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航空障碍灯设置有关标准
航空障碍灯设置有关标准(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航空闪光障碍灯一般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种。
1、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恒定发光,一般不单独使用,必须与中光强、高光强灯配合使用,45米以上的建筑及其设施,可以设置多层中光强、高光强和低光强互相配合使用。
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颜色可分红色、白色两种,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10-40次之间,闪光有效光强大于1600cd,离地面9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单独使用中光强红色障碍灯或与中、高光强白色障碍灯互相配合使用,使其闪光效果更加明显。
3、高光强障碍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20-60次之间,闪光有效光强应大于20000cd,离地面高出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高光强障碍灯并必须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应与白色或红色中光强配合使用。
(二)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分布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障碍灯设置的垂直和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5米(即如果物体的顶部高于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间距必须不大于45米,百米以上城市超高建筑物,要考虑中间层增设障碍灯)。
3、对于烟囱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应位于顶端1.5-3米以下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的污染,障碍灯可设在低于烟囱口3-5米以下的位置。
4、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应在中层选用中光强与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5、对于不足150米高的高压输电电缆、可在铁塔顶部设置中、高光强白色障碍灯。
6、不论那种障碍灯,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面都能看出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时和顺序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三)航空障碍灯注意事项1、障碍灯供电要求交流AC220V±10%50HZ电源,TN—S供电系统。
2、如电网电压波动大、电压不稳定,应在障碍灯系统前串联稳压电源。
3、高大建筑、构筑物上所有的障碍灯必须安装在避雷器45度保护区范围内。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计规范-完整版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用于标识高耸建筑物、架空电线、天线、烟囱等航空障碍物的特殊灯光设备。
它具有发光亮度高、可见度大、方向感强等特点,能够有效地警示飞行器,避免与障碍物相撞。
为了确保航空障碍物灯光的设备施工及使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其设置规范进行详细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高度规定: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高度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而定。
根据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航空障碍物等级分为几类,每类的高度要求不同,灯光设置的高度也不同。
2.亮度要求:航空障碍物灯的亮度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航空器在远距离、晚上或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能够看到。
航空灯亮度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国际航空标准规定的。
3.灯光颜色:航空障碍物灯常采用红色、白色或者黄色。
红色常用于高于150米高度的建筑物,黄色常用于屋顶高度在45-150米之间的建筑物,白色常用于低于45米高度的建筑物。
航空灯的颜色要与障碍物的高度相匹配。
其次,航空障碍灯的具体设置规范如下:1.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数量和方位应根据障碍物的形状、尺寸、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
一般来说,航空灯的设置应尽可能多且均匀,以提高灯光的可见度。
2.航空障碍物灯的安装位置应选在障碍物的顶部或靠近顶部的突出部分,并要求灯具间距相等,灯光照射范围覆盖到障碍物的周围。
3.航空障碍物灯的电源供应应保证可靠性和稳定性,通常采用备用电源系统,如UPS、发电机等,以防止因电力故障导致灯光无法正常工作。
4.航空障碍物灯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定期清洁灯具和检查电缆、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或损坏,及时更换磨损的灯泡。
最后,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规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验收。
承建航空障碍物灯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验收报告。
总之,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规范是确保航空器安全飞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维护,才能有效地保障航空器和航空障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而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有效光强100cd±25%)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b、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a、高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用于标示和警示高空障碍物的灯光装置,包括航空通航设施、建筑物、电线电缆、塔楼等。
首先,航空障碍灯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民用机场障碍物灯》(GB 13903-2014)和《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规范》(GB 50462-2008)。
同时,航空障碍灯的设置需遵循航空器安全高度要求和当地空域管理规定。
其次,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高度要求:航空障碍灯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进行合理设置,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及时发现并避让。
通常情况下,障碍物高度在45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航空灯;障碍物高度在105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闪光航空灯;障碍物高度在150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闪光航空灯和航天灯。
2.灯光颜色:通常情况下,航空障碍灯的颜色分为红色、白色和黄色。
红色用于标示高危、高度较低的障碍物;白色用于标示建筑物、铁塔等高度较高的障碍物;黄色用于标示中等高度的障碍物。
3.灯光亮度:航空障碍灯的亮度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进行合理选择。
一般来说,亮度越高,其可见距离就越远,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4.闪烁频率:部分航空障碍灯需要设置闪烁功能,以增强其识别性。
闪烁频率通常为30次/分钟,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灯光控制系统:航空障碍灯应配备可靠的灯光控制系统,以实现对灯光的远程控制和监控。
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识别故障和自动报警功能,确保灯光的正常运行。
最后,航空障碍灯的维护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单位应定期检查航空障碍灯的工作状态和亮度,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和电缆,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准确识别障碍物。
总结起来,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是为了保障航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包括高度要求、灯光颜色、灯光亮度、闪烁频率和灯光控制系统等。
同时,相关单位需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航空障碍灯的正常运行。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v1.0 可编辑可修改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C、ZHT-202Z/C 中光强 C 型障碍灯为恒定红色发光灯,有效光强 2000cd±25%,用于 105 米以下的建筑 物和设施单独使用。一般在特定场合使用,如双套系统。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 A、ZHT-202G/A 高光强 A 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侯变化强度闪光, 峰值光强分别是白昼 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 20000cd±25%;夜间 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 150 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B、ZHT-202G/B 高光强 B 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侯变化强度闪光,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
一、 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 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通常: H<45 米,采用低光强 ZHT-202D/B 型障碍灯使用 45 米<H<105 米,采用中光强 B 型 ZHT-202Z/B 障碍灯配合低光强使用 105 米<H<150 米,采用中光强 A 型 ZHT-202Z/A 障碍灯配合中光强 B 型和低光强使用 H > 150 米,采用中,高光强 A 型 ZHT-202G/A 障碍灯配合中低光强使用 对于超高电线塔、杆则采用高光强 B 型 ZHT-202G/B 型障碍灯配合中低光强使用 灯器设计要求采用深圳市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ZHT 系列长寿命航空障碍灯。
住宅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
住宅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
在一些国家,住宅区域的航空障碍灯设置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飞行安全并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这些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当地法规而异,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设置标准和建议:
1. 灯光类型和高度:航空障碍灯的种类和高度可能受到管制。
一般来说,住宅区域的航空障碍灯可能需要使用低强度的红色警示灯,并根据所在地的规定设置高度。
2. 灯光亮度和频闪:航空障碍灯可能需要控制亮度和频闪,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灯光的亮度和闪烁频率可能根据所在地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3. 定期维护和监测:定期对航空障碍灯进行维护和监测是重要的,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规定的标准。
4. 环境评估和居民考量:在设置航空障碍灯时,可能需要进行环境评估,考虑到对居民的潜在影响,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减少其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以上标准和建议可能是根据一般性原则列举的,并非具体的法规条款。
实际的设置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航空管理局的规定以及住宅区域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具体的设置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航空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1。
航空障碍灯执行标准
航空障碍灯执行标准
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特殊的灯光设备,用于标识高大建筑物、桥梁、风力发电机和通信塔等建筑物的轮廓,警示飞行员和其他空中航行人员,避免飞机与这些障碍物相撞。
航空障碍灯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障碍物的位置和轮廓信息,帮助飞行员判断障碍物的位置和高度,避免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发生飞行事故。
航空障碍灯的执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灯光颜色:根据国际标准和航空障碍灯分类,航空障碍灯的颜色通常为红色和白色,分别表示不同的含义。
红色航空障碍灯用于标识高大建筑物、桥梁和风力发电机等固定障碍物,而白色航空障碍灯则用于标识通信塔和其他非固定障碍物。
2.灯光强度:航空障碍灯的灯光强度必须足够高,能够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被飞行员和其他航行人员清晰地看到。
根据国际标准,不同类型的航空障碍灯具有不同的光强和闪烁频率。
3.灯光设备:航空障碍灯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此外,航空障碍灯还必须能够经受恶劣天气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如风、雨、雪、尘土等。
4.安装位置:航空障碍灯必须安装在障碍物上的特定位置,以便能够被飞行员和其他航行人员看到。
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航空障碍灯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求。
5.维护和管理:航空障碍灯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同时,相关部门必须对航空障碍灯进行管理和监管,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
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
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航空障碍灯是指为了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而设置的一种灯光设施,用于标识高大建筑物、桥梁、电力设施等可能对航空器飞行造成威胁的障碍物。
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防止空中碰撞、减少飞行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航空障碍灯的种类。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航空障碍灯分为红色航空障碍灯和白色航空障碍灯两种。
红色航空障碍灯用于标识高大建筑物、桥梁等障碍物的顶部和外形轮廓,白色航空障碍灯用于标识风力发电机、电力输电线路等线性障碍物。
二、航空障碍灯的设置标准。
1. 设置高度,根据障碍物的高度和性质,设置航空障碍灯的高度应能够保证在航空器正常飞行高度范围内清晰可见。
一般而言,高度超过45米的障碍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
2. 亮度要求,航空障碍灯的亮度应能够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清晰可见,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及时发现障碍物并采取避让措施。
亮度的要求通常由国家民航局或地方民航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规定。
3. 闪烁频率,航空障碍灯的闪烁频率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规定,以避免与其他灯光混淆,确保航空器能够准确识别障碍物。
4. 维护保养,航空障碍灯的维护保养工作十分重要,定期检测和维修航空障碍灯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是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5. 灯光颜色,红色航空障碍灯和白色航空障碍灯的颜色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准确识别障碍物的性质和位置。
三、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的意义。
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理设置航空障碍灯,能够有效地避免航空器与障碍物发生碰撞,减少空中事故的发生,保障了航空器和乘客的安全。
此外,航空障碍灯的标准化设置也有利于提高航空器飞行的效率,降低飞行成本,促进航空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航空障碍灯设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的重要举措。
合理设置航空障碍灯,不仅能够有效地避免空中碰撞,减少飞行事故的发生,还能够提高航空器飞行效率,降低飞行成本,促进航空业的健康发展。
航空障碍灯设计规定
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与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范围与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航空障碍灯有明确规定: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并保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也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对航空障碍灯有如下设定:(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中光强A型)三大类:1·低光强航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必须与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多层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在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航空障碍灯2·中光强航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a·中光强B型航空障碍灯为红色闪光航空障碍灯,有效光强大于2.000cd,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或与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配合使用。
b·中光强C型航空障碍灯为红色常亮灯,有效光强大于2.000cd。
适用于45米以下的单体建筑物。
3·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为白色闪光,有效光强20.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与中光强航空障碍灯配合使用。
(二)航空闪光障碍灯的分布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该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航标灯标准
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等技术标准(MHJI-85)》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14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1、障碍灯一般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种,45米以上的建筑及其设施主要使用闪光的中光强和高光强障碍灯。
2、超过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中光强障碍灯并必须为红色闪光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20~60次之间,闪光的有效光强不小于1600cd。
3、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高光强障碍灯并必须为白色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30~60次之间,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一般要求有效光强为20,000cd)。
(二)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分布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它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间距必须不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虑中间层加设)。
3、烟囱或其它类似性质的障碍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的污染,障碍灯可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的部位。
4、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应中、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5、对于不足150米的拉线和天线塔可在顶部设发白光的中高光强障碍灯。
航空障碍灯设计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计规范航空障碍灯设计规范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用于标识高大建筑、桥梁、电力塔、矿井斜坡、风力发电机塔等障碍物的灯光设备。
其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亮度和颜色要求:航空障碍灯的亮度应选取合适的数值,以确保在好的观测条件下能够看到灯光,同时避免因亮度过高而造成视觉疲劳。
航空障碍灯的亮度应作适当的变化,以便于飞行员能够区分障碍物的高度。
航空障碍灯的颜色通常为红色或者白色,以突出障碍物的位置。
2. 光束角度要求:航空障碍灯的光束角度决定了灯光的可见范围。
一般来说,航空障碍灯的光束角度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和形状确定。
较低的障碍物可以使用大角度的光束,而较高的障碍物则需要使用较小角度的光束,以增加可见性。
3. 闪烁频率和模式要求:为了在飞行中吸引注意力,航空障碍灯通常采用闪烁的方式。
闪烁频率要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一般来说,闪烁频率应在40次/分钟左右。
此外,航空障碍灯的闪烁模式也需要符合特定的规范,以便于飞行员能够识别障碍物的性质和方向。
4. 抗干扰和可靠性要求:航空障碍灯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以确保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仍然正常工作。
同时,航空障碍灯的可靠性也非常重要,灯具应具备长寿命、低故障率等特点,以减少维护和更换的次数。
5. 照明控制要求:航空障碍灯的照明应能够在需要时自动开启或关闭。
例如,在白天或有足够的自然光时,航空障碍灯可以关闭,以降低能耗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而在夜晚或能见度较低时,航空障碍灯应自动开启,以确保飞行安全。
总之,航空障碍灯的设计规范涉及到亮度、颜色、光束角度、闪烁频率和模式、抗干扰和可靠性以及照明控制等方面。
这些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航空障碍灯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指示,减少飞行事故的发生,保障飞行安全。
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标准
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标准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是用于标识飞行区域和飞行器在夜间的视觉识别的重要设备。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航空障碍灯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中国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标准概述中国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的标准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以及《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等法规和标准。
其中,《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对军用机场的净空条件和障碍物的限制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制定航空障碍灯标准的重要依据。
二、标准内容1.障碍灯的种类和用途军用机场航空障碍灯分为低光强障碍灯、中光强障碍灯和高光强障碍灯三种类型。
低光强障碍灯主要用于标识较低的障碍物,中光强障碍灯用于标识中高度的障碍物,高光强障碍灯用于标识较高的障碍物或机场内的重要建筑物。
1.障碍灯的分布和设置航空障碍灯应按照《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的要求,根据障碍物的位置、高度和外形来设置和分布。
通常,低光强障碍灯按照每5米的高度间隔设置,中光强障碍灯按照每10米的高度间隔设置,高光强障碍灯则按照每15米的高度间隔设置。
同时,对于较大的障碍物或重要的建筑物,应在其顶部和底部各设置一个障碍灯。
1.障碍灯的光学性能航空障碍灯应具有特定的光学性能,包括发光颜色、发光强度、光束角等参数。
其中,低光强障碍灯使用红色,中光强障碍灯使用白色或黄色,高光强障碍灯使用白色或黄色。
发光强度应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在一定距离内能够清晰地看到障碍灯的灯光。
光束角应根据障碍物的形状和高度来选择合适的角度,以保证灯光能够覆盖整个障碍物。
1.障碍灯的电器性能航空障碍灯还应具有特定的电器性能,包括电源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
其中,电源电压通常为110-380V,电流为0.8A-1A,频率为50Hz-60Hz。
此外,航空障碍灯还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等性能,以满足军用机场的使用要求。
1.障碍灯的维护和管理航空障碍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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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与国际民航组织一致)
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
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
根据MH/T60121999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
1、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而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有效光强100cd±25%)
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
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b、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
a、高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b、高光强B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三层同步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100000 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标示电线、电缆塔架和高压输电线铁塔等处。
三、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分布
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距离必须不
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虑中间层加设障碍灯)。
地处城市和居
民区附近的建筑物设装中间层障碍灯时,应考虑避免使居民感到不快。
一般要求从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线。
3、外形广大的建筑群所设置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
4、对于105米的超高物体、设施或拉线塔、楼顶塔等,应在其顶端设置中光强A型障碍灯,并为白色闪光,其下部分层设置红色中光强B型障碍灯。
5、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如广播电视塔、大跨越斜拉桥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A型障碍灯,并且应以中、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6、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B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
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最低点及二者中间位置,且需沿电缆走线方向设于铁塔外侧。
7、对于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污染,障碍灯可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的部位(详见国家标准节选)。
8、不论哪种障碍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到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步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四、一般可参照下列障碍灯设置方法
外形广大的建筑群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位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一般建筑应在其顶端安装障碍灯高于150米超高物体,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A型障碍灯,并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高于105米而不足150米的高大物体,应在顶端设置中光强A型障碍灯,中间层还应加设障碍灯,且间距尽可能相等。
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B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
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线的最低点及二者中。
交流多盏联控闪光障碍灯楼层安装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1-2001规定烟囱设置航空障碍灯分布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