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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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转让声明

优先权转让声明

优先权转让声明
优先权转让声明是一种正式书面文件,用于宣布某人或某机构将其拥有的某项权利的优先权转让给他人。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优先权转让声明的模板,仅供参考:
优先权转让声明
日期:[填写日期]
我,[您的全名],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住址:[填写住址],特此声明:
鉴于,我持有的关于[具体事项]的优先权(以下简称“该优先权”);
我特此宣布,我已经将该优先权转让给[受让人的全名],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住址:[填写住址];
该转让自[填写具体日期]生效。

从此日期起,受让人将成为该优先权的合法持有人。

本人保证该优先权的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不受任何限制,并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对该优先权的任何形式的异议或争议。

特此声明。

甲方(转让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通用的模板,实际使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为了确保法律效力,建议在起草和签署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13)四种特殊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13)四种特殊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题十三四种特殊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一、对优先权的审查本部分结合《专利法》第30条以及《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6.2节中的重点内容对要求优先权的初步审查进行归纳解析。

1.要求优先权声明时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无补正机会,不能恢复)2.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内容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原受理机构名称为中国)。

未写明或者错写在先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而申请人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可以请求恢复)3.在先申请文件副本①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该在先申请的原受理机构出具。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并且在请求书中写明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②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全部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③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在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在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无补正机会,但可以恢复)④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在先申请的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专利局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从该受理机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不需要再提交纸件复本。

⑤当事人在提交外文优先权证明文本时,应当同时附具中文题录译文。

4.在后申请的申请人(1)外国优先权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当一致,或者是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之一。

申请人完全不一致,且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

办理专利证明文件备案请求书

办理专利证明文件备案请求书
18生物材料保藏证明
19生物材料存活证明
20企业组织形式改变的证明文件
21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的批示
22其他
③权利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
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



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请求人类型权利人专利代理机构
经办人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代理机构代码
⑤送达方式邮寄自取网上获取
07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更名的证明文件
08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09企业注销的证明文件
10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证明文件
11破产清算的详细财产分配情况证明
12继承人合法地位的公证书
13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文件
14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赠与合同
15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证明
16关于改正译名错误的声明
17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





收件人姓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城区(乡)、街道、门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总委托书证明文件原件页申请号清单证明文件题录信息
⑧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⑨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①备案类型首次备案
对已备案文件补充备案(已有文件备案编号)
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备案请求(备案预约号)
递交日
挂号条码
②备案文件类别
01总委托书
02专利权转让证明
03优先权转让证明

优先权转让证明模板

优先权转让证明模板

优先权转让证明模板
本证明由以下两方签署:
1.原权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申请日)向__________(受理局)提交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为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就上述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此确认,上述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已由甲方全部转让给乙方。

2.乙方在此确认,上述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已由乙方全部受让自甲方。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原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声明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原权利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优先权转让证明模板,您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签署时,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一) 要求外国优先权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审查员应当审查作为要求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提出的,或者是对该成员国有效的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对于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当审查该国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有权享受巴黎公约给予的权利,即申请人是否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或者申请人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

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在先申请有两项以上的,其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对于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作出视为未要求那项超出优先权期限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知。

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是否是巴黎公约定义的第一次申请以及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第一次申请明显不符合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先申请与后一申请的主题明显不同。

在先申请可以是巴黎公约第四条第A款定义的要求发明人证书的申请。

2. 要求优先权声明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并以未提出书面声明为理由视为未要求多项优先权而在书面声明中未写明、或者错写部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国家或组织的,视为未要求该项优先权。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6(答案解析)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6(答案解析)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从商标的构成要素为标准,商标分为( )。

A.文字商标B.图形商标C.立体商标D.组合商标正确答案:A、B、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下列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示方法说法正确的是()。

A.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可附着在产品本身B.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可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使用C.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可进行广告宣传D.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E.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可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正确答案:B、D、E本题解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可采用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示方法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2.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3.使用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包括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地理标志进行的广告宣传;4.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5.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6.其他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

3.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 )正确答案:正确本题解析:暂无解析4.下列关于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表述错误的是()。

A.药品和卷烟这两类商品使用的商标必须为注册商标B.我国注册商标采用强制注册原则C.我国目前施行的是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并行的商标制度D.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我国目前施行的是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并行的商标制度,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

一、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具。

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后,十二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六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即优先权证明)。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专利授权文件副本请求人需要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即授权公告文本),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

“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只向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的,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3、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

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副本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电子申请客户端常见问题解答-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电子申请客户端常见问题解答-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更新日期:2016年11月03日)1.电子申请客户端问答 (2)1.1.升级安装问题解答 (2)1.2.操作使用问题解答 (5)1.3.校验规则问题解答 (6)1.4.批量接口问题解答 (10)1.5.著变问题解答 (11)1.6.其他问题解答 (12)2.在线业务办理平台问答 (16)1.电子申请客户端问答1.1.升级安装问题解答1.1.1.cpc客户端中,案卷打开报错,如下图:答: 出现此问题是因为,用户的cpc客户端是旧版本的客户端程序,请使用20161022发布的新的客户端升级程序进行升级即可解决。

1.1.2.直接安装电子申请网站上的cpc客户端升级压缩包(20161022),结果升级失败?答:最新的cpc客户端升级包需要先下载到本地,进行解压缩,点击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进行安装。

1.1.3.客户端升级失败,升级程序会生成一个OffLineUpdate.err文件,打开该文件,显示的错误信息“C:\Program Files (x86)\gwssi\CPC客户端\DevExpress.Utils3.dll”,该如何操作?答:关闭电子申请客户端,结束OffLineUpdate进程。

重新选择OffLineUpdate.exe,右键点击“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1.1.4.客户端升级后,打开客户端程序、导入案卷包、打开客户端模板会报错,提示无法获取“AxforApplicaton”控件窗口。

答:此问题一般是由于未安装fmlsetup-ax-greatWallCS.exe数学式控件引起的,请先安装数学式控件,再安装OffLineUpdate.exe升级程序。

1.1.5.升级后的cpc客户端程序中,接收不到通知书,是什么原因?答:在cpc客户端程序中,系统设置》选项》网络,刷新网络页面,将网络切换成现有使用网络即可。

1.1.6.CPC客户端升级过程中,提示升级失败或提示“目录不是空的”怎么解决?答:可能是由于升级操作不当导致,建议重新执行升级程序或删除该路径下C:\Program Files (x86)\gwssi\CPC客户端\Config\BAR\ frmMain.xml文件。

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及实务操作

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及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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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交规定的文件
外文提出的PCT申请 • 进入声明 •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中的文字 译文、附图和摘要附图副本(适用时) • 其他文件(适用时),如申请人变更证明材料
中文提出的PCT申请 • 进入声明 • 摘要、摘要附图副本(适用时) • 其他文件(适用时)
14
(3) 缴纳规定的费用
41
(4)说明书附图
与最新国际公布文本一致 有文字的应译成中文 不得含有明显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的内容,或
其他贬低性的陈述 满足国家公布要求 单独连续编页
42
(5)对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补正要求
补正书中应当正确填写发文序列号
申请文件的补正要求
–说明书
按段替换
–权利要求书
按项替换
–说明书附图
与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上记载的一致 特殊情形
PCT申请在国际阶段包含援引加入的项目或 部分的,专利局可能重新确定其在中国的申 请日
25
(3)发明名称
与最新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记载的相符,不限 字数
进入声明与说明书中的一致 注意:容易混淆的字 如:记、纪;陈、阵;a、α
发明名称的修改 以修改文件的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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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明人
发明人信息的确定 发明人的译名 特殊情形 发明人译名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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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信息的确定
应当是自然人 应当与最新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记载的一致,
并且是针对中国的发明人 在国际阶段变更过发明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后
的发明人
28
发明人的译名
应当与原文相符 姓和名的先后顺序应当按其所属国的习惯翻译,
以电子形式公布的序列表 其他
5
国际公布文本
扉页 –著录项目信息 –声明信息 –已公布信息 –其他信息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加速发展,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保护创新成果和维护创新者权益方面,专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时候,创新者可能需要将其专利优先权转让给他人,这就需要有一份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的文件。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是一份合法文件,用于确认原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优先权转让给另一方。

这是一项重大的交易,需要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可靠,并且保护双方的权益。

在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中,必须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的要素:1. 转让人信息:证明中需要明确标明专利优先权的原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这是为了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 受让人信息:证明中同样需要明确标明专利优先权的新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这是为了确保受让人的身份合法性,并且方便与其进行联系。

3. 专利信息:证明中需要详细描述所转让的专利的相关信息,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领域等。

这是为了确保转让的专利的准确性和明确性。

4. 转让条款:证明中需要明确规定转让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例如转让日期、转让方式、转让费用等。

这是为了确保双方在转让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避免任何争议的发生。

5. 签字和盖章:证明中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签字和盖章,以示双方的同意和合法性。

这是为了确保证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是专利转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不仅有助于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可靠性,还有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对于转让人来说,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是其放心将专利转让给他人的保证;对于受让人来说,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是其确保获得专利优先权的法律依据。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的制作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首先,双方应当协商并达成转让意向。

然后,由转让人准备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的初稿,并与受让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最后,双方共同签署证明,并保留各自的复印件作为备份。

专利优先权转让证明是专利转让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确保了专利转让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第一篇: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一、简要说明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二、办理途径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四、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供的申请书件1、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

五、规费的缴纳每件优先权申请应缴纳规费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优先权证明文件》的领取申请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优先权证明文件》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申请人死亡造成的优先权转让证明缺陷分析及解决对策

申请人死亡造成的优先权转让证明缺陷分析及解决对策

申请人死亡造成的优先权转让证明缺陷分析及解决对策本国优先权制度保障了申请人享有最早时效的权利,但也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有本国优先权。

论文探讨了在先申请的部分申请人死亡后,其他申请人提出在后申请,是否可以要求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问题,并结合专利法和审查实际操作,总结了此种情况下应如何提交合格的证明材料。

【Abstract】Priority system protects the applicant’s right to have the earliest prescription in China,but also sets strict application conditions,in order to enjoy the priority,patent application should satisfy the specified conditio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whether other applicants can apply for and enjoy the priority after the death of applicant(s),combined with the patent law and the actual patent examination operation,this articlepresents how to submit qualified certification materials.标签:优先权;申请人;专利权转移;继承法1 引言《專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中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1-2]。

享有本国优先权必须满足几个条件:①本国优先权为发明和新型,且不是分案申请;②同一主题的首次申请,且在先申请的主题尚未授权;③在后申请必须自在先申请提出的12个月内提出;④在先申请没有享有过优先權;⑤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应一致[3]。

专利申请提交文件清单

专利申请提交文件清单

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申请号或专利号:F/11101 发明专利请求书份共页Fj/10803 强制许可请求书页F/12101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份共页Fh/10804 强制许可使用费用数额裁决请求书页F/13101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份共页J/11201 请求提前公布声明页C/10002 权利要求书份共页K/11301 实质审查请求书页B/10003 说明书份共页Xj/1230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页E/10004 说明书附图份共页R/13102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份共页D/10005 说明书摘要份共页S/13103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份共页De/10006 摘要附图份共页P/10018 申请文件副本页A/10007 补正书份共页g/11102 生物材料保藏证明份共页I/10008 专利代理委托书份Z/10019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份共页H/10009 费用减缓请求书份N/11103 实质审查参考资料份共页U/10010 延长期限请求书份Mg/10020 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份共页Hu/10011 恢复权利请求书份Mg/10021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份共页L/10012 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份共页Mg/10022 人民法院判决书份共页L/10013 意见陈述书(通用) 份共页r/10201 优先权转让证明份共页T/10014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份r中/10202 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本页Fs/10015 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份行政复议请求书共页Fy/10016 附页份共页O/10023 信函份共页Gz/10017 更正错误请求书份Pu/10203 优先权文件副本份共页W/10401 复审请求书份Pu中/10204优先权文件副本首页译文份共页Fy/10402 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书份共页ZM/10024 其它证明文件份共页Fh/10403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书份共页10211 撤回优先权声明份共页Y/10601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份共页Tf/10501 放弃专利权声明份共页M/10801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份共页Fg/10802 中止程序请求书份共页填表注意事项一、本表仅供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后各种文件时使用。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doc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doc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合同范本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申请日期:
申请号: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收费标准:出具商标证明费100元。

3、共有商标申请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1.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

2.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工正。

申请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定印章,补正于续后,申请日期予以保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6.10.14•【文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上线的业务通知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专利权人:为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和手续办理的流程与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发完成了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拟定于2016年10月22日上线运行。

该系统优化了现有专利初步审查业务流程,升级了电子申请客户端,新增了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

关于系统上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使用相关事项1.10月22日凌晨0时至12时,电子申请客户端进行系统升级。

届时,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暂停服务,暂停接收电子申请文件、发送和下载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服务。

12时后系统恢复正常。

2.10月29日凌晨0时至12时,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暂停服务,12时后系统恢复正常,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完成发布,用户可直接在线实时提交专利申请。

网址为:http://。

用户第一次使用需要下载并安装编辑器控件和证书控件。

3.10月22日12时至10月28日24时,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提交新申请可正常接收电子申请回执,受理阶段通知书将在10月29日12时后陆续发出。

10月22日之前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受影响。

二、表格使用相关事项系统上线同时启用新修订的业务表格,该表格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请参见“关于公布专利(申请)相关表格的通知”,网址为:http:///zhfwpt/tzgg/201604/t20160428_1266209.html。

三、其他事项1.电子申请客户端于10月22日0时后不再接收旧版本电子申请文件。

其调整详见《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升级说明》(附件1)。

转让物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

转让物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

转让物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出让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并拥有合法权力转让以下物品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转让物品的基本信息1.1 转让物品名称:1.2 转让物品描述:1.3 转让物品的数量/规格:第二条转让事由2.1 甲方将转让物品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转让给乙方的原因是(在此描述):第三条转让条件3.1 转让价格:3.2 转让时间:3.3 转让地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保证对转让物品享有完全的、独立的、不受限的所有权;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转让物品的权属证明文件;4.3 甲方应确保转让物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支付转让费用;5.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转让物品;5.3 乙方承诺使用和管理转让物品,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5.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联系方式,并在需要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转让物品的权属转移6.1 转让物品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自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日期起转移给乙方;6.2 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转让物品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文件。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双方应互不泄露;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移交转让物品的所有权和权属证明文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8.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价格和时间支付转让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8.3 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9.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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