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调查研究:“一所三队”警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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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一所三队”警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今年以来,##省监利县公安局根据城区治安特点,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在城南派出所积极探索以“基础防范队、治安管理队、刑警中队”为架构的“一所三队”新型警务模式,彻底打破城区派出所机关化的弊端,实行警力下沉,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警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派出所治安管理和防范职能的强化和提高。一、“一所三队”警务模式的运行机制“一所三队”作为城区派出所的一种新型警务模式,在其实践和探索过程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因人定岗,实行警力与能力的优化配置。在组建基础防范队、治安管理队、刑警中队“三队”过程中,派出所按照“三队”不同的工作职责,将全所民警归类归队。全所23名民警,除指导员和内勤负责内务工作外,其余21名领导和民警全部作为“三队”实战警力。所长任刑警中队长,两名副所长分别担任基础防范队、治安管理队队长。改革以后,负责社区警务工作和基础防范工作的民警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8人,而且没有创收和打击任务,全力投入社区基层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民警从原来的5人增加到8人,从事专职刑侦工作的民警从3人增加到5人。二是因岗定责,实行岗位和责任的高度统一。基础防范队以社区工作为主线,负责社区治安防范、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的管理和情报信息搜集的职责。同时通过开展社区治安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现实斗争,为治安管理和

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基础支持。治安管理中队以社会面控制和治安管理为重点,负责接警处警、治安巡逻和治安案件查处。刑警中队专职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刑侦民警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夯实完善刑侦基础工作,扎扎实实打底子,练内功,促进了刑侦攻坚克难能力的提高。三是定标考核,实行等级与奖惩的严格挂钩。在因人定岗、因岗定责的基础上,城南派出所严格实行月考季评,将民警的考核分数与等级评定挂钩,把民警等级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管队伍,促工作”效果,保证了全所工作按警务改革预期方向的运作。二、“一所三队”警务模式的工作效果城南派出所实行“一所三队”警务模式改革的三个月来,全所民警积极参与,新的机制顺利运行,并取得了良有好的实践效果。一是整体管理效能和民警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队伍职责意识强化。警务模式变过去的松散型管理为集约性管理,一个所领导带一队、管一队,减少了管理成本和精力。各队民警注于自己的职责,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社区民警现在有充足的时间去为社区群众服务,练社区工作基本功,做真实的、真正的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民警真正沉到社区,基础防范队的功能得到全面体现,以社区为平台,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三是治安管理和严打整治力度加大,城区治安明显好转。在“破命案,打盗抢,禁赌码”的春季严打攻势中,新成立的治安管理队和刑警中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重大战

果。3月份以来,两队共破获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8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7名,打击处理22名。三、“一所三队”警务模式要突破的制约因素“一所三队”警务模式是我县公安机关结合监利治安实际和队伍实际,在局部范围内进行的一次自我完善、自我改革试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深化。就目前而言,这种警务模式的完善和推广,必经突破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必须突破传统警务体制的制约。要突破机关化倾向严重、实战能力弱化、机构设置过细、职责交叉、管理不规范、科技水平低等种种制约,激发和提高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必须突破警力保障因素的制约。一方面争取政府编制,将新录警人员全部充实基层派出所;另一方面,向内挖掘,压缩机关编制,警力向基层倾斜。争取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使区域中心诚镇的派出所警力达到一定规模,为实现“一所三队”警务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必须突破自我深化机制的制约。一切警务思想、警察工作的方法措施都应当有科学的依据,而不是简单来源于主观臆断、理论思辨上的产物。城区派出所“一所三队”警务模式,是在总结反思现有警务模式上的一个改革事物,还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系统理论支持,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总结,在这一模式不断创新深化的过程中,形成有系统的理论基础、有规范的运作体系的完整警务模式,赋予这一改革举措以长久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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