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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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食品公司
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要点2013年食品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治是第一环境”的理念,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深化“稳定一方”的创建活动,狠抓治安防范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公司安全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1、全公司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把综治与维稳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治保、调解等群防群治组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公司办公室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从公司到个人,责权明确,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综治和维稳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维稳工作活动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单位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办公室文书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落实,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区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系列平安创建成员单位的各项任务。
2、切实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到实处,开展“五无四安一优”和治安巡逻活动,健全值班制度,做到详细记录。
3、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做到每季度检查一次,杜绝重大事故及其治安事故的发生。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照工信局党委关于《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稳工作责任书考核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争取最大努力完成综合治理及安全维稳工作目标责任要求。
1、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措并举,突出抓好职工群众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工作的落实,坚持矛盾排查“零”报告制
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职工因矛盾纠纷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确保单位整体稳定。
2、以强化管理为根本,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和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的研判、预警和防范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动态监管,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教育职工自觉抵触邪教、反对邪教、不参与邪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积极控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4、继续开展普法活动,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坚决贯彻县上和工信局党委综治维稳工作精神,认真总结综治维稳工作经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抓点带面,做到使职工受教育面达到100﹪、合格率达95﹪以上。
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综治及维稳工作的重点,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2、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深入排查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
稳定的各类隐患,加强对重点事和重点人的分析研判,及时梳理不稳定因素,建立预防控制机制,认真做好个别人思想工作,深化高危人群排查管控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三包”,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之中和初始阶段,防止事态升级,努力完成信访工作的各项控制指标要求。
3、畅通民主渠道,坚持科学决策。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公司办事公开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更加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必经程序”,对没有稳评报告的项目不予审批。
四、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完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狠抓制度落实和源头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完成工信局党委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确保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体系建设,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防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单位内部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中的虚假、诈骗等不法行为,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4、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和
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干部、职工经济和刑事犯罪行为。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和其他邪教组织参与人员。
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国家《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完善其管理制度,确保肉品食品安全。
2、完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乐万家”购物广场及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卫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不发生重大传染病蔓延事件。
3、认真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与主管部门的各种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