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 毕业论文 网络犯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广播电视大学本科调查报告

关于对网络犯罪情况的实践

调查报告

作者:

学校:

专业: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二○一二年十二月

关于对网络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

由于互联网的应用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违法犯罪带来的危害和影响波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焉耆县警方近年所侦破的涉网案件来看,网络犯罪类型主要包括传播邪教、淫秽物品、非法经营、诈骗、敲诈、盗窃、销赃、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赌博、侵占和泄密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可以说,新形势下涉网犯罪涉案种类之多、范围之广,几乎列各警种之首。

一、网络犯罪具有八大特征

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主要具有以下八大特征:

1、犯罪主体呈现出社会化、年轻化的趋势。网络犯罪主体出现在各阶层、各年龄段。特别是近年来,涉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迅速增加,互联网成为许多“问题少年”组织帮派,教唆、策划犯罪的重要平台。

2、犯罪手段多样性。具体包括:一是利用网络广泛传播有害信息;二是网络在线联络进行违法犯罪;三是通过网络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涉密信息;四是恶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数据欺骗、逻辑炸弹和计算机病毒。

3、犯罪主体高智能性和技术性。网络犯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网络操作技能,对网络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据公安局网监支队统计,在其查办的案件中,涉网违法者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95%,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

4、犯罪行为极强的隐蔽性、实时性。由于网络的虚拟化,匿名和化名现象充斥网络世界,网络犯罪分子可通过服务器对某个目标实施远程犯罪,其行为瞬息完成、不留痕迹,取证困难,即使找到证据,也常因人机分离无法抓获犯罪分子。

5、犯罪危害的扩散性。网络犯罪逐渐向国防建设、金融财政、公共卫生等关键部门扩散,一旦得逞极可能导致国家管理系统的瘫痪,引发民众的恐慌,造成社会混乱。

6、侵犯领域的超时空性。互联网的国际开放性使网络犯罪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点发生。犯罪分子往往只要敲几下键盘,在瞬间就可能实施和完成犯罪行为,并且犯罪分子可以在任何国家、任何角落针对全世界范围内任意网络用户实施犯罪,不受任何时空限制。

7、犯罪个案之间的连续性。犯罪主体往往会不停地重复犯罪,很多个案实际上是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由同一犯罪主体连续实施的。

8、犯罪低成本、低风险性。实施网络犯罪可以极低的成本投入实施犯罪,并容易逃避打击。如“法轮功”分子在互联网上实施反动宣传,可以通过BBS、即时通讯工具、P2P、邮件、FTP、病毒、建立网站等多种方式来达到快速、广泛传播的目的,其快捷、方便和安全性远高于传统的投递传单。又如实施网络诈骗,只需在互联网上发布一条虚假产品信息,并公布一个银行账号,就能在短时间内骗取各地网民的大量钱财,与传统诈骗相比,既容易得手,又见效快,而且风险更小。

二、防范打击网络犯罪仍存在多方面阻碍

网络违法犯罪的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决定了公安侦查网络犯罪的难度。据周迪刚介绍,目前我国公安网警在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阻碍: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立案不明确,取证难。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公安机关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的主要矛盾。除刑法第285、286等规定的几种情况外,网络犯罪的立案要求不明确,造成立案随意性大。贵阳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接到的报案中,经常出现网络犯罪相关法律、法规还是空白的情况。如盗用QQ号窃取商业机密的案件,一旦QQ密码被窃取,就可能造成受害人大量商务机密的丢失。而对于QQ被盗造成经济损失如何测算?如何定性?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干警在办案中苦于缺乏依据而无法立案侦查。再如电子证据,它并不包括在刑法里认定的7种证据里。在法庭上,要想获得法律认可,公安部门要对电子物证进行转换,而有些电子物证的转换却是困难的,且鉴定时间长、证明力弱,往往贻误战

机,成为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薄弱环节。

2、复合型网络监察人才匮乏,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从各地公安基层队伍人才实际情况看,复合型网监人才匮乏,这直接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公安局网安大队情况为例,该队实际从事网监业务的民警只有3人,却承担了全县60%的网上斗争任务,工作量大、任务重。每年大队在侦破各类刑事案犯罪30个以上;协助有关单位侦破犯罪70多起;干警超负荷工作,每天忙于具体事务,脑力、体力严重透支,根本就没有时间总结提高,学习新知识。网安大队目前的网警中,法律方面的专家不掌握网络的高端技术,熟悉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员法律水平又达不到制定法规建议的层面。而从公安部到省、市,针对网警的业务培训少,往往都是全公安系统的共性培训。

3、公众防范意识基础差,导致网络罪犯乘虚而入。部分联网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隐患;信息涉密部门人员安全意识淡漠,暴露系统用户名、共享文件、“一机两用”等问题不断出现;受侵害对象自我防范能力薄弱,许多用户设定密码易窃取、长期不更改密码甚至不设密码,为犯罪人员侵入提供了方便;从事信息服务、开办电子公告系统、使用公用账号、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联网单位为传播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地和发案地的情况较为突出等。

4、相关单位不配合,基础工作薄弱,给公安部门网上斗争造成实际困难。涉网犯罪和传统刑事犯罪一样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和情报信息,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晚、投入大、涉及面广、协调关系复杂,互联网接入商没有与公安网监部门进行基础数据的无缝对接,网络虚拟入口的数据库和IP库等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还在处于起步阶段。

三、打击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网络犯罪将成为今后大量发生且危害严重的一类犯罪。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加紧完善相应法律,合理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针对目前打击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中遇到的难题,贵阳基层公安网监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