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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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陈瑞1杨勇孙蕊王文美陈颖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 300191)
摘要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对完善中国环境标准体系,提高环境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国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对目前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Study on the statu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 system in China CHEN Rui, Yang Yong, Sun Rui ,Wang Wenmei, Chen Ying.(Tianjin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Tianjin 300191)
Abstract: Strengthening local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system construct is very important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system in China, to improve the direction and feasibility of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to enhance the local government’s responsibilities to protect environment, and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in the nation as well as local. By studying the status of the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system, the authors investigated the problem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urr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system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and recommendations.
Keyword: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system; status;problems; strategy;recommendation 环境保护标准是为保护环境、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资源保护、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而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规定,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1]。我国环境保护标准根据制定级别,分为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2级,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根据全国的普遍污染状况进行修订的,各省、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标准,更多地体现地域性特征,并促进组织加强管理和治理,达到治理的根本目的。近年来,一些省市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已分别制订发布了26、15、18、6、3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这些标准弥补了国家环境标准的不足,有力地推进了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了这些省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制定一套完整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对于健全各省市地方环境标准体系,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等建立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提高环境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第一作者:陈 瑞,女,1972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修订及体系建设、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等。
1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1.1 北京市
近几年来,北京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工作成绩非常突出,先后针对燃煤设施(电站锅炉和工业炉窑)、机动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源(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有机溶剂使用装置、油品储运销)、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等主要大气污染源,修订、制定实施了23项强制性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形成了全国最为严格的地方大气排放标准体系。在地方排放标准的实施推动下,相关行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也大幅度提高。
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简称《规划》[2]。《规划》立足于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宜居城市的特点和定位,在分析北京市环境状况、存在问题以及环境管理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确定了未来几年北京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发展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地方环境标准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根据《规划》,北京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可以概括为2个层次7个领域。2个层次是指以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的强制性标准和以指导环境管理的技术规范为主的推荐性标准;7个领域是指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土壤与场地、噪声与振动、放射性、电磁辐射等7个环境要素领域。在目前北京市已有的26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从现在起至2012年,计划制定或修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44项(其中强制性标准35项),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2 山东省
为了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山东省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保护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大力推广环境友好产品,山东省以制定区域、流域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线,综合考虑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产品环保技术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于2008年出台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规划》(2008—2013年)[3]。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遵循科学性、协调性、系统性、先进性、兼容性、超前性和可扩展性的原则,按照污染物种类和行业分类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有关方面的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特点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由于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社会各个领域,量大面广,影响力强;二是总体系框架和各分体系及子体系均是开放的,随着环保工作形势的发展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标准体系框架有待在今后的研究和工作中不断充实、深化与完善。
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6个方面:一是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和削减污染物的排放;二是订一系列工程技术规范,包括制订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环保工程的工程技术规范和工程运营标准;三是订一系列环境友好型产品、环保设备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环境咨询服务的准入标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