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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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利益分配连接机制协议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利益分配连接机制协议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利益分配连接机制协议
(村级公益性岗位)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开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结合我村具体情况,体现光伏
扶贫电站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稳定、可持续特点,对我
村村内公益性岗位采取工资+补贴奖励形式,具体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一、收益分配金额
1、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光伏发电形成村集体经济
收益中支付。

2、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照多干多得、少干少得原则。

补贴标准为在保底收益基础上,按照每工时6元计算,每
人年工资总额不超出4000元。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
协议义务,
2、甲方有权力对乙方担任公益岗位期间,对其工作内
容有监督权。

3、乙方担任公益岗位期间需配合甲方提供所需相关材料。

4、乙方担任公益岗位期间由于工作不履行协议义务,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享受光伏项目收益分配权利。

乙方积极
响应国家政策,认真履职,下年度可持续从事本公益性岗位。

并享受光伏发电收益。

三、其它
1、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或终止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终止期限为年月日。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贫困户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光伏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光伏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光伏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产业扶贫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在上级发改、扶贫、供电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XX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我县XX年度光伏扶贫项目自XX年开始谋划,由各乡镇牵头,各行政村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成立村级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并于XX年11月完成了全县十二个乡镇148个光伏扶贫合作社村级电站的备案工作。

项目主要以村级光伏电站的形式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符合土地整体利用规划条件下,选择荒山、荒坡、滩涂等场所,按供电部门的技术要求统一建设。

全县139个村组建148个村级光伏合作社,按户均5KW的标准,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9.76MW,建设总户数为3952户,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832户。

(二)产业资金投入情况合作社建设光伏电站每户需投入3.5万元,项目总投资1.7576亿元,其中:1、补贴资金3952万元;2、光伏贷款风险补偿金1600万元;3、供电设施投入约1400万元;4、光伏合作社征地、整地约260万元;5、合作社向银行贷款0.988亿元,6、政府全额贴息每年484.12万元(年息4.9)。

现已将扶贫资金2600多万元拨付至合作社,县农商行贷款8400多万元,部分项目资金已由合作社拨至施工企业。

(三)项目建设情况今年3月我县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编制下发了符合我县实情的《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后,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行部署,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乡镇和职能部门调度会,要求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抢抓机遇,争取6月30日全面并网,全力打好光伏扶贫攻坚战;各乡镇克服征山整地和春季雨水较多的困难,先期垫付资金,平整荒山荒地356亩;供电部门全力配合,新安装变压器124台,高压线28公里;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了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运维主体。

XX年3月工程全面启动,6月30日全面建成及并网发电。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2016]621号)和《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山西省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6]8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光伏扶贫项目,主要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和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

第三条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精准帮扶、市场运作、产品从优、稳定运营、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省协调、市负责、县落实”的光伏扶贫工作机制。

第四条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光伏扶贫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项目督办和扶贫效果监督。

第二章项目投资主体选择第五条在省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经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委托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应采取择优比选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长期运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一)、(二)、(三)项条件。

(一)净资产值达5亿元以上。

(二)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MW以上。

(三)承诺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外,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整个项目运营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属企业为主的省内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第六条村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以县为单元,打包招标集中建设,承建企业的确定参照第五条标准,选择实力强、业绩突出的企业建设村级(户用)光伏扶贫项目。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

第四条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

第五条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

县级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

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第六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第七条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

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

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

各地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

第九条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

农户光伏扶贫方案

农户光伏扶贫方案

农户光伏扶贫方案背景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行光伏扶贫政策,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光伏扶贫旨在将光伏电站建在贫困地区,通过电力发电、销售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还为当地农民带来财务收益。

这对于中国贫困地区农民来说,是个获得更好生活的希望。

农户光伏扶贫方案的意义农户光伏扶贫方案是指,将光伏电站建在贫困农户的农田上或建在村集体用地上,让村民参与经营管理,在实现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满足了农户稳定增收的需求。

这方案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带动当地经济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这些投入均来自于当地。

当地建设光伏电站,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还可以帮助当地的农民脱贫致富。

改善农户收入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普遍低,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农户光伏扶贫方案,通过光伏电站的日常电力售卖,让当地农民参与其中,从中获取收益。

这可以让农民逐步提高对于现代农业的认知,从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增长,尤其是光伏电力和风电力成长迅猛。

在贫困地区发展光伏技术,不仅可以解决能源问题也可以推进贫困地区的电力改革,满足当地居民的电力需求。

实施光伏扶贫方案的步骤完成光伏电站选址和评估首先应该确定扶贫方案的实施地点,并评估潜在的扶贫效果和光伏电站建设的可能性。

评估应该包括用地情况、光照时间、恶劣天气以及建设光伏电站的经济性。

制定农村光伏扶贫方案经评估确认光伏电站建设的可行性后,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扶贫方案。

方案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建设资金、建设途径、建设规模和管理模式等。

寻求扶贫资金来源支持计划目前,光伏扶贫项目主要由当地政府和各类社会资金合作完成,因此需要充分探讨资金来源,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各级政府应当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财政、税收、土地使用、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

开展农户培训农户光伏扶贫项目不仅仅是将电站建在贫困农户的农田上或建在村集体用地上,还需要培训当地居民,让他们参与电站管理和经营决策。

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最新版】

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最新版】

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务院扶贫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青原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区的十三五贫困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以扶贫为目的,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第四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核算1.电站营业收入:由电站售价收入和地方电价补贴两部分组成。

2.电站运营成本:土地租用费用、运维管护费用、保险费用、财务费用、税费等支出,以及2021 年至2028 年期间每年提取应付的工程建设质保金1507.5 元。

3.村级电站收益:按照电站营业收入总额,扣减电站运营成本后,余额为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

第五条每年3月底前,村委会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光伏收益分配计划,对上年度电站收益进行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方面,不得用于村委会日常运行开支。

1.公益岗位扶贫和劳务费用支出。

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2020年分配总额不得低于光伏电站年收益的80%。

2.小型扶贫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扶贫,2020年分配总额不超过光伏电站年收益的20%。

用于:(1)与扶贫有关的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村级公益事业;(2)扶贫爱心超市村级配套资金;(3)补助贫困户个人。

按照收益分配向失能弱能贫困户倾斜的原则,各村根据贫困户贫困程度,因户施策,制定差异化补助方案,重点补助给脱贫不稳定户和未脱贫户。

第六条各村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分配计划进行分配,在12月底前分配到位。

上年度的收益在次年年底结余资金不能超过10%,超过部分区财政将统一收回用于全区其它扶贫公益事业支出。

光伏扶贫的成功模式和问题

光伏扶贫的成功模式和问题

光伏扶贫的成功模式和问题光伏扶贫的成功模式和问题一、光伏扶贫的成功模式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光伏扶贫工程,是一条集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于一体的新路子,不仅真正让贫困户月月有收入、年年有经济来源,还可以真正解决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问题。

同时,开发农村贫困地区的分布式光伏,也是对光伏电站和城市分布式光伏的最有力补充。

1.光伏扶贫主要类型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

仅2015年,除第一批安徽、河北、山西、甘肃、青海、宁夏6个试点省份外,重庆、内蒙、陕西、贵州、四川、广东等多个省份组织了光伏扶贫项目,估算项目近百个。

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扶贫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

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

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3)光伏大棚扶贫。

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4)光伏地面电站扶贫。

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2.光伏扶贫成功模式光伏扶贫中最大的问题是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

以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就要在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

如果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贫困户难以承担。

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中商产业研究院在基于大量调研研究后,从众多模式中归纳出了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

云南红河州,200户,每户3千瓦,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

农村光伏扶贫四种模式

农村光伏扶贫四种模式

农村光伏扶贫四种模式作者:来源:《中国新农村月刊》2016年第12期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农村开展光伏扶贫,是在当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之一。

另外光伏扶贫还与国家清洁低碳大的能源发展战略相吻合。

当光伏发电遇上贫困地区扶贫,既扩大了光伏发电市场,又为贫困人口增加了收入。

随着各地区的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对于光伏扶贫来说也衍生了很多模式,现阶段主要有以下四种: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村级光伏电站扶贫、光伏农业大棚扶贫、地面电站扶贫。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每种光伏扶贫模式都是怎么一回事,目前应用情况如何?第一种模式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

此模式是众多光伏扶贫举措中,被认为是最适宜大面积推广,贫困户最喜欢的模式。

因为户用型光伏发电可以因地制宜,依贫困户屋顶、院落而建。

装机容量主要是3kW、4kW、5kW,对于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这样的小规模系统可以完全满足用户的日常用电,同时还可以有额外的发电盈余。

贫困户可以通过光伏发电获取国家给予的光伏发电补贴,目前是0.42元每度,除日常所耗电外,多余的电还可以卖给电网,获取卖电收益。

每个月可以有几百块钱的收益,并且是持续性的,对于贫困户来说是笔稳定的收入。

所以这样的模式一出就被贫困地区所看好,贫困户也非常乐意的去接受。

第二种模式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

它和户用型光伏发电扶贫是《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的两种重要模式,安装规模在25kW-300kW不等,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的产权也归村集体所有,光伏电站的收益由村集体、贫户按照所定的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要在60%以上,确保光伏电站的收益真正用在刀刃上。

第三种模式是光伏农业大棚扶贫。

此模式是在已有的农业大棚顶部安装光伏电站。

与户用型光伏扶贫、村级集中扶贫不同,因为光伏大棚扶贫规模比较大,少则几兆瓦,大则几十兆瓦。

让贫困户和村集体投资的话不现实,一般由企业参与进来,产权归投资企业和大棚业主共有,收益也会由企业和用户分配,比例不会高于60%。

精准扶贫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精准扶贫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镇村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拟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的监督管理,维护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安全,保护收益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收益的使用效益增强光伏项目的扶贫效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指镇村2017年100kw光伏发电项目;
第二章分配原则
第三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一重点贫困户优先的原则;项目收益对象为村34户贫困户,从34户贫困户中选取10户重点贫困户进行帮扶;
二分配动态调整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以村为单位落实到户,原则上,每两年评议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模式;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到户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项目收益分配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收益分配与监督
第四条100KW光伏发电项目年营收约为9万元,扣除还银行贷款6万
元,土地流转费用1650元,日常养护费用3000元,净利润约为2.535万元;根据帮扶协议,对3户以扶贫贷款入股的贫困户进行分红每户每年500元,帮扶10户重点贫困户每户每年0.23万元;
第五条如因自然灾害、气象、设备故障、设备维修、收购电价调整等原因致使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减少,则以实际净利润进行分配;
第六条村委会负责每年对本村光伏电站发电量和收益进行分配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要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截留、挤兑、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扶贫办、镇政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处,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方案镇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实施⽅案徐州市沛县安国镇33MW地⾯光伏扶贫项⽬实施⽅案说明⼆〇⼀六年五⽉⽬录⼀、综合说明根据发改能源〔2016〕621号⽂件《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作的意见》,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

拟在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建设开发建设33MW光伏扶贫项⽬。

此项⽬可利⽤当地较好的光照资源条件结合煤矿塌陷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光伏发电市场,⼜有利于促进贫困⼈⼝稳收增收。

本项⽬位于沛县安国镇,沛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处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地,沛县境内公路四通⼋达,交通⼗分便利。

项⽬地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候,四季分明。

年平均⽓13。

8℃,年平均降⽔量757。

8毫⽶,年⽇照时间2308⼩时,年平均⽆霜期260天,年平均相对湿度72%。

沛县地区太阳能总辐射量年总量平均值为m2左右,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

本拟建⼯程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对外交通便利,开发建设条件优越,是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适宜的站址,同时本⼯程的开发建设是贯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的战略⽅向,可减少化⽯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体对环境的污染,对于促进地⽅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因此,开发本⼯程是必要的。

本拟建光伏扶贫项⽬总规划容量33MWp,共安装124600块标准功率为265Wp的晶体硅光伏组件,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电量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时。

⼆、项⽬概况地理位置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端,东靠微⼭、昭阳两湖,与⼭东省微⼭县毗连,西北与⼭东省鱼台县接壤,西邻丰县,南界铜⼭县。

地处北纬34度28分~34度59分,东经116度41分-117度09分,全境南北长约60公⾥,东西宽约30公⾥,总⾯积1576平⽅公⾥。

沛县境内⽆⼭,全部为冲积平原,海拔由西南部的41⽶到东北部降⾄⽶左右。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

下面是的几篇关于光伏扶贫的实施方案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

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

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xx〕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

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二)基本原则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

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

国家和地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

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群众参与。

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

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山西省印发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xx]621号)和《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xx]621号)和《山西省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xx]8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光伏扶贫项目,主要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和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

第三条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精准帮扶、市场运作、产品从优、稳定运营、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省协调、市负责、县落实”的光伏扶贫工作机制。

第四条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光伏扶贫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项目督办和扶贫效果监督。

第二章项目投资主体选择第五条在省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经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委托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应采取择优比选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长期运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一)、(二)、(三)项条件。

(一)净资产值达5亿元以上。

(二)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mw以上。

(三)承诺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外,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整个项目运营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属企业为主的省内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乡村振兴光伏发电的案例

乡村振兴光伏发电的案例

乡村振兴光伏发电的案例
乡村振兴光伏发电的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两个:
1. 河北平泉县的光伏农业项目:平泉县是全国有名的“食用菌之乡”,在发展食用菌产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光伏产业与食用菌种植的结合。

该项目在不改变和不破坏土质的情况下,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实现了发电和收菇的综合效益。

此外,该项目还吸纳了贫困户入驻,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

2. 甘肃渭源县的光伏扶贫项目:渭源县充分利用丰富的光照资源,大力发展“光伏+”扶贫模式,构建了“光伏+”全产业链光伏带动体系。

自2017年第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开始,全县共建设了多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户发电收益、特殊农户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支持,形成了良性运转体系。

如需更多关于乡村振兴光伏发电的案例,建议咨询乡村振兴领域或光伏发电领域的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新闻报道等。

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全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实施光伏扶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2015年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

一是在xx县建设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0个(其中xx 县20个、xx县15个、xx县15个);二是在怀远县建设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500户。

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

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三、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围绕我市光伏扶贫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分年度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主体。

各级政府要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落实。

坚持用市场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

三是市级指导、县负总责。

市政府负责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政府负责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是群众自愿、特困优先。

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

光伏扶贫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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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右江区贫困村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建议书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前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地在百色右江区各村建立太阳能光伏电站,以增加各村集体经济收入。

一、关于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光伏扶贫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为了更有效的帮助广大贫困户快速脱贫和推动环保节能事业的发展,公司按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严要求组建了光伏扶贫事业部、环境影响评价事业部,并和国内各知名专业公司、政府单位紧密合作,聘请了一批多年从事太阳能热水工程、太阳能光电工程、太阳能采暖工程和环境评价和污染治理的设计、安装、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和专业人才,并与比亚迪、晶奥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力雄厚,技术领先。

形成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以及CE、TUV、CCC等国际认证。

作为专业的光伏扶贫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有着雄厚的技术力量与资金、不断拓展的业务范围、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

多年来,我们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不断地自我创新与追求中茁壮成长,时至今日积累了成熟的新型日照辐射数据生成技术、太阳能电池组件最佳倾角优化设计方法、光伏并网接入系统技术和全方位、模块式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技术以及丰富的系统工程项目施工经验等。

“扶贫不仅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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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承建了由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十三五”扶贫联系点的桥马村二期252KW、三期300KW 光伏扶贫项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侯建国驻点的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巴善村140kW光伏扶贫项目、河池市市委书记何辛幸驻点的永安乡永吉村178kW光伏扶贫项目、扶绥县分布式光伏发电810kW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天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540kW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广西海事局趸船顶174kW光伏项目等一批高效节能标杆工程,凯发能源因一直致力于光伏扶贫、履行了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广西巴马巨西科技有限公司是巴马县十个电子商务服务站投资和运营商,巴马资源网遍布巴马十个乡镇服务站体系。

从事科技光伏产品对接乡镇有得天独候的资源优势和硬件、软件基础。

公司本着服务乡镇、便捷农村、发展经济为宗旨为巴马脱攻坚贡献力量。

(一)基本情况所略乡概况1、地理:所略乡地处巴马县西南部 42公里处,全乡总面积219.94平方公里。

全乡下辖14个村委会,195个村民小组,175个自然屯,总人口25533人,主要居住着壮、汉瑶三种民族,壮族占53.12%,瑶族占20.48%。

全乡境内东北面为石山地区,海拔800米至1000米,山峰林立,耕地少而分散,地表天河厚,人畜饮水困难。

西南面为丘陵山地,土层肥厚,有灵岐河,已兴修水电站,水利条件好,是乡内主要产粮区。

概况:群众种植油茶已有二三百年的历史,是全县油茶重要生产基地。

年降雨量1300毫米。

全乡耕地面积12571.56亩,人均耕地0.51亩。

其中水田8065亩,旱地14547亩。

有林面积99843亩,其中油茶林60978亩,年茶果产量100万—120万公斤,人均油茶收入100多元。

生猪存栏10358头,出栏5956头。

将围绕“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发展目标,不断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彻底消除返贫现象。

分三年实施脱贫计划,到2017年,实现全村脱贫出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彻底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将不断提高,小康指数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可行性1.项目建设背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农村〔2015〕38号)、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农村〔2016〕9号)等精神。

为贯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务院关于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光伏扶贫工作进一步发展。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⑴巴马县地处低纬度,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夏长冬短,气候湿润,春秋相似,日照多,热量充足,年平均气温在22.1°C左右,全年无霜期为357天。

非常适合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

⑵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

⑶实施巴马县村级光伏电站扶贫试点工程项目,有效保障巴马县村集体经济收,并在20-30年间获得较稳定的收入,实现持续增收摆脱贫困。

⑷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⑸承载着国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新任务,是富民惠民,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之一。

⑹对于建设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⑺项目的建设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施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

⑻集约利用:光伏电站设施利用的是村集体资源闲置屋顶,并不占用地面,因此能够节约土地资源。

⑼光伏补贴双收益:国家及电网对光伏都有补贴政策。

⑽杜绝了由一般化石燃料发电所带来的严重空气污染,这对于环保要求更高的今天和未来极为重要。

⑾可原地发电、就近使用,减少电流运输过程的费用和能耗,对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三)项目投资主体及项目名称:1、投资主体:巴马县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巴马县乡镇光伏电站(巴马县所略乡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西山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凤凰乡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燕动镇村级光伏电站、巴马镇乡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甲篆镇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那桃乡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百林乡村级光伏电站、巴马县那社乡村级光伏电站)。

(四)项目装机容量及投资规模:本项目要求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上,则需要建设规模50kW的光伏电站,投资50万元。

(五)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解决方案:巴马县人民政府利用2016、2017年广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出资50万。

(六)发电量概算本项目对应装机容量为50kW每村,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广西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的数据,百色右江区年平均太阳辐射值为1448小时,年发电量计算如下:Ep=HA×PAZ=1448h×50kW=约72400kW·h式中:Ep—为上网发电量(kW·h);HA—为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照量(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广西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的数据);PAZ —系统安装容量(kW);年收益=年发电量×电价=72400kW·h×0.85元/kW·h=61540元(七)项目收益的分配制度本项目所选用的50千瓦光伏电站年发电量约72400千瓦时以上,按照《发改价格【2016】2729号文件》规定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0.85元/千瓦时)计算,收益61540元以上。

凯发公司前5年免费维护,从第六年开始收取年发电收益的5%作为项目运营维护费用。

收益分配详情见下表:单位:元单位:元/千瓦时本次光伏扶贫项目中,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八)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作为本次扶贫项目的运营管理主体,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在当地注册一家公司来专门运行这个项目。

依法依规,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并对规划好的项目范围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

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从所管理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收益中提取。

同时,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光伏发电组件设备质保20年,逆变器质保5年,其它设备按照国家三包执行。

(九)节能环保效益50KW光伏电站的具体节能环保效益表如下所示:(十)前景展望本项目结合扶贫政策,以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为主题,符合当前国家和我县产业政策。

光伏发电收益稳定,无风险,在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并举的基础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增加贫困户收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十一)项目风险因素分析1、政策风险光伏电站:发改委指标审批、电网接入、光伏扶贫资金等是否能够落实。

解决方案:本项目选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无需指标,电网接入由建设公司负责办理;当地政府积极协调发改、电网、扶贫、招商、农业、经信等部门的关系,使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经营风险光伏电站:基本无经营风险。

光伏发电不会产生虫害、病害等问题,零风险性。

且并网验收后,享受二十年固定收益价格,不会受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

另外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光伏发电组件设备质保20年,逆变器质保5年,其它设备按照国家三包执行。

既在当地专门注册一家公司来运行,也以设备形式无偿投资等一系列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及20年的后续维护。

(十二)综合评价经过以上分析和研究,本项目符合当前及今后我县精准扶贫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社会效益显著;设施光伏电站应用,集约化利用公共资源屋面,不需要占用土地;是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必然选择。

光伏项目很好的响应了国家节能减排、治理雾霾的政治决心。

光伏项目可以带来更廉价的清洁电力,降低建筑能耗,还可以节约运营成本。

本项目规划、生产规模较为合理,集约化、专业化、科学化程度较高,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项目十分可行。

广西巴马巨西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广西凯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案例展示:一、田阳县五村镇桥马村是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十三五”扶贫联系点,五村镇桥马村183kw光伏扶贫项目:二、自治区党委五村镇252kW光伏扶贫项目三、自治区工信委田阳县五村镇300kW光伏扶贫项目四、建设完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扶绥县总装机规模810kW五、建设完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天等县总装机规模540kW六、富川县村集体500kW光伏电站发电项目七、都安县巴善村140kw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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