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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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
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
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6、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
当理由和未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
7、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
8、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处罚金50元。
2、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100
元,全院公示。
3、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暂
停执业,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4、因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导致卫计、医保等部门对我院进行处罚
的,由院务委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科室和个人责任。
(四)处方点评结果(重点监控药品)应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作为处方权
授予、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8年第一批市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附件2 :《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医院2019年1月1日
附件1:《2018年第一批市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附件2:《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