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
有限公
司二o 九年四月
**************
工程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组织系统
(一)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二、防火教育记录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存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
7、施工现场不管什么地方一律不准用电炉,木工棚、仓库等,严禁吸烟。
8、氧气瓶、乙块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 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 米。
9、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技术交底。特别在进行气焊、油漆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0、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现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应划分作业区,易燃易焊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证防火间距。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 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临建设、仓库、易燃材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5、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
(1)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寂静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7、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举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按规定架设,不
准在易燃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有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生产小组,行使职责,实施管理。
2、现场设立和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指定专门人员经常检查消防器具,确保其正常性能以备用。
3、每周一次检查现场消防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现场木工棚及使用明火的工棚内严禁吸烟,并做好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当天的锯木刨花要及时清理,不留隐患,一旦出现火灾事故,与吸烟者或责任人同罚。
5、使用电焊、气焊必须经消防管理小组副组长同意和先查看现场清理易燃物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严禁使用碘钨灯或木架、竹片烤火,一经发现必要重罚。
7、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消防警惕,一旦发现失火及时报告“ 119”并大声呼喊,以便组织抢救,减少损失,保护集体财产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定如下:
一、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二、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责任人系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承包队长,责任人因根据建筑工地大小,及时配置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程。
三、建筑工地因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批准规章制度。做到不定期地对建筑工程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四、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五、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要求规范,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六、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七、建筑工地内易燃仓库、简易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烤火取暖、烘物, 严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