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厂房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厂区生产、生活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安全责任1. 厂长对本厂区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负有重要责任。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厂区安全。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厂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设施与器材1. 厂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员工应熟悉并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器材。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厂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蒂、火种。

4. 厂区内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六、用电安全管理1. 厂区用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员工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违规操作。

八、交通安全管理1. 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

2. 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3. 厂区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九、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1. 厂区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废气、废水、废渣达标排放。

2. 厂区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厂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厂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厂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由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厂房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4.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投入和资源配置。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第七条厂长对本厂厂房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厂房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责任制包括: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3. 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4. 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5.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厂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厂房设施设备安全;2. 电气线路安全;3. 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4. 安全通道、消防设施;5.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厂长和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2. 受伤人员情况;3. 事故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厂房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组织1.企业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3.企业应建立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层、员工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与评估1.企业应定期进行厂房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

2.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限。

3.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出现安全事故时,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生产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设备档案,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2.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修复;3.重要设备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范培训;4.禁止擅自拆卸、改动设备,并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五、消防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3.严禁在厂房内进行违禁物品存放,如易燃、易爆物品;4.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安全知识培训等;2.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并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书;3.利用企业内部通讯渠道、安全宣传栏等方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

七、应急预案和救援管理1.企业应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救援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3.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八、安全奖惩制度1.对于遵守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应予以奖励和表彰;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3.对于连续多次违规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应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车间、库房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房安全管理实行厂部领导下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厂房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5.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厂房安全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厂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厂房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2. 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安全状况;3. 厂房内安全通道、警示标志等设置情况;4. 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厂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标准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五)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治理。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建立事故处理和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

第七章安全宣传第十七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厂房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厂房建设项目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部门及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等。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靠。

(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第四章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施工过程应遵循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三)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四)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隐患排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二)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厂房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房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生产区域。

二、安全责任1. 厂房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厂部,厂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厂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厂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厂房、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属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厂部。

3. 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厂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2. 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员工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学会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

4.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六、用电安全管理1. 厂房内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员工应学会使用电气设备,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违规操作。

4.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厂房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违规使用。

2. 储存危险化学品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现代工厂生产过程中,厂房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对厂房安全问题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由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厂长担任厂房安全管理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制定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安全文化。

(2)各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部门内部安全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教育的开展。

三、厂房安全管理制度1. 进出厂房规定(1)厂房入口设置专门的安全检查区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

(2)凡进入厂房的员工必须配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等。

(3)凡携带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人员,需提前申报,并在进入厂房前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2. 厂房内部安全设施(1)厂房内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如消防器材位置、应急通道等。

(2)建立灭火器材巡检制度,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

(3)安装自动化报警器和消防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生产作业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对每项作业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确保员工安全参与生产。

(2)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4. 应急管理(1)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灾害发生时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3)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四、安全管理评估与监督1. 安全风险评估(1)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厂房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对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复审,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检查与监督(1)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发现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

园区标准化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园区标准化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标准化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标准化厂房及其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园区标准化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3.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4.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定期向园区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 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宣传、培训和监督;3. 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4. 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 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1.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2.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4.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 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权益。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4. 安全生产技能和操作技能。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房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厂房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厂房安全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是厂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厂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厂房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属区域的厂房安全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厂房设施安全1、厂房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2、定期对厂房的结构、屋顶、墙壁、门窗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3、厂房内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消防安全管理1、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

2、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和出口处堆放物品。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六、电气安全管理1、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员工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原有结构和性能。

3、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及时更换。

七、危险物品管理1、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设立专门的危险物品储存区域,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潮等措施。

3、对危险物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八、作业安全管理1、制定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进行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3、在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安全培训与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厂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厂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厂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厂房内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厂房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厂房内所有人员,包括厂长、领导、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厂房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有关厂房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则由厂部门负责草拟,并经厂长审定。

第五条厂部门对厂房的安全管理作出规章制度,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篡改或违规操作。

第六条厂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检查、评审和修订,以适应生产环境的不断变化。

第七条厂房内各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八条厂房内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厂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厂房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委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秘书。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上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事故隐患的排查、调查和处理,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各部门配合开展安全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

第三章厂房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厂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厂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厂长为厂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厂房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2. 厂房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明确厂房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3. 厂房安全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机制,对厂房内各级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4. 厂房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厂房内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5. 厂房安全检查制度:对厂房内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厂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建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厂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第三条厂房建设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厂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厂房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组织编制厂房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审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三)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四)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五)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二)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四)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三)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四)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厂房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组织编制厂房建设安全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目标、措施和应急预案;(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事故。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厂房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厂房的安全,预防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在厂区内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一、安全责任制度1.公司领导层应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2.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工作;3.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2.建立并完善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3.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装修、照明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器材的检查;4.建立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制度,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减少工作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应急预案1.编制厂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2.组织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设备等。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的安全学习和知识考核等;2.组织安全技能竞赛,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和安全技能的掌握;3.定期组织安全交流和经验分享,加强员工之间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以上是厂房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厂房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降低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概率,保障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从而更好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厂房管理规定及标准(3篇)

厂房管理规定及标准(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及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标准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厂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3.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4.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福利。

第二章厂房设施管理第四条厂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第五条生产设备管理:1. 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 设备操作规程应明确,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办公设备管理:1. 办公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2. 办公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3. 办公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第七条生活设施管理:1. 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员工宿舍应定期进行通风、晾晒,保持空气流通。

3. 厕所、食堂等生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厂房生产安全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2.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5.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 事故原因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4. 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第十二条厂房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仓库厂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仓库厂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仓库厂房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仓库厂房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仓库厂房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一般要求第四条仓库厂房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仓库厂房的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

第六条仓库厂房的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七条仓库厂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八条仓库厂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仓库厂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仓库厂房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第三节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仓库厂房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仓库厂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网、防护栏等。

第十三条仓库厂房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仓库厂房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节一般要求第十五条仓库厂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仓库厂房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仓库厂房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十八条仓库厂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仓库厂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节消防设施管理第二十条仓库厂房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厂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厂房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厂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厂房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四、组织保障1. 成立厂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厂房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3.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安全责任体系。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1.1.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1.2. 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教育培训2.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3.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4. 安全设施与防护4.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

4.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安全操作规程5.1. 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5.2.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 应急管理6.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考核与奖惩1. 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本厂将进一步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房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维护厂房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厂房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第二章厂房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厂房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厂房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运营、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实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措施有效、实时监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章厂房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七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事故应对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厂房工程安全管理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和落实。

第九条公司制定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第四章厂房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第十条公司的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持有有效的厂房工程安全相关证照和资质。

2. 制定完善的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3. 加强对厂房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 加强对厂房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5.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 定期开展厂房工程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处置。

第五章厂房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的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公司领导班子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汇报上级领导。

厂房建筑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房建筑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建筑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厂房建筑及其施工、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厂房建筑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厂房建筑安全管理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厂房建筑安全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厂房建筑的安全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监督责任,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安全负责任,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审查的施工图负责,确保施工图设计安全可靠。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的安全责任。

(三)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岗位的安全责任。

(四)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设计人员的安全责任。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审查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七)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八)应急预案制度。

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厂房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员工和社会公众在厂房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房范围,并从事生产、办公等活动的人员。

1.3 厂房安全管理需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1 厂房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厂房的最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厂房生产安全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工作。

2.2 厂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改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修改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各项管理结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安全生产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情况的检查。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5)随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应急事件的方法和方案。

三、生产安全控制3.1 厂房内必须设有完整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出口、禁止吸烟等标志。

3.2 厂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一切生产活动必须在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下进行。

3.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器,电器设备必须经过资质电工检查通过,并符合安全标准。

3.4 工业用气必须经过严格抽查,严禁擅自使用无质量保证的气瓶。

3.5 禁止私拉乱接水管、气管和化学品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教育培训4.1 厂房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避险、逃生等方面的知识。

4.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对于技术岗位的员工需进行专业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3 班组长和工段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义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及改善员工安全意识,并要求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4.4 对于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得当的人员,需要进行重点培训和模拟演练。

五、应急预案5.1 厂房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预测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为了从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本项目顺利安全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

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六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

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五、安全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

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

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

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

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六、安全十大禁令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一人连续被罚两次以上,将清出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任何工种人员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500元;安全带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一人连续被罚两次以上,将清出施工现场;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4、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2000元,并清出现场;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1.6、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

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清出现场。

1.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2、临时用电部分:2.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500元。

2.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0元。

2.3、配电箱、开关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0元;2.4、配电箱、开关箱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每次罚款500元。

2.5、配电箱、开关箱及电气设备未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处每次罚款500元。

2.6、配电箱、开关箱内未有配电系统图及检修记录的,一处每次罚款200元。

2.7、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2.8、严禁私拉乱接线路。

每发现一处私拉乱接线路的,罚款500元。

3、机械设备部分:3.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0元。

3.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20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4.1、二米及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延长米,扣罚500元;5、其它部分:5.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500元;5. 2、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500元。

5.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