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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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公证认证是什么意思

涉外公证认证是什么意思

涉外公证认证是什么意思
随着中国文书海外使用和国外文书中国使用的增多,涉外公证认证这个字眼也就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那么什么是涉外公证认证,该如何办理呢?以下将详细简述。

涉外公证总是和认证结合在一起的,当事人将相关的文书进行公证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认证。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的签名和印鉴属实,或证明前一认证的签名和印鉴属实的活动。

为什么公证后还需要办理认证?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外使用的,除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还应送交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认证。

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公证机关所制作的公证证明书能为使
用国确信,不致于因为怀疑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鉴可能出于伪造而影响公证文书在境外的法律效力。

办理认证不同于办理公证那样是为了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认证机关只是负责审查公证文书上最后一个公证或认证机关的签名和印鉴是否属实,对该公证文书的内容并不进行审查。

因此说,认证是对公证文书在境外使用起推荐和证实作用。

按照国际惯例,除两国有互免认证协议外,凡是对外使用的涉外公证文书,通常都应办理认证。

办理涉外公证认证流程:
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外交部认证,使领馆认证。

来源于/apostille/basic/3662.html。

出国公证程序

出国公证程序

出国公证程序(适用于欧洲外派工作、家属去欧洲探亲旅游)注:公证须去以下三家单位。

手续不麻烦,但关键是时间要安排好。

(一)上海市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1楼,地铁二号线南京西路出口。

电话:62154848。

周一至周日8:30-18:00,周末不休息。

5个工作日出证(7天)。

注:1、请向公证处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材料(户口薄、身份证及出生证原件,直接去那里免费复印);2、一定要跟工作人员说明:欲办理荷兰的探亲签证,需要做一份亲属关系公证;且父亲在荷兰工作,此公证还须经过荷兰领事馆认证。

3、为顺利办理其他认证,户口薄、身份证等材料请复印留底,方便填表和领回证件。

(二)上海市外事办办理公证后的外事认证地址:华山路228号(近静安寺)国际贵都大饭店办公楼2楼认证,地铁二号线静安寺出口。

电话:62158298仅周一、三、五下午1:30-4:45递交材料,周一至周五均可领取认证。

5个工作日(7天)出证。

(三)荷兰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东楼10楼(近古北路)。

电话:62099076。

周一至周四开放,仅上午9:00-12:00递交材料,下午15:30-16:30领回护照或公证。

3个工作日(4天)出证。

荷兰申根签证网站(一年多次或单次)http://www.minbuza.nl/PostenWeb/C/China/荷兰大使馆/服务/荷兰签证/其它有关信息/预约申请签证→上海→Calendar →预约确认后,打印确认单。

若签证面谈时间更改,发邮件给sha-vz@minbuza.nl 取消made appointment后,重新预约。

涉外公证实务操作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涉外公证实务操作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涉外公证实务操作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涉外公证是指公证事项的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文书使用地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公证事项。

涉外公证文书主要发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涉外公证文书一般用于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工作、探亲、定居、旅游,以及我国企事业法人单位、国家机关对外使用;也有部分当事人为华侨、侨眷、旅居我国的外国人。

涉外公证主要有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制裁公证和收养公证等。

涉外公证是一类极其重要的公证事项,代表着一个公证处的形象,涉外公证文书大部分是发往国外使用的,因此也可以说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对外形象。

这就要求涉外公证员具备很强的责任心,高素质、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根据笔者多年办理涉外公证的经验,笔者就涉外公证实务操作中需注意的问题谈了以下几点,望大家共同探讨:一、什么公证属于涉外公证的范畴?在办理涉外公证的过程中,大家普遍认可的是凡是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均属于涉外公证,应由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及公证员办理,公证文书必须使用涉外专用水印纸出具。

在这里应该指出:当事人所要证明的对象含有涉外因素,也属于涉外公证。

比如当事人取得了一个国外的毕业证书,申请对其毕业证书进行译文相符公证。

一般来讲,大家看到的是一个纯英文的毕业证书,觉得应该是涉外公证。

其实究其原因是因为当事人所要证明的对象含有涉外因素。

但是现在有一个未引起大家充分注意的问题:华侨、侨眷、旅居我国的外国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是否属于涉外公证的范畴?现在好多公证处是按国内公证办理的。

笔者认为这样的公证事项应该属于涉外公证,应该由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及公证员来办理。

因为根据涉外公证的概念,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也应属于涉外公证。

之所以没有引起大家重视,也许是因为公证书的使用机关并不了解公证,不知道这种公证应该是涉外公证,并没有影响公证书的使用。

但是笔者认为我们既然是专业的公证人员,就应该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办理,严格区分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而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放松对工作的要求,影响办证质量。

出国亲属关系公证书(范本)

出国亲属关系公证书(范本)

出国亲属关系公证书‎出国亲属关系公证书‎‎篇一:留‎学专用-亲属关系公证‎书中文版亲属关系公证‎书中文版:‎公证书的编号(以事实‎情况而定) 申请人:‎孩子的名字(‎****),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关系人:‎父亲名字,性别‎(男),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母亲名字,‎性别(女),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兹证明‎申请人(小孩子的名字‎)是关系人(父亲、母‎亲的名字)的儿子/女‎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具体哪个市哪个区的‎公证处) 亲属关系公‎证书英文版:‎Translati‎n Ntarial ‎C ertificat‎e f Kinshi‎p Applican‎t: (child’‎s name), S‎e x(Male/Fe‎m ale), dat‎e f birth.‎N residin‎g address:‎Related P‎a rty: (Fat‎h er’s name‎), Male, d‎a te f birt‎h. N resid‎i ng addres‎s: (Mther’‎s name),Fe‎m ale, date‎f birth. ‎N residing‎address: ‎T his is t ‎c ertify th‎a t applica‎n t (Child’‎s name) is‎the (Fath‎e r’s name ‎M ther’s na‎m e) sn / d‎a ughter. N‎t ary Publi‎c: (Sealed‎) Ntary Pu‎b lic ffice‎f ****** ‎T he Peple’‎s Republic‎f China 公‎证员名字具体日期‎(公证处盖章) (N‎.) (Sealed‎) Date: ‎‎篇二: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有涉外业务权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有涉外业务权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入境签证,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申请减免税收、申请劳工伤亡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

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书) 申请探亲签证的时候,需要提供与国外亲友的关系证明;带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出国,需要提供与未成年人的关系证明;一般都须向领事馆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而且某些国家的领事馆还需要外事、领事馆办认证。

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的主要内容是,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是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给予公证证明,如当事人要求办理表兄弟姐妹公证,只要能查证属实,就可以办理公证。

以申请人为主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被证明的是域外亲属的,应提供身份证、回乡(港)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以及有关往来书信等;办理步骤:1. 把相关证件带上,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关系证明,证明应详细列明申请人与同行人员或者国外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2. 去派出所开好证明以后,带齐你的资料,户口本,两寸照片蓝底的,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很简单就填表。

【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此公证书需由公证处开具,此文件只是展示内容样本。

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书的编号(以事实情况而定)申请人:孩子的名字(****),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关系人:父亲名字,性别(男),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母亲名字,性别(女),出生年月日,现住址。

兹证明申请人(小孩子的名字)是关系人(父亲、母亲的名字)的儿子/女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具体哪个市哪个区的公证处)公证员名字具体日期(公证处盖章)以下是公证书的英文样版:translationnotarial certificate of kinship (no.)applicant: (child’s name), sex(male/female), date of birth. now residingaddress:related party: (father’s name), male, date of birth. now residing address: (mother’s name),female, date of birth. now residing address: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applicant (child’s name) is the (father’s name &mother’s name) son / daughter. notary public:(sealed)notary public office of ******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ed)date:篇二:亲属关系公证内容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

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公证认证材料

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公证认证材料

一、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事项说明: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有关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二、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注意事项:∙1、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2、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具体信息为打印的,但孩子姓名处空白的,请让医院填写孩子姓名并在修改处盖章。

∙3、如出生证上的姓名与落户申报的姓名不符的,建议在户口簿的“曾用名”一栏加上出生证上的姓名。

∙4、申请人系未成年人的,由父母其中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公证处申请。

三、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材料准备:∙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薄,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四、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在线申请流程:∙①发起:根据您的前往国家签证办理要求、移民或者其他需求来选择对应公证事项。

∙②审核: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期间,公证处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③受理:在线提交订单并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支付后,申办将直接进入受理状态,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即可。

∙④领取:默认发顺丰到付给您,海外可以代发国际快递。

五、上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模板:()字第号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

公证事项:出生医学证明兹证明××市××医院于××年××月××日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与前面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

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涉外结婚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等。

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2. 涉外离婚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

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

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

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1.与我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

2.与我未建交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3.外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

一、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如何办理?程序、手续有哪些?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包括涉外结婚公证认证和涉外离婚公证认证,这里面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情形,也涉及到中国人到外国结婚、离婚的情形。

具体说说来,如下:(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4)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5)丧偶的,还须持有死亡认证本。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

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

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

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需要认证;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

(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

(3)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阅读144次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

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

公证认证的含义及目的是什么呢?这里所说的认证,也称“外交认证”、“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

认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能够被使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承认,不致于怀疑印章和签名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哪些还须经过认证,主要决定于公证书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国或地区的要求。

一般地说,用于涉外继承、收养等用途的公证书,都须经过领事认征,而用于出国定居、留学、旅游等用途的公证书,很多国家都规定不需要经过领事认证。

有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要求是:一、要求我国发往该国使用的所有公证书都需经我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有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西班牙、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等。

二、要求用于财产继承、转让、商务等用途的公证书,需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加拿大、香港、法国、德国、科威特、伊朗、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比利时等。

三、英国和东欧各国只要求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办理该国驻我国使馆认证。

四、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不涉及财产和收养关系的有关民事公证书,与我国互相免除认证手续。

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先由我国的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市外事办认证,证明公证书上公证机关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章属实;然后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证明公证书上我国外事部门的印章属实。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认证程序,那是办理发往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使用的公证书的认证,可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转请与该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第三国)驻华使馆认证。

然后发往该国使用。

关于公证机关送认证的程序是:自1986年6月1日起,凡须办认证的公证书,均由公证处直接寄送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处汇总后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然后由该处再代向有关外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并负责对办完认证手续的证书的转递事宜。

代理涉外公证委托书

代理涉外公证委托书

代理涉外公证委托书委托人(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注册号:_____________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个人/企业事务需要办理涉外公证手续,但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现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涉外公证事宜。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乙方代表甲方前往_______(具体公证处名称)办理_______(具体公证事项,如“出生证明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的涉外公证手续。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乙方需代表甲方与公证处工作人员沟通,解答疑问,并在必要时对公证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乙方需及时领取公证书,并按甲方要求的方式交付给甲方或指定人员。

二、委托权限乙方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有权以甲方名义或代表甲方在公证处办理上述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缴纳公证费用、领取公证书等。

但涉及重大决策或需甲方特别授权的事项,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具体日期)或直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四、费用与报销办理涉外公证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翻译费、邮寄费等)由甲方承担。

乙方需保留相关票据或凭证以供甲方审核报销。

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超支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保密条款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

公证后外事办理流程

公证后外事办理流程

公证后外事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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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公证后外事办理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外事办认证须知

外事办认证须知

外事办认证须知
外事办认证怎么办?去哪里办理?外事办认证是什么?最近北京环球新东方的小编经常收到不少网友的私信留言问我关于外事办认证的问题,其实外事办认证也就是中国外交部认证,也可以叫做单认证。

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事办的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那么外事办认证怎么办理呢?
1、首先在公证处办理好公证书;
2、将带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送至中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事办,由外交部或外事办对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并且外交部或外事办授权人在认证的文件上签字。

如下:
注意:部分地区的公证处可以直接代办认证。

不能代办认证的公证处则需要另外拿着公证书去省外事办办理认证(每个省会城市有一个外事办,不是省会城市可咨询公证处哪里可以代办认证)
小编提醒您如果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减少传统的办理方法带来的各种不便,大家不妨了解一下相关机构:北京环球新东方,办理各项涉外公证认证。

我们主要面向以下人群:
1、当前不在户籍地,不方便回户籍地办理公证的人群;
2、对公证流程不熟悉,希望找人代做公证的人群;
3、平时较忙,时间成本较高,没有时间打理公证这些杂事的人群;
4、需要公证的情况复杂,做公证较麻烦的人群;
5、其它特殊情况;
欢迎您随时咨询我们,正规靠谱让您放心。

希望上面的文章能让大家了解外事办认证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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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这是个在领事认证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首先要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关系。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驻在国外交部门或者认证机构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的活动。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一)辖区范围内的认证申请。

我馆辖区范围为驻在国全境/×××(请领馆具体列明辖区范围);(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符合规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

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针对的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加入外籍的华人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只能办理认证。

因此,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可以直接使用,无需认证。

境外授权书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流程境外授权书在国内使用的越来越频繁,包括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品牌商标使用权等等,这些授权要想做国内发生效力,就必须办理好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手续。

委托书的公证和认证如何进行

委托书的公证和认证如何进行

委托书的公证和认证如何进行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委托书的使用相当常见。

当我们无法亲自处理某些事务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就需要出具委托书。

为了确保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时还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那么,委托书的公证和认证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员的审查和证明,确认这份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真实意愿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进行委托书公证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涉及房产委托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4、委托书文本。

这个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在公证机构的指导下填写。

接下来,我们讲讲公证的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提出申请。

委托人需要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第二步,公证员受理。

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就会受理申请。

第三步,审查核实。

公证员会对委托人的身份、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

这可能包括询问委托人、调查相关情况等。

第四步,出具公证书。

经过审查核实,如果一切无误,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然后,我们再说说委托书认证。

委托书认证是指对公证后的委托书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证明,以使其在国内外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委托书认证分为两种:单认证和双认证。

单认证是指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对公证文书进行认证。

双认证则是在单认证的基础上,再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的公证书进行再次认证。

进行委托书认证时,需要先完成公证手续,然后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如果是用于国内使用,一般单认证即可;如果是用于国外使用,通常需要双认证。

办理认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已经公证过的委托书原件。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会想到国外生活。

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也不乏有外国人想到我们国家来生活。

但国内外的婚姻登记系统是不互通的,为了是保证结婚证能有效使用,到异国后需要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由于很多人都不了解在各国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来看一下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外国驻上海领馆受理领事认证信息说明(2013-9-17)-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外国驻上海领馆受理领事认证信息说明(2013-9-17)-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外国驻上海领馆受理领事认证信息说明 (2013-9-17)特别说明:1、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外国驻沪领馆受理领事认证的受理要求、认证收费标准、认证时间会随时发生变化,实际操作以领馆要求为准。

2、“申办递交说明”适用上海各公证处、贸促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公证书、商业文书。

其他省市的,请向当地外事部门咨询。

3、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办外国驻沪领馆领事认证,实际完成领馆领事认证时间可能会与下述表格中的时间不一致。

4、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办北京外交部、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受理标准依据外交部领事司的相关规定。

5. 需要了解更具体领馆领事认证信息,请直接向相关国家驻沪领馆咨询了解。

序号 国家/地区 电话 领区范围领馆地址(领事认证受理地址)认证收费标准(人民币元/份)领馆认证时间(工作日)领馆受理说明(或不止以下内容)申办递交说明A-1 阿根廷 63390322 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延安东路58号高登金融大厦12楼1202、1203室商业证书:378.60民事证书:①个人状况如出生、死亡、结婚、单身、离婚和丧偶等40美元。

②学校教育如学历、学籍、及课时证明50美元。

③普通如亲属关系、刑事、工作证明、收9天 1.证书译文:西班牙语或英语2.公证书须公证员亲笔签署。

3.需要收取复印费:产地证加收5元/份、证明25元/本、公证书按每页5元收取复印费,每本最高收取25元/本4.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有效期3个月,未婚公证书半年内有效。

由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送代办领馆领事认证手续。

入证明及一般普通公证书60美元。

A-2 阿联酋 62557776 浙江;江苏;安徽;福建;上海北京西路1080弄24-26号静鼎楼民事证书:400民事诉讼类:400商业证书:8000产地证:400商业证书、发票等领事认证,详见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7天 1.发票必须与产地证一起办理领事认证。

2. 发票需一份复印件。

【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

【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

【关键字】公证书如何办理公证书认证篇一:国外公证书到中国使用验证认证怎么办理国外公证书到中国使用验证认证怎么办理国外文书中国使用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要办理当地公证,得到公证书后再国内使用前还需要办什么验证吗?国外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前必须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之后才能在中国有效使用。

办理国外公证认证流程:首先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该国外交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最后到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

来源于/cjwt/2124.html篇二:办理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办理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办理公证的流程第一步:公证的申请与受理,包括办理公证的申请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公证受理后的分类、公证的受理费用等;办理公证的流程的第二步:办理公证的审查,包括公证材料的审查、材料的补充等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公证的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d6a93d66bb68a98271fefac7?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6700d118caa74fc &sign=8b206bd3d8&zoom=&png=10959-2080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

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

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摘要:1.公证书的定义和作用2.海基会的概念和背景3.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的特点和优势4.如何获得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5.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的使用场景和注意事项正文:公证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证明某些事实或行为的真实性。

在法律领域,公证书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证书、文件等,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海基会,全称为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是一个负责处理两岸关系的民间团体。

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是指由海基会出具的,对某些事实或行为进行证明的公证书。

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优势:首先,海基会作为两岸关系的民间团体,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其出具的公证书在两岸间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可以有效避免因证明文件真实性产生的纠纷。

其次,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在办理过程中,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验证。

这可以确保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或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那么,如何获得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呢?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海基会的审核。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参考海基会的官方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

在实际应用中,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可以用于多种场景,如商务合同、财产转移、身份认证等。

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保公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可以通过查询海基会的官方记录,或咨询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其次,在使用公证书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的法律风险。

总之,海基会验证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可靠性,可以为两岸间的各类事实和行为提供有效的证明。

经过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怎么办理

经过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怎么办理

前段时间有网友问她老公因为去丹麦工作,
她想趁假期去探亲,
但被告知要办理探亲签证
必须先要办理经由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她想知道如何办理呢?
在此,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梳理下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认证的流程:
1,持你二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结婚证去你们户籍派出所开一个《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派出所坚持要你提供公证处的《亲属关系调查函》,你就先去公证处拿调查函,然后由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2,拿着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结婚证去具备涉外资质的公证处,由他们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

3,去你所在省外事办,办理中国领事认证。

具体怎么办理还是看你自己的时间,方不方便,也可以找中介公司办理,我当时找的是北京环球新东方国际出入境公司。

上海公正处委托书

上海公正处委托书

上海公正处委托书尊敬的上海公正处:我,【您的全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您的居住地址】,在此正式委托上海公正处全权代表我处理以下事宜:一、委托事项1. 有关【具体事项名称】的相关公证事务;2. 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咨询、文件准备以及出庭应诉等事宜。

二、委托范围1. 准备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公证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2. 代为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并跟踪、催办公证进度;3. 代为领取公证书,并将其及时转交给我;4. 遇有需要补充材料或者澄清事实的情况,及时与我沟通,并根据我的指示办理;5. 其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委托期限1.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书有效期限】,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提前解除委托关系。

四、费用承担1. 我同意按照上海公正处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服务费等;2. 如有其他第三方产生的费用,如鉴定费、差旅费等,需事先征得我的同意。

五、保密义务1. 上海公正处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过程中,所获悉的我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应严格保密;2. 除非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我另有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六、解除委托1. 在委托期限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委托关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应书面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3.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委托事项、范围、期限、费用承担、保密义务等条款,特此委托。

委托人:【您的全名】联系电话:【您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您的电子邮箱】签署日期:【签署委托书的日期】附件:1. 【如有相关文件,可在此列出附件】2. 【如有其他补充材料,可在此列出附件】请上海公正处予以审慎办理,并感谢您对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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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sp;2、其他国家双认证申办其他国家领事认证,可委托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办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和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认证(双认证)。

外交部、外国使领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请查看中国外交部领事服务网::.n3、不需要办理领事认证国家根据有关协议规定,一般情况下前往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爱尔兰的涉外公证书、商业文书不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但涉及司法诉讼、继承等,或文书使用当局要求办理领事认证的,可以申办。

)五、可以委托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办外国驻沪领馆领事认证的国家:法国、德国、希腊、奥地利、丹麦、荷兰、捷克、卢森堡、俄罗斯、匈牙利、罗马尼亚、葡萄牙、西班牙、阿联酋、土耳其、伊朗、埃及、墨西哥、秘鲁、巴西、阿根廷、乌拉圭、智利、印度、韩国、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老挝、美国(仅限上海外办领事认证后的公证书、商业文书)六、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外交部《地方外办领事认证工作管理办法》3、外交部《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委托办理有关领事认证业务。

七、相关说明: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

由外交领事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对需要到另一国使用的证明文书上的法定出证机构印鉴、签名给予确认。

目的是使证明文书能被其他国家相关机构所承认,产生域外法律效力。

领事认证是各国为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形成的国际惯例。

公民出国旅游、探亲、留学、工作、婚姻、居留、移民;涉及境外财产关系变化、司法诉讼、收养等活动;企事业单位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合作、销售、服务等活动中需要向外国机构(包括申办出国签证)提供证明文书时,会被要求对该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领事认证之前,需要先向公证处、贸促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商业证明文书。

涉外公证书、商业文书获得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的地方省、市外事办公室的领事认证称为单认证(中方认证、出证国认证)。

再向文书前往使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外方认证、使用国认证)。

完成两个国家外交领事机构的领事认证称为双认证。

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只接受办理双认证后的文书,但有部分国家、相关事项只需要办理单认证即可。

其他咨询请查看上海外事服务中心网站(网站:)201X年2月篇二: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请问各位大侠,本人的学历公证书是在北京做的,现在人在上海,要办理学历公证书外事认证,是在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办理吗?看到它官网说外交部授权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认证的国家:波兰、德国、伊朗古巴、瑞典、法国、印度、韩国、捷克、新加坡、奥地利、以色列、意大利、俄罗斯、墨西哥、埃及、土耳其、比利时、丹麦、瑞士、荷兰、芬兰、泰国、智利、巴西、西班牙、阿根廷、马来西亚(上述国家驻上海领馆可办理领馆领事认证)。

上面米有挪威呀,怎么办,请指点,不甚感激!篇三: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公证书认证按国际惯例,公证书的领事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涉外公证书上证明公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凡是对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一般都应办理出证国领事认证和使用国的使、领馆领事认证(双认证);按有关协议规定,前往部分国家使用的涉外公证书仅需办理出证国的领事认证(单认证)。

一、本处出具的公证书需送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的,由当事人直接去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办理认证。

二、本处出具的公证书需送外交部或外国驻华大使馆认证的,均由上海外事服务中心代办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并通过外交部领事司统一申办外国驻华大使馆认证。

外交部授权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认证的国家:波兰、德国、伊朗古巴、瑞典、法国、印度、韩国、捷克、新加坡、奥地利、以色列、意大利、俄罗斯、墨西哥、埃及、土耳其、比利时、丹麦、瑞士、荷兰、芬兰、泰国、智利、巴西、西班牙、阿根廷、马来西亚(上述国家驻上海领馆可办理领馆领事认证)。

除有特别要求需领事认证外,根据有关协议规定,以下国家不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

篇四: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上海涉外公证认证地点有2个,适用于法签,德签等欧洲签证的公证需要1. 华山路228号上海贵都大饭店办公室2 楼电话:624708332。

民生路1518号金鹰大厦A楼101室电话:50933651更多欧洲签证咨询,请联系博主叶先生email:qq:77931965918918585251篇五:上海公证书外事认证嗯对的第一步公证:-------证的目的是证明你驾照的真实性以及驾照上公章的真实性.如果你的驾照是上海市的,你直接拿着 A)驾照原件 B)身份证 C)户口薄,然后去凤阳659,660号3楼3-3-8室电话:62470833,但他的受理时间只有每周的1,3,5 下午1:30-5:00,其它时间是不接受的哦,,,你直接把那个公证处给的密封件给工作人员就行了.取件时间是每周1~5 下午1:30-5:00.外办的认证费用是:一般:50元件,加急:100元件,特急:150元件我就是办的普通的,因为我时间充裕嘛,呵呵.你按时去取件后会发现,在原来的公证件最后一页上多一个证明公证员签名属实的小纸片并加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证件专用章"的哦.原来外办认证的目的是---证明公证书上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是属实的.呵呵第三步:到德国领事馆认证拿着你的两本公证书,到吴江路188号进行领事馆的认证.记住一定要上午拿过去,隔日拿件,费用是据说370元件拿到的公证书上,会在原来外办认证小纸片下面多一个德语的小纸片贴那里,上面还有一个兰色的小章.原来德国领馆的工作人员,只认上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证件专用章",呵呵这就完成了驾照全部公证和认证的工作,如果你去国外租车,一定要记得带上有过两道认证的公证书以及你自己的驾驭证原件哦.我租车的时候德国人还让我出示原件了的。

本回答专业性由健康生活分类达人李曼认证附送:上海养老保险工作细则上海养老保险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条(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以劳动者自我缴费积累为主、集体补助和互济为辅,社会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以及对各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农村各乡(包括实行镇管村体制的镇,下同)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一)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及其在职人员;(二)农、副业从业人员;(三)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事业单位和机关中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农、副业从业人员中属于纯农户的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养老保险。

第五条(义务与权利)单位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有按照规定为自身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劳动者由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年老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决策机构)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和县(包括有农村的区,下同)人民政府负责审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划,研究和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政策。

第七条(主管部门)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养老金的支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执行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县民政局负责本县范围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依照本条前款规定确定。

第八条(承办机构)市、县、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承办机构(以下简称承办机构),负责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事务。

承办机构的具体设置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第九条(缴费对象)凡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且有劳动收入的,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凡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指定的承办机构办理单位及其在职或者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十条(个人缴费比例)企业在职人员和农、副业从业人员,应当以本乡上一年度劳动力月平均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事业单位和机关在职人员,应当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十一条(单位缴费比例)企业应当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本条前款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可以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年内达到,但第一年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在此期间缴费比例递增的幅度,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在税前列支,事业单位和机关在列支工资的原渠道中列支。

第十二条(缴费比例的调整)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的调整,由市民政局提出方案,报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养老补助金的提缴)乡、村两级原从集体积累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务农老人养老补助金的费用,应当继续提缴。

本办法实施以后每年提缴的金额,应当能够承担此项养老补助金的支付。

第十四条(缴费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到指定的承办机构核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照核定数额如数缴纳。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在职人员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其工资收入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农、副业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村负责按月计收。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乡、村两级从集体积累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务农老人养老补助金的费用,应当及时提缴,并于下一年度二月底前缴清。

第十五条(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及其在职人员、农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缴费)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及其在职人员、农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分别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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