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是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氧化和自反应等危险的化学品。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规范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防范和减轻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危害而制定的法规。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分为以下几方面:1、危险评估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先对危险品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
危险评估主要是指通过对危险品的成分、性质、危害等进行分析,评价其对人体、环境和物质的影响,从而判断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性。
2、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是指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如在化学危险品生产环节中,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防止危险品的误操作或交叉污染。
在危险品储存环节中标识化学危险品种类、贮存位置、危险等级,并采取物理隔离、防雷、防火等措施,防止事故爆发。
在危险品运输环节中,则需选择符合危险品运输规范的仓库,采取包装好的危险品进行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3、分类管理化学危险品按照危险性分类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化学危险品事故。
化学危险品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一般可以按危险性分为易燃物、氧化剂、毒性物质、腐蚀品和放射性物质等。
在分类管理过程中,在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中,采取的措施应该根据其危险等级的不同特点进行应急处置,以保障安全。
4、应急处置在化学危险品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科学、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工作,能够保护生命财产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应急处置应按照事故性质、数量、危害程度和庞大人口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应急措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使其达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效果。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是规范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确保道路货车安全运输,防范化学危险事故危害的规定。
只有不断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是一种针对化学实验室和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化学试剂和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
1. 试剂和危险品的分类:根据化学性质和危害等级将试剂和危险品进行分类,例如易燃、腐蚀、有毒等。
2. 贮存和标记:规定试剂和危险品的储存条件和方式,如储存在防火柜中,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存,需要标明相关危险标识、化学品名和储存日期等信息。
3. 使用和操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掌握操作技能,使用试剂和危险品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
4. 废弃物处理:规定试剂和危险品的废弃物必须经过正确的处理方式,不能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实验室和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化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6. 安全设施和装备:要求实验室和工厂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柜、消防设备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7. 事故应急处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处理步骤和责任分工。
8. 定期检查和评估:要求定期对试剂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操作规范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但以上是常见的一些管理要求。
实验室和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以降低化学事故的风险。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及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管理 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管理 办法
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识
危险化学品分类:根据危险特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大类,分别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 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质和剧毒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
危险化学品标识:危险化学品必须贴有明显的安全标签,标签应包含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危险 特性等信息,标签颜色根据危险程度分为红、黄、蓝、绿四种。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废弃物分类:根据危险程度和废弃物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废弃物标识:明确标识废弃物的名称、危险程度和处置方式 废弃物存放:存放在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场所,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废弃物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或非法排放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注意事项
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远离火源、热源,并保持通风良好。 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保持容器密封,防止泄漏和挥发。 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定期检查,确保没有损坏或泄漏。 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分类存放,避免混合存放。
危险化学品管理: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规定
生产:需取得相关资质,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确保设备、工艺安全可靠。 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使用: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定期培训演练。 废弃处理:需合规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或非法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注意事项
确保容器牢固:使用合格的容器,确保其能承受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冲击和振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通用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通用3篇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篇一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全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
出入库管理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准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需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
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全都时,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缺、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消失上述状况,应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依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依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方案凭出库单出库,实行“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准时登记出入库状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楚,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需全都,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准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状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准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觉问题准时汇报、准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6篇)
化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一、化学实验室常规管理1、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领取和管理,定期检查,每学期全面清查核对,始终做到帐、物、卡相符。
2、实验人员对物品的计划,购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严格责任制度,做到验收严肃认真,帐目公开透明。
3、自行采购的仪嚣、材料和药品,要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统筹考虑性能要求和价格。
4、仪器验收后应及时进行编号、入帐、入库。
5、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专人专柜,精确计量,严格审批,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6、仪器按件管理,仪器和药品分开存放,要定室定橱,每橱挂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
7、对精密仪器和药品要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8、教师借出仪器须实验室同意,登记限期归还。
9、仪器的报损,仪器按损坏应做好登记,做好报损.销帐工作。
二、化学实验室教师实验守则1、每学期要有实验计划表,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做准备、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做准备,以防造成实验室工作被动,节约学生的上课。
2、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学效果更佳。
3、分组实验准备好,学生在教师的协调下尽快做完,不至于影响药品的质量,减少浪费,以便实验室及时清理,准备下面实验。
4、老师安排学生实验,希望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进行,让学生牢记各项规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配合实验员管理好实验室。
5、学生做实验之前,老师应提醒学生检查桌面上的仪器、药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损坏,要及时报告老师,及时增添,提醒学生药品限量。
6、老师在每学期开始前将学生分组实验位置固定,并将学生分组名单贴在实验室墙上。
7、教师做完演示实验后药品要及时送还实验室,以防药品外流造成事故,仪器要简单清洗防止锈蚀。
8、向实验室借教学用具要登记,及时归还。
9、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学生药品限量,可以养成学生节约的良好习惯,有利于自身的健康。
10、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桌面,将药品和仪器按指定位置放好,特别是酸碱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颜色的药品放在蓝色盒子内,保护台面使实验室整洁。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确保生产、检测、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指危险化学品包括下列八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具体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见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本管理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
剧毒品的管理参照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放射性物质和同位素试剂的管理参照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检测、研发等活动的部门,包括购买、保管、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生产部与仓管中心为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部、实验室、研发部、仓管中心、行政部、采购部、安环部、装备部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防范公司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与设施器材安全以及生产过程安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要负责本项工作,并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人员。
第五条分工与职责1.行政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2。
国家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是确保实验室安全以及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分析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定义、分类,以及管理办法和措施。
1. 化学试剂的定义和分类:化学试剂是指在科学研究、实验和工业生产中,用于进行化学实验和反应的物质。
化学试剂按照其化学性质和用途可以分为有机试剂、无机试剂和生化试剂等。
有机试剂包括有机溶剂、有机酸、有机碱、醇类、酮类等。
无机试剂包括无机酸、碱、盐类、金属及其化合物等。
生化试剂则主要用于生物领域的实验工作,包括酶、抗体、细胞培养物等。
2. 化学危险品的定义和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性质,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潜在危险的化学物质。
根据其危险性质,化学危险品可以分为毒性物质、易燃物质、爆炸品、腐蚀品、氧化剂、放射性物质等不同类别。
3. 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措施: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针对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仓储和标识: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需要设立专门的仓库进行存放,并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和编号。
试剂的容器上应标识清楚试剂的名称、性质、储存条件和禁忌事项等信息。
(2) 保管和使用:试剂和危险品的保管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如避光、通风、避免高温等。
使用试剂和危险品时需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取用和操作。
(3) 安全防护设施:实验室中需要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柜、洗眼器、洗手设施、排风设备等。
同时,实验人员需要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如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4) 废物处理:废弃的化学试剂和危险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能随意排放或混合处理。
对于有毒性的试剂和危险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5) 应急措施:实验室中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在事故发生时,需要迅速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1.0目的为防范化学危险品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采取有效安全管理,使危害、意外事故发生机率降低,从而减轻或避免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环境。
2.0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与使用等全程管控。
3.0职责3.1体系认证部组织制定并督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3.2采购部负责原料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包装、运输等安全要求及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负责制订和修改化学品的MSDS。
3.3化学品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储存区内化学品标识、日常点检、日常管控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及生产现场化学品的标识及日常点检。
3.5 保安部:负责确认和跟踪化学品储存区内安生措施的有效性及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6 物控部:负责根据各化学品的使用量﹑危险性等数据,对各化学品制订合理的库存量。
4.化学危险品分类油类:液压油、汽油、柴油、机油等。
化学试剂类:稀释剂、酒精、丙酮、助焊剂、无水乙醇;绝缘漆、强碱类、强酸类等。
5.作业要求5.1采购5.1.1 物控部根据化学品的存量﹑日使用量﹑危险性﹑运输要求﹑厂家最小送货量、厂家远近距离﹑到货天数等情况做好化学品的需求计划。
并按计划对化学危险品进行采购,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须获得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5.1.2采购部、物控部在采购化学危险品时,应对化学危险品之包装标识及运送等提出有关要求:a.包装材料与形式以能安全运输、方便贮存与使用,及防止品质变异为原则,一般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执行。
b.本公司使用、贮存等部门若有特殊要求,应反馈物控部/采购部,由物控部/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
c.标识内容与形式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为依据,必须清楚标识品名规格、重量、生产日期、制造厂商、危害性及警告性标志。
d.若各供货商未能严格按照本司的要求进行的,物控部将有权拒收该批化学品。
5.2运输5.2.1以本公司为交货地点者,供应商应负责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与损失,由物控部与供应商协调,明确运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5篇)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____-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第四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___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3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编辑第七条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
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
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必须会同当地化工、公安、卫生、环保、劳动部门进行审议。
项目建成后,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参加审议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能投产。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运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包括储存、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第三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车间危险化学品的责任制度和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二章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车间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特别危险品、危险品和一般危险品三类。
第六条车间危险化学品应在包装上粘贴明显的标识标签,标明名称、分类、标识号、危险性标识、存储要求等信息。
第七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进出仓库和搬运过程中,应使用专用容器,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三章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八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专门的仓库或储存区域内进行,禁止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九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十条车间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按照易燃、易爆、有毒等性质进行分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设施和安全标识。
第十一条储存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设有防火、泄露和泄漏的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处理设备。
第四章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
第十三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使用相应化学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场应有足够的通风设备和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产生有害气体和废液的排放,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管理第十六条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分类、储存和处理,严禁乱倒、乱丢和随意排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九类。
危险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为准。
其中:剧毒化学品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版)》以及今后国家颁布的新种类剧毒化学品为准;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为准。
第三条凡在学校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按照“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院(直属科研机构)两级管理体制。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制订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督促并协助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对所属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行使管理职责,制订落实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培训。
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单位,严格履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和处置必须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坚持“先进先出、现买现用”的原则,降低库存,减少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及领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
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从危险品的定义、分类、运输、储存和处置等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危险品的定义是指具有一定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具有一定危害性,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和财产造成损害的物质或物质混合物。
这些物质可以根据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危险性进行分类。
一、化学危险品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化学危险品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根据物质的化学特性,可以分为易燃物、氧化剂、毒害性物质、腐蚀品、爆炸品、放射性物质、气体等。
根据危害程度,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有不同的要求和控制措施。
二、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危险品的运输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专用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品的包装合格且无漏损。
运输车辆应标明危险品名称和分类,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押运。
在运输中,要注意控制温度、防止机械振动和外界冲击,防止发生泄漏或事故。
三、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危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首先,危险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报警系统。
危险品的储存区域和一般货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危险品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因包装不合格导致泄漏或爆炸。
储存区域应定期清理和检查,确保无隐患。
四、化学危险品的处置:危险品的处置是确保环境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措施。
危险品的处置应遵循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的方法。
对于废弃化学品和过期危险品,应找到专业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污染环境。
对于废旧包装物,应进行分类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是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严格遵守运输、储存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可以防止危险品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造成的损害。
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目录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由国家有关部门公布。
第三条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遵循“绿色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理念,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和“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单位(是指学院、学部、直属单位及校级科研机构,下同)——实验室(是指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公用房负责人或团队,下同)三级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备案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各类手续;(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源头管理,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实施采购审批或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管理等活动;(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工作,对私自采购、超量储存、存放配伍禁忌、随意废弃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预防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二)负责对各类教学、科研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培训,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实验室“准入制”管理工作;(三)指定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事项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策;(四)负责对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作出单位内部处理,并如实向学校汇报。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5篇)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5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精选15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篇1(一)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临床检验、消毒用的化学试剂等。
(二)批量采购,保持正常库存,由检验科提出采购申请,报设备科批准后执行。
(三)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四)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五)装卸搬运:装卸化学危险溶剂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识,堆放稳妥。
对外包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得装卸入库。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篇2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
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篇3一、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漏,减少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地扼制事态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各类油品、酒精、稀料、硫酸、盐酸等各类清洗剂和各类粘结剂。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入库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燃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监督检查管理。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和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确保生产、检测、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指危险化学品包括下列八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
具体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见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本管理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
剧毒品的管理参照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放射性物质和同位素试剂的管理参照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检测、研发等活动的部门,包括购买、保管、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生产部与仓管中心为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部、实验室、研发部、仓管中心、行政部、采购部、安环部、装备部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防公司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与设施器材安全以及生产过程安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要负责本项工作,并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人员。
第五条分工与职责1.行政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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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危险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化学品、危险品采购、运输、使用、保管全过程的控制,防止因化学品、危险品造成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办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所需化学品、危险品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运行的监督、检查、指导。
3.2项目经理部安技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化学品、危险品的审批控制,并负责监督物资供应部门的采购和使用过程的监控。
3.3各单位负责对所辖区域化学品、危险品的使用、保管。
并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确定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工作程序
4.1化学品、危险品的采购
4.1.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化学品、危险品需用计划,设备物资部审批,设备物资部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市场调研、评价,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1.2采购人员在采购有毒有害物品、化学品、危险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有关的数据、使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说明。
4.1.3化学品、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
4.1.4采购员应选择有运输化学品、危险品资格的部门和持证的司机进行运输,应对运输方提出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4.1.5有毒有害物品、化学品、危险品在装卸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检查装卸和运输工具,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以免引起有害化学反应。
4.1.6对化学品、危险品运输、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滚动,以防包装物(容器)破损,并保护好商标。
4.1.7能引起化学反应的两种危险品,不得同时装卸和搬运。
对怕热、怕潮产品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8有毒有害物品、化学品、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遗洒和泄漏。
4.2化学品、危险品的验证
4.2.1化学品、危险品入库时,验证人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其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并填写《物资验证记录》。
4.2.2验收人员在接收化学品、危险品时,应确保与产品有关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填写《资料台帐》。
4.3化学品、危险品的贮存
4.3.1保管人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危险品的特性及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设应急保护设施。
4.3.2库房设置应报请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4.3.3保管员应对化学品、危险品隔离存放,不能混放,要加强对其日常检查和定期盘查,尽量减少化学品、危险品的库存量。
4.3.4化学品、危险品的库房,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库区内配备必要的
消防器材,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4.4化学品、危险品的发放、使用、回收
4.4.1对化学品、危险品等有毒有害材料,要严格审批、领取、发放、使用、清退制度,由保管员填写《化学品、危险品使用清退清单》,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4.4.2盛化学品、危险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随时清理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及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废弃物的回收,具体执行《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附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爆炸物品应分类存放,炸药库房存炸药和存雷管(启爆器材)要分开建盖,并相互保持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三、氧气瓶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在地面流动。
氧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四、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同,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摄氏度。
乙炔瓶使用和储存时必须直立,不得横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
五、路面工程和实验用各种外加剂、有害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标识,防止误食或职业中毒。
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要摆放整齐,对各类不同物
品进行标识,分类堆放整齐,牢固安全,并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工作。
按禁令严格发放手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木材、沥青、油毡、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选择堆放地点时,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仓库及有明火(锅炉、烟囱、厨房等)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和消防设备。
八、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职汽油、稀释剂等物品应效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九、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十、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十一、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
十二、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须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