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关于设立售电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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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配售电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揭开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下简称电改)的序幕,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分别对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与运行、发电计划放开、售电主体培育等重要改革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制订了具体的操作和实施意见。为响应国家电改政策,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发展,在确保电力资源最大化配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浦口区售电业务,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区域垄断,为浦口江北新区创造更好的用电环境。我公司现建议尽快组建配售电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设立售电公司的背景分析

在新电改文件发布之前,主要的售电主体是我国电网系企业,而9

号文件发布之后,允许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进入售电侧市场。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目前至少有270家售电公司成立,其中包含五大发电集团及中电投、华润电力、桂东电力、中孚事业等上市公司,客户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市场前景广阔,优化供电服务,大力拓展新兴市场,加速营销模式的转变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设立售电公司的必要性

由中央9号文开始,新一轮电改已迅速推进,售电则改革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是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售电环节,将打破原有“独买独卖”的垄断局面,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新增配电

售电市场等竞争环节,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2015年3月14日国家新增12个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在各省份快速推进,国家层面的配套文件已经覆盖到电改的方方面面,江苏这样地处华东的用电大省潜力巨大。

组建售电公司,不断创新商业模式,以用户为中心,引入用电竞争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用电成本为目标,打破传统电力行业的区域垄断,同时抓住改革发展新机遇,在售电行业的竞争中做大做强。

三、设立售电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上国家积极鼓励支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明确表明: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设立售电公司是符合顺应国家电改要求的。

(二)法律上配套法律法规日渐完善

目前,《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也已完成,《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细则正在拟定中。江苏能源监管办与省经信委最近就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提出2017年将扩大交易规模,建立月度交易机制。结合售电侧改革试点进程,引入售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成立售电公司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截止2016年2月底,全国已有270家售电公司注册,其中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及三峡水电、桂东电力、华润电力等上市公司,设立售电公司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

(三)优势互补,发展前景

目前售电公司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本项目计划由浦口经济开发区和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售电公司,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下文简称为“配售电公司”)。

其中浦口经济开发区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在江北新区的发展过程中,打造了一支成熟的管理团队,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在开发区企业中牢固树起了诚信可靠的信誉,在开发区内具有良好的向心力和感召力,为售电公司未来用电服务、新增配电网业务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用户基础。

而江苏硕德电力技术公司长期经营电力工程业务,资质齐全,拥有多年输配电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专业人员和技术团队较为完备,可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定制化的增值电力服务;同时可以在短期内集聚组建配售电公司所需要的专业电力资质人员,为售电公司配网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撑。

四、设立售电公司方案

(一)设立目的

为了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设立配售电公司,通过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有效延伸拓展电力业务,推动江北新区的建设,给企业提供更优质、便利的服务,为江北新区营造良好的用电新环境。

(二)方案概述

1、公司名称:浦口区RR配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

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RRR

4、注册资本:超过2亿元人民币

注:根据《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包括2亿元人民币),不限制其售电量,建议按无限制售电要求注册。

5、出资比例及方式

配售电公司由开发区RR公司绝对控股,公司股权占,江苏硕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占股份 %,其它 %的股权吸引具有市场资源、营销渠道的多家企业或自然人参股,出资方式按现金出资与实物出资结合。

注: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股东的优势资源,利于售电公司的发展。

6、经营范围:电力贸易(含跨区域售电)、热力贸易、碳排放交易、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施销售与维护、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工商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7、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发展情况对机构增设。其中营销部下设四个业务部门,负责公司各项电力业务事项,售电业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主营售电业务;配电业务部负责公司的配网业务板块,包括投建新增配网项目和承接已建成配网项目;售电侧业务部负责公司增值服务的推广,例如电力施工、设备制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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