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示范文本》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评价之我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评价之我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实务中,各法院及仲裁机构对此条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否可约定免责等尚未达成共识,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也一直存在争议。
当下市场仍是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占主导地位,招标人经常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若承包人投标时未及时对发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则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风险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此约定与《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规定相悖,但有的观点认为:《清单计价规范》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非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导致合同无效,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如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即发承包人之间与《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相悖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也有观点认为:《清单计价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第4.1.2条是公告中明文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故发承包人之间约定与《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相悖,属于违反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即此约定对发包人与承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本人认为对于《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的评价应从国家对建设工程整体、系统性的规定体系中,结合具体个案的工程量清单差异率、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等进行全方位考量后,用诚实信用、公平正义原则进行评价来均衡各方利益,具体分析如下:一、《清单计价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标准化法》的授权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上位法的授权依据。
清单计价规范总价合同

清单计价规范总价合同《清单计价规范总价合同》一、合同背景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拟对某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任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内容1. 工程名称:xxxx建设工程项目2. 工程地点:xxxx3. 工程规模:xxxx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绿化等工程。
三、合同价格1.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规范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本工程清单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之和。
2. 合同总价: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3. 合同价格为本工程实际完成后的总价,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四、合同履行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完成施工。
2.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价格调整1. 合同价格调整的条件和范围应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合同价格调整的程序和审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进行。
六、合同价款支付1. 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程,业主按照验收合格的工程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3. 合同价款的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
七、合同违约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八、合同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xxxxx乙方(盖章):xxxxxxxxx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各 方利益诉求。未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02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 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 2
确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包括施工图纸、现行计价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
清单计价规范与合同示范文本的综合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同时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合同示 范文本。
案例分析
通过对该案例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综合应用在 提高招投标透明度、规范合同条款和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案例结论
确定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02
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等。
确定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
03
包括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条款。
03
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
合同文件的组成
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及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 概述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 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合同示范
文本的应用 • 案例分析
01
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过程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 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2011—3-10 10:5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
1 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
1。
1 合同1。
1.1。
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
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
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
1。
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
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
5 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
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
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
2。
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
2。
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模板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模板一、合同双方。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二、合同内容。
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工程名称)的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1.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工程名称)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具体施工内容)。
工程地点位于_______(地点),工程范围包括_______(范围),工程期限为_______(期限)。
2. 工程量清单。
根据工程概况,甲方与乙方共同编制了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等,详细清单见附件。
3.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根据工程量清单,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数量,按照_______(支付方式)的方式,向甲方申请工程价款支付。
4. 施工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工程签订合同后_______(施工期限),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变更和索赔。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发生变更或乙方需要提出索赔的,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处理。
6. 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7. 合同解除。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 其他事项。
双方同意,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并对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三、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及解释,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项目1.1 双方确认本协议适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具体位置为(工程项目具体位置),项目规模为(工程项目规模)。
1.2 工程项目的总工期为(工程项目总工期),起始日期为(工程项目起始日期)。
1.3 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工程项目范围)。
二、工程量清单2.1 工程量清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的清单。
2.2 工程量清单应由乙方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编制,并提供给甲方审核。
2.3 甲方应在(时间要求)内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对于存在异议的部分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协商解决。
2.4 甲方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结果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时间要求)内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三、计价方式3.1 工程项目的计价方式采用(计价方式),具体为(计价方式细则)。
3.2 工程项目的计价依据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数量和价格,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
3.3 工程项目计价的时间点为(计价时间点),以工程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支付方式4.1 工程项目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为(支付方式细则)。
4.2 甲方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及时提供支付凭证给乙方。
4.3 乙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应的完工证明和验收报告给甲方。
五、工程变更和索赔5.1 如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协商,并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式进行调整。
5.2 如乙方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产生额外费用,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甲方应予以合理赔偿。
六、违约责任6.1 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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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 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 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 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 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 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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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 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 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0.15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 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 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 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 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2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一、2013清单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4
二.2013新清单规范的主要原则
5
三. 2013清单规范的主要技术要点
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条文解释
7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 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 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 分部分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组成。
11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 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 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 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 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 风险的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及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贾宏俊 山东科技大学
中国建筑业协会理事 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办公室副主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战略发展专家委员 中国统筹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
(内部资料)
1
清单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清单规范的主要原则 清单规范的主要技术要点 清单规范条文解释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
12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 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 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 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 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 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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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 的金额。 2.0.19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 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 一种方式。 2.0.20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 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 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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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 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 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 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 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 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 识。
8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 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 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 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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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 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 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 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 的量差。 2.0.17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 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 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 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 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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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在合同 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 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 2.0.22 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 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 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23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 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 作的签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