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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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 法律法规培训讲座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全监察室 张旭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本讲义主要内容 1. 本讲义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393号)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 查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 本条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并未面面 俱到,而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 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职责。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管理机构、管理人员: •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本内容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祥讲 。) 教育和培训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 则 安全生产方针:
•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 •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了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 五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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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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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 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 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主席 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主席令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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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经营单位安全职责: •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 从业人员: •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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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 则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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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 • 规章 • 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 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 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 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本条规定的含义 本条规定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 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
• 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者有决策权的经理层人员; • 个人投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投资人等。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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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
• 法规 • 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 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安全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 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 院令第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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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本条规定的意义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于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次 ,对本单位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全部工作具有决策、指挥、 调度、安排以及督促落实的权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 产工作所承担的职责明确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重视了, 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安全生产法具体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正是要通过明确职责,达到提高和加强单位主 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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