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_智能交通系统_(ITS)建设和应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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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智能交通系统”(ITS)建设和应用的思
作者:长沙支队来源:湖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长沙市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现有机动车和驾驶员增长的快速与道路增长的慢速,造成了现有的交通管理模式与急剧增长的交通需求不相适应,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交通道路拥挤,停车次数增加,交通事故的上升等不仅影响经济建设的发展,而且妨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为长沙市的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切实改善长沙市的投资环境,制定城市现代化交通管理规划,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科学管理已成为长沙市交通管理建设的当务之急。智能交通技术的发展为解决长沙市交通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修建更多的交通基础设施,而且更应该重视采用先进技术使人们的出行信息化,提高交通的机动性、安全性和道路的通行能力。智能交通系统(ITS)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充分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旨在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有效地综合运用于地面交通管理,从而建立起一种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交通管理系统。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既有道路系统的交通效率,进一步提升长沙市的城市形象、城市品位,促进长沙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1、国内外智能交通系统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交通的本质就是人、车、路等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作为复杂开放、随机可控的大系统,交通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内部要素之间的整合协同,还受地理环境、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及社会,环境等诸多外部环境的制约。经济快速发展,使交通系统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各内部要素的规模日益扩大,
内部要素之间及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处理协调好这些关系,是交通系统健康、高效运行的关键。
面对当今世界全球化、信息化发展趋势,传统的交通技术和手段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智能交通系统(以下简称ITS)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交通事业的一场革命。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系统综合技术有效的集成及应用,使人、车、路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新的方式呈现,从而实现实时、准确、高效、安全、节能的目标。
智能交通形成一个系统概念,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智能车辆道路系统(IVHS,1992年)、欧洲高效安全欧洲交通计划(PROMETHEUS,1986年)、欧洲车辆安全道路结构计划(DRIVE,1989年)日本的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统(VICS,1995年)。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电子控制技术、自动控制理论、运筹学、人工智能等有效地综合运用于整个交通服务、管理与控制,从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运输综合管理系统,以解决日趋恶化的道路交通拥挤、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
美、欧、日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和地区,也是世界上ITS开发应用的最好国家。从它们发展情况看,ITS的发展,已不限于解决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交通污染等问题,也成为缓解能源短缺、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安全的战略措施。
中国ITS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如何加快发展并解决瓶颈问题仍是我国面临的课题。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ITS发展特点及比较
智能交通系统的早期构想是由美国在六十年代提出的,目前,世界上已形成了美国、日本、欧盟三大 ITS研究开发基地,除此之外,亚洲的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特区 ITS发展水平也较高。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ITS发展正处于产业化形成和大规模应用阶段。美国ITS的研发主要采取自上而下模式,首先从ITS体系结构入手,通过体系结构研究,引出各子系统功能,然后逐步研发实施。日本采取官、民、学协调体制,民间起步,政府协调,拨款资助。欧洲为官方(主要是欧盟)和民间并行。分析它们的发展,可以得出共性和个性的特点。
1.1.1 注重前期制定规划和目标
美国集中国内各种力量,在政府和国会参与下成立了ITS领导和协调机构,于1991年制定了《综合陆上运输效率化法》,并拟定了20年发展计划;1995年3月,运输部正式出版了《国家ITS项目规划》,明确规定了ITS 7大领域和29个用户服务功能,并确定了到2005年的年度开发计划。
日本组成由四省一厅参加的全国统一ITS开发组织(VERTIS),1996年制定了“推进ITS总体构想”,推出了为期长达20年的发展计划,包含了智能交通子系统部分应用、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和产品研发。
欧盟19个成员国为共同推进ITS发展,1985年成立了欧洲道路运输信息技术实施组织(TRICO),实施智能道路和车载设备研发计划;1986年欧洲民间联合制定了欧洲高效安全交通系统计划(PROMETHEUS),在政府介入下,1995年启动该计划,1996年2月底,欧共体事务总局13局第一次公布了T-TAP征集的74个子项目。
注重制定ITS规范与标准
各国非常重视制定ITS规范与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1993年成立了
TC-204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交通信息与控制系统标准”;美国建立了ITS 通信协议NTCIP,欧盟标准化组织在1990年开始CEN/TC278工作,与ISO订立了Vienna协议;日本1991年12月开始ITS标准全面制定,日本汽车委员会被指定为制定标准秘书单位。
ITS研发和工程投资力度大
美国政府1991年至1997年各年度ITS项目资助金7年内总投资达到13亿美元,20年发展规划投资预算约400亿美元;日本ITS投资来源主要为与汽车相关税收,四省一厅1995年至1999年共投入亿日元ITS研发、实施资金,其中90%用于ITS实施,10%用于ITS研发。
ITS投资采取政府为主、企业参与方式
投资方式上,美国政府要求将ITS发展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投资计划程序中,并注重创建新的投资机制,以便部署、支持、开发和建设ITS。大部分资金一般通过传统方式,如公路信用基金等,由联邦、州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也注重调动私营企业发挥应有作用。日本也采取了政府与民间企业相互合作,如车辆信息通信系统(VICS)运作方式就加速了日本ITS研发、建设和应用。
根据国情选择不同发展重点
美国注重ITS安全设施建设,根据本国交通基础设施特点和实际需要,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车队管理、公交出行信息、电子收费和交通需求管理四大系统及多个子系统及技术规范标准。“911”恐怖事件引发了美国政府和交通界人士反思,认为ITS应该而且能够有效预防恐怖袭击,加强基础设施和出行者安全并可用于评价灾难程度与加快交通恢复,实现快速疏散和隔离。因此,美国ITS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