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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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同时,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话方案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危害因素降到最低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
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蠹、噪
音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蠹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查体
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 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和企业职工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

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
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

安监处、督察办和各单位负责监
督劳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

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
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蠹、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

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签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结合新发矿的生产实际情况,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尽可能的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和企业的影响,特制定
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

1、本企业安全、卫生、保卫和工会等相关部门应当掌握本单位煤(矽)尘的基
本情况,建立专人管理的职业病档案。

2、对本企业容易发生场所、车间及岗位,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及现场应急处理与
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3、对相关领导及生产工人进行有关职业病及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各种方
式对职工普及各种救援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4、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做到三落实(人、财、物),并定期检查有关方面执
行情况。

5、制定严格的科、队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定期和保全设备,防止跑、冒、滴、
漏的现象发生。

6、对使用的作业场所和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方说明,载明生产职业病因素
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有害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有
效通风设备和粉尘监测结果。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
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及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单位职业病规章制度。

1、本单位设置卫生管理机构,在其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依法对劳动者
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检。

3、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口罩(防尘)、防水眼镜、工作服、耳塞等〉,积极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保证职工和身心健康。

4、要对职工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定期培训,让职工知道职业病的危害性。

5、对那些防护措施不当,指挥不当的工人,如干打眼、不戴防尘口罩、耳塞等各种
防护用品,坚决制止,严重者严肃处理。

6、“用兵之道,计以为首。

”无论单位每名职工都有责任献计献策为新发矿乂好
乂快发展献出自已的力量。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职业卫生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生产安保科协助企业安全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
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技术科、设备科、生产安保科协助综合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职业危
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生产安保科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班组。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

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蠹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活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
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应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丁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企业各科室每年均可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丁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
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企业领导。

2、各车问、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蠹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医生,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接触有蠹有害职业人员档案,积累各种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和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蠹有害作业职工
的就业前(上岗)和定期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者,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出现职业中蠹者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主管部门。

4、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对接触有蠹有害职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后的结果,告知本人并签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转告)。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防护设施、设备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届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有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
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届、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
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4、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5、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活理通风,防湿。

6、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丁公共场所。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

2、施工前活理作业现场活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3、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4、氧气瓶与乙快瓶间距必须大丁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6、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7、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8)、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问要绝缘,活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9、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快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快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活除焊渣,活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四、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五、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七、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八、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九、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二、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矿方(甲方)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乙方)合法必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2、乙方对甲方生产区域内的职业危害是否有相关的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

3、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中,必须有职业危害防
治条款,明确双方的工作责任,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安
全技术监管部门审定措施后,方可实施。

4、甲方要对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甲方要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6、乙方发生职业伤害亡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

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 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监管部门,由甲方安全技术监管部门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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