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6分册 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试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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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互感器施工与验收规范

电力变压器、互感器施工与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及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互感器)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500KV及以下,频率为50Hz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消弧线圈的安装可按本规范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过程中,当改变运输方式时,应及时检查设备受冲击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1.0.5条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条与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2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3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4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5模板及施工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干净;6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道路通畅。

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

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

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1、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和校验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和校验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站长必须组织当班运行人员参与新建、扩建瞎、设备更新改造和主设备大修后的验收工作,建立设备台帐。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参与设备验收工作,由办理工作票“工作终结”手续的工作许可人负责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由站领导安排人员参与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运行人员必须要求工作负责人将设备大小修、预防性试验、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仪表校验及缺陷处理的情况按照规定作好一次检修试验记录或二次设备检验维护记录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验收均应按南网有关规程规定、技术标准以及现场运行规程进行。

现场检查核对修试项目确己完成,所修缺陷确已消除。

一次设备检查验收标准:1.6.1 设备外观正常,引线正确接好。

1.6.2 绝缘子己清扫,清洁完好,无破损或异物。

1.6.3 设备油位、油温、压力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1.6.4 断路器、隔离开关试操作良好,三相同期,接触良好,信号正常。

试操作后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分断。

1.6.5 接地刀闸分合良好,辅助接点转换正常,位置指示正确。

临时接地桩焊接符合标准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1.6.6 各种控制开关应在正常位置,计数器正常(记下读数)。

1.6.7 变压器、电容器更换硅胶后,硅胶玻璃外罩应当干净,运行中能清楚地看到内部硅胶的状态。

1.6.8 端子箱、操作箱(机构箱)清洁,元件完好,接线正常,加热器确己投入,箱门关闭密封良好。

检查时应抄录有关计数器。

1.6.9 设备上无遗留物件,现场整洁,借用的钥匙,资料等均己归还。

1.6.10 中间验收阶段,施工现场标识完整,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大型施工作业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现场警示牌、围栏、标志牌等按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进行布置。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是指对变电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大修等项目的设备进行验收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制定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变电所设备的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以满足电网的电力输送需求。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验收的范围和对象:明确哪些设备需要进行验收,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装置、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

2. 验收的标准和要求:设定设备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功能合格、质量符合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3. 验收的程序和流程:明确设备验收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验收前准备、验收过程、验收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等。

4. 验收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相关职责部门和人员在设备验收中的责任和权限,确保验收程序的严格执行。

5. 验收的记录和报告:对设备验收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验收人员的签字、设备验收结果的记录等。

6. 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和巡视,确保验收制度的有效执行。

7. 验收的评估和反馈:对设备验收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提高验收制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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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变电站设备的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设备安全性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验收工作。

二、定义1. 变电站设备:指用于电力系统的输电、变压、控制、保护等用途的各类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等。

2. 验收: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其安全性、性能和符合性的过程。

三、验收准备1. 设备验收前,验收人员应事先准备验收任务书和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进行检查。

2. 验收人员应熟悉相关变电站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了解验收流程和方法。

四、验收流程1. 设备到货检查1.1 验收人员应核对设备到货清单和实际到货情况,检查设备的数量、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迹象。

1.2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图纸、技术文件、合格证书等是否齐全,无误差。

2. 外观检查2.1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变形、划痕等。

2.2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接线端子、连接件等是否齐全、牢固。

2.3 验收人员应检查设备的标志、标牌是否清晰、完整。

3. 功能检查3.1 验收人员应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技术标准,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2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4. 性能检测4.1 验收人员应使用仪器设备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

4.2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设备的性能数据进行测量和记录,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5. 安全性评估5.1 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护措施等。

5.2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设备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其安全使用。

6. 验收报告6.1 验收人员应将设备的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性能数据等。

6.2 验收报告应由验收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I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1)3.1 关键点见证 (1)3.1.1 参加人员 (1)3.1.2 验收要求 (1)3.1.3 异常处置 (1)3.2 出厂验收 (2)3.2.1 参加人员 (2)3.2.2 验收要求 (2)3.2.3 异常处置 (2)4 到货验收 (2)4.1 参加人员 (2)4.2 验收要求 (2)4.3 异常处置 (2)5 隐蔽工程验收 (2)5.1 参加人员 (2)5.2 验收要求 (3)5.3 异常处置 (3)6 中间验收 (3)6.1 参加人员 (3)6.2 验收要求 (3)6.3 异常处置 (3)7 竣工(预)验收 (3)7.1 参加人员 (3)7.2 验收要求 (3)7.3 异常处置 (4)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填入“竣工(预)验收及整改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7),报送运检部门。

启动验收。

4 8 启动验收 (4)8.1 参加人员 (4)8.2 验收要求 (4)8.3 异常处置 (4)附录 A (5)A1 开关柜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5)A2 开关柜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7)A3 开关柜出厂验收(外观)标准卡 (10)A4 开关柜出厂验收(试验)标准卡 (12)A5 开关柜到货验收标准卡 (14)A6 开关柜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卡 (17)A7 开关柜中间验收标准卡 (19)A8 开关柜交接试验验收标准卡 (25)A9 开关柜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26)A10 开关柜启动验收标准卡 (27)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电流互感器二次安装及验收

电流互感器二次安装及验收

电流互感器二次安装及验收电流互感器二次安装及验收注意事项前言本事项只作为相关规程、规定、标准作业指导书等的细化和补充,用于指导现场工作,不取代任何原有的规程及要求。

1电流互感器二次接地点及接地线1.1与其它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电气联系的电流互感器,其二次回路应在开关场一点接地;保护屏内的接地点必须拆除,且各套电流互感器之间不得有连接线(见图1)。

1.2每个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接地点应分别引出接地线,接至接地铜排(见图1);不得将各二次绕组的公共端在端子排连接后引出一根接地线(见图2)。

开关场保护室图1:电流互感器正确的接地方式开关场保护室图2:电流互感器错误的接地方式1.3若两个(多个)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并联接入保护装置,两个(多个)电流互感器二次应在并接处一点接地(见图3)。

开关场保护室图3: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并联接入保护1.4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必须保证一点接地,且必须保证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失去接地点。

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变更后必须检查接地点情况,确保接地良好且不能出现两点或多点接地。

1.5电流互感器二次备用绕组,应将其引至开关端子箱(汇控柜),在端子排将三相所有引出线短接后接地。

1.6如电流互感器二次接有小变流器,则电流互感器与小变流器之间必须有接地点(见图4),接地要求同上。

开关场控制室a.正确的接地方式开关场控制室b.正确的接地方式开关场控制室c.错误的接地方式图4:有小变流器的接地方式2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直阻测量及10%误差计算2.1新安装的电流互感器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发生变动,必须在开关端子箱(汇控柜)或保护屏(测控屏)测量回路直阻。

2.2若两个(多个)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并联接入保护装置的,应在并接处分别测量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直阻。

2.3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直阻应使用电桥测量,严禁使用万用表。

各相回路直阻相差应小于10%,否则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

2.4新发或更换电流互感器后,应检验该电流互感器是否符合10%误差要求。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模版(2篇)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模版(2篇)
第七条 变电所设备验收的权限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包括项目负责人、设备验收人员等。
第八条 变电所设备验收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设备验收专业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 设备验收的要求
第九条 变电所设备验收前,应进行设备的选型、招标、评审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第十条 设备验收要求设备必须具备合格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验收组应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做出评价,是否合格。
第五条 验收报告
(一)设备验收组应在设备验收结束后制作验收报告。
(二)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的设备基本信息、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验收结果、验收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 验收结果处理
(一)验收结果应分为合格、不合格。
(二)对于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排使用,并进行相应的备案工作。
(三)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 验收档案管理
设备验收档案应详细记录验收的全部过程,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
第三章 验收责任
第八条 设备验收的责任主体为变电所管理单位。
第九条 变电所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工作,并确保验收的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公正、公平。
(二)验收方案应明确验收的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 验收准备
(一)设备验收组应提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验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准备验收所需的测试仪器、材料等。
(二)设备验收组应确保验收所需的测试仪器仪表、材料等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第四条 验收程序
(一)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进行设备验收,可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测量等方式进行。

变电室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室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室设备验收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变电室设备的验收工作,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继电保护设备等。

三、验收步骤1.验收前准备(1)组织验收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供应商代表等。

(2)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和地点。

(3)准备验收要求和验收表格等相关文件。

2.设备检查(1)对每个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设备本身的表面、接线端子、标志等是否完好。

(2)对设备的电气接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接地良好。

(3)检查设备的绝缘状况,使用绝缘测试仪进行测试。

(4)检查设备的冷却系统、通风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备试运行(1)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试运行,测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是否正常。

(2)检测设备的各项参数,如电压、电流、温度等,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

(3)对设备进行负荷试验,测试其在负荷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验收报告(1)根据验收结果填写验收报告,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检查情况、试运行情况等。

(2)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

(3)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和建议。

5.验收结果处理(1)对验收合格的设备,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安装和投运。

(2)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2.工程监理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3.供应商代表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设备信息和资料,并配合验收工作。

4.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附则1.对于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设备,验收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特殊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可以根据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定专门的验收程序。

3.验收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供应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

以上就是变电室设备验收制度的基本内容。

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变电室设备验收制度,可以确保变电室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模版

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模版

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是指在供电线路建设完成之后,对变电设备进行检查、试验、测量和验收的过程。

第三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应遵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供电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由供电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程序第五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程序包括:计划编制、准备工作、实施验收、验收报告等步骤。

第六条验收计划编制:由供电企业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需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变电站送电前验收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准备工作:包括验收人员的组织和培训、验收仪器设备的准备、验收试验的方案制定等。

第八条实施验收:根据验收计划和相关规定,对变电站的设备进行检查、试验、测量和验收。

第九条验收报告:在验收完成后,编制变电站送电前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变电站送电前验收内容第十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外观检查、电气性能试验、保护装置功能测试、设备的试运行等。

第十一条设备的外观检查应包括查验设备的完好性、紧固情况、防护措施等。

第十二条电气性能试验应包括设备的绝缘电阻测量、回路电阻测量、接地电阻测量等。

第十三条保护装置功能测试应对设备的各个保护装置进行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的试验。

第十四条设备的试运行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

第四章验收标准与结果判定第十五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进行,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应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验收结果判定应根据验收标准进行,经过验收合格的设备可以进行送电操作。

第五章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的控制措施第十七条变电站送电前验收应按照相关控制措施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设备检验、试验、测量等操作应由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模版(二篇)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模版(二篇)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变电所设备的正常投入使用,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适用于变电所的设备验收工作。

第三条变电所设备验收包括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等设备的验收。

第四条变电所设备验收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条变电所设备验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

第六条变电所设备验收应由专业团队进行。

第二章设备验收程序第一条申请验收(一)变电所设备验收前,变电所管理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报告申请验收。

(二)报告申请验收的内容包括设备基本情况、验收时间、验收依据等。

第二条验收方案制定(一)设备验收组根据申请验收的设备情况制定验收方案。

(二)验收方案应明确验收的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验收准备(一)设备验收组应提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验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准备验收所需的测试仪器、材料等。

(二)设备验收组应确保验收所需的测试仪器仪表、材料等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第四条验收程序(一)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进行设备验收,可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测量等方式进行。

(二)验收组应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做出评价,是否合格。

第五条验收报告(一)设备验收组应在设备验收结束后制作验收报告。

(二)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的设备基本信息、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验收结果、验收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验收结果处理(一)验收结果应分为合格、不合格。

(二)对于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排使用,并进行相应的备案工作。

(三)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验收档案管理设备验收档案应详细记录验收的全部过程,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

第三章验收责任第八条设备验收的责任主体为变电所管理单位。

第九条变电所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工作,并确保验收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设备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

变电通用验收管理规定(3篇)

变电通用验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变电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地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变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及设备等。

第三条变电工程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验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变电工程安全可靠运行。

3. 质量原则:保证变电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4. 经济性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5. 效率原则:提高验收工作效率,缩短验收周期。

第二章验收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变电工程验收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并成立验收委员会。

第五条验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主任:由电力公司主管领导担任。

2. 副主任:由电力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3. 委员:由电力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质量监督部门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验收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验收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

2. 组织验收: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3. 审核验收报告: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4. 提出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验收内容与标准第七条变电工程验收内容包括:1. 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等。

2. 设计质量: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

3. 设备质量:包括设备制造质量、设备安装质量、设备调试质量等。

4. 工程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等。

5. 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八条变电工程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 第6分册 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 第6分册 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第6分册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前言 (II)1检测条件 (1)1.1环境要求 (1)1.2待测设备要求 (1)1.3人员要求 (1)1.4安全要求 (1)1.5仪器要求 (1)2检测准备 (2)3检测方法 (2)3.1检测原理图 (2)3.2检测步骤 (2)3.3检测验收 (3)4检测数据分析与处理 (3)5检测报告 (3)附录A(规范性附录)铁心接地电流检测报告 (4)I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6分册《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的电力变压器、并联电抗器。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刘雨阳、毛文奇、唐玮、周志权、王青、周洲、刘国荣、王焕琼、黄艳丽、杨准明、肖玮、陈海波。

II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细则1检测条件1.1环境要求a)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检测。

b)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c)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0%。

1.2待测设备要求a)设备处于运行状态。

b)被测变压器铁心、夹件(如有)接地引线引出至变压器下部并可靠接地。

1.3人员要求进行变压器铁心接地电流检测的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a)熟悉变压器铁心接地电流带电检测技术的基本原理、诊断分析方法。

b)了解钳形电流表和专用铁心接地电流带电检测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性能。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6分册 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6分册  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6分册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1)3.1 关键点见证 (1)3.1.1 参加人员 (1)3.1.2 验收要求 (1)3.1.3 异常处置 (2)3.2 出厂验收 (2)3.2.1 参加人员 (2)3.2.2 验收要求 (2)3.2.3 异常处置 (2)4 到货验收 (2)4.1 参加人员 (2)4.2 验收要求 (2)4.3 异常处置 (3)5 竣工(预)验收 (3)5.1 参加人员 (3)5.2 验收要求 (3)5.3 异常处置 (3)6 启动验收 (3)6.1 参加人员 (3)6.2 验收要求 (3)6.3 异常处置 (3)附录 A (4)A.1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4)A.2电流互感器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5)A.3电流互感器出厂验收标准卡 (7)A.4电流互感器到货验收标准卡 (10)A.5电流互感器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11)A.6电流互感器交接试验验收标准卡 (14)A.7电流互感器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16)A.8电流互感器启动验收标准卡 (17)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6分册《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流互感器。

3.电流互感器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3.电流互感器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土建接口要求。
用设计,第四部分 7 电流互感器。”
对应监督要点条
查阅设计说明,确
2.电子式互感器与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不得改变其他一次 2.《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 866-2015)中“13.2.8 电
目,记录设计说明

定设备选型是否符
设备结构、性能以及互感器自身性能。
1.所选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性能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容量的远期要求,一次绕组串联时也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
量的要求。
11.1.1.5 所选用电流互感器的动、热稳定性能应满足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的远
保护使用要求,如 的选择以及选择参
侧的电流互感器的相关特性宜一致,避免在遇到较大短路电流时因各侧电流互感
励磁特性)宜一致。
不满足,应查明原 数的依据
器的暂态特性不一致导致保护不正确动作。”

(2)《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Q/GDW 441-2010)中“5.13 电子互感
器(合并单元)c)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高抗差动保护用电子式电流
子式互感器可与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当与其他一次设备组合安装时,不得改变
和图纸中设备选型
合要求
3.震区宜采用抗地震性能较好的正立式电流互感器,系统短路电 其他一次设备结构、性能以及互感器自身性能。”
是否满足要求
流较大的区域宜采用抗冲击性能较好的倒立式电流互感器。
3.《变电站设备验收规范 第 6 部分 电流互感器》(Q/GDW 11651.6-2016) 附录 A 中表 A.1 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表。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3-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建立管理常态机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主要包括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研究制定,成果发布,应用实施,评价考核和滚动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需求规划、研究制定、发布应用工作;(三)指导和评价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国网物资部负责在工程物资采购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未能履约的设备供应商进行管理。

第六条国网交流部、直流部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应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网发展部、运检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工程可研规划、运维检修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

第八条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执行公司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二)指导地市供电企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落实应用要求,提出需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四)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审查技术要求,核查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第九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在所管辖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监造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

(一)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通用设备应用要求,并体现于违约责任相关条款;(二)组织监造单位按照合同进行监造,落实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设备管理)2020年平凉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验收细则

(设备管理)2020年平凉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验收细则

平凉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竣工验收细则(试行)2013年3月前言为科学指导和规范各单位输变电设备竣工验收工作,提高验收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保证电力设备的“零缺陷”投运,公司组织制定了《平凉供电公司输变电设备竣工验收细则》的试行本,内容包括输电线路、变电一次设备、直流系统、防误装置、继电保护、光纤通信、变电站监控系统、计量装置及技术监督专业。

本细则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并结合平凉供电公司设备运行状况及生产运行维护经验编制。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平凉供电公司基建部。

1、总则1.1为规范平凉供电公司输电线路、变电一次设备、直流系统、防误装置、继电保护、光纤通信、变电站监控系统、计量装置及技术监督专业的竣工验收工作,实现工程项目“零缺陷”投运,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及反事故措施,结合平凉电网实际情况和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维护经验而制定。

1.3本细则适用于平凉供电公司110kV输变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电压等级的新、改、扩建工程以及大修技改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1.4 本细则所规定的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是电力设备竣工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5 本细则所指电力设备主要包括110kV输变电工程中的输电线路、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无功设备、电力电缆、直流系统、防误装置、继电保护、光纤通信、变电站监控系统、计量装置等。

1.6计量装置、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由公司营销部安排计量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7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应熟悉、掌握本细则,并认真执行。

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公司基建部。

1.8 本细则解释权属平凉供电公司基建部。

2、引用的主要规程、标准和参考资料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5344-2006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3、变电一、二次设备3.1变压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高压并联电抗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3断路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GIS)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5隔离开关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6高压开关柜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9电容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0串联电抗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1耦合电容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2避雷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3油浸式接地变压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4干式接地变压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5消弧线圈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6电缆(接线)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7电缆沟防火封堵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8硬母线及过道管母线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19软母线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0 直流系统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1五防装置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2计量装置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3光缆通信参照《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DL/T5344-2006 )3.23.1 光缆验收表1验收人员:验收日期:光缆验收表2 年月日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3.2光通信设备验收3.23.2.1 SDH光接口测试记录检查3.23.2.2 SDH电接口测试记录检查3.23.2.3以太网功能检验3.23.2.4系统误码性能测试表检查3.23.2.5SDH网元级网管检查3.23.2.6光放大器功能检查3.23.3 PCM设备检查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3.5通信电源系统验收验收人员:验收日期:.23.5.2直流配电设备检测项目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3.5.4 蓄电池组检查项目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4继电保护(智能模块)参照《西北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现场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西北调〔2013〕12号)验收人员:验收日期:3.25继电保护(常规)验收人员:验收日期:5、输电线路验收人员:验收日期:6、技术监督6.1变压器及油浸电抗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6.2 SF6断路器验收人员:验收日期:6.3真空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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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2016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6分册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前言 (II)1验收分类 (1)2可研初设审查 (1)2.1参加人员 (1)2.2验收要求 (1)3厂内验收 (1)3.1关键点见证 (1)3.1.1参加人员 (1)3.1.2验收要求 (1)3.1.3异常处置 (2)3.2出厂验收 (2)3.2.1参加人员 (2)3.2.2验收要求 (2)3.2.3异常处置 (2)4到货验收 (2)4.1参加人员 (2)4.2验收要求 (2)4.3异常处置 (3)5竣工(预)验收 (3)5.1参加人员 (3)5.2验收要求 (3)5.3异常处置 (3)6启动验收 (3)6.1参加人员 (3)6.2验收要求 (3)6.3异常处置 (3)附录A (4)A.1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4)A.2电流互感器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5)A.3电流互感器出厂验收标准卡 (7)A.4电流互感器到货验收标准卡 (10)A.5电流互感器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11)A.6电流互感器交接试验验收标准卡 (14)A.7电流互感器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16)A.8电流互感器启动验收标准卡 (17)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6年*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6分册《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流互感器。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

电流互感器验收细则1验收分类电流互感器验收包括可研初设审查、厂内验收、到货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五个关键环节。

2可研初设审查2.1参加人员a)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参加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2.2验收要求a)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对可研报告、初设资料等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b)可研初设审查阶段主要针对电流互感器选型涉及的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安装处地理条件进行审查、验收。

c)审查时应审核电流互感器选型是否满足电网运行、设备运维、反措等各项要求。

d)审查时应按照附录A1中要求执行。

e)应做好评审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1),报送运检部门。

3厂内验收3.1关键点见证3.1.1参加人员a)电流互感器关键点见证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1000(750)kV电流互感器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人员。

c)500(33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3.1.2验收要求a)1000(750)kV电流互感器验收,应对电流互感器制造过程的关键点进行验收。

b)对首次入网的500(33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设备或者在运检部门认为必要时应进行关键点见证。

c)关键点见证采用查阅制造厂家记录、监造记录和现场查看方式。

d)物资部门应督促制造厂家在制造电流互感器前20天提交制造计划和关键节点时间,有变化时,物资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运检部门。

e)关键点见证包括设备选材、装配、干燥处理过程、总装配等。

f)关键点见证时应按照附录A2要求执行。

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关键点见证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2),报送运检部门。

3.2出厂验收3.2.1参加人员a)电流互感器出厂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1000(750)kV电流互感器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人员。

c)500(33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3.2.2验收要求a)出厂验收内容包括电流互感器外观、出厂试验过程和结果。

b)1000(750)kV电流互感器出厂验收应对所有项目进行旁站见证验收。

c)对首次入网的500(33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设备或者在运检部门认为必要时进行出厂验收。

500(33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出厂验收宜对工频耐压试验、局部放电测量等关键项目进行旁站见证验收,其它项目可查阅制造厂记录或监造记录。

同时,可对相关出厂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d)物资部门应提前15日,将出厂试验方案和计划提交运检部门。

e)验收人员应审核出厂试验方案,检查试验项目、试验顺序是否符合相应的试验标准和合同要求。

f)设备投标技术规范书保证值高于本细则验收标准要求的,按照技术规范书保证值执行。

g)对关键点见证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验。

h)出厂验收时应按照附录A3内容进行。

3.2.3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出厂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3),并报送运检部门。

4到货验收4.1参加人员电流互感器到货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4.2验收要求a)电流互感器到货验收应进行货物清点、运输情况检查、包装及外观检查。

b)运输前5个工作日制造厂家应提供路径图并标明有运输尺寸和重量限制的地点。

c)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运输应安装三维冲撞记录仪(或振动子),卸货前、就位后两个节点应检查三维冲撞记录仪(振动子)的冲击值,运维单位应留存三维冲撞记录纸和押运记录的复印件。

d)到货验收按附录A4要求执行。

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到货验收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4),报送运检部门。

5竣工(预)验收5.1参加人员a)电流互感器竣工(预)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电流互感器验收负责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

5.2验收要求a)应对电流互感器外观进行检查核对。

b)应核查电流互感器交接试验报告,对交流耐压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c)应检查、核对电流互感器相关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验收规范、技术合同等要求。

d)交接试验验收要保证所有试验项目齐全、合格,并与出厂试验数值无明显差异;e)针对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流互感器,应按照不同的交接试验项目、标准检查安装记录、试验报告。

f)电压等级不同的电流互感器,根据不同的结构、组部件执行选用相应的验收标准。

g)验收工作按附录A5、附录A6、附录A7要求执行。

5.3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填入“竣工(预)验收及整改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7),报送运检部门。

6启动验收6.1参加人员电流互感器启动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6.2验收要求a)竣工(预)验收组在电流互感器启动验收前应提交竣工(预)验收报告。

b)电流互感器启动验收内容包括本体外观检查、电流互感器声音、油位、密度指示、红外测温等。

c)启动验收时应按照附录A8要求执行。

6.3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填入“工程遗留问题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8),报送运检部门。

4附录A(规范性附录)验收标准卡A.1电流互感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标准检查方式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问题说明一、参数选型验收验收人签字:1外绝缘爬距应依据最新版污区分布图进行外绝缘配置;资料检查□是□否2额定一次电流额定电流选择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要求。

□是□否3动、热稳定参数满足系统最大短路电流要求;一次绕组串联时也应满足安装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

□是□否4二次绕组级次组合二次绕组数量、变比、准确等级、输出容量应满足实际需求。

□是□否5结构型式①震区宜采用抗地震性能较好的正立式电流互感器,系统短路电流较大的区域宜采用抗冲击性能较好的倒立式电流互感器。

②油浸式互感器应选用带金属膨胀器微正压结构型式。

③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使用应注意避免保护死区。

□是□否二、土建部分验收验收人签字:6检修通道检修通道应满足现场运维检修需求。

资料检查□是□否电流互感器基础信息工程名称设计单位验收单位验收日期5A.2电流互感器关键点见证标准卡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标准检查方式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问题说明一、材料验收验收人签字:1硅钢片(铁芯)①外购件与投标文件或技术协议中厂家、型号、规格一致;②外购件具备出厂质量证书、合格证、试验报告;③外购件进厂验收、检验、见证记录齐全;④实物与文件对证。

资料检查□是□否2电缆纸(油浸式)□是□否3绝缘油(油浸式)□是□否4密封件□是□否5漆包线□是□否6一次导电杆及端子□是□否7油位计(油浸式)□是□否8瓷套□是□否9膨胀器(油浸式)□是□否10二次绕组屏蔽罩材质□是□否11聚酯薄膜(SF 6绝缘)□是□否12SF 6气体(SF 6绝缘)□是□否13防爆膜(SF 6绝缘)□是□否14密度继电器(SF 6绝缘)□是□否15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绝缘干式)□是□否16硅橡胶护套(复合绝缘干式)□是□否二、绕组绕制验收人签字:电流互感器基础信息工程名称制造厂家设备型号生产工号验收单位验收日期序号验收项目验收标准检查方式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问题说明17绕组制造①绕组无变形、倾斜、位移、幅向导线无弹出;②各部分垫块无位移、松动、排列整齐;③导线接头无脱焊、虚焊;④二次引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防止外部操作造成内部引线扭断;⑤如具有电容屏结构,其电容屏连接筒应要求采用强度足够的铸铝合金制造,以防止因材质偏软导致电容屏连接筒移位。

旁站见证/资料检查□是□否三、铁芯制作验收人签字:18铁芯制作①外表平整无翘片,无波浪状;②叠厚,铁饼、心柱直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③铁轭端面平整,铁轭端部应固定牢固;④铁芯对夹件绝缘电阻要不小于0.5MΩ。

旁站见证/资料检查□是□否四、真空干燥处理验收验收人签字:19真空处理过程(油浸、SF6绝缘)干燥时间、温度等严格按制造厂工艺流程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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