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工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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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退休工资新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
帐户,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养老)时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帐户储存额间断
前后合并计算以复利计息。按照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记帐比例全国统一为11%。
什么是缴费工资指数和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是指某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其中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中,每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与相对应年份的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的和,除以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后的数值。如果以1为参照,其数值大于1,说明职工计算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高于对应年限的职工平均工资,其数值1,则相反。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与职工退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该指标反映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中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是计算过度性养老金的重要指标。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月薪4000元缴费10年退休后领770元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
限×1.4%。
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教师待遇问题,进一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
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