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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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企业应承担以下主体责任:1. 组织领导: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2. 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3. 安全投入:合理配置安全生产经费和资源,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等。

4. 岗位责任: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并建立安全意识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5. 设备设施安全: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设施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6.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并进行防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7. 安全监管: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相关安全资料。

8. 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和外部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大众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和重视度,增强安全文明建设。

9. 监督与整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责和整改。

10. 不断改进: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代化建设,引进安全科技与设备,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风险评估、安全投入、岗位责任、设备设施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安全监管、安全宣传教育、监督与整改以及不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责任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一、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决策规划,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组织制定和签发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的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明确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杭州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和行业评定标准内容每年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并结合实际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标准化定级。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和签发《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11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评估和修订。

教育和督促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制定和签发培训计划,落实《杭州市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指导手册》,每半年至少宣讲1次安全生产,对安全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5.辨识风险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消除隐患。

制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清单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每季度对自身安全风险普查报告变化情况和风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常普常新和隐患自查自改。

每月不少于1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定期听取本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安全生产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管控责任人,并及时更新。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和签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每半年组织或参加至少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组织和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流程。

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安全设施设备1.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功能完好。

四、安全风险排查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2.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生产培训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追责问责。

2.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七、安全监督检查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2.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八、危化品管理1.加强危化品的采购、存储、运输和使用管理,确保危化品安全生产。

2.加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对危化品事故的能力。

九、参与安全生产宣传1.积极参与当地安全生产相关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主动共享安全生产经验,与其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交流和合作。

以上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和详尽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

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

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1)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扩展资料: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

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及明细最新版(包括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及明细最新版(包括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

企业安全⽣产主体责任清单及明细最新版(包括第⼀责任⼈、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企业安全⽣产主体责任清单最新版(第⼀责任⼈、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录⼀、严格落实第⼀责任⼈责任 (1)⼆、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3)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5)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7)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9)⼀、严格落实第⼀责任⼈责任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和实际控制⼈的第⼀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和实际控制⼈是安全⽣产第⼀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产⼯作全⾯负责,应亲⾃推动安全⽣产制度的建⽴,经常深⼊⼀线检查安全⽣产⼯作,监督安全⽣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产突出问题。

每年⾄少向职⼯⼤会或者职⼯代表⼤会、股东会或者股东⼤会报告⼀次安全⽣产情况,接受职⼯、股东监督。

加强对下属独⽴法⼈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产责任。

02、坚持依法⽣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法治观念,从事⽣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标准或者⾏业标准规定的安全⽣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与安全⽣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产安全的设备及⼯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艺。

⽣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危⾏业企业,应建⽴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产管理⼈员,企业主要负责⼈、分管安全⽣产负责⼈、安全总监、安全⽣产管理⼈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

其中,⾼危⾏业企业应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危险化学品、矿⼭、道路运输、建筑施⼯等重点⾏业领域内达到⼀定规模的⽣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程师。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

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

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0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

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从业人员)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从业人员)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从业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

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5.安全教育培训;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等行政一把手或实际控制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本文列举企业五类人员的要履行安全责任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企业工会、企业从业人员、企业。

☞☞☞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内容、法律法规、依据、检查要点、检查方法。

正文
……。

企业 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企业 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减少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企业的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管理:企业要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设施与设备: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及时有效地响应应急情况,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管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 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企业应该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

7. 加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善后处理,并尽量减少损失。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履行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十八项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十八项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十八项主体责任第一项: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项:日常管理,建章立制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项:资金投入,满足要求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项:机构人员,按标配备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O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项:教育培训,全员合格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0420182250)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0420182250)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会议讲话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18个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位来自基层的安监员,根据多年来对2002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以及在宣讲新安法过程中的不断理解,将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归纳如下: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臵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八项清单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明确其职责和权利,以及考核奖惩标准。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在企业内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2、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2、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1、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2、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十一、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老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二、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承包单位职工的安全管理1、对外来人员和承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外来人员和承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1、对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四、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1、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2、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记录其检测和维护情况。

安全生产18项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18项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18项责任清单安全生产18项责任清单1. 企业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政策、目标,并确保实施和执行。

2. 安全生产组织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确保各部门、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晰。

3. 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制,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设施设备责任:保证公司的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完善,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 安全生产标准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 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得到消除。

7. 安全事故调查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安全职责追究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严肃问责,确保安全生产纪律的执行。

9. 安全文化建设责任: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0. 安全生产监督责任:配备专业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11. 安全风险评估责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

12. 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

13. 安全生产宣传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14. 安全责任追溯责任:建立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5.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责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反馈。

16. 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控制安全风险。

17. 安全生产奖惩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表现好坏进行奖励和惩处。

18. 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各部门、岗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确保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18项责任清单是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责任清单的严格执行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从而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18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12页)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18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12页)

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契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则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且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治的,应当依照关于应的有关规则,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2.有关企业依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则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1. 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2. 主体责任:企业为安全生产负责,履行以下主体责任:2.1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2 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3 配备并培训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组织的连续有效实施。

2.4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5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2.6 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控,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7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2.8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

2.9 与主要供应商和分包商建立安全生产合作机制,确保供应链安全。

2.10 积极响应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安全生产特别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11 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安全文化水平。

3. 责任落实:3.1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日常管理。

3.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过程。

3.4 员工:按照企业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4. 责任追究:4.1 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整改等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2 通过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 监督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为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清单,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保障责任: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备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规章制度保障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
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3.物质资金保障责任:企业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教育培训保障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企业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企业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此外,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他们应承担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在内的七项重要职责。

20XX年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XX年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XX年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会议讲话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18个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位来自基层的安监员,根据多年来对2002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以及在宣讲新安法过程中的不断理解,将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归纳如下: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臵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

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

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臵(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会议讲话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18个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位来自基层的安监员,根据多年来对2002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以及在宣讲新安法过程中的不断理解,将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归纳如下: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臵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

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

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臵(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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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会议讲话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18个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位来自基层的安监员,根据多年来对2002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以及在宣讲新安法过程中的不断理解,将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归纳如下: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臵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

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

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臵(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成之初就存在先天性设计性安全隐患,新安法第二十八条设立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了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7、较大危险,标志明显实践中,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提示危险、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新安法第三十二条专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工艺设备,合法可靠新安法有三条关于工艺设备合法可靠的规定:一是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安全设备合法可靠要求,所谓安全设备,可理解为前述安全设施中的设备部分;二是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的合法可靠要求,新安法删除了其它特种设备部分,主要考虑《特种设备监察法》已经作出了专门规定;三是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9、危险物品,严格管理新安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作了严格规定。

一是规定了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物品,均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二是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物品构成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三是规定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之间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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