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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A股上市辅导 公 司 治 理
目录
一、公司治理概述 二、公司治理的规范 三、公司股东 四、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 五、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 六、公司的执行机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 八、公司职工与工会 九、共产党组织 十、信息披露 十一、关联交易 十二、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十三、国有公司的特殊性—特殊的交易对象
• 集体所有制企业:1983年4月14日,《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 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依法领取营业 执照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 1990年5月11日,《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 制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 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 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对企业全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1.人格性:公司是法律上的“人”,与其股东相独立。
–2.社团性:成员由两人以上,但也允许一人公司存在。 –3.营利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代公司法要求兼顾利益 相关者(stakeholder/other constituencies)的利益, 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
• 公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的四大特征
• 1.集中管理(centralized management)
–2.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
• 特点:股东与管理层合一或对管理层形成强力的控制 • 产生的原因: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 银行对公司的持股。 • 优点:能较好维护股东利益。20世纪8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公 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 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在这一时期, 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
• 特点: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企业决策方 式的“家长化”。 • 形成原因: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 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 • 弊端:同于日德的股东监控模式。 • 近期发展: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 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 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
• 5.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制定了一系 列针对上市公司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8.为什么要建立公司制的企业治理结构
• 国有企业由非公司制转向公司制的转变
–原来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 责制,现在渐渐转变为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
• 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了企业的法人资格,在理论上政 府无须对国有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
• 1988年4月1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确定国家依照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厂长(经 理)负责制。 • 1989年3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 要点的通知》,使用“国有企业”一词。 • 1992年7月23日,《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 • 199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营 经济”改称为“国有经济”;“国营企业”改称为“国有企 业”。
•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也称公司治理 结构。
• 是指与公司产权结构相适应,连接并规范股东(大) 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相互之间的权 力、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3.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 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合伙制、公司制
• 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中
–具有人合兼资合的性质。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一个股东,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 3.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单独出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受政府授权履行出 资人职责,是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4.股份公司
–具有资合的性质
• 5.上市公司
–是特殊的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具有开放性、公众性。
2.公司治理的概念
– ―国营企业”向“国有企业”的转变
• 厘清了国家与其所出资企业的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企业所有权 和经营权的分离。
• 1979年:允许企业合理留成。
•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定》,明确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7.我国的公司治理的发展
• 1.第一部公司法诞生
–1904年元月,《公司律》颁行。
• 2.企业全面国营(1949-1979)
–新生政权通过强制手段没收、赎买以及投资建立了国 营企业。 –企业无所谓法人资格,政府承担企业对外的责任,企 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集于政府一身,企业按照政府的 指令组织产品生产,利润上缴,企业自身没有独立的 利益存在。
4.狭义的公司治理与广义的公司治理
• 狭义的公司治理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 利益的背离。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 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治理。
–主要由公司组织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则进行规范。
• 广义的公司治理
– 不局限于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等内部机构之间
• 3.股权自由转让(free transferability)
–为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能够最 大限度地反映财产价值。
• 4.永久存在(perpetual existence)
–公司不会因其成员的退出而解散,具有永久存在的可能性。
•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 所有者和经营者成为一体,利益相对具有一致性。
• 公司制的企业中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关系复杂,
– 公司要处理与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与职工、社区、供货 商、消费者、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 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常必要。
– 要解决的问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设臵一个最 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一、公司治理概述
1.公司
• ―公司”一词的由来
• 外来语。 • corporation或company。
• 光绪帝在1875年对商部奏折批复,“各省将军、督 抚,于商部拟设各项公司”,会同筹划,悉心经理。
• 1904年,《公司律》颁行,“公司”从此正式成为 法律用语。
• 何为公司
• 学术定义: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 性质:
–股东:最高决策权,股东对公司进行间接的管理; –董事会:独立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对公司或者股东整体 负责,但不是对单个的股东负责; –监事会:负责对管理层进行监督。
• 2.股东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for its owner)
–公司与股东人格分开,股东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主要讨论狭义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的模式
• 四种模式
–1.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outsider system)
• 特点:“弱股东、强管理层” ,外部市场控制
• 产生的原因:发达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高效的政府监督, 股权分散,股东结构不稳定
• 弊端:股东只能用脚投票,暴露出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 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 • 近期发展:意识到上述弊端,英美国家开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 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 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 部监控不足的缺陷。
• 3.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国营企业转向国有 企业的探索
–多种所有制发展探索中的企业治理
• 根据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并设定不同的企业治理形式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79年7月1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合资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 构);设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 • 外资企业:1986年4月12日,《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可以 取得法人资格。1990年《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组 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组织形式。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88年4月13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没有明确其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1995年通过的《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采取有限 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 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公司治理研究和涉及的主体。其主要 范畴是与公司成功有关的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雇员、客 户、供应商、银行、社区、公众和政府等人士或机构。
– 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 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 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还包括由劳动法、破产法等规范 企业行为的法律进行规范,另外一些外部的机制也会影响公司广 义上的公司治理,如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政府的市场管理 等。 – 更强调公司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 对狭义公司治理的发展,反映了人们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论的 深化,公司治理实践不断发展的结果。
–4. 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
(Insider control model)
• 特点: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经理层利用计划经 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 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 • 形成原因: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 段,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弊端:经理等内部人获取超额的控制权力,并以此权力获取不 正当利益,实际上也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经营混乱。 • 需要改进
•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国有企业改 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的企业, 要按照有关法规建立内部组织机构。
–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 –2005年10月,新的《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进一 步作了完善,健全了董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作用, 加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与此同时,我国于1997年制定了《合伙企业法》、 1999年制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则是按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 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
–原因
• 企业竞争的全球化; • 全球资本市场的一体化; • 地区经济的一体化。
–表现
• 更加注重股东利益的保护; • 董事的忠实义务和董事会责任的强化;
• 外部董事制度的趋同性;
• 董事、经理的激励机制趋于一致。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
• 公司顺利运作的前提条件。
• 能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 有助于对公司大小股东一体保护。 • 能够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 有助于提升公司和国籍国的全球竞争力。
• 1991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 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 重大问题。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集体企业职工的民 主管理权和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均受法律保护。 • 私营企业:1988年6月25日,《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 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 弊端:虽有发达的资本市场,但其发挥作用有限,存在市场治 理机制薄弱的缺陷。
• 近期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发生一 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德日企业 也开始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 有效作用。
–3.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
–当前的国有企业中,有的已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 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 机构;有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建立法人治理机构,仍 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但主辐分离改制、股权结 构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其发展方向。
目录
一、公司治理概述 二、公司治理的规范 三、公司股东 四、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 五、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 六、公司的执行机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 八、公司职工与工会 九、共产党组织 十、信息披露 十一、关联交易 十二、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十三、国有公司的特殊性—特殊的交易对象
• 集体所有制企业:1983年4月14日,《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 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依法领取营业 执照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 1990年5月11日,《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 制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 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 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对企业全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1.人格性:公司是法律上的“人”,与其股东相独立。
–2.社团性:成员由两人以上,但也允许一人公司存在。 –3.营利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代公司法要求兼顾利益 相关者(stakeholder/other constituencies)的利益, 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
• 公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的四大特征
• 1.集中管理(centralized management)
–2.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
• 特点:股东与管理层合一或对管理层形成强力的控制 • 产生的原因: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 银行对公司的持股。 • 优点:能较好维护股东利益。20世纪8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公 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 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在这一时期, 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
• 特点: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企业决策方 式的“家长化”。 • 形成原因: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 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 • 弊端:同于日德的股东监控模式。 • 近期发展: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 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 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
• 5.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制定了一系 列针对上市公司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8.为什么要建立公司制的企业治理结构
• 国有企业由非公司制转向公司制的转变
–原来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 责制,现在渐渐转变为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
• 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了企业的法人资格,在理论上政 府无须对国有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
• 1988年4月1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确定国家依照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厂长(经 理)负责制。 • 1989年3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 要点的通知》,使用“国有企业”一词。 • 1992年7月23日,《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 • 199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营 经济”改称为“国有经济”;“国营企业”改称为“国有企 业”。
•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也称公司治理 结构。
• 是指与公司产权结构相适应,连接并规范股东(大) 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相互之间的权 力、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3.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 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合伙制、公司制
• 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中
–具有人合兼资合的性质。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一个股东,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 3.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单独出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受政府授权履行出 资人职责,是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4.股份公司
–具有资合的性质
• 5.上市公司
–是特殊的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具有开放性、公众性。
2.公司治理的概念
– ―国营企业”向“国有企业”的转变
• 厘清了国家与其所出资企业的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企业所有权 和经营权的分离。
• 1979年:允许企业合理留成。
•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定》,明确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7.我国的公司治理的发展
• 1.第一部公司法诞生
–1904年元月,《公司律》颁行。
• 2.企业全面国营(1949-1979)
–新生政权通过强制手段没收、赎买以及投资建立了国 营企业。 –企业无所谓法人资格,政府承担企业对外的责任,企 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集于政府一身,企业按照政府的 指令组织产品生产,利润上缴,企业自身没有独立的 利益存在。
4.狭义的公司治理与广义的公司治理
• 狭义的公司治理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 利益的背离。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 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治理。
–主要由公司组织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则进行规范。
• 广义的公司治理
– 不局限于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等内部机构之间
• 3.股权自由转让(free transferability)
–为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能够最 大限度地反映财产价值。
• 4.永久存在(perpetual existence)
–公司不会因其成员的退出而解散,具有永久存在的可能性。
•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 所有者和经营者成为一体,利益相对具有一致性。
• 公司制的企业中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关系复杂,
– 公司要处理与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与职工、社区、供货 商、消费者、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 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常必要。
– 要解决的问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设臵一个最 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一、公司治理概述
1.公司
• ―公司”一词的由来
• 外来语。 • corporation或company。
• 光绪帝在1875年对商部奏折批复,“各省将军、督 抚,于商部拟设各项公司”,会同筹划,悉心经理。
• 1904年,《公司律》颁行,“公司”从此正式成为 法律用语。
• 何为公司
• 学术定义: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 性质:
–股东:最高决策权,股东对公司进行间接的管理; –董事会:独立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对公司或者股东整体 负责,但不是对单个的股东负责; –监事会:负责对管理层进行监督。
• 2.股东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for its owner)
–公司与股东人格分开,股东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主要讨论狭义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的模式
• 四种模式
–1.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outsider system)
• 特点:“弱股东、强管理层” ,外部市场控制
• 产生的原因:发达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高效的政府监督, 股权分散,股东结构不稳定
• 弊端:股东只能用脚投票,暴露出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 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 • 近期发展:意识到上述弊端,英美国家开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 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 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 部监控不足的缺陷。
• 3.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国营企业转向国有 企业的探索
–多种所有制发展探索中的企业治理
• 根据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并设定不同的企业治理形式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79年7月1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合资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 构);设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 • 外资企业:1986年4月12日,《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可以 取得法人资格。1990年《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组 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组织形式。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88年4月13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没有明确其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1995年通过的《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采取有限 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 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公司治理研究和涉及的主体。其主要 范畴是与公司成功有关的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雇员、客 户、供应商、银行、社区、公众和政府等人士或机构。
– 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 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 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还包括由劳动法、破产法等规范 企业行为的法律进行规范,另外一些外部的机制也会影响公司广 义上的公司治理,如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政府的市场管理 等。 – 更强调公司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 对狭义公司治理的发展,反映了人们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论的 深化,公司治理实践不断发展的结果。
–4. 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
(Insider control model)
• 特点: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经理层利用计划经 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 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 • 形成原因: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 段,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弊端:经理等内部人获取超额的控制权力,并以此权力获取不 正当利益,实际上也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经营混乱。 • 需要改进
•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国有企业改 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的企业, 要按照有关法规建立内部组织机构。
–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 –2005年10月,新的《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进一 步作了完善,健全了董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作用, 加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与此同时,我国于1997年制定了《合伙企业法》、 1999年制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则是按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 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
–原因
• 企业竞争的全球化; • 全球资本市场的一体化; • 地区经济的一体化。
–表现
• 更加注重股东利益的保护; • 董事的忠实义务和董事会责任的强化;
• 外部董事制度的趋同性;
• 董事、经理的激励机制趋于一致。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
• 公司顺利运作的前提条件。
• 能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 有助于对公司大小股东一体保护。 • 能够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 有助于提升公司和国籍国的全球竞争力。
• 1991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 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 重大问题。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集体企业职工的民 主管理权和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均受法律保护。 • 私营企业:1988年6月25日,《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 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 弊端:虽有发达的资本市场,但其发挥作用有限,存在市场治 理机制薄弱的缺陷。
• 近期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发生一 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德日企业 也开始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 有效作用。
–3.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
–当前的国有企业中,有的已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 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 机构;有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建立法人治理机构,仍 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但主辐分离改制、股权结 构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其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