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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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1.引言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监督机制。

2. 目标此制度的目标如下:- 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秉持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提倡教师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规定;- 加强对教师工作过程和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进行及时纠正和惩处,确保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3. 主要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明确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

- 师德师风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加强师德师风意识和素养的培养。

- 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的教师评估和监督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监督。

- 追究责任机制: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公开通报。

4. 实施步骤制定和实施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相关的工作组织:设立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该制度的机构。

- 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培训内容和评估标准等。

- 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教师对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并进行师德师风培训。

- 实施和监督:扎实有效地执行该制度,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教师,及时进行纠正和惩处,确保公平公正。

5. 预期效果通过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 教师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的培养和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生受益;- 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纪律性增强。

结论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教育系统的长期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支持和推动该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引言在教育体系中,教师是引导学生走向正确道路的重要角色。

他们的道德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因此,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定义教师道德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教师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学生进行体罚、精神虐待,违反课堂纪律,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1. 警告:对于轻微的道德违规行为,可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警告:对于轻微的道德违规行为,可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于重复犯错或者较为严重的道德违规行为,可予以记过处理。

记过:对于重复犯错或者较为严重的道德违规行为,可予以记过处理。

3. 降级或者撤职:对于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教师,可以考虑降级或者撤职处理。

降级或者撤职:对于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教师,可以考虑降级或者撤职处理。

4. 解聘:对于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学生利益和学校声誉的教师,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解聘:对于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学生利益和学校声誉的教师,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三、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对于教师的道德违规行为,除了学校的内部处罚外,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涉及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四、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道德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投诉制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结语建立健全的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既能规范教师的行为,又能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更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期待每一位教师都能遵守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引导学生走向成功的人生道路。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师风正派,保障教育质量,根据《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全体教职工,包括行政人员、教师及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将教师师德行为与教学科研、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等相结合,形成科学、完善的教师考核体系,促进教师的职业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学校将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追究:(一)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教育教学中存在虐待学生、侮辱学生等不当行为;(二)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不正当交往;(三)教学过程中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疏于备课、违规考试等行为;(四)传播不正当、不负责任的言论,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五)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行为。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行为追究制度,形成教师自觉遵守、学校严格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追究程序第六条对涉及教师师德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发现,学校将及时展开调查,并依次进行以下程序:(一)立案调查:学校收到举报、投诉材料后,立即成立师德委员会,对涉事教师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调查工作公正、客观。

(二)听证程序:对于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学校将组织听证会,听取涉事教师及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形成听证记录。

(三)结案审核:听证会结束后,由师德委员会进行结案审核,根据听证会所得证据及相关材料,形成结案报告。

(四)追究责任:根据结案报告,学校将对涉事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评估,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追究措施。

第七条对因教师师德行为涉及的案件,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对于涉及严重师德失范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以下纪律处分措施:(一)诫勉谈话:对轻微失范的教师进行口头警告和诫勉;(二)书面警告:对失范情节较重的教师进行书面警告;(三)记过:对失范情节严重的教师进行记过处分;(四)降职:对教师行为极度失范的情况,学校可以采取降职措施;(五)辞退解聘:对教师行为极为恶劣、情节严重的情况,学校可以采取辞退解聘措施。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在教育过程中,师德师风建设是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的重要环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仅是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为了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2.1 师德师风的概念师德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等方面。

师风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和行为习惯,包括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严谨治学、勤教力学等方面。

2.2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认定、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追究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责任追究的对象:全体教职工。

(3)责任追究的内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教学不规范等。

(4)责任追究的程序:举报、调查、核实、处理、反馈。

(5)责任追究的方式: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3.1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教师更加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和职业行为规范,以良好的师德师风感染和引导学生。

3.2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在安全、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中成长,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3.3 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消除教育不公现象,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的未来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3.4 提升教育形象和社会地位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升教育的形象和社会地位,增强全社会对教育的信任和支持。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维护
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师德失范行为责任的界定,并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结果。


于轻微失范行为,可以进行警告、批评教育或者教育禁闭等处理;对于严重失范行为,可进行记过、留校察看、降级或者开除等处理。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包括举报渠道、检查评估和监督检查等。

学校
和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教师自评、同事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教师的师德进行
考核。

3.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师德与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
教学水平。

教师可以参加师德师风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水平。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措施,对表现突出、师德高尚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激
发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
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引言:师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之才,肩负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教师的师德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学生成长的引导。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以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为案例,探讨其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1)目标:明确规定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2)原则:公正、公平、严肃、有效的原则。

2. 追究的条件和程序(1)条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反师德的行为或者事故,导致严重后果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2)程序: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责任的程序,包括事实调查、听证、处分和申诉等程序。

3. 追究的措施(1)警告:针对一中教师的轻微过错,对该教师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记过:对一中教师的一般过失或轻微失职行为,记以行政记过。

(3)降级:对一中教师有较严重过失或失职行为的,可以降低其职务等级或者岗位等级。

(4)辞退:对一中教师有严重过失或失职行为的,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情况1. 师德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一中校园内进行了师德教育和规范,包括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师德考核等,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

同时,一中建立了教师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明确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追责。

2. 事实调查和听证程序的公开透明一中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事实调查和听证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相关程序和材料对教师本人和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 严肃追究师德责任一中根据教师的违纪程度,严肃追究相应的师德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警告、记过等处分对于轻微违反师德的教师是一种警示,起到了警戒教育的作用。

而辞退则是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的惩处措施,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1. 引言学校教师是培养学生的重要角色,他们应该以身作则,维护良好的道德操守。

然而,如果教师违反道德准则,采取不当行为,必须有一套明确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来保障教育环境的稳定和学生权益的保护。

2. 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或性骚扰;- 课堂纪律管理不善,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虐待;- 涉嫌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行为;- 教学内容存在严重错误或误导性信息;- 恶意中伤或诽谤同事或学生等。

3. 处罚制度3.1 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职调查:一旦收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学校将立即停职调查涉事教师,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教育环境的稳定。

- 证据收集和调查:学校将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全面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 处罚决定:如果调查确认教师有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聘等。

3.2 中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中等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调查和警告:对于轻微的道德违规行为,学校将进行调查,并向教师发出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行为。

- 教育和培训:学校可以要求教师参加相关道德教育和培训课程,以提高其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

4. 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方面:- 学校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教师遵守道德准则。

- 教师责任:教师作为学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道德规范,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学生权益保护: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权益,建立投诉渠道和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监督。

5. 结论建立对学校教师道德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维护教育环境的稳定和学生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确保教师遵守道德准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教师也应当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权益,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管理,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提升教育质量。

三、责任主体1. 教师教师是本制度的责任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师德师风行为规范,严守职业道德。

2. 学校学校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四、行为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教学态度和方法2. 评价和奖惩3. 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4. 学术研究和学术不端行为五、责任追究措施1. 预防措施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意识,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2. 监督措施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听课评教、学生评价等方式,监督教师的行为。

3. 处理措施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教师,学校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谈话教育- 通报批评- 记过处分- 降职或罢免职务- 终止劳动合同六、责任追究程序1. 举报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可以对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 调查核实学校应当对举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3. 处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申诉对于不满处理决定的教师,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复核。

5. 责任追究学校应当依据处理决定,对教师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处理结果的执行。

七、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对本制度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师德师风行为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完善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应当广泛宣传,确保教师和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对于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当依法进行。

学校师德追究制度

学校师德追究制度

一、引言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教育公平正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2. 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职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等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2. 追究条件(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政策。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歧视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4)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索要、接受学生、家长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3. 追究程序(1)发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学校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经调查核实,确认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追究方式(1)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取消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证。

(3)调离教育岗位。

(4)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追究1. 学校负责人对本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总责。

2.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学校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办法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办法
3.定期举办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视程度。
十七、法律责任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构成违法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十八、跨区域协同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对于跨区域师德师风问题,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联动效应;
2.在处理跨区域师德师风问题时,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调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定期举办跨区域师德师风建设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共同提高。
十九、预防与预警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风险的预防与预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4.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核或申诉。
五、保障措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2.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2.对责任追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3.强化责任追究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责任追究制度的信任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办法旨在构建一个健康、纯洁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权益,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方式、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教育、激励、评价等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格局。同时,通过持续改进和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师德师风建设的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保障。

教育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和国家的发展。

师德失范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形象,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确保学生权益,我国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定义和目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和追究责任的机制。

其目的是维护师德师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三、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1. 明确师德失范行为的界定师德失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教学不力,敷衍了事;(3)学术不端,如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4)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等行为;(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学校内部调查: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师德师风监督机构,对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教育行政部门介入:在学校内部调查的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介入,对涉及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问题进行复核和处理。

(3)党纪国法追究:对于涉及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应依据党纪国法进行追究,包括党纪处分、取消教师资格、吊销执业资格等。

3. 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档案对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详细的处理档案,记录处理的经过和结果。

对重复违反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应加大处理力度,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4. 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应在入职培训中重点加强师德教育,确保其充分认识到师德失范行为的严重性。

四、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提供法律依据。

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的言行,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法规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师德师能规定,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特别严重的报市教育局处理,并记入教师档案。

2、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及其他商品者,必须向学生返还不当得利,并记入师德档案。

3、组织有偿辅导、补课,从事家教行为屡教不改的,必须除退赔收取的费用,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

4、体罚或变相体罚、讽刺、歧视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记入师德档案。

造成不良影响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5、凡发生一次轻微违反师德师能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告诫;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上级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职称不得晋升。

特别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6、对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首席班主任严重违反师德师能的一律免去其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再作相应处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并按《柏香中心校教师考核方案》予以扣分处理。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给予相关的党纪政纪处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严重影响很大的。

对当事人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5、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7、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永不聘用。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教育质量、教育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和内容(一)责任追究的对象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2.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领导干部;3.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1.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2. 对师德师风问题不重视、不报告、不处理的;3. 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不力、包庇纵容的;4. 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一)纪律处分1. 警告;2. 记过;3. 降级;4. 撤职;5. 开除。

(二)组织处理1. 停职检查;2. 调整工作岗位;3. 解除劳动合同。

(三)行政处罚1. 罚款;2. 没收违法所得;3. 暂停或取消教育资格。

(四)刑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一)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举报。

(二)调查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实。

(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四)反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级教育工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三)学校内部设立师德师风监督机构,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进行监督。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携手共建良好师德师风,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关系到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套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责任,并规定了相应的违规行为及其责任追究措施,以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3. 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3.1 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秉持正确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护学生权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2 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虐待学生、泄露考试内容、违规收受礼品等。

一经查实,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 教学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故意误导学生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 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等。

3.3 责任追究流程- 学校收到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将会立即展开调查。

- 调查结果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

- 对于违规行为的教师,将会进行听证并给予申辩的机会。

- 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学校将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 处理决定应当公示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4. 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4.1 学校的职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教学质量。

4.2 教师的职责教师应当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行为的规范,提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4.3 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违规行为,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5. 结论建立并落实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和教师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规定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规定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师队伍的优良品质,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师德师风,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等方面。

第三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优良性。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落实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教师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修养,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一)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二)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学生的;(三)歧视、侮辱、虐待、性骚扰学生的;(四)强制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者未经学生家长同意组织学生参加收费活动的;(五)索要或者非法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六)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七)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第七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多次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二)在学校或者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严重不良影响的;(三)拒绝或者妨碍责任追究的。

第八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责任追究:(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二)在他人提醒或者制止下停止违反行为的。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九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决定和执行四个阶段。

第十条初步核实阶段,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及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初步了解,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通知有关教师。

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优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党纪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责任分工第四条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明确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校长为本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负总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第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范的;(三)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的;(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第八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一)批评教育;(二)责令道歉;(三)停职检查;(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五)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六)解除劳动合同;(七)其他必要的责任追究方式。

第九条责任追究的程序:(一)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有关教师违反师德风气的举报或者发现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二)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三)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期限;(四)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责任追究的结果书面通知教师。

四、保障与监督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 维护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1. 教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

2.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

3.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家长馈赠等行为。

4.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不得有歧视、排斥、虐待等行为。

5.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责任追究1.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的教师,学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建立师德师风档案,记录其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4.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

五、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责任追究。

2.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举报和投诉。

3. 学校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4.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师德是教师行业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准则,是教师的灵魂所在。

一中作为一所高中,为了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明确师德责任,建立了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是该制度的一份范文,用来作为教师的参考。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一中教师的师德建设,强化教师师德责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因教师在职业行为中存在失职、渎职等不合规行为,严重损害学生及社会的利益,将依据本制度对其进行师德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中所有在职教师,并包括外聘教师。

第四条师德责任追究应坚持“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全员参与、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以学校制定的《一中教职工管理办法》为依据。

第二章追究方式第六条师德责任追究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

1. 轻微失职:指教师在职业行为中犯错、疏忽等轻微错误行为,影响较小,一般不会对学生及教育教学质量造成太大影响。

2. 一般失职:指教师在职业行为中存在一定失职、渎职等较为严重的行为,对学生及教育教学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3. 严重失职:指教师在职业行为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对学生及教育教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七条教师因忘记上课、迟到早退、教学内容不准确等轻微失职行为,将记录在《教师违纪违规行为档案》中,作为日常教务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一般失职行为将由教务处和督导组合成的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的失职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九条严重失职行为将由学校纪律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校领导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第十条对于教师的师德责任追究,应依法设立听证程序,确保教师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违纪证据第十一条对于教师的师德责任追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支持。

教学道德教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学道德教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学道德教风责任追究制度1. 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的教学道德和教风,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追究责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 责任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学校任课的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和访问教授等。

3. 追究制度3.1. 追究机制学校将建立教师教学道德教风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教师的行为,并对违反教学道德和教风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3.2. 违规行为以下行为为违反教学道德和教风的行为,将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不遵守教学纪律,如迟到早退、缺课等;- 教学过程中存在不负责的行为,如不备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等;- 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造假等;- 在教学中存在不当言行,如辱骂学生、歧视学生等。

3.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教学道德和教风的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警告:针对轻微的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记过: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给予书面记录以警示;- 记大过:对于恶性违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并降级;- 辞退:对于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行为,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4. 绩效考核学校将把对教师的教学道德和教风评估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教师绩效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5. 奖励机制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履行教学道德和教风责任,学校将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6.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所有。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教师行为,学校将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为教学道德教风责任追究制度,教师应自觉遵守并履行相应责任,学校将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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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师正确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有效防止和纠正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党纪政纪有关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法规制度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

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
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教育教学质量差,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
4、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行为的;
5、有工作作风不踏实、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意识不强,有令不遵守,有禁不止的行为;
6、不按要求主动进行家访,粗暴对待学生家长的;
7、不完成德育工作任务,导致本班学生经常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中出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造成学生流失的;猥亵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

9、“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不能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教学、活动、劳动中脱离现场,不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体育课不按有关安全规程施教造成学生伤害的;发现学生遭受危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学生从事危险活动,不及时制止;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活动的学生,未给于必要的关注;对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的学生,未及时送诊、汇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特殊路段或在特殊天气情况下,放学期间,不按学校要求护送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10、不按规定收费标准和项目乱收费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接受或索要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11、违反规定,泄露考试内容或怂恿学生考试作弊的。

12、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迟到一学期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无故旷课达2节以上的。

13、在工作日期间经常申岗聊天、参与赌博、酗酒、违反社会公德的。

14、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的;非特殊情况坐在讲台上上课的。

15、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不以事实为依据,捕风捉影,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侮辱、诽谤他人和传播小道消息的,无理取闹的。

16、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17、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无正当理由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

1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的。

19、不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不整,语言粗俗,搬弄是非,言行不一,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劳动成果的。

20、任教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与年级的及格率、优秀率和标准相差太多。

四、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分为: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诫勉谈话。

3、通报批评。

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组织鉴定。

5、辞退。

6、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师德师风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特别严重过错。

1、情节轻微,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不严重、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2、情节严重,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严重过错:
3、情节特别严重,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属特别严重过错。

六、属于一般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1)、(2)、(3)项处理。

七、属于严重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4)项相应处理:
八、属于特别严重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5)(6)项相应处理:
九、教师能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可以免除责任追究。

十、对教师师德师风实行责任追究,应由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非权力范围内的要及时书面上报区教育局,处理结果应及时书面下达与被追究对象。

十一、受到师德师风责任追究的个人有权向学校陈述和申辩,有权向上级教科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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