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白石洞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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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长沙县白石洞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查意见

2009年8月4日,湖南省水利厅在长沙主持召开了《湖南省长沙县白石洞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水利厅,长沙市发改委、水利局,长沙县人民政府、发改局、水利局,业主单位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总院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及特邀专家,共计45人。与会人员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设计情况汇报,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经审查,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可研报告》,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白石洞水库工程位于金井河的支流丁家洞溪上,工程坝址距星沙55k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2.0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27m,相应库容1475万m3,死库容55万m3。工程建成后可将下游金井、高桥两镇位于金井河右岸从金井河提水灌溉的3.51万亩耕地的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5%;当星沙区第一水源发生故障时,为星沙区提供应急备用水源;可形成1600亩的人工湖泊,加上周边生态植被,水库库区必将形成湖光山色、景色宜人的风景区,由于水库临近省会长沙,交通方便,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水利生态旅游大有可为。因此,建议尽早立项兴建。

二、水文气象

1、基本同意以螺岭桥水文站和金井河上四个雨量站以及邻近流域浏阳河支流宝盖河上清水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作为本工程水文分析计算依据站。

2、基本同意径流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设计洪水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洪水、泥沙、水位流量关系等成果,下阶段加强水文观测,验证水位流量关系的合理性。

三、工程地质

1、工程区位于金井—铜盆寺新华夏系构造体系北西部,区域属相对稳定板块,地震活动性较弱。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秒,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工程地质评价和结论意见。同意推荐上坝址作为下阶段勘测坝址。

3、基本同意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取值。

4、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1、同意水库的开发目标: ①为长沙县北部乡镇抗旱提供水源;②当星沙区第一水源发生故障时,为星沙生活用水提供应急备用水源;

③水利生态旅游。

2、基本同意工程规模为:水库总库容1627万m3,正常蓄水位127m,

相应库容1475万m3,死水位100m,相应死库容55万m3。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同意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有关规定,确定白石洞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其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大坝的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流量126 m3/s,设计洪水位127.44m;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流量227m3/s,校核洪水位128.34m。

3、基本同意工程选址方案,即上坝址为坝址推荐方案。

4、基本同意粘土心墙土石坝方案。

5、基本同意枢纽总体布置方案,即大坝右岸山体布置泄洪(供水)隧洞。

6、基本同意泄洪(供水)隧洞设计方案,主洞洞径2.0m,隧洞出口接挑流鼻坎,采用挑流消能。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1、基本同意泄洪洞金属结构设计方案。

2、基本同意电气一次设计及电气设备选型方案。

3、基本同意消防、通信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标准为枯水期10年一遇洪水、采用一次拦断河床的隧洞导流方案,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设计。

2、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工艺。

3、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22个月。

八、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1、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影响耕地1588亩、搬迁人口1867人,工程坝区永久占地74.27亩、临时占地111.72亩。

2、基本同意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3、同意淹没处理和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估算的依据、原则和方法。

4、经审查,淹没处理和工程占地补偿投资投资21565.09万元。

九、环境影响评价

1、基本同意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工程的实施有利于项目区提高供水保证率,发展水利生态旅游,有利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不会产生较大的环境敏感问题,其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一定的防护措施加以减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是可行的。

2、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经审查,环境保护投资379.5万元。

十、水土保持

1、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方法及成果。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

3、经审查,水土保持投资为282.03万元。

十一、节能设计

1、基本同意能耗指标和分析成果。

2、基本同意节能措施和效果评价。

十二、工程管理

1、基本同意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2、基本同意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3、基本同意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设备。

十三、工程投资估算

1、同意估算编制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总〔2002〕116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同意估算编制采用〔2002〕部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时费用定额》。

3、基本同意主要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

4、经审查,按2009年四季度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32216.28万元。

十四、经济评价

1、同意经济评价原则、方法与参数。

2、基本同意工程经济评价结论。工程经济净现值2498万元,经济内部收益率6.6%,大于6%,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08,大于1,工程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专家组组长:

二〇一〇年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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