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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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5]5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1.18【实施日期】2015.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56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38号)(简称“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编制与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全市各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统称高职院校),须按要求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简称《院校年报》)。

同时,鼓励各高职院校主动联系一批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6)”(简称《企业年报》)。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须联系一家规模以上企业发布《企业年报》,聚焦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由企业自身独立编制发布。

二、工作要求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编写年报。

我委将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院校年报》编制进行指导,并对各《院校年报》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进行通报。

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关于“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对年报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完成年报编制工作,注重形成年报质量的审查机制。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青府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23日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青浦服务落实国家战略、迈向全面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青浦教育在总体实现现代化基础上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与“一流城市”相匹配的“一流教育”,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等,结合青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谋划青浦教育发展新蓝图一、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青浦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传承和发展“青浦实验”,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不断做优硬件资源、做强师资队伍、做精教育管理,持续提升发展品质,各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取得预期进展,各项教育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教育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十三五”期间,全区教育经费投入达到169亿元,较“十二五”的120亿元增长了40.8%。

滚动实施《青浦区政府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开办御澜湾幼儿园、思源幼儿园、徐和路幼儿园、清河湾中学、青教院附小、青教院附中等16所学校,引进复旦、世外、平和、协和、兰生复旦等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提升了教育发展品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31•【字号】沪教委职〔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3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高职高专院校,各区教育局,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深入贯彻《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市教委拟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以下简称“首批市规教材”)遴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各单位推荐的教材应满足以下条件:1.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公开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第一主编单位所在地为上海、在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实际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包括体现上海地方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

2.教材编写质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上海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

优先支持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

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

二、遴选方式首批市规教材遴选采取直接认定、专家评选后认定两种方式。

1.已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直接认定。

2.上海市教委立项并组织编写的第一、二批世界技能大赛项目转化教材,直接认定。

3.上海市第一、二批立项建设的中等职业教育市级规划教材,审定后认定。

4.由学校、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企业等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教材,经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后认定。

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重点建设专业表

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重点建设专业表

2010年 10-08-03 10-08-04 10-09-01 10-09-02 10-09-03 10-09-04 10-09-05 11-07-01 11-07-02 11-07-03 12-05-01 12-05-02 2012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12-05-03 12-05-04 10-10-01 10-10-02 10-10-03 11-08-01 11-08-02 11-08-03 12-06-01 12-06-02 2012年 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 艺术设计 12-06-03 12-06-04 2011年 2010年 2011年 2010年
11-08 上海市
上海电子信息 通信技术 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印刷技术 上海出版印刷 高等专科学校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12-06
省份
院校编号
院校名称
重点建设专业 畜牧兽医
专业编号 10-11-01 10-11-02 10-11-03 10-11-04 10-12-01 10-12-02 10-12-03 10-12-04 11-09-01 11-09-02 11-09-03 11-09-04 11-10-01 11-10-02 11-10-03 11-11-01 11-11-02 11-11-03 11-11-04 11-11-05 12-07-01 12-07-02 12-07-03 12-07-04 12-08-01 12-08-02 12-08-03 12-08-04 12-09-01 12-09-02 12-09-03 12-09-04
启动建设年度
10-17
福建信息职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 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林业技术
2010年
10-18 福建省 11-14

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

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武威职业学院
2012
青海省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1
公示时间:9月17日—23日。九月十七日
2012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2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2
海南省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重庆市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1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12
四川省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0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2
贵州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云南省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省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1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甘肃省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省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0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名单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名单
2010
烟台职业学院
2010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1
东营职业学院
2011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2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2
济南职业学院
2012
河南省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0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湖北省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武威职业学院
2012
青海省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1
山西省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0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1
辽宁省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11
辽宁职业学院
2012
吉林省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黑龙江省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12
上海市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2010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1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12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定性时期,也是深化上海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攻坚阶段。

科学编制好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进一步创建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适应行业(企业)发展所需的高水平应用技能型人才,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构建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综合交通和现代物流行业发展需求,对接上海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国际视野、科学发展、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全面贯彻依法治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规划学校事业发展,全面提升院校办学水平。

二、编制原则(一)前瞻发展性原则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把握国家教育事业政策导向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代脉搏,主动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接国家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认识学校事业发展的系统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立足现实,更要谋划长远,保持学校规划的前瞻性和学校事业的发展性。

(二)问题导向性原则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准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认真总结学校“十二五”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经验,特别是要针对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谋划发展战略,突出建设重点,强化办学特色。

(三)操作可行性原则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学校现有发展基础,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突破口,与学校“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分时段、分部门、分领域确定任务,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沪教委高[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1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就与问题“十一五”时期,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实施由外延扩展为主向内涵建设为主的战略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就1.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7.76万人。

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51.57万人和11.17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5%和41.9%;每十万人在校大学生数为4580人。

“十一五”期间,上海继续完善包括各类奖、助、贷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

2.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探索转型“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办学条件整体得到提升,形态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2010年上海高校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含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为3948.36万平方米和2147.49万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11.9%和19.3%。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评价指标研究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评价指标研究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评价指标研究作者:***来源:《职教通讯》2021年第05期摘要:专业群建设评价是衡量“双高”建设绩效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专业群建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专业群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学界对专业群建设评价的研究成果较为缺乏,专业群建设评价体系构建尚处于起步阶段。

基于此,以CIPP评价模式为分析框架,提出评价指标设计要以专业群目标建构能力为前提,以专业群资源配置能力为保障,以专业群运行实施能力为核心,以专业群成果绩效能力为关键,从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四个方面构建专业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在此基础上,提出开展专业群建设评价的建议,即坚持动态发展性评价、加强第三方机构评价、推进协商共建式评价。

关键词:高职院校;“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评价;CIPP评价模式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7年晨光計划项目“上海市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专业建设能力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7CGB15)作者简介:孙佳鹏,女,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务处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1)05-0044-08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质量评价。

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二十条”),要求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

专业群建设是实现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其内涵提升的重要抓手和发力点,从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提出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到2019年“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将专业群建设列为高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专业群建设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0.13•【文号】教高函[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07]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7年度立项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47号)精神,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2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一)为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期为3年。

为保证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院校举办方,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批次、跨省招生、单独招生试点、专业设置等相关政策,促进立项建设单位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以引导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和院校举办方要按职责划分对立项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支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中央直属部门和民办院校董事会除要履行其申报时承诺的专项资金外,还要加大对其所属项目院校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十一五”末立项建设单位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遵守《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2号)有关规定,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建设专业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开展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23•【字号】沪教委高〔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17号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要求,经过各校申报、专家遴选评审等程序,我委确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机械工程”等26个专业列入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现将试点专业建设名单公布(附件1)。

请各高校根据《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附件2),明确深化改革思路,大力推进改革的力度,加强对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的统筹管理,切实将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作为上海市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助推剂,形成从中职,高职到应用本科,直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完整培养体系,注重改革实效,不断积累改革经验,推广改革成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第一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2.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4月23日附件1附件2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上海市属本科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各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养适应上海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四个中心”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为主要路径,构建职业教育特征鲜明、行业认可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和教学规范,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促进应用型本科专业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3年上海专科院校排名,上海十大专科学校排名

2023年上海专科院校排名,上海十大专科学校排名

2023年上海专科院校排名,上海十大专科学校排名1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创建于,坐落于浦东航空港与洋山深水港之间,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现有在校生6849人,是上海市办学规模最大的民办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国家改革开放,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地区,以培养语言类应用型人才和涉外服务复合型人才为主,为国际化城市现代服务业培养“外语见长、突出职业能力”的一线优秀复合型人才。

【上海专科院校排名,上海十大专科学校排名】2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出版印刷类高等学校,中国出版印刷专业教育的摇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特色学校;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为“国家印刷出版人才培养基地”,连续三次被国家授予“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60年来培养了5万多名高层次技术骨干和行业高级管理人才。

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大学城,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法定办学规模在校生数为6000名。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资源丰富。

投资总额逾3亿元,占地面积5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近14万平方米。

学生公寓设有5510张床位,通水通电通网络。

各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总值5000多万元;每百名学生计算机台数、语音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图书馆藏书数、生均体育设施等指标,均超过教育部高职高专办学要求标准的50%以上。

学校建有CNKI数字图书库,校园实现了网络全覆盖和信息化校园建设的要求。

4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79年,时名为“上海旅行游览专科学校”,隶属上海市外办。

1980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旅游专科学校”。

1983年,划归上海市旅游局、高教局双重领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沪教委职〔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职〔2018〕20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教育贯通(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试点工作,提升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在坚持中高职院校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二)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坚持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课程,形成新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

(三)坚持统筹兼顾、系统科学。

适应行业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遵循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注重中高职在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有效衔接。

二、主要内容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职业院校根据相关行业对应岗位的人才需求,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办学实际,对中高职贯通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职业领域、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要求以及各教学环节做出全面明确规定与具体安排的重要教学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沪教委职〔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36号各有关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依据《上海市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方案(2022-2024年)》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2019年度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2025年前建成50个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报项目应聚焦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学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内专业或重点发展专业开展建设,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知识图谱、必备技能以及对应的职业岗位标准,覆盖全部专业核心课程,扩展建设必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学习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学习服务。

2.已认定2019年立项通过验收的非示范性项目可继续参与本次申报。

第二批市级示范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本轮无需申报。

3.各校限报2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周期为2023-2025年。

4.市级示范性教学资源库(含通过验收和立项建设项目)需要统一接入上海职业教育智慧平台。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发[2005]35号)精神。

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

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

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

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

中央财政预留部分资金,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的院校实行奖励。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和,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28)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

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42)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完成首批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30)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任务书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任务书

附件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院校名称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省份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制二○○九年六月填写要求一、请依据批准立项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如实填写;二、各级项目进度均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三、请按照本任务书格式填写,其中第3A、3B、3C、4A、4B、4C、5表须按照立项项目逐项填写,分项分页;四、本任务书请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上报。

目录1.项目基本情况 (4)2.院校综合建设进度表 (8)3A-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酒店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表 (10)3B-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酒店管理)建设进度表 (12)3C-1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电子商务)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10)3C-1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会计)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19)3A-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资金投入预算表 (19)3B-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建设进度表 (24)3C-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西餐工艺)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22)3A-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旅游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表 (33)3B-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旅游管理)建设进度表 (35)3C-3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英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33)3C-3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日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2)3C-3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应用韩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5)3C-3d.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会展策划与管理)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7)4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 (49)4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 (49)4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9)5.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 (49)6.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 (53)7.专家论证意见 (54)8.院校举办方承诺 (55)9.地方政府支持承诺 (56)10.审核意见 (57)1.项目基本情况2.院校综合建设进度表①注:“/”栏目需分别填写数据(下同)3A-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酒店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表②注:请在“级地方财政投入”下划线上填写省级或市级财政投入(下表同,不再说明)③注:请在“行业企业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行业企业单位名称(下表同,不再说明)④注:请在“其他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来源(下表同,不再说明)3B-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酒店管理)建设进度表3C-1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电子商务)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C-1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会计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A-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资金投入预算表单位:万元3B-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建设进度表3C-2.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西餐工艺)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A-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旅游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表②注:请在“级地方财政投入”下划线上填写省级或市级财政投入(下表同,不再说明)③注:请在“行业企业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行业企业单位名称(下表同,不再说明)④注:请在“其他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来源(下表同,不再说明)3B-3.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旅游管理)建设进度表3C-3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英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C-3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旅游日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C-3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应用韩语)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3C-3d.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会展策划与管理)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4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5.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单位:万元。

(2023)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一)

(2023)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一)

(2023)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一)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1.概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23年发布了《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该报告对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分析。

2.报告内容2.1 教育质量评估报告涉及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包括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大专院校各109所。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并分别给出每个方面的评价得分。

2.2 教学质量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报告指出,教学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在教育质量方面的投入和力度越来越大,实际效果也越来越明显。

2.3 师资队伍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师资队伍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报告显示,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而且不断引入海内外人才,师资队伍结构也不断优化。

2.4 科研创新报告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开展科研创新对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有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科研创新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突破。

2.5 社会服务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报告显示,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提升了应用性人才的社会竞争力。

3.结论报告最终得出结论,指出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整体稳步提升。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教育质量分化较大,科研创新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报告建议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更加重视教育质量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科研创新,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启示从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更好地发挥教师的职能,让他们成为教育教学的主力军,在教育教学上投入更大的精力和努力。

•增加高等职业教育对社会的服务水平,将实现学术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贯彻到服务社会中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02•【字号】沪教委职〔2015〕32号•【施行日期】201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建设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32号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本市已从2010年启动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以下简称“中高贯通培养”),2014年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以下简称“中本贯通培养”)工作。

目前相关职业院校的专业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中高、中本贯通培养模式教学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贯通培养人才的质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经研究,在全面推进重点发展专业群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相关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实训室等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1.规划引领,重在建设。

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通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等),要与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证书相对接,建设与之相匹配的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实训室或提升及添置相关的设施设备等。

2.建立机制,协同创新。

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要不断深化贯通培养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对接的高等院校共同商定贯通培养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所需要的设施设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0.31
•【字号】沪教委高[2012]82号
•【施行日期】2012.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2〕8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26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我委研究决定授予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刘兵兵等43位教师领衔的课程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徐伟忠等29位教师领衔的教学团队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高职高专)”;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丁勇等15位教师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名师(高职高专)”。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高等学校充分发挥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高职高专)的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名单
2.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高职高专)名单
3.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名师(高职高专)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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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于2013年5月14日起正式启动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近三年建设期内,学校已基本按计划完成原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并将于2016年4月迎来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检查验收。

为保证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保质保量完成,顺利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学校针对下阶段的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学校上报的《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完成项目建设。

二、总体目标
特色院建设验收工作围绕“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两个维度,重点展示特色院项目建设成果,力争在验收时呈现与“培养模式独特、教学模式新颖、课程体系健全、师资队伍专兼结合、社会服务能力强、学校管理科学、育人质量优异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的上海市级特色型高等职业院校”相匹配的建设成果。

三、验收地点
安排在学校浦东校院,汇报并集中展示建设成果。

四、实施步骤
1、实训中心建设推进
加速推进浦东校院汽车实训中心及航运与物流实训中心建设,确保在特色院项目验收前完成设备设施安置、调试等重点工作,实训环境布置要突出校企合作氛围,体现企业文化与教育的融合。

特色院项目验收时,拟安排专家赴实训中心进行参观体验。

其他专业实训中心建设应对照建设方案如期完成,确保建设质量。

责任部门:各专业系部、后勤保障部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2016年4月验收前
2、制度汇编
修订完善特色院建设相关制度,梳理学校现有的制度并汇编成册。

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及相关部门
分管领导:鲍贤俊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3、验收材料准备
(1)验收要点梳理
对照《建设任务书》,要求每个二级项目按照“方案任务书”、“主要过程材料”和“重点成果”等三个方面,按统一下发的格式要求进行材料整理、提交及补充。

材料汇总至项目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二级项目责任人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2)总结报告撰写
各一级项目责任人原则需按统一下发的格式要求,撰写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对标建设方案任务书,总结汇报项目
建设情况及成果;学校层面撰写特色院建设总结报告,突出建设经验成果。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级项目责任人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2016年3月10日
(3)典型成果梳理
梳理特色院建设期间形成的典型成果,包括5个特色重点专业建设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与人才培养方案、精品课程、校本教材等,建立清单并分类,要求一级项目责任人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如奖杯、奖牌、奖状、校本教材、印刷出版物、视频图像资料等。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级项目责任人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4)典型案例编纂
对特色院建设期间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并编纂成册,案例选编时需突出典型性、操作性和示范性。

责任部门:科研处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5)项目自我验收
在正式验收之前邀请校外专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内自审,对项目总结报告、建设成果及典型案例进行自我验收。

自审时,学校层面以PPT形式汇报建设情况,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科研处、教学督导室、各教学系部
分管领导:朱建柳
完成时间:校内自审 2016年4月1日
4、资金使用检查
特色院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学校将按规定选择市教委提供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并提供所有经费的使用记录和佐证材料。

审计单位在审计后提供审计报告。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级项目责任人、审计室、财务处
分管领导:毛玉婷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5、宣传工作
(1)大事记编写
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建设期内所有能体现学校发展的活动和成果将按时间顺序编入大事记,各职能部门提交素材并共同参与编写,建设办公室负责汇编。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一级项目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
分管领导:毛玉婷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完成初稿
(2)建设成果展示
在校园进行主题宣传,展示建设成果,营造全员积极参与建设的氛围。

策划布置建设成果展示区域(展示区域拟安置于综合楼三楼体操房);制作主题展板;校园整体宣传环境布置等。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项目建设办公室、学工部
分管领导:董晓峰
完成时间:2016年4月验收前
(3)视频拍摄
拍摄展示学校建设成效的视频,充分展现说明改革创新成果的内容。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会、学工

分管领导:毛玉婷
完成时间:2016年4月验收前
(4)专题网站建设
对现有特色院建设专题网站内容进行充实,上传特色院建设成果及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办公室、一级项目责任人、信息中心
分管领导:张佳敏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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