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模版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模版人民调解是一项旨在协调、调解社会矛盾、化解纠纷的工作,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为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效果,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应建立相关的制度模板,以下是一个可以参考的人民调解员制度模板。
一、调解员的条件和选拔1. 调解员应具备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背景。
2. 调解员应具备充分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调解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获得合格证书。
4. 调解员应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并建立健全选拔机制。
二、调解员的权益和义务1. 调解员有权对参与调解的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协商、调解等各种调解活动。
2. 调解员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严守保密制度。
3. 调解员应依法履行公职,不得滥用职权、索取贿赂等行为。
4. 调解员应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挥和安排。
5. 调解员应保持和提高专业素养,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三、调解员的工作流程1. 调解员接受当事人委托或上级机构的指派,开始调解工作。
2. 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个别会谈,了解纠纷的背景和调解的目标。
3.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会,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
4. 调解员根据双方意见和调查结果,提出调解方案。
5. 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6. 调解员起草和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7. 调解员向上级机构报告调解结果,并进行后续跟踪。
四、调解员的纪律和考核1. 调解员应遵守调解纪律,不得有违法、失职等行为。
2. 调解员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
3. 调解员应按要求参加例会、培训、学习等活动。
4. 调解员应配合相关调查和审计工作。
5. 调解员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五、调解员的培训和晋升1. 调解员应参加入职培训,熟悉调解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2. 调解员应定期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3. 调解员应定期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的依据。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范本(2篇)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某县人民调解员是由县政府任命,并受其监督管理的公职人员,主要负责处理纠纷和解民间矛盾。
为了规范调解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职责和权限1. 调解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法定权限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
2. 调解员应倾听当事人诉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做出调解决定。
3. 调解员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4. 调解员有权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并记录重要内容和达成的协议。
三、行为准则1. 调解员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2. 调解员应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3. 调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寻求共识。
4. 调解员应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权,尊重他们的意愿,不得强制当事人接受调解意见。
四、工作流程1. 受理阶段:a. 调解员应当及时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进行初步核实和登记。
b. 调解员应向双方当事人介绍调解工作的程序和原则,并解答他们的相关问题。
c. 调解员根据案情,可以决定是否受理调解申请。
2. 调查阶段:a. 调解员应对纠纷案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材料。
b. 调解员可以核实证据和相关信息,或者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证据。
c. 调解员可以与相关部门、专家协商,寻求有关调解案件的意见和建议。
3. 调解阶段:a. 调解员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并宣布会议的目标和议程。
b. 调解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调解技巧,引导双方当事人积极参与调解,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c. 调解员应记录调解会议的重要内容和达成的协议,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4. 结案阶段:a. 调解员应当就调解决定向双方当事人做出解释,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b. 调解员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人民调解员。
第三条人民调解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一)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接受群众调解申请,组织调解活动,化解矛盾纠纷;(三)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四)参与调解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五)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涉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案件;(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人民调解员的权利:(一)依法独立调解矛盾纠纷;(二)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三)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拒绝调解不符合条件的矛盾纠纷;(五)对调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依法享有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人民调解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四)熟悉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五)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愿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八条新任人民调解员应当接受为期不少于30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
第四章调解程序与规范第十条调解程序:(一)接受调解申请;(二)审查申请材料;(三)组织调解活动;(四)制作调解协议;(五)审查调解协议;(六)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第十一条调解规范:(一)调解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调解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调解协议内容应当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调解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调解员不得泄露调解工作秘密。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治理参与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和矛盾的一种公共服务机制。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制定本《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二、组织与人员(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二)调委会由专职调委和兼职调委组成,其中专职调委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兼职调委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和法律人员推荐,经调委会确认后任命。
三、程序(一)接案与登记1.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
2.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
(二)调解及协议达成1.调解由一名主任调委主持,双方当事人必须全程参与。
2.调解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主持人应当坚守中立立场,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
3.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切实履行调解员职责,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寻求共同利益点,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4.协议达成后,由主持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每人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三)执行与效力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对于不履行调解协议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四、保障措施(一)宣传教育1.调委会应当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受理率。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调解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支持。
(二)培训与评估1.调委会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估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法律保障1.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对调解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3篇)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以下是某县人民调解员的管理细则:一、任职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道德水平;3. 具备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相关知识;4.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5. 年满25周岁;6. 无不适宜担任调解员的情形;7.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选拔程序1. 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招募;2. 系统培训,包括法律知识、调解理论和技巧等方面;3. 经考试和面试,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调解员。
三、职责和权利1. 负责受理、引导和调解各类纠纷;2. 保守调解秘密;3. 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释相关法律法规;4. 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查阅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5. 有权调查事实、分析问题、制定调解方案;6. 监督和协助执行调解协议;7. 具有合理请求的其他权利。
四、义务和责任1. 忠诚履行调解职责;2. 依法、公正、客观、及时地处理纠纷;3. 维护当事人权益,谨慎、保密、慎重处理;4. 确保调解工作的廉洁和公正;5. 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6. 遵守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谋求私利;7. 完成上级调解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1. 根据工作表现、调解质量和效果等进行绩效评价;2. 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和表彰;3. 绩效不合格者给予警告、记过、停职、撤职等处理。
六、退出机制1. 辞职时提前向所在调解机构提出书面辞职报告;2. 辞职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即可离职;3. 因严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解除调解员聘用合同。
以上是某县人民调解员的管理细则,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2)一、调解员选拔与任职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23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4. 取得相关法律、人民调解理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6. 无不良记录。
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4篇)
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
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制定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二、岗位职责(一)法律研究和学习人民调解员应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水平,以便在实践中运用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工作。
(二)案件调解人民调解员应认真履行案件调解职责,主动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
(三)调解协议书的书写人民调解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准确、完整地书写调解协议书,确保调解结果能够被有效执行。
(四)工作记录人民调解员要详细记录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做到客观准确,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依据。
(五)保守秘密人民调解员应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和隐私保密,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协调人民调解员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一)真实公正人民调解员应本着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待每一个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诚实守信人民调解员应诚实守信,不隐瞒或歪曲案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达到调解目的。
(三)尊重当事人意愿人民调解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尽力满足当事人的合理需求。
(四)专业公民素养人民调解员要具备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公民素质,以示范的行为规范引领当事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权益保障(一)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员行使职权时,应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保障人民调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权益保障,如合理的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
(三)培训机会人民调解员有权利获得持续的培训机会,提高自身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素养,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五、责任追究(一)失职责任人民调解员如因失职行为导致调解失败或造成其他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和纽带,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区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制度。
以下是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人民调解员的条件和任职程序1. 人民调解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法律、社会科学、政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或经验;(4)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具有一定的公正、公平意识和解决矛盾、争议的能力;(5)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人民调解员职务;(6)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2. 人民调解员的任职程序:(1)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人民调解员岗位需求及投考人数确定考试计划;(2)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3)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解决矛盾能力等;(4)公示合格人选名单,并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5)发布任命决定书,聘任人民调解员;(6)新任命的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
二、人民调解员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享有依法进行人民调解的权益,有权要求调解参与方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和解决矛盾的必要协助;(2)享有制定调解意见和调解协议的权力;(3)享有行使人民调解员职权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4)享有获得合法报酬的权利;(5)享有得到培训和提升的机会。
2.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和居民的秘密;(2)主持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公正、公平地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3)确保调解双方发表意见,并将调解协议及时送达;(4)保守调解工作秘密,不得将与调解有关的信息泄露给他人;(5)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权限1. 职责:(1)负责调解办案,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2)跟踪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解决因执行协议引发的新矛盾纠纷;(3)宣传调解工作,提高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4)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保密调解资料;(5)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民调解员是在依法组织的条件下,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需求,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程序选拔任命的具有调解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公民。
第三条人民调解员行使职权时,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得违法私益。
第四条人民调解员享受依法参加政治、法律培训的权利,并有义务参加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调解员业务培训。
第五条人民调解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利用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违法牟利。
第二章选拔任命第六条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任命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任命工作。
第七条人民调解员的拟任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三)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五)对法律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和实践经验;(六)经考核合格。
第八条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任命程序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人民调解员的任期为五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十条人民调解员的调整和解聘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解聘。
第三章权力职责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二条人民调解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依法请求和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提供信息,并有权调查研究与调解对象有关的情况。
第十三条人民调解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调解、调查、提出意见、陈述意见等方式。
对于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可以提出书面建议,供当事人参考。
第十四条人民调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保护和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任何当事人。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的人民调解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基本框架和职责是相似的。
下面是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的范本。
一、人民调解员选拔任职制度范本1.选拔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3)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备或取得相关法律、政治、调解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5)无违法记录,没有参与违法犯罪或被开除党籍、撤职、开除公职记录;(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亲和力。
2.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德行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核;(2)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沟通能力、调解技能、社会责任感等;(3)评议、确定人选:由调解组织成员对面试人员进行评议并确定入选人员。
二、人民调解员权益和义务制度范本1.权益保障(1)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2)按规定报酬,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3)参加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能力;(4)享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义务要求(1)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秘密;(2)持证履职,按时接受调解任务,完成调解工作;(3)维护人民调解员的声誉和形象;(4)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5)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调解能力。
三、人民调解员考核评价制度范本1.考核内容(1)调解案件质量和效果;(2)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量;(3)培训学习情况和提升能力的表现;(4)遵守纪律、法规和相关规定;(5)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情况。
2.考核方式(1)定期组织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抽查、督导;(2)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自我评估,提供工作报告;(3)由上级调解组织或相关机构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综合评估。
以上是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的范本,可以根据具体地区、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为增强综合调处能力,加大调处辖区内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力度,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特制定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一、各村要在村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二、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聘任,村级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聘任。
任期为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聘书、由市司法局统一格式和规格制作。
首席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一律佩带胸章。
四、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1、为人公正,刚直不阿,对群众一视同仁;2、能坚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不偏不倚,不徇私舞弊,不打击报复;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不怕艰苦,不怕麻烦,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密切联系群众,能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遇事能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意见;5、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
五、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其所辖范围内所调解的纠纷实行负责,主持调解工作,主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调解,做到快速组织调解,坚持原则不偏袒,公平、公正处理事件,对村调委会工作指导有力。
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培训内容:法律基本知识,新颁布的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人民调解工作规则,程序与方法,典型案例剖析。
三、培训方式:讲课、经验介绍、观摩、下发资料、以会代训。
四、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必要时聘请政法系统及有关部门派员开展业务培训。
五、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每次不少于三天,必要时开展专题培训,对调委主任每月一次培训。
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三为切实保障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省高院《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调解主导作用,全面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和本院《关于开展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制定本制度。
2023年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
2023年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组织中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对于自愿参与人民调解活动的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以便协调解决纠纷和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正、独立、公开、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第四条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要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律、文化、心理等基础知识;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五条人民调解员的任期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对于出现违法行为、失职行为或严重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可以解聘。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第六条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包括:(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和民主权利;(三)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在公民道德、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学等方面有一定知识和经验;(五)具备基本的调解技能和沟通能力;(六)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调解员任职不适宜的情形。
第七条人民调解员的选拔程序包括:(一)报名参加资格审查,提交相应材料;(二)组织面试,测试考核;(三)进行培训,参加考试,评定合格分数线;(四)经过公示并报上级人民调解组织批准任命。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人民调解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二)参加培训和专题讨论,提高业务水平;(三)依法申请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交流;(四)获得工作补贴、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五)受到国家、地方和单位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第九条人民调解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公正、独立、公开地进行调解工作;(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章制度;(三)继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参加培训和专题讨论;(四)保守调解工作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定期向人民调解组织报告调解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五篇)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
“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____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____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人民调解员职责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人民调解员职责1. 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干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 督促履行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应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 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员应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 及时报告重大纠纷:人民调解员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应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6. 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 维护当事人隐私: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 不收取费用: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9. 公正无私: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应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收受当事人财物,不泄露国家秘密。
10. 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人民调解员应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1. 申请: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3. 调查:人民调解员在受理调解后,应进行调查了解,收集证据材料。
4. 调解:人民调解员应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模版
某县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调解员专业素质和调解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某县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某县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选拔与注册第四条某县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四)具有较高的法律修养和人文素质;(五)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六)经过调解员培训合格,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处理纠纷的能力。
第五条某县人民调解员的选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面试等环节进行。
第六条某县人民调解员需通过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注册,并领取调解员证书。
第三章培训与提升第七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是提高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知识、调解理论、心理学等。
第八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意识,定期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九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可通过参加专题讲座、培训班、研究活动等形式提升自身。
第十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由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应当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调解案件的处理效果、行为规范等。
第十二条某县人民调解员的考核方式可以采用随机抽查、听取当事人意见、组织评审等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某县人民调解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其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行为规范与约束第十四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应当严格遵守调解员行为规范,保守案件秘密,执行纪律要求。
第十五条某县人民调解员应当保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确,严守中立原则,不得在调解过程中牟取私利或接受贿赂。
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一条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涉及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人民调解员有权依法行使调解权。
在履行调解职责时,人民调解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调解措施,如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调解方案等。
第三条人民调解员有义务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调解过程的保密性。
第四条人民调解员有权向上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人民调解员应保持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人民调解员应当保持独立和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第八条人民调解员应当保持工作秘密,不得将调解案件的详情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人民调解员应当按时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缺席调解事宜。
第十条人民调解员有义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请求,并在法定时间内启动调解工作。
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员有权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和会议,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有义务参与调解工作的研究与探讨,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人民调解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人民调解员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调解工作:(一)接到调解委托后,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纠纷情况;(二)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协商,了解双方的意见和要求;(三)就纠纷的实质问题进行调查和取证,并进行充分的调解准备;(四)根据调解准备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并与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讨论;(五)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双方签署;(六)将调解协议报送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并待备案完成后通知当事人;(七)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作出调解结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进一步诉讼程序;(八)及时向上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人民调解员制度是现代社会化解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 其建立旨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下面是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的范文:一、人民调解员选拔制度1.选拔标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25周岁, 政治立场坚定,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2.选拔程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社区居民或村民的普遍意见, 组织调解员候选人提名, 并报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备案;3.选拔方式:根据候选人的履历、资历和调解技巧进行面试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人民调解员。
二、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辅导、案例分析等;2.培训方式:通过专业机构、法律学院等提供的培训课程进行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升。
三、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1.任期制度: 人民调解员设定一定的任期, 到期后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重新申报并经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审核备案方可继续履职;2.调解员考核: 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合格者予以表彰, 并可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考核不合格者及时更换;3.绩效激励:根据人民调解员的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四、人民调解员权益保障制度1.保险保障: 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必要的保险投保, 保障其在履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2.财务补贴: 对调解员的工作开销, 如交通费、电话费等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贴;3.法律保护:人民调解员在履职过程中受到侮辱、威胁或人身攻击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寻求法律保护。
以上是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的范文,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 可以有效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更好地为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范本
2023年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范本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章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要求1. 忠诚、自律、奉献:人民调解员要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
2. 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
3. 熟悉社会调查技巧: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调查技巧,能够独立进行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4. 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人民调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纠纷双方的矛盾与冲突,做到公正、客观、公平。
第三章人民调解员的岗位职责1. 接受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委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受理纠纷案件。
2. 独立调查:人民调解员应独立进行案件调查,了解案件的各方面情况,包括案件的原因、纠纷双方的主张和证据等。
3. 调解双方:人民调解员应与纠纷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与意愿,寻求调解的可能性,并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
4. 处理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应与纠纷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协助双方履行调解协议所规定的责任。
5. 提供咨询与指导:人民调解员应为纠纷双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6. 撰写调解报告:人民调解员应撰写详细的调解报告,包括案件的经过、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等内容,确保调解工作的纪实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权限1. 调查权限:人民调解员可以调查案件相关的人员和物品,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和证据。
2. 调解权限:人民调解员可以主持和组织调解,协调双方的意见和方案,提出调解意见和建议。
3. 限制权限:人民调解员可以对纠纷双方的行为进行限制,如要求双方停止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调解中心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调解中心人员管理,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保障调解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调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调解员、助理调解员、文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调解中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调解业务;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调解员职责:1. 负责调解案件的受理、调查、调解等工作;2. 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3. 积极参加调解员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遵守调解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第五条助理调解员职责:1. 协助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做好案件记录、归档等工作;2. 负责调解中心日常事务的办理;3. 配合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第六条文员职责:1. 负责调解中心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2. 负责调解中心日常办公事务;3. 配合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协助调解员完成调解任务。
第七条后勤保障人员职责:1. 负责调解中心的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 负责调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3. 负责调解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调解中心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第九条调解员需按时参加调解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十一条调解员应做好调解案件的记录、归档工作,确保调解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调解员应积极参加调解员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调解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人民调解员,身为一名这个岗位上的从业人员,我非常重视和尊重人民调解员制度,并愿意为其发展做出我的努力。
在我看来,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制度:
一、选拔和培养制度: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和培养是保证其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人才。
培养人民调解员应注重对其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注重实践能力和谈判技巧的培养,以提升他们在实际调解工作中的水平。
二、权责和义务制度:人民调解员应严格履行自己的权责和义务。
他们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守调解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同时,他们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培训和评估制度:人民调解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评估,以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培训和评估内容应包括法律知识的更新和熟练运用、调解技巧的提升以及职业道德的建设等方面,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和胜任现代社会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需求。
四、监督和激励制度:人民调解员应受到相应的监督和激励。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及时表彰和奖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激励他们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视和完善相关制度,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纠纷调解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谢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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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为增强综合调处能力,加大调处辖区内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力度,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特制定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一、各村要在村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二、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聘任,村级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聘任。
任期为三年,期满可以
续聘。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聘书、由市司法局统一格式和规格制作。
首席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一律佩带胸章。
四、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
1、为人公正,刚直不阿,对群众一视同仁;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不怕艰苦,不怕麻烦,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其所辖范围内所调解的纠纷实行负责,主持调解工作,主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调解,做
到快速组织调解,坚持原则不偏袒,公平、公正处理事件,对村调
委会工作指导有力。
一、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培训内容:法律基本知识,新颁布的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人民调解工作规则,程序与方法,典型案例剖析。
三、培训方式:讲课、经验介绍、观摩、下发资料、以会代训。
四、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必要时聘请政法系统及有关部门派员开展业务培训。
五、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每次不少于三天,必要时开展专题培训,对调委主任每月一次培训。
一、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范围
(一)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
(二)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
(三)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
(四)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
(五)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执行案件的和解工作;
(六)接受委托或邀请,开展信访案件的和解工作;
二、调解工作要求
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调解案件,应当进行身份说明,征求双方当事人对委托调解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同意由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方可组织进行调解。
三、调解工作补贴
对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实行调解个案工作补贴制度,给予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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