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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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封面、目录格式规范

文本、封面、目录格式规范

数控技术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文本格式规范一、页面A4,前后左右边距均2.5cm。

二、材料标题“××××××(材料文本标题名称)”。

黑体小二号,居中,不加粗,段前段后均0.5行,1.5倍行距。

三、正文1.标题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1、(1)、1)”,如标题只有四个层次可用“一、1、(1)、1);三个层次可用“一、1、(1)”;两个层次可用“一、1”。

“一”后面应用“、”;“1”后面应用“.”;用括号括起来的,例如:“(一)”后面是不用符号隔开的。

标题字为宋体、小四号,各级标题均加粗。

2.正文(1)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字符、左右缩进均为0字符、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2)正文使用页码,页码居中。

三、封面(见附件)要求二级项目的支撑材料做封面,并有材料目录。

四、项目编码1.基本规则采取拼音字母“SK”和数字相结合的方式编码,按照“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材料代码”的方式逐级编码并顺序排列。

2.举例项目编号:SK0101-01说明:SK (数控技术专业建设项目)01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设-01数控技术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建设-01合作委员会工作章程(这是具体的一个支撑材料的名称和代码)五、其他要求1.正文内容双面打印提交,按二级项目分类按逻辑顺序整理。

2.要求每一个二级项目要做一个封面。

有的项目如果内容多,可分为三级项目,如:实训室、核心课程,具体的每一门课程可划分为三级项目,则项目编号为:SK010101。

3.原则上每一个二级项目要做一个目录,有三级项目的,如:实训室、核心课程,则三级项目也需封面。

见下页附件,序列是自动生成的,多余的可以取消编号取可。

4.后面的附件中注意修改各项目编号、名称。

机械工程系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建设项目SK01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设项目名称数控技术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编号SK0101建设部门机械工程系项目负责人董建国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三年十一月支撑材料目录。

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

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

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化工职院”)作为湖南省首屈一指的化工类职业院校,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2023年的单招章程自然成为了众多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1. 概述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是对学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的总称。

吸引了众多想要就读化工类专业的考生和家长的关注。

在新的形势下,湖南化工职院的单招章程必将融入更多的创新元素,以期更好地选拔优秀学子,为社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化工人才。

2. 招生计划我们来看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中的招生计划部分。

这一部分详细说明了学校在2023年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招生对象等。

这对考生和家长们来说至关重要,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学校的招生规模和专业方向,为自己的报考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3. 报名条件报名条件也是考生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中将会明确说明考生报名的条件,比如学历要求、芳龄限制等。

这一部分内容的明确,能够让考生和家长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避免盲目报名而导致不必要的遗憾。

4. 招生考试招生考试无疑是单招章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2023年的章程中,相信会对招生考试的科目安排、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做出详细说明。

对于考生来说,能够提前了解到考试的相关信息,有助于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备考。

而对于家长来说,也能够更好地帮助孩子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

5. 应试指南在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中,应当包含一份详尽的应试指南。

该指南将会为考生提供报考相关流程、注意事项、考前准备等方面的指导。

这对于考生和家长们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

总结湖南化工职院2023单招章程的发布,标志着2023年的招生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通过本文对单招章程内容的简要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该专业的招生政策已经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们能够在报考和备考过程中,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合理规划,全力以赴,取得满意的成绩。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第六轮修改稿)序言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5年的湖南工业学校,1961年省农业机械工业学校并入后更名为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

1980年,省机械工业厅干部训练班在学校开班,1985年,开办省机械工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987年,机械工程师进修大学湖南省分校落户学校。

1996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9年,与湖南省机械工业厅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秉承“立德、敬业、精技、创新”的校训,坚持“植根机械装备制造业,服务湖南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历经60年艰辛努力,学院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逐渐确立了在本省和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中的排头兵地位,跻身国内一流高职院校行列。

2007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1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全称为“Hunan IndustryPolytechnic”,英文缩写为“HNIP”,学院域名为“”。

第三条学院法定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

第四条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独立的民事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管理学院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学院实行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学院建立院务公开和办学信息公布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第一章服务工作目标一、管理思路根据与校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我们将制定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以及各个班组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的记录表格。

认真落实合同中的每一点。

力争做到业主方满意,公司满意,自己满意。

在物业服务的过程,我将积极与校方相关部门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

在物业管理运作中,将根据“精干、高效、层次明晰、减少管理环节”的原则,确定直线职能式的管理架构;根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的需求特点,提出合理的人员配置方式;在人员管理上,确立“竞争上岗、激励约束、量化考核、首数晋升和尾数淘汰”的“四机制”原则;在人员培训方面,确立“全员培训、梯级培训、全过程考核”的培训方针,提高各类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思想合格、素质优良、管理有方、服务周到”的员工队伍。

根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区域的特点,将通过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文化、服务文化、经营理念,将管理活动和服务内容赋予深厚的文化底蕴,力求全面提升“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品位。

二、整体管理方案策划1、秩序良好的需求良好校园秩序是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的第一要求,校园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质量。

因此,满足师生的良好秩序需求将是管理工作的重点。

2、环境需求优美的环境是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对环境的关注体现了现代人居住观念的更新,同时表明物业管理工作对环境的维护、美化的重要意义。

给师生们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是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3、精神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除“衣、食、住、行”之外,师生对住宅的人文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人们更多的是期望感受到一种理想的精神环境和文化大氛围。

三、物业管理具体措施基于对“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及管理要素的分析,现提出如下管理具体措施:1、整体设想及策划的确立原则目标明确,共建精品;精心管理,周到服务;以人为本,持续改进;诚信经营,满意达标。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规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规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规一、门卫、值班、巡逻(护校)、楼栋守护制度:(一)门卫制度为了加强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学院公共财产、个人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产、科研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人员在学院保卫处长和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2、门卫值班同志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4、依法文明值班,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认真办理人员来访登记通报手续。

6、检查出入载货的车辆。

学院物品凭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区。

8、不准在校门口及值班室周边摆摊设点。

9、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和及时报告,发现火警应立即报告或立即直接拨打119报警。

10、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二)保卫工作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须按时接班,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接待并处理、报告当天发生的报案、举报、来访等保卫工作事宜。

3、遇发生紧急刑事、治安和灾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卫,保护好案发现场。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时间不得进行打牌、赌博、喝酒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其它任务。

(三)、保安护校巡逻制度1、保安人员在学院保卫处处长和班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护校巡逻制度。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护校巡逻。

3、按时上岗,不脱岗,不提前离岗,认真作好交接班手续。

4、熟悉校园内地形、地物、灭火设施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牢记自己的职责—保卫学院公共财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文明护校巡逻。

5、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在判明确实是遭犯罪分子袭击时,方可使用手中武器进行自卫或阻止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重点检查重要部门、重要部位的重要设施,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处理,并及时报告。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职业技术大学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教育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第六条学校代码:[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地址]第十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历史、特色、荣誉等]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有专业设置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学术自由,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师职务晋升制度,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五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模板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行为,确立学院办学宗旨,明确学院发展方向,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第四条学院性质:[学院性质,如: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第五条学院办学地点:[学院所在地]第六条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学院办学理念:[简要阐述学院办学理念,如: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社会]第八条学院校训:[学院校训,如:厚德强技、求实创新、团结奋进]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学院党委:负责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

2.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和决策。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院重大决策,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 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5. 各系(部):负责具体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院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学院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学院坚持教学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置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体系。

第十四条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第十六条学院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第四章学生工作第十七条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学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工业大学章程模版

工业大学章程模版

工业大学章程模版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国高等学校工程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学校情况制定的,是本校工业大学的总章程,用于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管理体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安全、有序进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发挥高等教育在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具有科学素质、职业能力和社区责任心的高级工程人才,本章程依法制定。

第二条本校名称为:工业大学。

校本部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本校的宗旨是:与时俱进,为国家、为民族、为人类培养以实践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基础的高级工程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本校采取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设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内需要的现代化高水平工科大学。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方针是“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本,以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机构第六条本校设立校本部,校本部下设教学、科研、行政等部门。

学校设立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等教育与培训机构和中心。

第七条学校校本部设置以下机构:(一)党委;(二)行政机关;(三)国际交流合作处;(四)教务处;(五)学生工作处;(六)科研处;(七)设备处;(八)财务处;(九)后勤保障处;(十)校报社。

第八条学校设有学院、系、中心等基层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系、中心分别设有主任或者所长、副主任或副所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领导。

第九条学校设有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席,校本部领导和学院、系、中心主任、相关专家等组成。

掌握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十条学校设有学术委员会,由本校领导、学院、系的代表和相关专家等组成。

负责学术评议和教学、科研、招生等工作。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本校坚持以人才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全国各地区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经陆续开展了,为了方便考生们进行志愿填报,小编收集并整理出了“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语译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1535;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

第三条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学校是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座落在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株洲工学院升格为湖南工业大学,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港澳台地区学生、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职高对口、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学校专科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生。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协会机构第一节协会理事会第二节协会理事长第三节协会管理层第四节协会各系分会第五节协会纪律监察委员第四章会徽会旗口号序言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光荣的组织。

经过协会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业绩,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社会,为学校,为学院,为同学默默地志愿服务,具有光荣的奉献传统。

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青年志愿者运动蓬勃开展,全国各地,各高校纷纷成立了以义务奉献为宗旨的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机构更加完善。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青年志愿者运动也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05年正式成立。

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为了组织机构健全,会员人数众多,活动开展丰富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多次收到学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协会发展至今,各方面均已经趋向成熟,经过反复酝酿,本章程作为协会新章程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协会几代人奋斗的成果,规定协会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协会的根本法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协会各部门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必须以本章程为基本依据。

协会全体会员必须以本章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章程、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总纲第一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指导老师直接领导的、以协会会员制度为基础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协会会员。

会员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协会理事会和各系协会支部。

会员根据协会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协会事务,组织协会活动,建言协会发展。

第三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协会各系支部负责人由支部志愿者选举产生,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2)学生社团简介;(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6)其他必备材料。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湘教发[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1〕7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湖南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及《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强办通〔2011〕1号)的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湖南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强办通〔2011〕1号)的要求,确定在我省11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高等院校进行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

其他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参照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章程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精神,通过大学章程建设,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途径和突破口,为在我省高校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用一年半的时间,试点学校以建立健全大学章程为基本载体,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办学的格局;通过大学章程的建设,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现代教育制度观念,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奠定先进思想和观念基础;逐步建立大学与政府、社会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为推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长效机制保障。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咨询、决策、指导、监督、审议和评估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实践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进行系统的调研和规划指导,对学院构建、完善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工作体系,以及确立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观念等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全局与基本方向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评议。

第四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专家咨询,为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提供有关教学工作的讨论预案和咨询决策意见,对职能部门和系(部)确立教改思路与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指导。

第五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监督、指导、检查学院教学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学院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仲裁。

第六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讨、参与和评议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专业设置、专业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评估等重大教学工作环节,组织重大的教学经验、教学科研等交流活动。

第七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院重点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有关教学项目进行审议(审定)和评估,并向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第八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教学成果奖、教学优秀奖、教坛新秀奖等各类教学奖项进行评审,并向学院有关部门推荐。

第三章组织第九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设立,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一定数量学术水平较高、教学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和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各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及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湘教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教发〔2014〕46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要求做好学校章程核准有关准备工作。

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熊沩;联系电话:0731-84715490;电子邮箱:*******************。

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8月7日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规定,为做好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明确章程核准的程序与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市(州)和厅局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企业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适用本规程。

二、设立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核准委员会),核准委员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厅领导等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熟悉高等学校章程相关工作的专家组成。

核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受理高校章程核准申请,承担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协调机构单位初审、组织核准委员会审议、提请厅办公会审定等工作。

三、高校章程核准过程包括专家论证、协调机构初审、核准委员会评议、厅办公会审定四个程序。

其中本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的章程核准后,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四、专家论证,由秘书处组织专家研究论证高校提交的章程,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五、建立章程核准工作协调机构,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建设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纪检监察室、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维稳办、学位办等处室,作为成员单位,指派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章程核准初审工作。

某某职业技术大学章程.doc

某某职业技术大学章程.doc

附件2某某职业技术大学章程前言某某职业技术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2005年的某某职业学院,举办者为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19年5月,学校更名为“某某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传统,坚持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确保职业教育属性,力争成为办学质量高、特色鲜明、服务能力强、声誉良好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某某职业技术大学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参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中文名称为某某职业技术大学,简称“山外”;英文名称为Shandong V ocational and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第三条学校地址:学校住所地为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四条办学规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规定,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12000人左右。

第五条学校法人性质:学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注册为非营利性法人,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管理体制:学校由山东省和日照市共同管理,以山东省管理为主。

登记管理部门为山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时成立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按照本章程和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八条办学定位:(一)学校性质、类型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多科性民办职业技术大学。

(二)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日照,服务山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国家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经贸行业和中小企业。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湖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重点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和各种设备,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物业,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及原则1.目标:建立一个高效、规范、安全、环保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2.原则:(1)科学规划: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合理规划物业面积分配和使用;(2)系统管理: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3)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解决问题;(4)节约资源:优化资源分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5)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三、物业管理组织架构1.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监督执行和决策事宜。

2.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设备管理等。

3.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分配、维修、安全巡查等。

四、具体管理措施1.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学、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2.加强安全防范:制定火灾防范、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3.健全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寿命。

4.维护环境卫生:加强对学校环境的日常清洁和卫生管理,保持教学楼、公共区域和宿舍的卫生和整洁。

5.强化宿舍管理:制定宿舍管理规定,确保宿舍内外的安全和卫生,加强宿舍巡查,教育学生爱护环境和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和安全。

6.配备专业物业管理人员:招聘或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物业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19年6月修订)序言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湖南省地质学校,后更名为长沙工程学校,2002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与湖南工程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打造特色品牌为目标,在多年的发展积淀中,造就了一支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培养了一大批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三光荣”、“四特别”地质人精神的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为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是自然资源行业和湖南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开发重要基地、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

学院秉持“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土木工程产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个统一”,构建以自然资源专业群为特色,工程勘测、工程建设专业群为重点,工管经文协同发展的专业格局。

积极构建生态、平安、节约、智慧、和谐校园,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领头、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湖南工程职院。

学院英文名称: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Engineering;英文名称缩写:HNVCE。

学院网址为。

第三条学院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第四条学院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为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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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第六轮修改稿)序言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5年的湖南工业学校,1961年省农业机械工业学校并入后更名为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

1980年,省机械工业厅干部训练班在学校开班,1985年,开办省机械工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987年,机械工程师进修大学湖南省分校落户学校。

1996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9年,与湖南省机械工业厅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秉承“立德、敬业、精技、创新”的校训,坚持“植根机械装备制造业,服务湖南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历经60年艰辛努力,学院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逐渐确立了在本省和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中的排头兵地位,跻身国内一流高职院校行列。

2007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1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全称为“Hunan IndustryPolytechnic”,英文缩写为“HNIP”,学院域名为“”。

第三条学院法定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

第四条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独立的民事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管理学院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学院实行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学院建立院务公开和办学信息公布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内涵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遵循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对接湖南机械装备制造业,构建以机电类专业为龙头的专业体系,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

学院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适当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职业培训。

第八条教育教学是学院办学活动的基本内容。

学院坚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指导,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九条举办者支持学院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学院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条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

(二)指导学院的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三)监督和指导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

(四)按照规定任免学校党政负责人及其他必须由举办者任免的人员;(五)对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等进行考核评估;(六)根据办学实际情况调整对学院提供的教育资源配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为学院提供办学资金,保障学院的办学条件;(二)为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三)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和资源支持;(四)保障和维护学院办学自主权;(五)制止或者排除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侵害或者妨碍学院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一)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自主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自主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决定学生考试考核评判标准;(二)自主开展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自主与境内外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等合作;(三)自主设置和调整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自主配置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四)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资产;(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学院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二)自觉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三)自觉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自觉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基本职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机构第十四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院党委的主要职权和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院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学院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学院党委会议按照其议事规则,讨论决定事项。

第十五条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工作。

院长的主要职权和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务会是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与会时,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召集和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院务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院务会召集人审定。

院务会所议事项由院长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第十六条学院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凡属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保障和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学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委员。

第十八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依照其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对学院其他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

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科技处。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一)拟定并决策宏观学术政策,包括学术奖励条例、院系评估办法等;(二)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学术单位设置方案、重大专项建设计划等,并在学术层面上提出决策性意见;(三)评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专业带头人、访问学者等对外推荐对象的学术水平评价等其他事项;(四)制定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对有争议的学术事宜及学术失范行为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院务会委托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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