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相关法规规定依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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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债法律规定(3篇)

农民工讨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城市建设、农业生产等领域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常常遭遇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讨债难。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农民工讨债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农民工讨债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支付拖欠的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我国关于工资支付的具体规定,其中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形式、时间、程序等。

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和细化,其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

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可以依据该解释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讨债的程序1.收集证据农民工在讨债过程中,首先要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记录等。

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工资支付主体和义务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工资的正确计算和支付。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资发放时间和地点,确保农民工可以便捷地领取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工资支付查询制度,提供查询工资支付情况的便利渠道。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第八条工资支付方式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方便、安全的方式。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标准,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条工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农民工工作内容、工作年限、劳动强度、岗位风险等因素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工资支付的时间和频次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和频次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季度、半年度或者年度支付为由拖延支付时间。

第十三条农民工在用人单位解散、破产、倒闭、停业等情况下,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的经济补偿、工资等相关款项。

第五章工资支付的确认和记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记录,记录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工资支付时间和金额等内容。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第六章外包劳务工资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工资支付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外包劳务工资。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监督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外包劳务工资。

第七章工资支付违法行为和处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第三条
农民工享有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不得有任何单位和个人
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支付农
民工工资。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支付农民工延期支付工资的
赔偿金。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物品、证券、股权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向农民工支付上月的工资。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农民工应得
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支付赔偿金。

第四章: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农民工对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投诉或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全文,旨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农民工讨薪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对于广大农民工朋友来说,辛苦工作后能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薪水是最基本的诉求。

然而,现实中农民工讨薪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律。

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还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这是专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相关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支付、加付赔偿金等。

在司法实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能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

例如,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工资,农民工可以依据民法典中的合同编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讨薪过程中,农民工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支付情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法拖欠工资规定

劳动法拖欠工资规定

劳动法拖欠工资规定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延支付。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如果未按时支付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或者申请后应当立即处理,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所以当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中对劳动者提出申请仲裁给予支持,劳动者提出申请仲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受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告知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协助。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出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对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者工资进行处罚,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者工资达到一个月以上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应付的工资,并可以处以违法行为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情况下,既会被责令支付工资,还可能面临一定的罚款。

综上所述,劳动法对于拖欠工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维权渠道。

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还未支付,还可能面临罚款。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在劳动法中,严禁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

拖欠工资不仅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也违背了劳动合同和法律的规定。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以下是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

一、给付工资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当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给劳动者,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例如每月的25日。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或未按时支付工资,就会构成工资拖欠。

二、工资拖欠的情形劳动法规定了多种情况下构成工资拖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三、工资拖欠的后果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后果:1.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工资;2.用人单位每日按拖欠工资数额的3%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4.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救济途径劳动法为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1.直接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书面证据。

2.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诉讼:劳动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救济途径中,劳动仲裁是最常见的方式。

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对劳动者的申请进行审理,并做出公正的仲裁决定。

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简单,对劳动者在费用和时间上的压力也较小。

五、用人单位应遵守的法律义务作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法律义务:1.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保证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2.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3.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劳动法对于欠薪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对于欠薪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对于欠薪的相关规定劳动法对于欠薪的相关规定欠薪是很多员工都遇到过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应该要知道劳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

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欠薪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欠薪的相关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你可以立即终止合同(不去上班),然后到劳动局投诉。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第一条【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工的农民工,以及与农民工
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第二条【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
工资。

第三条【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支付方式应统一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并向农民工提供工
资支付凭证。

第四条【工资支付期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或者每季度
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第五条【工资支付明细】
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明确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项目,确保工资的透明和合理性。

第六条【加班工资和休息休假工资】
农民工加班工资按照规定比例支付,并可以选择加班工资与休息休
假工资的形式,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限制农民工休假权利。

第七条【工资支付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受损失、滞留或挪用,
同时履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八条【工资支付监测和投诉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并
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诉和纠纷。

第九条【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承
担相应的经济制裁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过去相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

以上即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全文。

【注意】该文以短篇叙述方式呈现,无需分节,直接给出全文内容。

祝您阅读愉快!。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农民工讨薪相关法律规定(3篇)

农民工讨薪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常常面临困难。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农民工讨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一规定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法律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具体解释。

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缴纳、支付和争议处理做了规定。

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农民工讨薪的法律程序1.协商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争议时,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农民工工资缴纳法律规定(3篇)

农民工工资缴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城市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工资缴纳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民工工资缴纳法律规定,以期为农民工提供维权依据。

二、农民工工资缴纳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形式、时间、数额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了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的形式、时间、数额、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其中对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农民工工资缴纳的具体规定1.工资支付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

2.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工资:(1)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2)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3)因生产、经营等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应当与加班工资一起支付。

3.工资支付数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工资:(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特点,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支付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3)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特点,实行工资补贴、津贴等工资支付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拖欠民工工资相关法规规定依据

拖欠民工工资相关法规规定依据

农民工劳动争议相关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01]14号〕第十二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办创造电〔 2021〕4 号〕规定:“ 催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都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当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4〕78 号〕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那么,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

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当全部责任。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5〕12 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 ( 业务 ) 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当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拖⽋⼯资的规定劳动法关于拖⽋⼯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拖⽋⼯资的规定 劳动法第82条 1.⽤⼈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2.⽤⼈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 7.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被确认⽆效,给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劳动法第92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情节严重的,以每⼈⼀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商⾏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违法犯罪⾏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94条 个⼈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95条 劳动⾏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作⼈员玩忽职守、不履⾏法定职责,或者违法⾏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约定工资支付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标准、时间和方式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之前颁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与本条例不一致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XX部门所有。

劳动纠纷欠薪法律规定(3篇)

劳动纠纷欠薪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劳动纠纷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劳动纠纷欠薪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参考。

一、劳动纠纷欠薪的概念劳动纠纷欠薪,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支付产生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取得的报酬。

欠薪,即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二、劳动纠纷欠薪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劳动纠纷欠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①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②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的;③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纠纷欠薪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后,劳动者仍要求支付工资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的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同时,要求支付赔偿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纠纷欠薪问题的解决程序作出了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 责令 法条依据

拖欠农民工工 责令 法条依据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和权益。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依法规定了责任和处罚。

本文将从法条依据、责令等方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一番探讨。

一、法条依据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个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欠薪,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工资两倍的赔偿金。

”以上法条依据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处罚措施。

在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以上法条依据予以处理。

二、责令1.责令支付欠薪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欠薪,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工资两倍的赔偿金。

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的处罚措施,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其支付欠薪,并加以相应的赔偿金,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促使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1. 引言拖欠工资是指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严重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对拖欠工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 法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取得劳动报酬,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2 《拖欠农民工工资条例》为了进一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我国还专门制定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罚和追偿等内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3. 拖欠工资行为的认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拖欠工资行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3.1 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工资是指雇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工资。

无论是整月工资还是部分工资,只要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雇主就属于未支付工资的情况。

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0日支付工资,但雇主直到月底还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未支付工资的行为。

3.2 拖延支付工资拖延支付工资是指雇主虽然最终支付了工资,但延迟了支付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只要雇主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而是迟延支付,即构成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

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0日支付工资,但雇主直到20日才支付工资,即构成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

4. 雇主的责任和处罚雇主在拖欠工资问题上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条例》的规定,拖欠工资的雇主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处罚:4.1 赔偿劳动者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通常为拖欠工资数额的一定比例。

如果拖欠的工资已经超过3个月,赔偿金的数额还会进一步增加。

劳动法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劳动法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员工为公司制造利益,公司支付员工合理的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然后许多时候,公司却拖欠员工工资。

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行为确定是法律不允许的,今日我要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

看看我国法律对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赐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赐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酬劳、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第1页/共2页学而不舍,金石可镂。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我在上文在为您具体介绍了有关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我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尽快维权,这样才能讨要自己的工资收入。

假如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请联系,我们的律师会依据您的详细状况为您供应法律上的关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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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相关法规
规定依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农民工劳动争议相关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号)规定:“督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都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

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
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7、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成长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承包企业开展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开展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挂靠和犯法分包,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

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协议,或只签订劳动协议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协议等做法,均视为犯法分包开展处理;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山西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热线:
吕梁民生直通车:0358-12345
举报电话:0351-12388
吕梁纪委:0358-12388
中央纪委信访室:010-12388
吕梁市安排部署市县巡察工作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
2016-05-27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县巡察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5月26日上午,吕梁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县巡察工作。

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巡察组组长库管理办法》等三个重要文件,并决定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6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全面进驻被巡察单位,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委巡察组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

5月26日下午,召开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全市市县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会。

会议提出“市县两级工作同步推开,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铺开工作同步进行”“两个同步”的要求,就市县两级迅速开展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着眼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部署。

一是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市县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立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看齐省委巡视工作的新标杆;二是要高标准开局,尽快建立巡察工作机构和队伍,迅速全面启动首轮巡察。

巡察工作要突出政治定位,选准巡察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重视配套
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三是要通过巡察,进一步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改变过去被动监督模式,主动出击,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发现和解决一批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市县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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