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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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与公共物品属性 ,应用更广的 基础研究型的知识产权无人问津 ,职务发明没有足够的动力 来驱使 。
第四 ,由于信息不对称 ,创造出的知识产权不能及时有 效地与知识产权的运用者对接 ,知识产权的交易受到阻碍 , 使大量的知识产权不能实现生产力转化 。
第五 ,由于信息不对称 ,知识产权的实施者或运用者缺 乏后续支持 ,不能将已经生产实施的知识产权产品转化为市 场上具有极强竞争力的产品 ,难以实现规模经济 。
第六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给予了知识产品生产者或者权 利人以法律上的垄断权 ,这种垄断可能造成损害市场竞争的 非法垄断 。
同时 ,市场机制可能引发盲目竞争 ,造成资源浪费 ;市场 中的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并非时时处处完全一致 。更 重要的是 ,市场本身不能创造出有利于知识产权投入与产出
理论研究1 05
法律园地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研究
刘西怀
(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河南 郑州 450008)
ຫໍສະໝຸດ Baidu
摘要 :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知识的产权化 ,分析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产权化知识的优势和缺陷 ,提出了利用政府的 “有形之手”对产权化知识进行配置和激励 ,给出了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对策和措施 。 关键词 :知识产权 ; 激励机制 ; 市场失灵 ; 政府
第一 ,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无 法得到生产所需的资金 、技术 、人才 、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支 持 ,囿于条件的制约 ,知识创造者往往捉襟见肘 ,举步维艰 , 无法完成创造或知识创新 。
第二 ,由于信息不对称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完成知识创 造之后没有资金 、能力将创新成果产权化 (如专利的申请 、商 标的注册等) 。
一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理论诠释
(一) 知识的产权化 :法律的作用与贡献 “知识”是一种无形财产已是不争的事实 ,与有形财产一 样“知识”也会遭遇经济学上所说的财产困境 :如果不界定财 产的“产权”,那么就会产生低效率 。把“知识”转化为“产权” 或者“产权化”则是法律的作用与贡献 。 法律经济学认为 ,任何交易都需要付出交易成本 ,零交 易成本并不存在 ,而界定产权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从而促 进效率的提高 。萨缪尔森发现了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和俱乐 部物品的差异 ;公共物品是指任何人都可以任意消费 、使用 的物品 ,私人物品则是指在消费或使用上具有个人排他性的 物品 ,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是俱乐部物品 。私人 物品的生产效率最高 ,俱乐部物品次之 ,公共物品最低 。如 果产权不清楚 ,各种物品都会成为公共物品 ,导致人们不愿 意生产这类物品 ,当然也谈不上效率 。“知识”产品是一种无 形财产 ,不象有形物品可以为人们所实际控制 ,且易于传播 、 更新又快 ,因此更容易成为公共物品 。而生产知识产品需要 投入大量的物力 、财力和人力 ,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保障知识 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将会极大地挫伤人们创造知识产品的积 极性 ,不利于知识财富的生产 、积累 ,也不利于知识创新 。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 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排他的专有独占权 ,通 过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产权”的形式来激励创新 ,并通 过对该“产权”的保护实现其利益 “, 为天才之火增添了利益 之油”。如专利法律制度赋予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 有独占性专有权 ,商标法律制度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 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著作权法律制度赋予作者对其科学文艺 作品享有专有权 。这样 ,知识产品就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物 品转化为了私人物品 。因此 ,把知识产权化是法律制度的伟 大贡献 。 (二) 产权化知识的配置 :市场机制与失灵 国家通过法律制度把知识产权化后便形成了我们通常 所说的“知识产权”,这是一种附加在某种载体上的一组权利 束 。“知识产权”有两种基本含义 :一种是“产权化”的“知识” 载体 ;一种是国家制度在“知识”载体上赋予的权利束 。无论 哪一种含义上的“知识产权”都具有资源和财产属性 ,都可以 经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 ,从而发挥其生产要素的作用 ,促进 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这也是“知识经济”的本质内 涵 ———知识作为生产要素或变量在经济增长中起着越来越
但是 ,经济学理论同样指出 ,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 ,它 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功能性缺陷 ,由于垄断 、外部性 、公共物品 和不完全信息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市场机制会失灵 ,这种 情况在知识产权市场配置中同样存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虽然可以降低知识产品的外部效应 ,使之成为某种程度上的 私人物品 ,但在其他方面却未能幸免于难 ,主要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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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为运行基础 ,并依赖于特定的知识产权文化发挥作用 。 知识产权激励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
(1) 财政激励制度 如上所述 ,在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中 ,知识产品的创造 、 知识产权的形成 、知识产权交易 、知识产权中介 、知识产权的 应用 、知识产权的规模化拓展 、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发展 ,乃至 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等环节都会因资源配置不到位而陷 于困境 ,政府的财政激励机制相当重要 ,包括对各相关主体 的资助 、补贴 、奖励 ,直接对基础研究或 R &D 进行投资 ,对 职务知识产权人以奖励等 ,以推动知识产权的市场化 、规模 化与产业化 。 (2) 税收激励制度 税收是国家强制性收取国民收入的国家行为 ,在经济学 看来 ,税收给予市场主体的是一种负担 ,当给予纳税主体以 税收优惠时 ,便是给予市场主体在纳税方面的一种激励 ——— 进行这种市场行为可以享受少成本多受益 。知识产权税收 激励机制是国家给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 、运用者 、知识产权 产品的销售者以及知识产权的转让等交易者以税收优惠 ,以 及给予知识产权及其产品的流转过程中的税收优惠 ———税 收减 、免 、缓 。 (3) 金融激励制度 知识产权的诸环节都依靠政府资助是不现实的 ,也是不 经济的 ,市场配置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在此仅仅是出台 相关政策 ,给予知识产权的相关主体以融资的激励 。银行和 其他金融机构 、民间组织等可以进行贷款或风险投资 ,个人 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从事知识产权的相关活动时获得 资金的支持 。这包括给予贷款人以政策支持 、充分的信息披 露 、健全担保中介机构 、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 ,也包 括知识产权的评估 、质押 、抵押等制度和机构的健全 。 (4) 收益激励制度 由于知识产权市场的不健全 ,致使知识产权交易制度无 法正常运转 ,将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进行投资 、职务与非 职务性知识产权参与到产品销售提成与利润分成的制度还 不成熟 。政府应该透过制度设置来明确收益分配主体以及 有关原则 ,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单位 ———公司制 、民营制 、 国有制等单位 ,无论是知识产权的产出者或是应用者或者交 易者或者中介者 , 都享有知识产权参与收 益 分 配的 制 度 安排 。 (5) 政府采购激励制度 政府采购激励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发展知识产权事 业 ,鼓励科技创新 ,推动科技发展 ,通过政府采购以扩大技术 需求 ,刺激或保护科技供给的一种特殊政策 。一般而言 ,政 府采购时对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影响可归纳为三类 :政府 采购培育了知识产权与创新扩散的市场 ;政府采购对创新技 术 、使用知识产权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牵引”作用 ;政 府市场充当知识产权产品或创新产品的实验场 。 (6) 贸易激励制度 贸易激励制度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本身的交易 激励制度 ;二是对知识产权产品交易的激励制度 。知识产权 贸易激励制度包含上述的政府财政支持政策 、税收支持政 策 、金融支持政策等激励制度 ,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制定知识 产权交易规则 ,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行为 ;同时对知识产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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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度环境 ,致使知识产权的生产要素化程度低 ,不能得到 有效配置 ,不能放大知识产权的效用 ;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后 , 权利人不能进行自保 。从更高层次上说 ,知识产权化后 ,没 有给知识 的 创 造 者 和 实 施 者 带 来“荣 誉 ”———社 会 承 认 的 满足 。
二 、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 :政府的矫正与弥补 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对于知识产权市场配置的失灵造 成了知识产权的供求失衡 ,价格失真 ,效用降低 ,不能有效地 发挥生产要素的增值作用 ,影响了科技的创新与进步 ,社会 整体出现低效率 。于是另外一个思路产生了 :政府“有形之 手”的矫正与弥补 。如何矫正市场的失灵 、弥补市场的缺陷 , 必须从引发市场失灵与缺陷的原因上寻找思路 。我们认为 , 政府的干预应该从引导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 、把知识产 权的外部性内部化以及规制知识产权非法垄断入手 ,这便是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价值所在 。 (一) 激励与知识产权激励 从表层意义来说 ,激励 ( motivation) 就是调动人的积极 性 ,至于什么是积极性 ,则涉及更深层的问题 。在人们一切 行动的背后 ,一定有其如此行动的激励 ,说明激励就是为行 为提供的动机 ,无论是积极的劝诱 、消极的制裁 ,还是努力营 造一种“精神风气”,其目的都是影响人的行为 ,并使人的行 为朝向预期的目标 。激励较为抽象 ,通过观察激励所导致的 行为 ,人们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激励的假说 。譬如弗鲁姆把 激励定义为对个人及低层组织就其自愿行为所作的选择进 行控制的过程 ;爱特金森认为激励是对方向 、活力和行为持 久性的直接影响 ;沙托认为激励是“被人们所感知的从而导 致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或者为完成某个目标而采取行动的 驱动力和紧张状态 。”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 ,激励是一种外 在适宜刺激 ,是将外部适当刺激 (诱因) 转化为内部心理动 力 ,从而强化人的行为 。还有人说 “: 激励就是在人的前面放 一大块金坨子 ,后面放一只老虎 。跑得快的得金坨子 ,跑得 慢的被老虎吃掉 。”这个比喻有些夸张 ,但与知识产权的激励 较为契 合 。知 识 产 权 激 励 就 是 在 设 定 预 期 目 标 的 前 提 下 ———消除知识产权市场配置的失灵与缺陷 , 通过制度引 导 ,为人们提供行为上的动机与目的 ,一般分为正向激励与 负向激励 :正向激励为知识产权相关主体提供积极劝诱 ,负 向激励为知识产权相关主体提供消极惩罚 ,正向激励是我们 研究的重点 。 (二)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机制有多重含义 ,一般是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 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主要表现为一套结构化的规则 及其运行方式 。机制对外有输入有输出 ,对内有信息有反 馈 。无规矩不成方圆 ,它的作用在于约束和限制 ,以保证宿 主系统始终在损毁和崩溃的临界范围内运转 。机制的优劣 可以用它对宿主系统发展的贡献来衡量 ,看其是否能鼓励和 促成正面影响并避免和消化负面影响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是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系统通过一系列内在和谐 、相互联结的 制度安排 ———相互衔接 、相互补充 、相互促动 、循环强化的制 度安排来达到弥补知识市场缺陷或者矫正知识市场失灵的 目的 ,促进创新知识的产生 、知识产权 (财产权) 的形成 ,促进 知识产权的运用 、交易 、管理和保护 ,最终实现创建“创新型” 企业 、城市和国家的目标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一定的政府
重要的作用 。 按照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供求规律与价格规律 ,如果一种
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市场主体对这 种要素的争夺就会产生 ,谁占有更多的该生产要素 ,谁就拥 有竞争优势 ,市场上对该要素的需求就会大量增加 ,需求的 增加也将提高该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 ,这将会大大刺激该生 产要素的供给 ,这样就把其他生产要素 ———资金 、技术 、土地 等吸引过来 。随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提高 ,人们便按照 市场的引导 ,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 、运用 、交易 、管理和保护 , 以便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 获取和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 力 ,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对知识产权进行着资源配置 。
第四 ,由于信息不对称 ,创造出的知识产权不能及时有 效地与知识产权的运用者对接 ,知识产权的交易受到阻碍 , 使大量的知识产权不能实现生产力转化 。
第五 ,由于信息不对称 ,知识产权的实施者或运用者缺 乏后续支持 ,不能将已经生产实施的知识产权产品转化为市 场上具有极强竞争力的产品 ,难以实现规模经济 。
第六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给予了知识产品生产者或者权 利人以法律上的垄断权 ,这种垄断可能造成损害市场竞争的 非法垄断 。
同时 ,市场机制可能引发盲目竞争 ,造成资源浪费 ;市场 中的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并非时时处处完全一致 。更 重要的是 ,市场本身不能创造出有利于知识产权投入与产出
理论研究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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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研究
刘西怀
(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河南 郑州 450008)
ຫໍສະໝຸດ Baidu
摘要 :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知识的产权化 ,分析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产权化知识的优势和缺陷 ,提出了利用政府的 “有形之手”对产权化知识进行配置和激励 ,给出了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对策和措施 。 关键词 :知识产权 ; 激励机制 ; 市场失灵 ; 政府
第一 ,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无 法得到生产所需的资金 、技术 、人才 、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支 持 ,囿于条件的制约 ,知识创造者往往捉襟见肘 ,举步维艰 , 无法完成创造或知识创新 。
第二 ,由于信息不对称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完成知识创 造之后没有资金 、能力将创新成果产权化 (如专利的申请 、商 标的注册等) 。
一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理论诠释
(一) 知识的产权化 :法律的作用与贡献 “知识”是一种无形财产已是不争的事实 ,与有形财产一 样“知识”也会遭遇经济学上所说的财产困境 :如果不界定财 产的“产权”,那么就会产生低效率 。把“知识”转化为“产权” 或者“产权化”则是法律的作用与贡献 。 法律经济学认为 ,任何交易都需要付出交易成本 ,零交 易成本并不存在 ,而界定产权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从而促 进效率的提高 。萨缪尔森发现了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和俱乐 部物品的差异 ;公共物品是指任何人都可以任意消费 、使用 的物品 ,私人物品则是指在消费或使用上具有个人排他性的 物品 ,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是俱乐部物品 。私人 物品的生产效率最高 ,俱乐部物品次之 ,公共物品最低 。如 果产权不清楚 ,各种物品都会成为公共物品 ,导致人们不愿 意生产这类物品 ,当然也谈不上效率 。“知识”产品是一种无 形财产 ,不象有形物品可以为人们所实际控制 ,且易于传播 、 更新又快 ,因此更容易成为公共物品 。而生产知识产品需要 投入大量的物力 、财力和人力 ,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保障知识 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将会极大地挫伤人们创造知识产品的积 极性 ,不利于知识财富的生产 、积累 ,也不利于知识创新 。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 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排他的专有独占权 ,通 过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产权”的形式来激励创新 ,并通 过对该“产权”的保护实现其利益 “, 为天才之火增添了利益 之油”。如专利法律制度赋予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 有独占性专有权 ,商标法律制度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 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著作权法律制度赋予作者对其科学文艺 作品享有专有权 。这样 ,知识产品就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物 品转化为了私人物品 。因此 ,把知识产权化是法律制度的伟 大贡献 。 (二) 产权化知识的配置 :市场机制与失灵 国家通过法律制度把知识产权化后便形成了我们通常 所说的“知识产权”,这是一种附加在某种载体上的一组权利 束 。“知识产权”有两种基本含义 :一种是“产权化”的“知识” 载体 ;一种是国家制度在“知识”载体上赋予的权利束 。无论 哪一种含义上的“知识产权”都具有资源和财产属性 ,都可以 经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 ,从而发挥其生产要素的作用 ,促进 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这也是“知识经济”的本质内 涵 ———知识作为生产要素或变量在经济增长中起着越来越
但是 ,经济学理论同样指出 ,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 ,它 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功能性缺陷 ,由于垄断 、外部性 、公共物品 和不完全信息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市场机制会失灵 ,这种 情况在知识产权市场配置中同样存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虽然可以降低知识产品的外部效应 ,使之成为某种程度上的 私人物品 ,但在其他方面却未能幸免于难 ,主要表现为 :
1 06 理论研究
机构为运行基础 ,并依赖于特定的知识产权文化发挥作用 。 知识产权激励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
(1) 财政激励制度 如上所述 ,在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中 ,知识产品的创造 、 知识产权的形成 、知识产权交易 、知识产权中介 、知识产权的 应用 、知识产权的规模化拓展 、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发展 ,乃至 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等环节都会因资源配置不到位而陷 于困境 ,政府的财政激励机制相当重要 ,包括对各相关主体 的资助 、补贴 、奖励 ,直接对基础研究或 R &D 进行投资 ,对 职务知识产权人以奖励等 ,以推动知识产权的市场化 、规模 化与产业化 。 (2) 税收激励制度 税收是国家强制性收取国民收入的国家行为 ,在经济学 看来 ,税收给予市场主体的是一种负担 ,当给予纳税主体以 税收优惠时 ,便是给予市场主体在纳税方面的一种激励 ——— 进行这种市场行为可以享受少成本多受益 。知识产权税收 激励机制是国家给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 、运用者 、知识产权 产品的销售者以及知识产权的转让等交易者以税收优惠 ,以 及给予知识产权及其产品的流转过程中的税收优惠 ———税 收减 、免 、缓 。 (3) 金融激励制度 知识产权的诸环节都依靠政府资助是不现实的 ,也是不 经济的 ,市场配置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在此仅仅是出台 相关政策 ,给予知识产权的相关主体以融资的激励 。银行和 其他金融机构 、民间组织等可以进行贷款或风险投资 ,个人 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从事知识产权的相关活动时获得 资金的支持 。这包括给予贷款人以政策支持 、充分的信息披 露 、健全担保中介机构 、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 ,也包 括知识产权的评估 、质押 、抵押等制度和机构的健全 。 (4) 收益激励制度 由于知识产权市场的不健全 ,致使知识产权交易制度无 法正常运转 ,将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进行投资 、职务与非 职务性知识产权参与到产品销售提成与利润分成的制度还 不成熟 。政府应该透过制度设置来明确收益分配主体以及 有关原则 ,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单位 ———公司制 、民营制 、 国有制等单位 ,无论是知识产权的产出者或是应用者或者交 易者或者中介者 , 都享有知识产权参与收 益 分 配的 制 度 安排 。 (5) 政府采购激励制度 政府采购激励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发展知识产权事 业 ,鼓励科技创新 ,推动科技发展 ,通过政府采购以扩大技术 需求 ,刺激或保护科技供给的一种特殊政策 。一般而言 ,政 府采购时对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影响可归纳为三类 :政府 采购培育了知识产权与创新扩散的市场 ;政府采购对创新技 术 、使用知识产权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牵引”作用 ;政 府市场充当知识产权产品或创新产品的实验场 。 (6) 贸易激励制度 贸易激励制度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本身的交易 激励制度 ;二是对知识产权产品交易的激励制度 。知识产权 贸易激励制度包含上述的政府财政支持政策 、税收支持政 策 、金融支持政策等激励制度 ,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制定知识 产权交易规则 ,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行为 ;同时对知识产权产
法律园地
的制度环境 ,致使知识产权的生产要素化程度低 ,不能得到 有效配置 ,不能放大知识产权的效用 ;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后 , 权利人不能进行自保 。从更高层次上说 ,知识产权化后 ,没 有给知识 的 创 造 者 和 实 施 者 带 来“荣 誉 ”———社 会 承 认 的 满足 。
二 、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 :政府的矫正与弥补 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对于知识产权市场配置的失灵造 成了知识产权的供求失衡 ,价格失真 ,效用降低 ,不能有效地 发挥生产要素的增值作用 ,影响了科技的创新与进步 ,社会 整体出现低效率 。于是另外一个思路产生了 :政府“有形之 手”的矫正与弥补 。如何矫正市场的失灵 、弥补市场的缺陷 , 必须从引发市场失灵与缺陷的原因上寻找思路 。我们认为 , 政府的干预应该从引导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 、把知识产 权的外部性内部化以及规制知识产权非法垄断入手 ,这便是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价值所在 。 (一) 激励与知识产权激励 从表层意义来说 ,激励 ( motivation) 就是调动人的积极 性 ,至于什么是积极性 ,则涉及更深层的问题 。在人们一切 行动的背后 ,一定有其如此行动的激励 ,说明激励就是为行 为提供的动机 ,无论是积极的劝诱 、消极的制裁 ,还是努力营 造一种“精神风气”,其目的都是影响人的行为 ,并使人的行 为朝向预期的目标 。激励较为抽象 ,通过观察激励所导致的 行为 ,人们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激励的假说 。譬如弗鲁姆把 激励定义为对个人及低层组织就其自愿行为所作的选择进 行控制的过程 ;爱特金森认为激励是对方向 、活力和行为持 久性的直接影响 ;沙托认为激励是“被人们所感知的从而导 致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或者为完成某个目标而采取行动的 驱动力和紧张状态 。”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 ,激励是一种外 在适宜刺激 ,是将外部适当刺激 (诱因) 转化为内部心理动 力 ,从而强化人的行为 。还有人说 “: 激励就是在人的前面放 一大块金坨子 ,后面放一只老虎 。跑得快的得金坨子 ,跑得 慢的被老虎吃掉 。”这个比喻有些夸张 ,但与知识产权的激励 较为契 合 。知 识 产 权 激 励 就 是 在 设 定 预 期 目 标 的 前 提 下 ———消除知识产权市场配置的失灵与缺陷 , 通过制度引 导 ,为人们提供行为上的动机与目的 ,一般分为正向激励与 负向激励 :正向激励为知识产权相关主体提供积极劝诱 ,负 向激励为知识产权相关主体提供消极惩罚 ,正向激励是我们 研究的重点 。 (二)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机制有多重含义 ,一般是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 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主要表现为一套结构化的规则 及其运行方式 。机制对外有输入有输出 ,对内有信息有反 馈 。无规矩不成方圆 ,它的作用在于约束和限制 ,以保证宿 主系统始终在损毁和崩溃的临界范围内运转 。机制的优劣 可以用它对宿主系统发展的贡献来衡量 ,看其是否能鼓励和 促成正面影响并避免和消化负面影响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是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系统通过一系列内在和谐 、相互联结的 制度安排 ———相互衔接 、相互补充 、相互促动 、循环强化的制 度安排来达到弥补知识市场缺陷或者矫正知识市场失灵的 目的 ,促进创新知识的产生 、知识产权 (财产权) 的形成 ,促进 知识产权的运用 、交易 、管理和保护 ,最终实现创建“创新型” 企业 、城市和国家的目标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一定的政府
重要的作用 。 按照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供求规律与价格规律 ,如果一种
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市场主体对这 种要素的争夺就会产生 ,谁占有更多的该生产要素 ,谁就拥 有竞争优势 ,市场上对该要素的需求就会大量增加 ,需求的 增加也将提高该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 ,这将会大大刺激该生 产要素的供给 ,这样就把其他生产要素 ———资金 、技术 、土地 等吸引过来 。随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提高 ,人们便按照 市场的引导 ,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 、运用 、交易 、管理和保护 , 以便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 获取和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 力 ,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对知识产权进行着资源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