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洛阳市孟津县私企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案例
洛阳市孟津县私企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案例
[投诉]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拒交社保
2019年5月,XX入职洛阳博傲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一直到11月公司拒签劳动合同﹐拒交社保,无奈XX于11月22把公司诉至老城区仲裁委,请求仲裁委依法维护XX的合法权利。
公司以各种理由申请延期,阻扰正常时间的开庭,就是想拖死XX,让XX自动放弃。
经调查得知,博做公司和员工签的劳动合同部分都是虚假合同,更奇葩的是,与多位员工签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际员工上的是全日班﹐目的是逃避社保费,所有这一切就是为了应付上边的检查∶公司无辜随时可以辞退员工,生产过程更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创可贴,碘伏,包扎纱布就是员工的安全保护神,公司的服务对象都是残疾人士,试想一下对自己的员工都这样的企业,怎么能更好的服务残疾人士呢﹖希望上级部门重视起来,保护XX们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让类似这样的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与对应法规条款解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 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点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就可 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绩效考核,就属于用人 单位针对出于试用期内员工的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的结 果直接决定着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否能够继续与用 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做好入职培训,除了业务培训以外,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规章制 度、劳动安全卫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相关培训。除 此以外,还需劳动者通过签订入职声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依 法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公示、告知程 序。
4.入职体检。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入职体检,便于了解其现实身体状况及家族遗传病史, 能让用人单位出于对劳动者的健康问题安排适合劳动者的岗位,既能 满足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又能顾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避免因工作安 排不妥当而产生的摩擦。 5.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某公司拒绝支付张某工伤保险待遇,张某便到仲裁委员会 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失业人员时,应 该为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并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 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 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 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点评:
该案例的争议点在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
现实中,的确有个别用人单位存在不注重入职工作,盲目混淆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现象。要么带以经济属性的协议代替劳动合同,要么 控制用工成本,滥用非全日制用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却以全 日制用工各项规定。必须坚持从正规途径录取员工,并与员工书面订 立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权益。
40个劳动纠纷案例分析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招聘篇时下正值用人单位招聘新员工的高峰时期而招聘又是HR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在一般人眼里招聘中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只有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劳动用工管理中才存在法律风险。
其实不然任何事情包括劳动争议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劳动合同签订后产生的劳动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招聘时埋下的“祸根”所致。
因此,预防劳动争议就要将关口前移从防范招聘时的风险做起。
招聘广告中的风险防范一、典型案例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
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销目标。
为此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败诉。
原因是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并没有列明录用条件,而且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职务说明书,也没有书面告知小李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要求。
因此当被质询时,公司无法出具当初双方认可的职务要求,既然没有约定要求,公司又怎么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当然败诉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案例点评或许您会认为招聘广告只是招聘人员的一种宣传手段而已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其实风险可能会在这不经意间产生,如果招聘广告撰写的不好就有可能暗藏“杀机”。
因为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具体到不符合哪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
而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
所以在招聘广告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招聘条件,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刊登的原件。
这样,一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而产生纠纷时,就可使单位处于主动地位,防止出现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
本案中如果公司在招聘广告中就明确录用的条件,或者在招聘广告中先笼统说明录用的条件,然后再在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具体列明录用条件那么败诉的就不是公司了。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员工故意拖延不签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员工故意拖延不签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案例简介】
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公司任行政助理,兼公司前台,由于对工作不满意,一直不愿意和公司签订合同。
人力资源部把合同发给各个部门助理,王某迟迟不交。
当员工关系专员跟进合同签订工作时,王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
2个月后,王某找到新工作提出离职,并以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为由,要求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人力资源部知道王某拖延签订合同的目的后,在办理离职手续前,给王某发出正式通知,因王某故意拖延,拒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并没有获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员工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
【案例解析】
员工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即赋予了用人单位补救的权利,只要公司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便可免除要经济补偿的责任。
公司在王某办理离职手续前,给王某发出正式通知,因王某故意拖延,拒签劳
动合同,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符合相关的规定,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王某的申请。
劳动合同不续签处理案例
劳动合同不续签处理案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处理的案例:
案例概述:
李某是一家IT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
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
李某希望公司能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在合同期满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李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李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结论:
李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仲裁机构认定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司需要支付李某的经济补偿金将会更高。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分享
仲裁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后作出了裁决,就双倍工资问 题,认定公司属于违法未签订劳动合同, 应依法向洪某支付双倍工资近3万元。 后公司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仍然 维持了该项裁决。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 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则规定,员工 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止劳动关系。
工伤范围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 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 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 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 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 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 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 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 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 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 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7篇
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7篇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of labor contrac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分析7篇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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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劳动合同案例分析2、篇章2:劳动合同案例分析3、篇章3:■劳动合同签订问题样本4、篇章4:■加班费计算问题模板最新版5、篇章5:■社保纠纷问题范本(通用版)6、篇章6:■企业规章制度问题7、篇章7:■工作岗位问题范文(实用版)篇章1:劳动合同案例分析某女职工08年元月1日到某鞋业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订立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为800元,若遇病假超过一个月,公司只发给每月500元基本工资。
奖金不发,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另外,每月有二个休息日应上班,延长工作时间、休息上班其工资报酬按规定支付。
若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500元,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经鉴证后生效。
该女职工以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扣培训费100元后每月实际只发给700元),病假三个月期间只发给5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平时延长工作时间达30小时,每月还要二个休息日要上班,工作时间太长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等理由于20xx年5月1日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5月3日该职工要求该公司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支付4月份工资,但该公司认为该职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后办理手续并支付工资,该职工拒付,于是,公司扣发了该女工当月工资并不予办理档案转移等有关手续,该职工为了生活需要,20xx年7月被另一服装公司录用,20xx年8月1日该职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企业支付其当月工资和病假发给的不足部分的工资以及每月被扣的100元。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案例解析p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案例: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6月;成立之初组织机构尚未完全稳定;从事行政工作的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经验尚浅..之后公司来了新主管;发现在行政人事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存在某些员工未签订或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符等情形;新任行政主管经重新整理后;2010年6月;安排全部员工重新或按入职日期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这过程中;只有某部门员工A2009年8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予配合;经多次催促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公司签订合同;2010年6月底;公司领导决定;由于员工A 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下月起不再需要到公司上班;以自动离职处理;给他支付了上月的工资;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随后;员工A 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自入职日一个月起的两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补交在职期间社保等要求..问题:1;员工A 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支持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就纵容员工故意向企业索取赔偿2;如若发现因工作中的失误;像上述案例中的有员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HR 部门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劳动法律风险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总裁学习网专家点评答案:本案是关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否则;根据该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则显然不公平..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把这两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案情况与此稍有不同;发生在入职将近一年的时间..我认为;也应当按前文分析的法律精神来处理;即未签订合同的期间;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对于单位提出签订合同但员工拒绝的时间段里;如单位已经终止合同的;则该时间段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终止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此点;有些地方的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比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规定:“1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的请求;应予支持..1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外;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补订的视为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总之;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避免承担责任的唯一办法是;终止劳动关系..至于这样的员工如果出现重大违纪、或者重大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如何处理方可避免法律纠纷的问题;总裁学习网认为;在现有法律规定的环境之下;确实无法避免;而且在现实中也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纠纷:单位追究员工的责任诸如辞退等;而员工则以双倍工资相要挟;但最终单位都承担了双倍工资的责任;因为不签订合同;铁证如山;而是否属于工作失误或重大违纪;则有待证实..所以;单位往往承担不利后果..因此;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规范管理;从入职一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没签的;则要设法通过做工作补签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如果这些都做不到;那就无法避免劳动者所要求的双倍补偿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然而,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忽视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
以下是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案例。
二、案例描述1. 案例一:拖欠工资2018年6月,公司员工小王入职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公司多次拖欠小王的工资。
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工资,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直到2019年1月,小王终于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案例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员工小李在公司工作了五年,表现一直良好。
2019年3月,公司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决定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小李的经济补偿金。
小李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 案例三:违法加班公司员工小张在公司担任技术研发岗位。
由于项目紧急,公司要求小张每周加班15小时。
小张多次向公司提出反对意见,但公司仍然要求其加班。
小张加班期间身体状况恶化,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以小张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其工资和补偿金。
三、处理过程1. 案例一处理过程(1)小王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公司拒绝。
(2)小王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4)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小王拖欠的工资。
(5)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维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2. 案例二处理过程(1)小李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公司拒绝。
(2)小李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4)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小李经济补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法协议,规定了雇佣关系的权益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劳动者可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为劳动争议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例,探讨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在劳动争议案例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常常处于劣势地位。
他们往往无法享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工资、工时、休假等。
因此,不少争议的焦点正是这些问题。
首先,一个经典的案例是小王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
小王入职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的工资、工时、休假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发现自己每个月加班加点却只拿到基本工资,而且没有法定的休假权益。
面对这些不公平待遇,小王选择寻求劳动争议解决。
这个案例中,小王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选择了向劳动委员会投诉。
在劳动争议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常常会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然而,劳动委员会通过了对小王的审理,并发布了一份裁决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小王加班工资,并制定合理的工时制度。
尽管小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委员会仍然认定他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保护了他的利益。
除了工资和工时问题之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导致其他劳动争议。
例如,另一个案例中,小李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同样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小李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受伤。
他想申请工伤赔偿,却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据。
这种情况下,小李只能自行寻找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他收集了其他员工的证词,证明自己在餐厅以劳动者的身份工作。
最终,小李获得了一定的工伤赔偿,但这个过程非常艰辛,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有些解决办法可供参考。
首先,劳动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劳动者应保留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证据,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件概况某公司员工小李因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公司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小李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但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没有明确规定。
小李认为公司存在恶意欠薪、违法解雇等行为,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和解雇赔偿金。
二、案件事实1. 小李在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未按规定向小李支付五险一金。
2. 公司在未正式解雇小李的情况下,曾多次无故拖欠小李工资,导致小李生活困难。
3. 公司最终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解雇了小李,但未支付解雇赔偿金。
三、案件分析1. 小李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未按规定向小李支付五险一金,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员工权益。
2. 公司未按时支付小李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小李生活受到影响。
公司应承担拖欠工资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解雇小李,但并未支付解雇赔偿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支付解雇赔偿金,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案件处理1. 小李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包括工资拖欠证据、解雇通知书等。
2. 公司应当认真对待小李的诉讼请求,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裁决。
3. 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此案,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小李相应的工资、解雇赔偿金等。
五、结论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应当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保障员工的权益。
同时,员工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明确约定工资待遇、五险一金等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只有这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才能得到有效处理,保障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篇2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情回顾:甲公司与乙先生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乙先生担任销售主管,工资为每月8000元。
六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例
六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例1.杭州“维权小超人”三年三获双倍工资【案例回放】维权“小超人”是一名外地来杭工作的中年妇女,她在三年内从三家企业共获得了3万5千元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前年,她应聘到一家企业做操作工,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提出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以各种理由推脱。
工作快一年后,她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获得1万多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去年,她又在一个家具厂找了一份工作,后以同样的理由拿到了1万多元赔偿。
今年,她去了一家纺织企业,企业要求她签合同,她还是拒绝。
最终企业支付了7千多元的赔偿。
【争议焦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也需支付双倍工资?【法律解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现实中确也存在部分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
2009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杭州地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双倍工资。
”据此,本案中的女工获得三次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但需注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规定: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
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2. 北京某国际大酒店厨师长获赔双倍工资【案例回放】2006年9月,孔先生入职北京某国际大饭店担任厨师长。
2007年4月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7年4月18日至2008年4月18日的《劳务协议书》。
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例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合同作为雇佣关系的重要依据,旨在保障雇员的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
然而,由于雇主或雇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法规定,经常引发各类纠纷案例。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例,展示这些案例对雇主和雇员的影响,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未签订合同导致薪资不明确问题某公司雇主与一名新员工进行了口头约定并开始工作,但双方从未正式签署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
随着时间推移,员工发现自己薪资逐渐降低,并需承担公司未支付的加班费用。
当员工提出抗议时,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证明双方约定薪资待遇的相关条款,该公司拒绝履行任何赔偿义务。
2. 案例二:未签订合同引发解雇争议在某餐厅工作多年的服务员因犯了一个小错误而被立即解雇。
该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表示自己从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公司解雇他的依据持质疑态度。
餐厅雇主则辩称由于没有合同约束,他们有权随时解雇员工。
三、案例分析对双方的影响1. 雇主影响: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在面临员工纠纷时缺乏法律依据,并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以解决争议;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违反国家法律要求,使雇主容易遭到行政处罚和社会舆论压力。
2. 员工影响:无劳动合同作为凭证,员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处于弱势地位;未签约情况下遭受不公平待遇或被非法辞退时,员工寻求索赔将更加困难。
四、解决方法1. 雇主相关措施:确保与每位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详细列明薪资、福利、工作要求及其他关键条款;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合同条款有诚信执行;定期对劳动法律进行培训,提高雇主意识。
2. 员工相关措施:要求与雇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若发生纠纷,及时咨询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了解劳动法规的基本知识和权益,并在工作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相关问题1. 如何鼓励签订合同: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或规定,鼓励雇主和员工签订正式合同。
劳动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凸显。
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例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探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某公司员工。
被告: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2018年5月,张三入职某公司,担任技术部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进行发放。
合同中还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2018年8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对张三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张三未能达到公司要求,因此公司决定解除与张三的劳动合同。
张三对此表示不服,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争议焦点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四、法律分析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本案中,公司以张三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然而,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三不能胜任工作,且未对张三进行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拒签案例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拒签案例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给乙公司一名劳动者担任某个职位,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地点、工资待遇等均有详细说明。
合同生效后,劳动者正常上班,履行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前,甲公司宣布破产并解散,劳动者与乙公司商定将合同转至乙公司续签,但甲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
双方基本信息:甲公司:xxxx企业,法定代表人:xxxx,注册地址:xxxxx,联系方式:xxxxx乙公司:xxxx企业,法定代表人:xxxx,注册地址:xxxxx,联系方式:xxxxx劳动者: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公司的身份与权利义务:甲公司为一家注册企业,是合同的甲方。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有权使用劳动者的劳动,适时支付劳动者的薪酬、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卫生等权利义务。
在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时,甲公司应积极协助,及时完成交底手续。
2.乙公司的身份与权利义务:乙公司为一家注册企业,是合同的乙方。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乙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安全保障等权力义务。
在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时,乙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交底手续。
3.劳动者的身份与权利义务:劳动者是合同的实施对象,是劳动合同的受托人。
在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内,劳动者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和安全保障。
在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签,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交底手续。
4.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因甲公司破产解散,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和劳动者商定由乙公司继续雇佣劳动者。
但甲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公司不得拒绝乙公司转让合同,不得剥夺劳动者的继续工作权利。
若甲公司拒绝,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维权案例分析
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维权案例分析引言:在现代社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一些雇主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维权问题,并探讨相关解决途径。
一、案例描述某公司A是一家中小型企业,在以往招聘员工时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和工作内容。
这样虽然方便了用人单位管理和解雇员工,但也给员工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
张先生是公司A的一名职员,他在公司从事技术开发方面的工作已有两年之久。
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张先生在薪资上经常受到公司的忽视和剥削,其一直未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
此外,由于没有明确界定职责范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事项,张先生缺乏对公司的保障,他面临着被辞退而无法获得任何赔偿的风险,甚至在工作中受到非正当对待而无法维权。
二、问题分析1.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
未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形成了雇主操纵员工权益的条件。
2. 工资待遇不确定性不签订劳动合同会导致员工的工资待遇不确定,容易造成拖欠工资、超时加班未得到补偿等情况。
这种情况下,员工将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3. 风险事故处理困难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意味着员工在面临事故或伤害时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缺乏法律依据和保障带来了风险事故处理困难和个人安全问题。
三、解决途径1. 规范立法保护员工权益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并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这将有效保护员工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2.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和相关机构应通过媒体、学校等途径加大对劳动合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劳动者充分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提高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3.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管,及时查处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分析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分析一、高某与北京某公司“乙肝歧视案”本案的简要案情是北京某公司经与高某磋商,准备高某录用,让其携带体检表等入职资料到公司报到。
后高某先是辞去原有工作再去体检,因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某公司拒绝与高某签订劳动合同。
双方为此引发劳动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北京某公司向高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7572.75元;赔偿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合同缔约过程中对劳动者的信赖利益保护。
与会代表主要研讨了下列问题。
(一)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民事案件而非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的规定处理。
理由是:双方仅有电子邮件的往来,尚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双方当事人未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录用确认书”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理由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本案高某与某公司在缔约过程发生的争议就属于上述“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此外,本案中的邮件已经明确通知高某“来公司报到”,应视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成立。
(二)关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多数代表认为,劳动合同与合同法中的合同不能等同看待。
一般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
而劳动合同则不同,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处于强势的地位。
因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关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代表指出,本案判决结果还是比较可取的,但是如果高某在某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后长期找不到新的工作,那么劳动者的损失更大,法院是否都要全部支持呢?因此,本案的结果不能推广,但其中的判案理念值得称赞。
同时,该案例的判决结果也对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某紧固件公司与孙某劳动合同争议案本案涉及劳动合同解除中发生的纠纷,简要案情是孙某在某紧固件公司任职生产部经理期间,与其妻子共同成立A公司。
同事证明员工拒签合同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作为公司员工[同事姓名],特就[员工姓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一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便领导了解相关情况。
一、事件背景[员工姓名]于[入职日期]入职我公司,担任[职位]一职。
在入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规定,为其办理了入职手续,并对其进行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合同签订情况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员工姓名]对合同条款提出了一些疑问,人力资源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然而,在合同条款得到充分解释后,[员工姓名]仍然表示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
以下是[员工姓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1. [员工姓名]认为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与实际操作不符,担心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 [员工姓名]对合同中关于保密条款的理解与公司解释存在差异,担心合同签署后可能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 [员工姓名]表示在入职前曾与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关于薪资待遇和晋升空间等方面有特殊约定,但合同中并未体现。
三、沟通与协调面对[员工姓名]的拒绝,人力资源部积极与其沟通,希望达成一致意见。
以下是沟通过程中的主要情况:1. 人力资源部再次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2. 公司领导层也对[员工姓名]的担忧表示关注,并承诺将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整。
3. 尽管经过多次沟通,[员工姓名]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拒绝签署劳动合同。
四、后续处理鉴于[员工姓名]的坚决态度,人力资源部已将其情况报告给公司领导。
目前,公司领导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的双重保障。
五、结论综上所述,[员工姓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一事,是由于其对合同条款存在误解和担忧。
在多次沟通和解释后,[员工姓名]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
在此,我作为同事,特此证明[员工姓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并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特此证明。
证明人:[同事姓名]职务:[同事职位]部门:[同事部门]日期:[证明日期]以上为同事证明员工拒签合同的情况说明,如有需要,请查阅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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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案例:
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6月,成立之初组织机构尚未完全稳定,从事行政工作的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经验尚浅。
之后公司来了新主管,发现在行政人事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存在某些员工未签订或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符等情形,新任行政主管经重新整理后,2010年6月,安排全部员工重新或按入职日期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这过程中,只有某部门员工A(2009年8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予配合,经多次催促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公司签订合同,2010年6月底,公司领导决定,由于员工A 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下月起不再需要到公司上班,以自动离职处理,给他支付了上月的工资,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随后,员工A 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自入职日一个月起的两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补交在职期间社保等要求。
问题:
1,员工A 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支持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就纵容员工故意向企业索取赔偿?
2,如若发现因工作中的失误,像上述案例中的有员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HR 部门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劳动法律风险?
总裁学习网专家点评
答案:
本案是关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否则,根据该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则显然不公平。
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把这两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案情况与此稍有不同,发生在入职将近一年的时间。
我认为,也应当按前文分析的法律精神来处理,即未签订合同的期间,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对于单位提出签订合同但员工拒绝的时间段里,如单位已经终止合同的,则该时间段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终止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此点,有些地方的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比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规定:“1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的请求,应予支持。
1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外,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补订的视为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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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避免承担责任的唯一办法是,终止劳动关系。
至于这样的员工如果出现重大违纪、或者重大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如何处理方可避免法律纠纷的问题,总裁学习网认为,在现有法律规定的环境之下,确实无法避免,而且在现实中也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纠纷:单位追究员工的责任诸如辞退等,而员工则以双倍工资相要挟,但最终单位都承担了双倍工资的责任,因为不签订合同,铁证如山,而是否属于工作失误或重大违纪,则有待证实。
所以,单位往往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规范管理,从入职一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没签的,则要设法通过做工作补签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如果这些都做不到,那就无法避免劳动者所要求的双倍补偿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