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论文要求
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培养复合型、创新性和实践性高素质人才,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除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接受主修专业的教育外,跨本科专业大类接受我校开设的另一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教育。
第三条申报资格与条件(一)XX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四)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
第四条报名及审批序(一)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前公布接收攻读辅修学士学位的专业。
(二)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本科三年级秋季入学后第一周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辅修学士学位承办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结果。
第五条教学管理(一)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由承办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具体拟定。
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班的教师聘请及日常教学管理由承办学院具体负责。
(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学士学位课程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自行选学课程跟班学习或单独开班,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教师的聘请及排课、课程考核等日常教学管理由承办学院具体负责安排。
(三)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教学要求、毕业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
(四)为保证教学的稳定性,计划一旦确定,学院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安排。
第六条学生注册(一)凡获准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规定时间内在学生系统中注册相应课程。
注册课程后,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愿放弃辅修学士学位修读,所有该学期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做注销处理,且不予补缴费用或补选课程。
(二)凡注册修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班级上课学习,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上机等教学要求,并在学习结束时参加全部注册课程的考核(申请免修的课程除外)。
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为深化教学改,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辅修本科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2.无考试违纪者;3.已完成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
三、报名程序1.每年五月份开设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招生学院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向培训学院报名;3.经培训学院审核通过,确定拟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拟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学生须与培训学院签订协议,并按照《XX学院学、宿费收缴实施办法》缴纳学费。
4.完成缴费的学生,需在教学网进行报名、选课,同时参加课程学习,即获得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资格。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实施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学管理部批准实施。
辅修人才培养方案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构成,其中平台课程设置由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四个平台中课程精选构成,均设置为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xx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本科生中继续实行辅修学士学位制度,并修订原管理办法。
一、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模式与设置(一)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模式“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修读跨专业大类的另一专业的核心课程,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专业大类的学士学位。
(二)辅修学士学位设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设置,由各教学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根据社会需求、教学条件等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申请,并制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报学校审定,省厅备案批准后实施。
辅修学士学位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学位办负责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成绩审核、教学质量的监控、学位资格的审查、学位数据上报、证书的发放;各主办单位负责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资格审核、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日常教学管理、课程考核及成绩的录入与管理。
二、辅修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一)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条件1.辅修学士学位主要是满足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其他本科专业的需要,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愿意支付相关修读费用方可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2.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专业大类,学生不能辅修有行业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学位,师范类专业之间可以互相开放辅修学位教育,学生只可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修读期间不得变换。
3.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年限应与学校对主修学士学位的学习年限规定相一致,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4.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程序学校向学生公布开设辅修学士学位的专业、人数和辅修要求。
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本科生于第二学年初(9月份)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到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名,经主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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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提交毕业论文材料说明
辅修专业提交毕业论文材料说明1. 引言辅修专业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额外选择了另外一个专业进行学习,以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技能。
在完成辅修专业学业的最后阶段,学生需要提交毕业论文材料来展示自己在辅修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
本文档旨在提供对辅修专业提交毕业论文材料的详细说明,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2. 提交材料清单辅修专业提交毕业论文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毕业论文: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与分析、结论等部分。
•论文指导教师评语:由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所做的评价和建议。
•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题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研究结果等内容。
•相关研究材料:如调查问卷、实验数据等。
3.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在撰写辅修专业毕业论文时,需要遵守以下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纸,上下左右边距均为2.5厘米。
•字体:正文字体可选择宋体、Times New Roman等,字号一般为小四号。
•行间距:1.5倍行距。
•标题层次:使用标题1、标题2、标题3等标识论文中的不同标题级别。
•页面编号:论文正文部分页码位于页面右上角,格式为“页码/总页数”。
4. 论文指导教师评语格式要求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应包含以下内容:•对学生论文的整体评价:如论文质量、研究深度、论证能力等。
•对学生论文存在问题的指导和建议:如研究方法改进、扩充文献综述等。
5. 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开题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论文题目:清晰准确地描述研究内容。
•研究背景:介绍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
•研究目的:明确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研究方法:描述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数据分析手段。
•预期研究结果:简要描述将来可能得到的研究结果。
6. 相关研究材料整理要求提交相关研究材料时,需要进行整理和归档,以确保材料的清晰可读。
•调查问卷:对于调查问卷,应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以表格或图表形式展示。
•实验数据:对于实验数据,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将结果以表格、图表或图像形式展示。
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辅修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顺序:(一)封面(二)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本部分内容均在一页,不标页码)(三)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本部分内容均在一页,不标页码)(四)目录(本部分内容不标页码)(五)正文(六)参考文献(接着论文正文部分编排页码,页码位置与论文正文相同)(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十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表二、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的具体格式要求如下:(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律采用A4纸打印,用WORD进行编辑,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
(二)全文页面设置:纸型:A4,方向:纵向页边距: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2.5厘米,右:2.5厘米装订线:0厘米,装订线位置:左侧距边界:页眉:1.5厘米,页脚:1.75厘米应用于:本节(三)全文段落:缩进:左:0字符,右:0字符,特殊格式:(无)间距:段前:0行,段后:0行,行距:1.5倍行距(D)”为选中状态复选框“□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W)”为空白状态“□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大纲级别:正文文字,对齐方式:两端对齐三、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的具体格式要求如下:(一)封面使用学校统一格式。
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应在20字以内。
(二)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一般为200—500字。
关键词为3-5个。
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四个字是黑体三号,加粗居中。
正文摘要内容为200-500字,字号为四号,字体为楷体。
正文要与“内容摘要”四字之间空一行。
“关键词”三字为四号黑体,加粗左对齐。
关键词最多不能超过5个,字号为四号,字体为楷体。
关键词之间要用分号隔开,这部分与摘要内容部分之间空一行。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定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定、规范一、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各项工作。
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
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学工作部的职责教学工作部作为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4.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5.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各系的职责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
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系的主要职责是:1.系主任负责组织本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把好质量关;2.负责审查教师的指导资格、指导学生数等;3.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4.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5. 各系在答辩前2周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学工作部审核,学校批准后,在答辩开始前张榜公布;6.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7. 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8. 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辅修专业修读指南
辅修专业修读指南同学,你好!欢迎你修读我校辅修专业。
为了你能更好地完成辅修专业学业,我们将辅修专业的主要规定及相关内容进行归纳,以便你更快地适应我校的学习生活。
我校不为学生重新安排学号,以下所说学号均指学生主修专业的学号。
一、辅修专业注册缴费辅修专业采取每学期注册缴费,收费金额与每学期开设的学分数相关。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能按时注册者应提前联系我们约定其他注册时间。
二、课程表和期末考试我校辅修专业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开始上课,上课时间为周末课程表可通过我校的辅修专业网页查看。
每学期上课15周,考试一周。
暑期上课一般为3周,周一到周五上课,周末休息。
期末考试一般会提前两周通知学生,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
三、成绩记载辅修专业成绩的记载方式同我校本科专业,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构成总评成绩。
我校提供网上成绩查询系统,不邮寄书面成绩单。
查分系统:/点击左侧“辅修专业”——点击“成绩查询”。
查分初始密码为学号,学生可以修改密码。
四、缓考、补考和重修1、缓考:在期末考试前1-2周,学生可申请缓考,申请步骤:辅修专业网页上下载缓考申请表——交辅修开设院系审批——批准后方能缓考。
缓考安排请关注辅修院系的通知。
2、补考:总评成绩在40-59之间者可申请补考,申请步骤:辅修专业网页上下载补考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辅修开设院系备案,院系据此印制试卷。
补考安排请关注院系的通知。
3、重修: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重修A、缓考或补考不及格者;B、旷考者或未被批准缓考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C、总评成绩低于40分者;D、缺席缓考或者补考者;E、违反考场纪律者;F、学生对原来成绩不满意,自己提出重修者。
重修办理步骤:辅修专业网页上下载重修申请表——交辅修开设院系备案——关注每学期的课程表——在该课程再次开设时办理重修手续。
办理时间:注册缴费时一并办理。
重修课程与正在修读课程冲突者,可办理重修课程的免听,但应完成平时作业和期末考试。
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为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优势,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要求,推行主辅修并行的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修读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
第二条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专业大类的同层次专业课程,完成规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第三条原则上,每位本科生只能选择一个辅修专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对国家有行业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特殊专业,不设辅修。
第二章教学要求第五条学院参照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制订辅修课程体系、毕业学分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六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总学分40学分左右。
辅修学士学位还需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原则上60学分左右。
学生辅修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不得计入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个性化发展学分。
第七条辅修专业课程一般由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组成,具体的辅修课程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第八条辅修与主修同质要求,同质管理。
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成绩管理、考核要求等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第三章选课与收费第九条学校统一组织辅修的申请、选课等相关工作。
原则上,申请时间不晚于第三学期起始时间。
申请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条辅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应在学校选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辅修专业要求选课,并按课表中的时间、地点上课。
第十一条辅修收费按《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培养管理第十二条教务处根据课程的辅修人数,确定采用单独开班或跟班的授课方式,单独开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晚上。
第十三条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的辅修,原则上不单独开班,仅可跟班学习。
第十四条采用网络形式授课的辅修课程,原则上不单独开班,仅可跟班学习。
大学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不断完善多通道、多规格、模块化人才培养框架和宽、专、交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1.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设置一般应有主修专业作依托。
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副修学位、辅修专业。
专业所属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定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批准后再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相应教学环节的实施与管理。
2.双学位、辅修专业学分设置:辅修专业的总学分为25~30学分;双学位的总学分为50学分左右(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具体学分数由专业培养计划详细规定。
二、修读条件与申请程序(一)申请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品德良好,对副修学位、辅修专业有一定志趣,学有余力。
2.累记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值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绩点值。
3.学生副修学位、辅修专业,原则上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
4.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其它要求。
(二)副修学位、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9周,教务处在网上向全校学生公布当年计划开设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三)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含双学位)程序:1.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0周。
欲申请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可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辅修报名”栏目中报名并在网上提交,提交后打印“XX大学副修学位、辅修专业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学生签名后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第12周向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申请副修学位、辅修专业资格标准审核后,择优录取。
教务处于第14周公布参加副、辅修的学生名单。
天津师范大学辅修政策
天津师范大学辅修政策
天津师范大学是国家级重点大学,享有很高的声望和影响力,其卓越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也引领着国内教育的发展。
鉴于此,为了满足国家教育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天津师范大学特制定了关于辅修政策的规定。
根据这一政策,天津师范大学允许所有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允许申请辅修研究生学位,获得一个新的学位,而且申请辅修研究生学位,不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只要达到学校学分完成要求即可,但应有充足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学习成绩和良好的学术表现。
为了保证学生获得较高的学术水平,辅修研究生学位的学习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考试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学位检查,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论文答辩会的认可,合格得到学位认证。
同时,辅修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的设置也要与本科课程相匹配,有利于扩大学生的学术视野,增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养。
另外,学校还将为辅修研究生提供全面的学术支持,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学院将举办学术交流会议、各类学术论文发表会以及其它学术活动等,帮助学生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能力。
此外,辅修研究生可享受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减轻学习和生活上的负担,并且可以获得由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总之,天津师范大学辅修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学位学习期限、具
有可操作性的认证要求,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学位学习;扩大了学生的学术视野,增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养;提供了全面的学术支持,以及经济补助,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并减轻学习生活上的负担。
按照这一规定,学生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机会,从而实现自身的梦想。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通过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跨学科交叉学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学习须在学生的本科学习阶段完成,分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两个层次,学生辅修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专业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辅修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课程,并通过辅修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第三条已有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所在学院可以申请设置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条四年制专业辅修教学活动安排在第二至八学期,五年制专业安排在第二至十学期。
第五条如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与辅修教学活动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安排。
第三章修读要求及程序第六条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申请辅修。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辅修学士学位。
第七条学生申请辅修的条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含及格);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
第八条教务处每学期末公布辅修的招生信息,并负责审查申请辅修学生的资格。
第九条学生申请获批后,按有关规定到辅修所属学院办理选课及缴费手续。
辅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110元/学分,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115元/学分,软件工程、艺术类专业240元/学分。
第四章成绩及学籍管理第十条辅修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辅修学生的辅修毕业资格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第十一条学生在辅修的过程中,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存在学分相同、内容相近课程,取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后,可以免修相应的辅修课程。
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辅修管理规定
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提升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继续推行主辅修制。
为规范辅修专业修读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辅修专业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主修本科专业之外,辅修另外一个跨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
第二章修读条件与教学要求第三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需满足下列要求:(一)在校本科学生修完第一学年或前两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5及以上者,学有余力,对辅修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者,可申请从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开始修读辅修专业。
(二)每人只能选择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三)符合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者提出的要求。
第四条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办学力量和学生需求,比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专业的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应设不少于10门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所设课程应当包括辅修所在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应考虑所设课程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学时、学分的一致性。
开设学院须在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和授予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条件和要求。
第五条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决定。
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一般应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可安排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
学生人数少于20人时,可采用学生个人选课方法随现有课程班级上课。
第三章报名审批程序第六条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至第十六周办理申请手续,第十六周完成审批手续。
第七条开设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宣布所开设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接收名额和报名条件,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在教务处网上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主修或辅修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应培养以下能力:(一)调研、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三)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五)综合分析、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和监督,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专业答辩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
学院应督促基层教学单位(专业)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七条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以及学院制定的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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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学位论文规范
作者:Bkjx 发布时间:2013/11/06
学位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知识创新能力的
重要教学环节。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生辅修学位论文质量,特提出论文规
范化要求。
一、选题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要求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研究
相关问题。
2.具有实效性、前瞻性。
要求针对现代社会、经济、科技的状况与
发展趋势研究实际问题。
二、书写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题目:要求论文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过长的题
目应当考虑采用正副标题。
2.中外文摘要:用独立完整的短文简明确切地表达论文的核心内容,
中文摘要约800字左右,并将其译成外文。
3.正文:要求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观点明确,文中各节序号依次
采用一、(一)、1、(1)标注。
4.注释及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选择主要的、公开发表过的列入,且
在引用处注明;文献索引按文中顺序附于文末。
5.页码设置:论文需设置页码,采用小五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放
置,格式为:第×页。
6.学位论文用A4纸打印。
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行间距18磅,版面页边距上3cm,下2.5cm,左2.5cm,右2cm,左边装订;页眉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届辅修双学位学位论文”,字体为小5号宋体,左对齐;页码用小5号字底端居中。
三、份量要求
1.字数要求: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
2.参阅文献(资料)要求:参阅著作3部以上,论文1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外文资料。
四、文字要求
文字通顺,语言流畅,错别字差错率在0.05%以内。
五、封面要求
使用学校提供的论文封面,并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打印)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