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十二五规划总体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10〕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编制的《乌审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一日
乌审旗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乌审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009年12月)
“十二五”是我旗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旗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旗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做好《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09〕96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我旗实际,分析和把握新的发展机遇,提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发展战略、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用新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编制规划既要研究解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更要关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存环境、教育等方面需求,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全旗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重视物质财富增加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的全面进步。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编制“十二五”规划,需要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理念。与过去编制的五年计划相比,“十二五”规划理念要更加求真务实,规划内容要更具有针对性,编制程序要更加民主科学,规划期要更加灵活机动。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考虑我旗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二元结构的现状,考虑各阶层的发展状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和矛盾,考虑社会大多数人的利
益和需要。
二、工作机构
㈠领导小组
成立乌审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旗“十二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牧 人 旗人民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韩玉光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宝音满都呼 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
全宇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周永宏 旗政府办主任
赵咏峰 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成 员: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房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水保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统计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扶贫办、安监局、煤炭局、农机局、供销社、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妇联、旗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工行、农行、信用联社、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苏木(镇)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局,主任由赵咏峰同志担任。
㈡编写小组
由旗发改局负责组建“十二五”旗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小组,成员从旗发改局有关股室以及旗经济局、规划局、建设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或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
各有关部门(单位)、苏木(镇)按旗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要分别成立专项规划编写小组。
㈢专家咨询小组
由旗发改局牵头组建相关专家咨询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对乌审旗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审稿、修改和提出意见等咨询、论证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为扎实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需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规划工作调研及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创新规划编制工作的思路,研究我旗“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项目内容等。
第二,开展规划前期重大发展问题研究。安排对关系我旗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和指导。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由旗发改局统筹安排
,主要是拟定课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进行研究,各部门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并按时报送到旗发改局汇总。(具体研究课题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三,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全旗“十二五”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全旗总体规划;二是由旗直部门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三是苏木镇区域规划。这三个层次组成全旗“十二五”规划的完整体系。
全旗总体规划是指《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全旗各类专项规划、苏木镇、园区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由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编制,经旗人大审议批准后公布。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为扎实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需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规划工作调研及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创新规划编制工作的思路,研究我旗“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项目内容等。
第二,开展规划前期重大发展问题研究。安排对关系我旗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和指导。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由旗发改局统筹安排,主要是拟定课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进行研究,各部门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并按时报送到旗发改局汇总。(具体研究课题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三,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全旗“十二五”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全旗总体规划;二是由旗直部门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三是苏木镇区域规划。这三个层次组成全旗“十二五”规划的完整体系。
全旗总体规划是指《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全旗各类专项规划、苏木镇、园区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由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编制,经旗人大审议批准后公布。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点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这些规划有跨地区、跨行业的特征,需各有关部门协同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全旗“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与相关行业和苏木镇、园区区域规划相协调。结合旗情,编制
重点专项规划,具体分工为:
⑴城镇化规划(由旗规划局、建设局负责编制);
⑵工业发展规划(由旗经济局负责编制);
⑶农牧业发展规划(由旗农牧业局负责编制);
⑷水利建设规划(由旗水利局负责编制);
⑸电力发展规划(由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
⑹交通建设规划(由旗交通局负责编制);
⑺生态建设规划(由旗林业局负责编制);
⑻科技发展规划(由旗科技局负责编制);
⑼教育发展规划(由旗教育局负责编制);
⑽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由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
⑾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旗卫生局负责编制)。
⑿城乡统筹规划(由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编制)。
区域规划包括苏木镇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苏木镇所辖行政区域或工业园区规划区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区域规划要与全旗“十二五”规划纲要、行业和重点专业规划相衔接,要突出区域特色。区域规划编制要与全旗规划编制同步进行,各项区域规划由各苏木镇和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四、总体安排
根据国家和区、市规划工作的进程安排,我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2009年7月起至2010年6月,为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主要任务是启动和部署开展全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初步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并与国家和区、市衔接,并在广泛吸收专题调研成果、社会各界意见以及对上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争取形成规划框架初稿。
第二阶段(起草阶段):从2010年7月至9月,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题规划编制阶段。主要任务是起草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各项专题规划,做好与国家和区、市规划的衔接工作。
第三阶段(提交阶段):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初,为规划提交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十二五”总体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经旗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五、具体要求
㈠统一规划期。“十二五”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即2011-2015年,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应该展望到2020年。
㈡认真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调查研究。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乌审旗“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安排,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成果及时报送旗发改局,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㈢切实发扬民主,提高社会
参与度。编制规划要坚持开门编制,提高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提供畅通的渠道。
㈣规范规划编制程序。编制规划是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过程中的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和废除等各个环节,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规划编制和编制过程的随意性。
㈤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进行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进行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地、各部门要着眼
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㈥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规划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通过规划的实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各地、各部门要增加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加强对重大工程的论证筛选。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增强可操作性。
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尽快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凡是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要充实规划部门人员,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形成精干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队伍,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
㈧加强宣传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要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集中各界智慧、协调各方利益、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为规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㈨做好规划编制的归口管理。旗发改局对苏木镇规划编制进行指导,苏木镇规划经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全旗各行业规划由旗发改局审核,报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旗发改局和各编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
㈩确保编制经费。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到最后完成,需要一年多时间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确保规划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