2020年12月20日实用文库汇编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

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4.4 生态修复技术.......................................................................17 4.5 其他治理措施.......................................................................19 第五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21 5.1 评估程序 ..............................................................................21 5.2 评估方法 ..............................................................................21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22 第六章 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24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24 6.2 长效机制与政策保障...........................................................26 附 1:城市黑臭水体识别公众调查问卷.............................................28 附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 .........................................29 附 3:黑臭水体参考评价指标及方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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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 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 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 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 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 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 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 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 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 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
1.1 编制目的 ................................................................................2 1.2 适用范围 ................................................................................2 1.3 工作目标 ................................................................................2 1.4 基本原则 ................................................................................2 1.5 工作流程 ................................................................................3 第二章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 .............................................5 2.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5 2.2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5 2.3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与判定 .....................................................6 2.4 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和统计表编制 .........................................7 第三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9 3.1 整治方案编制流程.................................................................9 3.2 污染源调查 ............................................................................9 3.3 环境条件调查.......................................................................11 3.4 整治技术选择.......................................................................12 3.5 整治工程量预测...................................................................12 3.6 整治效果预测.......................................................................13 第四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14 4.1 技术选择原则.......................................................................14 4.2 控源截污技术.......................................................................15 4.3 内源治理技术.......................................................................16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2015 年 8 月
目录
前 言......................................................................................................1 第一章 总则 ............................................................................................2
1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
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 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 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 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
4.4 生态修复技术.......................................................................17 4.5 其他治理措施.......................................................................19 第五章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21 5.1 评估程序 ..............................................................................21 5.2 评估方法 ..............................................................................21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22 第六章 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24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24 6.2 长效机制与政策保障...........................................................26 附 1:城市黑臭水体识别公众调查问卷.............................................28 附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 .........................................29 附 3:黑臭水体参考评价指标及方法.................................................30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 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 部组织编制。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4 基本原则
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人文社会环境
2
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提出适合我国城 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性原则。
(1)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 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 理制定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整治工程实施 专业机构(企业)
整治工程协调监管
地方政府 专业机构
整治工程验收
地方政府 专业机构
评估机构遴选 地方政府
评估办法制定
地方政府、监测 机构、评估机构
整治效果评估
地方政府 评估机构等
合格,进入长效管理 不合格,整改与提高
长效管理
日常清捞、养护
河湖长 养护单位
监督性监测、考核
地方政府 监测部门
3
根据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委托专业机构针对各黑臭水 体逐一编制整治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同期 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评估方案全过程跟踪实施进展,适时开展公 众评议,并由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 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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