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78414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4篇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4篇篇1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买卖房屋达成的书面协议。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房屋买卖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1.合同当事人:包括买方和卖方,买方是指购买房屋的一方,卖方是指出售房屋的一方。
2.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产权状况、房屋面积、房屋权属证明等内容。
3.房屋价格:约定购买房屋的价格,包括首付金额、贷款金额等。
4.交付时间:约定交房的时间,一般是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5.付款方式:约定付款的方式,一般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
6.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
7.其他约定:其他相关内容,如物业费用、税费责任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方式1.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保障双方权益。
3.依法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合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1.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同意买卖房屋。
2.履行约定条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履行,包括付款、交付等。
3.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将无法生效。
四、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1.合同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后的3日内。
2.履行条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进行履行,才能使合同生效。
3.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支付定金后,房屋买卖合同即生效。
五、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慎重签署: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慎重,防止因合同内容不清晰或不完整而引发纠纷。
2.了解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法律不符而导致合同无效。
3.保留证据:双方在签署合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生效时间及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生效时间及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交易事宜达成的协议书。
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需要对合同生效时间及合同效力有清晰的了解。
本文将从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效力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同生效时间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开始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签订之后,但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过程中约定特定的生效时间。
1. 即时生效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的情况,合同生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紧急情况下,双方迫切需要立即确立合同关系的情况下。
2. 约定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一般约定生效时间会有具体的日期或某个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例如,约定合同在过户手续完成并且购房款支付完毕后生效。
二、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效力是保证合同各方权益和义务得到切实保障的重要保证。
1. 合同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依照法定程序签署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后,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2. 合同的约束力房屋买卖合同具有约束力,即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并且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
合同的约束力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并避免出现纠纷和法律纠纷。
合同效力的保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a.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合同成立条件、合同有效性、违约责任等。
合同双方可以依据法律的约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b. 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应该具备明确性、具体性和合法性,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和可执行性。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c. 公证和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和登记可以为合同的效力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公证和登记可以增加合同的可信度,防止合同争议的发生,并可作为法律纠纷时的重要凭证。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7篇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7篇第1篇示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变得日益活跃。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屋交易时签订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保障作用。
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如何进行的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素:合法的标的物、合法的目的、一致的要约和承诺、合法的形式。
合法的标的物是指要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房屋。
合法的目的是指双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致的要约和承诺是指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共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法的形式是指签订合同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签字盖章等。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有以下几种情况:书面形式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口头形式的合同,一方支付定金或全款经对方接受后生效;无形式的合同,一方根据约定提供房屋履行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特别约定生效条件的另行办理后生效。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双方有责任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双方应如实告知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的质量状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依法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结果。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双方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和约定,避免后期出现矛盾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双方的约定,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只有遵循合同的约定,双方才能顺利完成房屋买卖的交易,实现共赢的局面。
第2篇示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范房屋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还能够规范交易流程,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如何成立与生效的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要有卖方和买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必须是真实的主体。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引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协议。
本文档旨在探讨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相关事项。
2. 合同的成立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2.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买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作出明确的书面表示。
2.2 标的物明确合同中需明确约定买卖的具体房屋,包括房屋的坐落、面积、楼层等详细信息。
2.3 价格确定买卖合同中需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并且价格应当是具体的、确定的数额。
2.4 财产的交付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成立起始,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购房款项。
3. 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点。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1 协议生效时间约定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例如合同签署之日。
当约定时间一到,合同即生效。
3.2 补充条件的满足有些合同可能会事先规定一些补充条件,只有在这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生效。
3.3 合同履行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开始执行合同内容,并按时完成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4. 其他相关事项在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过程中,还有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4.1 合同变更和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当合同中的约定发生变更或者有解除合同的需求时,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表示。
4.2 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违约金等。
4.3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可以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争议。
5. 结论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保证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妥善处理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8篇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8篇篇1房屋买卖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二、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公寓、别墅、商铺等)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文件名称及编号)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家具、家电等。
(详见附件清单)1. 合同成立: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已阅读并理解,自愿遵守。
2.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甲乙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本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3)乙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真实有效;(4)甲乙双方均已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房屋买卖事项1. 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1)房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等);(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交付:(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2)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房屋时验收,如有损坏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应当在______天内提出异议。
3. 产权过户:甲乙双方应当在房屋交付后______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事项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4.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的规定是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执行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讨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合同成立条件1. 合意:合同成立的第一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在买卖物、价格、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达成一致的意见。
这意味着双方对于房屋的买卖事项达成了实质性的共识。
2. 定金支付: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常常要求买方在合同成立之前支付一笔定金作为确认交易意愿的象征。
定金的支付标志着买方的真实购买意向,而卖方在接受定金后,则认可了买方的购买权。
3. 合同条款的明确: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还要求合同条款能够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描述、交付时间和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4. 权属证明:买卖房屋必须出示合法的权属证明,即卖方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文件,例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买方在经过核实后,确保房屋的归属权清晰明确。
二、合同生效条件1. 审查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经过相关部门或律师的审查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才能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签署过程中需要确保签字人的真实身份,并且保证签字者对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和同意。
2. 相关手续的办理:合同生效还需要履行各项法律手续,如房产登记、产权转移等程序,以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和归属。
3. 交付与付款:合同规定的交房与付款日期到达后,房屋交付并支付款项,合同才能生效。
4. 变更生效条件:如果合同在生效后需要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使变更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意愿。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的重要性1. 保障交易双方权益: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的要求能确保买卖双方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买方通过核实合同条款和房屋所有权证明,确保购买的房屋符合预期,避免买方权益受损。
同时,卖方通过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确保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付款,避免卖方权益受损。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第二条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合同变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依法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七条合同撤销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八条合同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定金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在合同成立时支付。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一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十二条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说明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相关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买卖双方达成购房意向后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买卖房屋的具体事项和权益。
本文将从合同成立过程、合同生效条件和合同的生效时间等方面进行介绍。
2. 合同成立过程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经历以下步骤:2.1 协商讨论买方和卖方在购房意向上达成一致后,开始协商具体的购房事宜,包括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双方应当在协商讨论中秉持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达成协议。
2.2 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后,买方和卖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确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书面合同应当详细记载双方的个人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2.3 合同备案为了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应当将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可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政府机构进行。
备案程序通常包括提交合同相关材料和缴纳相应费用。
3. 合同生效条件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双方,即买方和卖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表示一致同意,双方的签名或电子签名可以作为证明。
3.2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及其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3 合同的完整性合同应当完整、清晰地表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未被删除、涂改或篡改。
3.4 合同备案完成合同备案程序完成后,备案机构将确认合同备案的有效性,此时合同可以生效。
4.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在合同签订后即刻生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的延迟。
具体生效时间可能取决于以下因素:4.1 条件的履行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需要条件履行的条款,只有这些条件满足后合同才能生效。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规定交付房屋的时间,只有到达交付时间后,合同才能生效。
4.2 审批程序在有些情况下,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通过相关审批程序,例如政府部门的审批。
只有在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后,合同才能生效。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效时间是多久进⾏房屋买卖时,为了保障买卖双⽅合法权益,买卖双⽅要签订书⾯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要⽣效才具有法律效⼒的,当事⼈要履⾏⽣效的合同,那么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效时间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时⽣效,⽽房屋买卖合同⾃当事⼈签名、盖章或者按⼿印后成⽴。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条【合同成⽴时间】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当事⼈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同成⽴。
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合同应当采⽤书⾯形式订⽴,当事⼈未采⽤书⾯形式但是⼀⽅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同成⽴。
第五百零⼆条【合同⽣效时间】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续影响合同⽣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续的当事⼈未履⾏义务的,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续的,适⽤前款规定。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效合同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效。
房屋是建筑在⼟地上的,为⼟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该房屋占⽤范围内的⼟地使⽤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卖⽅将房产和⼟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不同时转让⼟地使⽤权,买⽅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续,合同⽆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效,也就不能发⽣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7篇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介绍7篇篇1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宗旨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
二、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房屋权属:甲方为本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完全的产权。
三、买卖条件1. 房屋价格:双方商定本房屋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给甲方。
余款在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 房屋交付:甲方在收到全额房款后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2.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下生效:(1)甲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2)乙方提供身份证明及支付能力证明;(3)双方完成房屋交易相关税费的缴纳。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本房屋的权属无争议,无其他法律纠纷。
2. 甲方应提供真实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及相关资料。
3. 甲方应按时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的完好。
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 乙方应按时支付房款。
2. 乙方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3. 乙方应在交接房屋时检查房屋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约,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购房合同法律生效时间规定
购房合同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时间的规定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购房合同法律生效时间的具体规定:一、合同成立时生效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双方当事人就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
2. 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合同拟定后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二、合同约定生效时间1.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2. 若合同约定了生效条件,则待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2.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3.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网签合同生效1. 在网上依法签订的合同,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购房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业务,应当进行网签备案。
五、民法典生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生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受民法典的影响。
2. 产权证登记只是确认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不影响购房时间的确定。
六、合同签订时间1. 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
2. 若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
3. 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
总之,购房合同的法律生效时间规定较为明确,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房屋买卖的生效日期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的生效日期如何确定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生效日期的确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它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可能影响到后续的一系列交易流程和法律责任。
那么,房屋买卖的生效日期究竟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
一般来说,当双方就房屋买卖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就成立了。
但是,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立即生效。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条件或生效日期,那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对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
有时候,合同可能会约定一些特定的生效条件,比如买方支付了定金、卖方完成了房屋的某些整改工作等。
只有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合同才会生效。
这种情况下,生效日期就取决于这些条件的完成时间。
另外,房屋买卖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
也就是说,仅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不能使买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只有在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买方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那么,登记手续的办理时间与合同生效日期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但是,有些合同可能会将登记手续的完成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完成登记手续后,合同才生效。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考虑,那就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某些特殊类型的房屋买卖,可能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法规。
比如,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限和条件。
如果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也可能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确定房屋买卖生效日期还可能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
比如,如果合同是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下签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一旦合同被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不存在生效日期的问题。
此外,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被解除,那么生效日期的确定也会变得复杂。
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条件
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条件房屋买卖协议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规定了房屋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和生效条件两个方面来探讨房屋买卖协议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协议在确立双方的意思表示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合同。
因此,当买卖双方在购买房屋的细则、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时,房屋买卖协议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房屋买卖协议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如卖方应按时交付房屋,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等。
2.不可撤销性:在房屋买卖协议成立之后,一般情况下双方不能单方面撤销合同。
如果任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国家监督: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监督和保护,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生效条件房屋买卖协议在具备法律效力之前,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合同的生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的生效首先要求买卖双方就房屋的购买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表达。
2.无效条件排除:房屋买卖协议不能涉及法律规定的无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等。
3.交付房屋:按照协议约定,卖方需要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包括移交房屋的全部权属和使用权。
4.购款支付:买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购房款项支付给卖方。
5.合法手续:协议涉及的房屋买卖程序和手续必须合法合规,比如符合法律法规的登记、备案、过户等。
只有在以上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协议才能真正生效,并发挥法律效力。
双方在生效之前应当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结:本文从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条件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多长时间生效应采取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多长时间生效_应采取的形式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多长时间生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
有效的合同具备的条件包括:1.具备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4.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应采取的形式对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才有效,目前意见不一。
有人认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才有效,但也有人认为在合同其他要件满足的条件下,只是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有效。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认识到在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许可唯一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特殊买卖合同。
所谓“特殊”,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除了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性:1.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指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房屋;2.房屋买卖合同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3.房屋买卖是就房屋不动产所进行的交易,其法律调整不仅适用合同法,而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法律、行政法规。
买卖房产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房产买卖合同也应具备,具体来说,包括:1、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其中质量条款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方方面面都要涉及到。
2、数量:合同中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数、房间数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引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就房屋买卖事宜所订立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的相关内容。
1. 生效时间的定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合同双方无法对合同项下的责任进行履行和要求履行,合同亦不能对外生效。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另一种是约定了特定的生效日期。
2. 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设定为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的当时就对合同内容和义务负有履行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不需要另行约定,双方不需要等待任何特定的日期或条件。
一旦合同签署完毕,各方就应立即开始执行合同条款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这种立即生效的情况在一些紧急或必要的情况下比较常见,比如购房者需要立即搬入新房居住,或卖方有紧急资金需求。
3. 约定特定的生效日期在其他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可能是在将来的某个特定日期。
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的生效日期,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常常与其他一些条件或事件的实现相挂钩,比如按揭贷款的批准、购房者的身份认证等。
3.1 特定日期的约定特定日期的约定是最常见的一种生效时间约定方式。
合同中会明确指定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以年、月、日的形式进行表示。
例如: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这种约定方式简洁明了,确定了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点,双方都能够事先了解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3.2 条件履行后的生效有些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比如政府的批准、购房者的贷款审批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会约定特定条件或事件的发生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并在满足条件后合同才会生效。
例如:本合同在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审批通过后生效。
购房合同法律生效时间
购房合同,作为房地产交易中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保障。
那么,购房合同的法律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一、购房合同的法律生效时间1. 合同成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购房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生效时间(1)合同成立即生效在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此时,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生效。
例如,购房合同在办理完网签、产权证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当事人约定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时间。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时间,则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时间到达时生效。
二、购房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1. 合同约束力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3. 证据效力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合同进行鉴定,以确定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购房合同生效的相关注意事项1.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购房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2.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以确保合同生效。
总之,购房合同的法律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以及当事人约定等因素有关。
购房屋合同多长时间生效
在我国,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屋买卖关系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生效的时间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起始时间,也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那么,购房屋合同多长时间生效呢?一、购房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购房合同生效的特殊情况1. 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购房合同在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例如,购房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购房合同涉及房屋产权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 购房合同中约定生效时间的,自约定时间起生效。
购房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的,合同自约定时间起生效。
这种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购房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购房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这种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购房合同生效的期限购房合同生效的期限没有固定的时间,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生效期限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购房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购房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购房屋合同生效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一般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但在特定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可能为批准、登记之日起或者约定的生效时间。
购房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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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案情介绍本案讼争房屋是第一被告甲和第二被告乙两夫妇共同共有房屋。
2000 年8 月甲、乙委托本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上市出售该屋,同月29 日下午原告丙经中介公司经纪丁介绍并带至讼争房屋察看,并于次日下午与甲签订《协议书》。
该《协议书》订明:甲、丙商定成交甲之房屋(即讼争房屋),价额为30 万元人民币;2000 年9 月5 日去房屋交易所及丁处交易,丙于2000 年9 月22 日前把房款30 万元交齐;2000 年8 月30 日下午二时成交,甲不得将房屋再卖给别人。
《协议书》签订后,丙没有依约于2000年9月5日到中介公司丁处及交易所交易,亦没有交纳中介费。
2000 年9 月6 日两被告经丁介绍与他人签订了该房屋的买卖协议,并于同月18 日到房管局登记备案。
审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甲出卖房屋的行为,虽未经乙同意,但相对人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因此构成表见代理,《协议书》有效。
由于原告没有依约于2000 年9 月5 日到房屋交易所及中介公司与两被告进行交易,两被告因此而继续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两被告的行为是在原告履行不当时拒绝自己的履行,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予支持。
原告认为两被告没有依约将房屋售予,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由于违约首先在于原告,两被告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使原告有损失,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为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甲出卖与乙之共有房屋,未经乙书面同意,其合同依法应为无效。
为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关于本案的一、二审判决,在理论上都有一些瑕疵。
本文试作探讨。
一、《协议书》的性质本案的《协议书》是房屋买卖合同,其签订即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要约、承诺的合同程序,故应为成立。
《合同法》第12 条第1 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这里规定的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不意味着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 。
“主要条款” 说曾被规定在《经济合同法》第12条第1 款,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法院也会据此认定不具备上述条款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这种观点并不正确。
我国现行法,究其实旨,系采国际通行作法,将无效合同限定在损害国家利益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范围之内。
笔者认为,关于合同条款的讨论,主要是针对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从上述“主要条款” 的角度出发,合同是否应当有一个“必备条款”的问题呢?这是有的。
当事人、标的及其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否则,连谁是交易人都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没有标的和数量,合同根本不可能成立。
其他的条款则均仅为一般条款,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从合同成立的角度,只是合同程序,其事项作如何约定,并不涉及到条款的实质内容,因而也不决定合同效力。
如果已经具备必备条款,则应认定其为合同,而非预约;此点为两者的基本区别。
在本案中,《协议书》的内容,可逐项分析如下:第一,当事人是否具备。
买、卖双方分别为丙和甲。
由于只是合同程序,套用诉讼法上的用语,是“程序上适格” ,而不管出卖人甲是否有处分权或者买受人丙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即不涉及其实质内容。
因此,《协议书》的当事人已经具备。
第二,标的和数量是否明确。
标的约定为讼争房屋。
因此,《协议书》的标的和数量均已明确。
基于此二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有观点认为其不具备地方规章中规定采用的格式合同形式,因而不能认为是房屋买卖合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拘泥于合同形式,并据此否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违反私法自治原则,因而是不正确的。
第三,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协议书》还约定有下列条款:交易价款为30 万元人民币,由买受人丙于2000年9月22日前把房款30 万元交齐;出卖人甲不得将该房屋再卖给别人;具体交易时间为2000年9月5日。
这些条款均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
二、《协议书》的效力合同效力的取得,不是来源于当事人的约定,而是由法律所赋予的,反映出法律对该约定的价值判断。
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只要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之效力。
《合同法》第44 条第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该规定至少在概念上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前已述及;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上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则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
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法》第8 条和第44条第1 款中所称为“依法成立的合同” ,应当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又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
《民法通则》第55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里规定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在本案中,就前二项而言,《协议书》均已具备;就第三项而言,《协议书》是否属于具有违法性的合同,其可能影响的因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是否经登记。
《合同法》第44 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前段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如未登记的,即不生效力(区别于无效)。
这也是为什么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地方规章中规定采用的格式合同形式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双方约定其具体交易时间的原因。
但是,对于未以格式合同形式出现的、又未经法定登记手续的、由当事人“草签”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否生其效力,法律并没有为我们指示出来。
这里说的是一般合同程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的问题。
第二,共有人是否同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二审判决理由即据此认为《协议书》为无效合同。
但是,同样从这个角度出发,甲单方处分其与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应属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所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如《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由此可见,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实属效力未定的合同。
从二审判决理由中,并未体现出对此点的关注,知其考虑未及周详。
这里说的是特殊合同程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的问题。
在第一个问题上,《合同法》第44 条第2 款所规定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类型繁多,不一而足。
其中,有的合同从其形式上的确需要办理上述手续方可生效的,是其合同程序的一个内容,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有的合同则是将产生物权变动的登记要件视同为合同的生效要件,例如,《担保法》第41 条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其中的“抵押物登记” ,学理上称之为抵押权登记。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
亦同此理。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合同订立后仅仅未经登记,是否产生拘束当事人的效力呢?从上述规定来看,应采否定说,即合同应在当事人之间为不生效。
如就本案而言,《协议书》不生效(区别于无效)。
但是这样一来,实践中很多已经成立的“草签”合同,即因不能拘束当事人而造成应受保护的利益未获保护,必定会助长不诚实交易的风气,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文化损失)将无法估计。
在采否定说的前提下,只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可以救济受损失方,这是不能全面保护其利益的。
因此,应采肯定说,在此情况下的合同不以物权变动的登记为生效要件。
由梁慧星先生主持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7 条规定:“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自合法成立之时生效。
在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故对本案的《协议书》效力的决定,应以此为依据。
一、二审的判决理由避开了这个问题,不知道是否有意识的。
对第二个问题的探讨,则牵涉到对案情的进一步分析,尤其是对当事人行为的解释。
这是一、二审判决理由的主要分歧所在。
一审判决理由认为,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故《协议书》应为有效合同。
首先,两被告一起到从事房屋买卖的中介公司挂牌,对其共同共有的讼争房屋进行出售。
其次,作为第一被告甲是第二被告乙的丈夫,两被告均是讼争房屋产权登记人;再次,《协议书》的订立是在两被告家中进行的。
上述三点足以使丙认为可以甲以其自己的名义并代理乙处分讼争房屋。
因此,虽然乙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提出书面同意,但甲的表见代理成立,故《协议书》应为有效合同。
二审判决理由则径以甲未取得乙的书面同意,认定《协议书》无效。
笔者认为,在本案中,并不是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而是乙的行为构成“视为同意” 。
关于“视为同意”是否属于表见代理的争论,在我国由来已久。
笔者采区别说,认为表见代理为拟制之有权代理,“视为同意”为推定之有权代理之间。
在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视为同意” ,《民法通则》第66 条第1 款第3 句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中之价值判断不同,表见代理系以善意第三人的值得保护、保障交易安全出发,“拟制” 出拘束被代理人的交易效果,并不考虑被代理人的过失情况:“视为同意”则系以被代理人的不值得保护出发,“推定”出拘束被代理人的交易效果,必须考虑被代理人的过失情况,而不考虑相对人的过失情况。
在本案中,一审判决一方面确认,乙系与甲一起到中介公司将其二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挂牌出售的;而且丙与甲商议买卖事宜时,乙也在场。
因此,乙对讼争房屋的出售给丙,是处于明知的状态。
另一方面又认为,乙所辩称之《协议书》订立时其表示坚决反对,但没有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即认定乙对甲与丙订立《协议书》,当时并无实行任何明示阻止的行为,因而不存在其明知而表示反对的事实。
由此最直接推出的结论只能是:乙明知其与甲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卖给丙而不表示反对,应当视为同意。
二审判决理由并不考虑上述本案的实际交易情况,径以甲未取得乙的书面同意,认定《协议书》无效——“一棍子打死” ;这在对案情的理解上略嫌简单化,对条文的解释亦略嫌僵化。
综上所述,尽管《协议书》上只有甲和丙的签名,但仍然应当认其为有效,可以拘束甲和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