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范本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勤工俭学部的管理工作,规范勤工俭学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勤工俭学部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艰苦朴实的优良品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缓解学生经济困难。
第三条勤工俭学部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自愿。
第四条勤工俭学部的工作内容包括:校内勤工俭学、校外兼职、实习实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勤工俭学部设立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勤工俭学工作。
第六条勤工俭学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报名、岗位安排、工资发放等。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勤工俭学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勤工俭学学生的选拔、教育和管理。
第八条勤工俭学部职责:(一)制定勤工俭学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批。
(二)组织实施勤工俭学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学生勤工俭学期间的培训、考核和评价。
(四)监督、检查各学院勤工俭学辅导员的工作。
(五)处理学生勤工俭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三章学生选拔与培训第九条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勤工俭学缓解经济压力。
(三)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勤工俭学部的选拔程序:(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三)勤工俭学部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组织面试,确定录用名单。
第十一条勤工俭学部对学生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一)勤工俭学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二)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三)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第四章岗位安排与工资待遇第十二条勤工俭学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类型的岗位,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十三条岗位安排原则:(一)学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符。
(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三)学生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
第十四条工资待遇:(一)工资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勤工助学委员会章程
大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委员会章程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在团委老师指导下,对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工作量化考核。
1 名2 名 (男女各一位)部长 1 名部员若干职能:制定各岗位工作内容及绩效考核依据。
负责考核委员会成员工作情况以及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
主任 1 名部员若干职能:负责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的登记及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轮换,清扫工具的配备和维修,教室内发放传单的监察和举报。
部长 1 名部员若干职能:负责勤工助学津贴的发放以及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培训,并制作津贴凭证发放到本人手中。
部长 1 名部员若干职能:负责争取校外合作机会,组织学生参预校外勤工助学。
,制作委员会相关活动的喷绘、视频等。
一、根据“按需设岗,按岗定酬,公开申请,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选用。
每一个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标准,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二、委员会以服务勤工助学学生为根本,协助同学解决问题。
必须以身作则,不可欺压勤工助学学生,一经发现勒令退会,并严肃处理。
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钱财、物品,不得拉帮结伙。
不许欺瞒不报,捏造事实,一经发现勒令退会,并严肃处理。
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选用院(系)成绩优异的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条例如下: 1、上岗前,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熟悉勤工助学协议书相关规定并在协议书上详细真实登记个人信息。
2、上岗后,委员会绩效部将进行定期考核。
每两周为一个考核周期,基准分 100 分,以扣分制考核。
考核结果每周周日在工作群内公式,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达 10 分(包含 10 分),此岗位将由其他人员更替。
3、上岗期间,如本人不在学校,务必请其他同学代工,不得影响工作质量。
4、消极对待工作,对绩效部学生进行言语伤害,威胁、吓唬的同学一经发现,即将解除协议,赋予其相应天数的津贴,且半年之内,不得应聘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五、勤工助学学生若发现委员会管理人员有违背制度二、制度三的可投信在意见箱,一经查实,相关管理人员即将退出委员会。
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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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鼓励和引导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实践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旨在通过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既能解决生活困难,又能获得实践经验和能力提升。
第二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第三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 结合学生专业特长和学校实际需求原则;3. 安全保障原则。
第四条勤工助学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的清洁工作;2. 学生活动中心、食堂、超市等后勤服务岗位;3. 行政办公、教学辅助等辅助性工作;4. 校园绿化、美化等工作。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与选拔第五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1. 勤工助学申请表;2.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 学生本人简历。
第六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选拔、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选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兼顾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
第四章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第八条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岗位安排,不得擅自离岗;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4. 不得利用勤工助学岗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条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勤工助学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对勤工助学学生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勤工助学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在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为前提,不能安排学生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
第五条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服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没有经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而私自进行的勤工助学活动,不在本管理办法之列。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责:1、协调校内各部门,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2、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3、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4、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5、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勤工助学是指在学生完成学业的同时,参与校内或校外的工作,通过工资或奖励的方式来减轻经济压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各高校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
本文将从如何制定规定、规定的内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优化等方面展开回答。
第一部分:制定规定的目的和原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的制定需要明确其目的和原则。
其目的是规范学生的工作学习行为,提高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效果。
制定规定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等,保证规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勤工助学的种类和范围,明确学生可以从事的工作种类和从事工作的范围。
其次是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规定学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资待遇的标准。
还包括工作地点和劳动保护,明确学生可以选择的工作地点,并保障学生的劳动权益。
最后是勤工助学的管理方式和考核标准,明确管理部门对学生工作的监督方式和考核标准。
第三部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规定的出台可以使学生了解到勤工助学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方式,避免了管理的随意性。
其次,管理制度的规定可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避免学生在工作中面临不合理待遇或违法行为。
最后,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部分:规定的改进和优化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勤工助学,规定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
首先,可以引入学生代表参与规定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充分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定更加适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其次,可以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合作,提供更丰富多样的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的需求。
同时,可以建立评估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勤工助学的各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总结: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规定的制定对于提高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效果、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在校期间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勤工助学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学生工作处设立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各学院(系)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申请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工作岗位;临时岗位是指短期性、临时性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九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学有余力,能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第十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程序如下:1. 学生向所在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2. 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至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3. 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情况,安排学生到相应岗位工作。
第四章勤工助学报酬与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勤工助学报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勤工助学报酬按月发放,由财务处统一支付给学生。
第十三条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信息;2. 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3. 提出勤工助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4. 拒绝从事违法、违规或不安全的工作。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内容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内容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目的是保证勤工助学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以下为该制度
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1. 学校将成立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监督和管理。
2. 学生可通过校内招聘网站或学生事务中心等途径,报名参加勤工助
学工作。
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二、勤工助学工作的岗位设置
1. 学校将根据校内各职能部门的需求,设置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如
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辅导员助理等。
2. 学校将为勤工助学生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
以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三、勤工助学工作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1. 学校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合理制定勤工助学工
作的薪酬标准。
2. 学校为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医疗福利待遇。
四、勤工助学工作的监督管理
1. 学校将建立勤工助学工作的考核制度,以确保学生员工的工作质量
和表现。
2. 学校将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并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总之,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职场。
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实践经验,为学生未来的
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校园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校园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校园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校内各种勤工助学活动,以获取一定的经济补贴而同时培养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为了规范和管理校园勤工助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学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校园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标校园勤工助学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机会,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并确保学生能够合理安排学习和勤工助学之间的时间,实现学习与工作的良好平衡。
二、招募与分配学校将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勤工助学岗位的招募信息,包括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时薪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能力选择合适的岗位,并提交申请。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意愿和能力进行分配,确保岗位和学生的匹配度,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时间安排。
三、工作时间与薪酬校园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灵活安排。
一般来说,学生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的上限,以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业。
学校将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学生的工作时间计算薪酬,并按时发放给学生。
四、岗位考核与评价为了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学校将定期对岗位进行考核与评价。
每个岗位对于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奖惩和岗位调整。
同时,学生也可以对自己所在岗位的管理和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学校改进并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权益保障与安全管理校园勤工助学活动中,学校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获得合理的工作报酬,并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防护。
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辅导与培训学校将为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培训,帮助学生提高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辅导和培训内容包括工作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合作能力培养等方面,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七、管理责任与监督学校将明确校园勤工助学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勤工助学工作规章制度1.doc
勤工助学工作规章制度1XXXXXX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提高我院勤工助学岗位人员在助学岗位上的工作水平和效率,规范勤工助学岗位人员在岗位上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确保部门工作推动学院建设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
现制定出以下工作规则和纪律制度以便管理和执行。
工作范围一教偶数栋一二层,包括花坛、教室、二楼奇数栋到偶数栋的走廊、一层到三层的所有楼梯、走廊、一教门侧站台。
工作要点教室:抽屉、黑板及黑板槽、讲台、电教仪、内外窗台、插座、风扇等。
花坛:内外。
走廊:死角。
楼梯:死角及扶手栏杆。
工作制度一、一经审批通过并上岗就不得任意退岗,如若退岗需提前一周向负责人说明并向学院辅导员XXX老师递交退岗书面申 ;主谄。
二、岗位工作时间为夏季:中午:11:40〜12:20,晚上:21:40〜22:10。
冬季:中午:12:00〜12:40,晚上:21:10〜21:40。
岗位人员务必在上岗时间开始后十分钟内到岗(如12:10或21:20 前),不得迟到、无故旷工。
三、服从管理,听从部门负责人及楼长的工作安排。
当负责人对你的纟比漏及不足提出要求时要态度认真并及时改正。
四、务必在工作时间范围内把岗位打扫好。
五、岗位人员如有事情无法到岗,需首先向楼长或部门负责人打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自行找人帮助打扫,但需把帮助你打扫的同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留给楼长和部门负责人,以便联系。
六、每层楼长务必在来到后首先检查本层人员到岗情况,如有未按时到岗者楼长应及时电话联系他们,要求他们说明情况,催促他们及时到岗。
七、若所在班级有会议,岗位人员需将尽可能能打扫的地方打扫干净,而后等到工作时间后,若会议还没结束,向楼长说明情况后便可离去,若会议结朿则继续打扫。
八、干事如检查到了某些不足之处应及时向本岗位人员或楼长反应,及时处理。
九、每层楼长若发现有旷工者,楼长应组织其他人员及时帮助打扫,并通知本岗位人员。
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模板
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培养自身综合素质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三条勤工助学工作应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学生工作部门是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门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合适的岗位和工作条件。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结合学校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岗位类型包括教学辅助、科研辅助、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行业。
第八条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勤工助学缓解经济压力;(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时间。
第四章工作管理与报酬第十条勤工助学学生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签。
第十一条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请假或病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二条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报酬标准由学校和学生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部成立于2010年,设有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多名)。
为了勤工助学部的活动能做得更好、更广,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勤工助学的目的是给学生创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也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资助,以补充学习和生活上的费用。
倡导和支持广大学生尤其是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信、自尊、自强、自立的态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第四条勤工助学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1) 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 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 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 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 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1) 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 具体负责分管工作。
(3) 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干事职责(1) 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 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部门与各系部的关系。
(3) 服从上级的调配。
(4) 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八条具体工作(1) 代表学校对本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管理、指导与服务。
勤工助学部的规章制度
勤工助学部的规章制度一、勤工助学部的任务和职责:1. 组织并推动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工作岗位的招聘;2. 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协助学生顺利就业;3. 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4. 协助管理和监督学生在校内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勤工助学部的管理机构:1. 部长:负责部门整体工作的策划和推进;2.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3. 秘书处:负责部门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各单位工作;4. 组织部:负责招聘、培训和考核学生工作人员;5. 就业指导部:负责学生就业服务和实践活动的组织。
三、学生工作岗位的招聘:1. 勤工助学部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工作岗位招聘;2. 招聘对象为全校在校学生,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择优录用;3. 招聘流程包括报名、初选、面试和最终录用。
四、学生工作的管理:1. 学生工作人员需遵守部门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安排;2. 学生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学生工作人员需保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任务。
五、学生就业指导:1. 就业指导部会定期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和职业培训;2. 学生需按时参加就业指导活动,并积极参与就业实践;3. 就业指导部会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协助学生顺利就业。
六、勤工助学部的考核评价:1. 每学期对学生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价;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团队合作和态度等方面;3.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规定:1. 学生工作人员需遵守学校纪律和勤工助学部的规章制度;2. 学生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部门决策;3. 学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不遵守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勤工助学部作为学校重要的辅助部门,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体勤工助学部的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守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
勤工助学中心管理制度
勤工助学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勤工助学中心的工作,保证学生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勤工助学中心设置中心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办公人员若干人。
2.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办公人员负责具体业务。
3. 人员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形成协作机制。
三、人员管理1. 中心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
2. 人员需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3. 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四、工作流程1. 学生报名:学生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审核资质后方可担任岗位。
2. 岗位分配:按学生专业、兴趣和能力进行岗位分配。
3. 岗位培训:对学生进行岗位相关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工作内容。
4. 工作安排:根据学生时间和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5. 工作考核: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工作表现。
五、工作制度1. 上班制度:学生需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请假和旷工。
2. 工作内容:学生需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 服务态度:学生需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周到,礼貌得体。
4. 保密制度:对于中心内部信息,学生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六、奖惩机制1. 奖励: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给予表扬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处罚:对于违纪违规的学生,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3. 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激励学生提高工作积极性。
七、监督管理1. 学生工作监督:中心主任及时了解学生工作情况,对于表现不佳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
2. 上级监督: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 内部监督:中心内部设立监督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须经中心主任同意。
3. 对于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执行。
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实现自立自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勤工助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同学都能参与。
第二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
第五条校内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行政楼、食堂、宿舍楼、实验室等场所的辅助工作。
第六条校外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家教、企业实习、社区服务等。
第七条勤工助学岗位的职责:(一)校内岗位职责1. 负责所分配区域的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2. 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日常事务;3.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学校形象。
(二)校外岗位职责1. 遵守校外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2. 积极与校外单位沟通,确保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3. 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第三章勤工助学申请与审批第八条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向所在学院提出勤工助学申请。
第九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勤工助学岗位分配通知书》。
第四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与工资第十一条勤工助学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20小时,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80小时。
第十二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
第五章勤工助学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整体管理,包括岗位分配、工资发放、考核评价等。
第十四条勤工助学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岗位安排,按时到岗;2. 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3.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影响他人工作;4.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巡视员或负责教师请假。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出勤情况等。
勤工俭学部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勤工俭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勤工俭学是指本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劳动学习活动,充实文化生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综合素质以及解决生活和学习费用的一种途径。
学校劳动、社会实践、学生组织工作等都可以计入勤工俭学活动范畴。
第三条学校成立勤工俭学部,专门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勤工俭学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四条勤工俭学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勤工俭学服务的日常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掌握勤工俭学学生的情况,并处理勤工俭学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学生档案,全面系统地了解勤工俭学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业成绩、道德品质、参加的勤工俭学活动等情况。
(三)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学生的生活和劳动的教育指导工作。
(四)负责勤工俭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勤工俭学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类劳动扶贫活动。
(五)负责勤工俭学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勤工俭学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部长为学校聘任,副部长由学校确定。
部长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六条勤工俭学部下设招生劳动管理办公室、学业管理办公室、生活服务管理办公室三个办公室。
(一)招生劳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业学习与勤工俭学的平衡管理。
(三)生活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服务与勤工俭学的平衡管理。
第七条勤工俭学部下设经济管理科、劳动管理科、社会实践科三个科室。
第八条勤工俭学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部长、副部长和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和科室主任组成。
第三章勤工俭学部的日常管理第九条勤工俭学部负责召开部务会议,总结部门工作,研究解决部门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勤工俭学部负责培训勤工俭学学生劳动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并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勤工俭学部负责每学年的勤工俭学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勤工俭学的考核评价办法。
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细则
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细那么一、勤工助学工作总那么1、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是代表学校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管理的部门,由校学生处领导,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属于服务性机构。
2、按计划开展相应工作,并且向上级领导汇报总结工作。
3、负责勤工助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开拓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建立校内勤工助学基地和管理体系;与校外联系,在确保安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勤工俭学机会。
5、勤工助学的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由学校统一划拨。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1、根据学校所拨勤工助学资金的数额及各单位的需要确定所要设置岗位的数目。
岗位设置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
2、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填写《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经审核后公开招聘。
3、每个勤工助学岗位所需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不可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岗位数。
各岗位需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
4、社会勤工助学岗位不在此范围内。
三、勤工助学招聘方法1、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年以内尚未撤销和一学期不及格门次到达二门以上(含二门)或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门次到达五门以上(含五门)的学生取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贫困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2)学习努力,积极上进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2、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制,校内岗位需要的所有勤工助学人员由公开招聘产生,递交申请后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参加办公室组织的每年一度的“勤工助学招聘大会”,时间大约在每年的九月下旬或十月上旬。
四、勤工助学考核方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核:1、对各单位岗位的考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的岗位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单位,有权撤销此岗位;对于考核优秀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5篇)
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5篇)第一篇: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1、各委员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凡迟到一次扣3分(五分钟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上交假条,事假扣2分,病假不扣分(发现装病扣10分),开会必须带笔记本。
2、全体例会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到场后需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或到处走动,按部门座位安排就坐。
全体例会迟到者扣10分(以通知时间为标准),事假、病假、缺席的处理同上。
3、每学期参加校学生会活动少于3次者,扣15分(整个学期学校活动少于3次的,以1次为标准);每学期校学生会活动从未参加者,自动递交辞呈;部门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三分,扣完为止(中途参加的只算半次参加)。
4、策划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迟交扣2分,不交者扣10分,发现抄袭、雷同策划扣5分(抄袭部分达到70%为标准、雷同部分达到30%为标准)。
5、每学期考试挂科者,自动递交辞呈;受到学校处罚者,视情节扣5-10分或自动递交辞呈;受到校团委表彰的一次加5-10分,院系表彰除外。
6、优秀策划加5分(由部长及副部裁决),批准实施的策划加15分。
凡参加过校学生会活动者,例如:表演、演讲、主持等,一次加5-10分,参赛获奖另加10分,院系活动除外。
7、找到兼职并实施的,一次加5-10分。
8、我部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总结一次,60分以下者(不含60)自动递交辞呈,70以下(不含70)取消评优及竞选等资格。
第二篇: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校学生会网络部规章制度山西财经大学校学生会网络部是在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主要负责校学生会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部门,为更有效地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章制度,望各成员自觉遵守。
一、网络部的主要任务第一条负责校学生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第二条举办具有网络部特色的主题活动;第三条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系,为校学生会日常事务和大型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第四条收集、整理和对外发布校学生会工作信息,宣传校学生会;第五条维护校学生会电脑的安全,使其正常运行。
大学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重庆信息学院校团委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把勤工助学部建设成为一个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的高效、积极向上的组织而奋斗!二、宗旨1 、帮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创造条件,帮助其完成大学的学业。
2、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意识、劳动观念,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3、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对信息学院的各项工作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项目设立及人员的产生办法1、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及指标的划拨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向社会提供促销、销售、服务等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需要我们提供服务,在划拨指标的时候,我们将本着公平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系选择勤工助学人员。
2、勤工助学人员的产生由于我们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能有勤工助学的机会。
因此,对勤工助学人员的选拔应有严格的程序。
(1)勤工助学学生的基本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4)办事认真,工作责任心强;(5)家庭贫困;(6)生活勤俭、节约。
四、管理办法1、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时间主要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和部分课外活动时间,不得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安排或立即停止参加勤工助学。
(1)受警告、严重警告、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校内勤工助学;(2)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3)不服从学校勤工助学安排者;(4)不遵守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反映表现不好者;(5)私自调换岗位者。
3、用人单位的职责开设勤工助学项目的单位,应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度,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考勤考核记录作为领取报酬的依据之一,在领取勤工助学经费时,一并交给勤工助学部。
为了确保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必须与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签定安全合同,勤工助学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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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各委员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凡迟到一次扣 3 分(五分钟为
标
准),无故缺席一次扣 10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上交假条,事假
扣 2 分,
病假不扣分(发现装病扣 10 分),开会必须带笔记本。
全体例会至少提前 10 分钟到场,到场后需保持安静,勿大
声喧哗
或到处走动,按部门座位安排就坐。
全体例会迟到者扣 10 分(以通知时间
为标 准),事假、病假、缺席的处理同上。
每学期参加校学生会活动少于 3 次者,扣 15 分(整个学期学校活 动少于 3 次的,以 1 次为标准);每学期校学生会活动从未参加者,自动递交 3、 辞呈;部门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三分,扣完为止(中途参加的只算半次参 加)。
4、 发现抄袭、 策划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迟交扣 2 分,不交者扣 10 分, 雷同策划扣 5 分(抄袭部分达到 70%为标准、雷同部分达到 30%为标 准)。
每学期考试挂科者,自动递交辞呈;受到学校处罚者,视情节扣 5-10 分或自动递交辞呈;受到校团委表彰的一次加 5-10 分,院系表彰除外。
5、 6、 优秀策划加 5 分(由部长及副部裁决),批准实施的策划加 15 分。
凡参加过校学生会活动者,例如:表演、演讲、主持等,一次加 5-10 分, 参赛获奖另加 10 分,院系活动
除外。
7、 找到兼职并实施的,一次加 5-10
分。
1、 2、
我部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总结一次, 60 分以下者(不含 60)
自动 70 以下(不含 70)取消评优及竞选等资格。
8、
递交辞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