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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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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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是指将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放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上,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预防为主原则要求在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对环境 产生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综合治理原则
综合治理原则是指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全面规划、综合治 理,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对环境监管失职的刑事处罚
对于环境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 进行刑事处罚。
05
环境保护法的实践应用
环境保护法的实践应用概述
环境保护法实践应用的背景和意义 环境保护法实践应用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
环境保护法对环境 监测的规定和要求
环境监测中环境保 护法应用的主要监 测指标和标准
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种类
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由环境违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处罚
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国家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 等行政处罚措施。
对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环境污染行为也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对超标排放废气、废水等行为,环保部门 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企业环保负责人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环保 职责。
企业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 放。
04
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 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保法律法规知识1

环保法律法规知识1

1.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3.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5.每年 4月 22 日为世界地球日。

6.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7.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1.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12.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1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14.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1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1)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是关于利用、保护、改善环境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狭义的环境法仅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反映在20世纪70年代立法名称上,有的称“污染控制法”(欧洲),有的称“公害法”(日本);广义的环境法除前者外,还包括通过对作为环境要素的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对自然环境保护效果的各种法律。

(2)特征
①综合性
环境保护范围广泛,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复杂,环境法不仅包括大量的专门环境保护法规,而且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②技术性
保护环境须采取自然科学的、工程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环境法同上述各种手段密切相关,因此,在环境法里包含有较多的技术规范。

③广泛的社会性
环境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受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但它的保护对象是土地、大气、水、森林等自然环境,所以又受客观存在的自然生态规律的制约。

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部门诚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也在不同程度上符合整个社会和民族的利益。

④共同性
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

在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更多地涉及经济发展、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这里反映某些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

与其他法律相比,在各国的环境法中有较多可以互相借鉴的东西。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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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二、 环境问题的成因 三、 环境问题的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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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二) 环境问题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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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 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 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 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二、 环境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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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法的定义
(一) 环境法称谓的由来 (二)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综合国内外环境法学著述对环境法定义的表述以及我国环境立法的 实践,本书认为应当以法的目的结合调整对象给环境法下定义,即 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 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含着如下三 方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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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 态保护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 外延较大,目的在于协调人类与其生存环 境之间的关系;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 小,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持续利用,所以说环境保护、生态保 护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 别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保 护在目的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环境法体系 中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不同。



第一,环境法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活环 境、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而这一目的是通过预防和治理人为环 境侵害的方法来实现的; 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在利用(含开发、保护行为) 环境(含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 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自然物(生态系统)之间受自 然规律约束的特殊关系; 第三,环境法的范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相关的全部法律规范, 既有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也有其他法律部门中同 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2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
环境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②根据人类的视野或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许 多层次,如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地面环境、地质环境、区域环境、地球环 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宇宙环境等。 ③环境的定义不一定必须以人类为中心,一些国际文件和外国法律就摒 弃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的观念。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目录 CONTENTS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何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目的何作用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伟蓝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正 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法(1)

环境法(1)
环境法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 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 与环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 会关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1)
二、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1)
自然环境通常是指环绕生物社会的自然界,其 主要组成因素有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和生物等。它是整个生物界赖以存在的物质 基础。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了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 而形成的环境,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 区、疗养区、城市、乡村、工厂矿山、人工开发 区等。社会环境是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 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
最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向人大 常委会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公开披 露,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实行环境统计的300个中国城市当中,70%处于或者超 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中国已有70%的城市不适合居住。
环境法(1)
四、人类环境观与环境保护 (一)人类环境观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一般 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 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环境法(1)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 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 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 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 在最终目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增强人们对环境保护法律的了解和实践。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环境保护法律。

在30年的实践中,环境保护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从而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原则等内容。

其中,第一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规定了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环境保护活动。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环境中各种物质和能量的浓度、总量和辐射水平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和其他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管理的过程。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第三章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和监督等内容。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特殊规定,例如,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等。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水污染的防治行动、河流、湖泊、地下水、浅海和海洋功能区划、水污染的控制和减少、水功能区域划定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土壤污染防治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土壤污染的防治、农用地质量保护、建设项目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第六章主要规定了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噪声和振动对职业卫生的危害的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七章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环境法基础知识

环境法基础知识

环境法基础知识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环境法应运而生。

环境法是指用来规范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它涵盖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些环境法的基础知识。

一、环境法的定义及意义环境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体系,用来管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行为。

它规定了环境的基本保护要求、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旨在通过法律的力量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环境法的意义在于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减少环境破坏,保护生态平衡。

同时,环境法的实施也能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环境法的主要内容1. 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法对其进行了管理和保护。

包括土地、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恢复和修复。

2. 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环境法的核心内容。

环境法规定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如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等。

3. 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污染是当前面临的严重问题,环境法对其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要求各方主体加强控制和治理,减少排放和污染。

4. 环境与健康保护环境对人类健康具有直接影响,环境法也规定了相关保护措施。

包括饮用水卫生、室内环境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旨在预防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 公益原则环境法以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为核心,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预防原则环境法强调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提倡预防为主,减少环境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3. 优先原则环境法强调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限制和控制经济活动,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责任原则环境法规定了环境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污染者应承担治理和赔偿的责任。

四、环境法的执行机制为了保证环境法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

新《环保法》全文

新《环保法》全文

新《环保法》全文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国主席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1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1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的双边、多边协定和国际条约及履行这些协定和条约的国内法律等,也是我 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参加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生物 多样性公约》、《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等。
1. 2环境法的立法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的体系,是指环境法的内部层次和结构,是由有
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相互
联系、协调一致的整体。 环境法体系分为立法体系和规范体系。 环境法的立法体系,是从立法的角度对环境法体系的概 括。
环境法的规范体系,是指构成环境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
4、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 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三)新修改《环境保护法》的亮点
5、科学确定符合国情环境基准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要求科学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 基准的规定。 6、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 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7、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对于跨行政区污染防治,现行环境保护法仅在第十五条作 出有关政府协商解决的原则性规定。新法明确规定,国家 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 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二)环境法的含义
3、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作用机制:人—人 人—环境介质—人
环境介质的复杂与不确定:因果关系等

环境法 第1章2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 第1章2 环境法律关系
的环境保护条例、决定、命令等,一般均在全国范 围内有效。
• 但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虽然在全国范围内
生效,但其效力只在特定的范围有效。
• 地方国机关依法制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规章(包
括少数民族地区),只在该辖区内有效。
• 由于实行一国两制,环境法律、法规效力也不及于
香港、澳门特区
• 我国签订和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 我国法律一般是无溯及既往的效
力。
但也有例外,有的法律明确规 定有溯及力,如环境法中的《野 生动物保护法》的个别法律规范 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环境法发展史的简要概括
• 从零散的夹杂在其他法律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 到侧重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单行法, • 再到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 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
• 行为:作为;不作为 • 物: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
境要素;如:水、大气、土地、森林(一般指物)
• 内容:权利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三、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
• 1、环境法的任务
1、环境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 在空间的适用范围 指环境法在哪些地方、
区域有效力。
• 可分为 “域内效力”原则 和 “域外效力”
原则
“域内效力”原则
• 指法律的效力及于国家主权所管辖的领域的规定
我国不同的环境法律、法规,在空间上的适用范 围是有区别的,但一般都在所辖区内有效。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法律和国务院制定
与国内环境法具有同等效力,但国际环 境法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国际环境法的 规定。
• 对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纠纷案件,除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总的来说,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大方面的内 容: 一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反思和否定 二是对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性设计 就理性设计而言,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 工业应高产低耗,能源应被清洁利用,粮 食应保证长期供给,人口与资源应保持相 对平衡等许多方面。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本章概要]:正确地认识人类与自然环境 之间的关系规律。了解环境问题的产生原 因和分类,进一步认识当今环境问题的严 峻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
第一章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概述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 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 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 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 大战略思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其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 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 其二,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着边建设边破 坏的局面,生态破坏范围在扩大; 其三,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 境问题接踵而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科学发展观与环境保护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 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 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 的全面发展¡ ± 内涵是当代人在创造今世发展和消费的同 时,不能自私地剥夺后代人应当享有的同 等发展和消费的机会,也就是当代人的发

环境法课件 (第一章)

环境法课件 (第一章)

第六节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实现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意义和起 主要管理作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它是环境法基 本原则的具体化,是环境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日本环境法发展概况
日本战后为恢复因战争带来的国土荒废和产业破坏,追求“经济 高度增长”、“产值第一”,以赶上和超过当时欧美发达国家水 平。急剧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在日本各地的工业 地带相继发生了悲惨的公害病,因公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在大幅 度上升。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日本制定了关于保护水质和防 止水污染的《水质综合法》和《工场排水法》(1959年)。1962 年又制定了《煤烟控制法》。1967年,日本颁布了《公害对策基 本法》,开始了对公害的综合治理。 1993年日本制定了新的《环境基本法》,从此形成了以宪法关于 环境保护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的环境基本法为中心,其它相关 部门法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及 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 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第二,环境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有关环 境法律规范构成的,历史上已经存在的而目前已 失效的相关环境法律,不是环境法律体系的组成 部分,仅仅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存在。

第三,现行环境法律规范,尽管调整的具体 对象不同,但在客观上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同时其法律的精神、指导思想、法律原则是共同 的。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 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法。”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的范围 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环境法律法规条款摘录

环境法律法规条款摘录

环境法律法规条款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环境保护法的任务是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 第二章环境质量目标和限值- 第六条国家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其他有关环境质量,制定环境质量标准。

-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限制和禁止排放区域,对排放污染物实施环境质量限制和排放标准。

3.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进行建设项目、政策、法规、规划、方案等的编制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第二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经过公众参与。

4. 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 第二十八条城市、县城、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5. 第五章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国家实行水污染的防治,保护水资源。

-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

6. 第六章噪声、振动、辐射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城市、县城、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噪声、振动和辐射的管理。

7. 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 第六十四条城市、县城、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规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国家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有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监测和评估。

2.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 第四条发展净化技术,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 第五条重点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业,以及燃煤、油、气等主要能源消耗行业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的增长,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显现。

保护环境,减缓气候变化已成为全世界共同的责任和愿望。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介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认为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法”,它的出台和实施已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该法律以环境质量的保护为中心,明确了对污染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规范了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公布程序。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之一,也是人类健康生存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针对空气污染制定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该法律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责任及技术路线,对空气污染防治实施了有效的监管,大力惩治对大气环境的破坏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然而,水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对水污染的防治和治理。

该法律具体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及技术路线,规范了污染排放的管理及监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的产生对环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固体废物的治理问题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从根本上规范固体废物处理的方式及方法,并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处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是全球最大的自然环境,其生态系统对全球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多,海洋环境遭到了越来越大的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约束和规范了对海洋环境的开发、利用、保护等行为,并实现了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力推进。

环境法重点1[整理]

环境法重点1[整理]

环境法重点1[整理]环境的概念: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的整体,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法所涉及的主要是指自然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自然资源: 是指在自然界中存在的,在一定技术条件下能够为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自然资源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来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的种类:1,第一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全球主要环境问题:威胁人类生存的十大环境问题(百度) 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 21世纪中国面临的十大环境问题大气污染问题水污染问题垃圾处理问题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水土流失问题旱灾和水灾问题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土壤污染三峡库区环境问题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条约规定的涵义:强调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权利应当是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强调当代人在创造与追求今世发展与消费的时候,应承认并努力做到使自己的机会与后代人的机会相平等,不能允许当代人片面地、自私地为了追求今世的发展与消费,而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后代人本应合理享有的同等的发展与消费的机会。

几层含义:(了解)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

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可持续发展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

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概述环境法概述引言环境法是通过法律手段调控和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体系。

近年来,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逐渐增加,环境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领域,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环境法进行概述,介绍其定义、分类、功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

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一门与环境关系紧密的法律学科,它以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

环境法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和司法等方式,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法的分类1. 环境管理法: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监测法、环境信息公开法等,以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2. 大气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税法等,以减少大气污染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3. 水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法、河湖管理法等,以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质量;4. 生态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5.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法: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以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三、环境法的功能1. 具备规范作用:环境法通过制定环境标准,规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2. 具备引导作用:环境法以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方面为基础,通过经济手段引导社会各界行为,使之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3. 具备监督作用:环境法通过制定监测、检测、监管等制度和措施,监督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4. 具备赔偿作用:环境法在环境损害发生时,要求造成损害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修复和补偿环境损害。

四、环境法的发展趋势1. 国际化: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跨国企业的行为会对多个国家的环境资源产生影响。

因此,环境法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公约和国际机构在环境法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2. 综合化:环境法的发展趋势是将环境问题纳入到各个法律领域中,实现环境法与其他法律的融合。

1环境法概述

1环境法概述
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自然权利和环境道德的法定化环境权中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环境权是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的新型权利14一环境法律关系的定义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环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 (试行)》作了修改,在新的《环境保护 法》第1条对立法目的的修改规定是:“为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 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这个规定包括三项任务: 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直接目的 2)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根本任务 3)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 的发展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1)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交易 2)能够引起环境问题的贸易活动 3)因国际投资带来的环境影响。
二、环境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1.西方: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1964年,《寂静的春天》 70年代,《只有一个地球》 1972年,《联合国环境宣言》 92年,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
&题目:关于环境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 称( ) A.自然保护法 B.公害法 C.污染控制法 D.环境保护法
(二)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1.国外 2.国内
3.环境法的定义 & 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 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环境法的目的与分类
1.环境法的目的 案例:某地区保护海港条例规定:海港须作为本 地区人民的特别公有资产和天然财产而受到保护 和保存,为此目的设定不准许进行海港填海工程 的推定。条例同时规定,当决策人审批填海计划 时必须衡量建议填海所涉及的公众利益是否较保 存海港更为重要。 问: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禁止兴建海港填海工程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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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某县拟向上级人民政府环保行政部门拟定文件,以便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经计划部门综合评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那么该县政府不可能采用以下哪些文件?
(8分)
A
环境状况公报
B
污染物排放标准
C
环境保护规划
D
环境质量标准
存疑
3.
2.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______、损害担责的原则。
C
环境标准
D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存疑
5.
4.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是()
(4分)
A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司法机关
存疑
6.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需立即向下列哪个机关报告,以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损失?
C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D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存疑
8.
8.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4分)
A
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B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C
当地有100家居民受到损害,只有32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32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期间2年内,其余68家农户可直接适用该判决
(4分)
A
当地人大常务委员会
B
当地人民政府
C
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D
当地公安部门
存疑
7.
9.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处以罚款()。
(4分)
A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B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D
如钢铁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存疑
2.
7.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哪一部门责令停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4分)
A
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
B
建设项目的计划部门
C
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
B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某省制定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保局备案。该省这一做法是合法的
C
对违反环保法律规定,造成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D
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存疑
2.
D
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存疑
9.
5.当前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要坚持污染防治与并重的原则。
(4分)
A
生态保护
B
节约资源
C
废物利用
存疑
10.
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4分)
A
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
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2分)
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2分)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ABD
ACD
CD
BC
5.
6.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8分)
A
《环境保护法》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B
《环境保护法》可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C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可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错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
DBCAA
BDBAC
AC
C
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
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存疑
三、多选题(每题8分共5道小题总分值40分,下列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8.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8分)
A
某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如期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该企业即履行了法定义务
(4分)
A
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
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C
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与赵某列为共同被告
D
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存疑
3.
2.最先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是()
(4分)
A
《增长的极限》
B
《我们共同的未来》
C
《人类环境宣言》
D
《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存疑
4.
3.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依据是()
(4分)
A
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B
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2分)
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2分)
二、单选题(每题4分共10道小题总分值4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6.某钢铁集团决定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兴建一座钢铁厂,2001年底,该钢铁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2分)
3.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2分)
4.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8分)
A
预防为主
B
防治结合
C
综合治理
D
公众参与
存疑
4.
10.农民王某向县法院状告县造纸厂所排污水导致其饲养的一千尾鲤鱼死亡,并要求赔偿,你作为县造纸厂的法律顾问,可提出的有力抗辩理由可有下列哪些?
(8分)
A
造纸厂所排污水毒性轻微
B
事件系不可抗力导致
C
事件是存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20年上半学期机考第一阶段★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道小题总分值20分正确的填涂“A”,错误的填涂“B”。)
1.
新环保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公众的意见。()
(2分)
2.
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2分)
7.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2分)
8.
新环保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分)
9.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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