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 108页)(1)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计核算办法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计核算办第二章事业会计核算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10 其他应收款5 117 对外投资6 120 固定资产(二)负债类7 207 其他应付款8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9 210 应交税金(三)净资产类10 301 事业基金11 302 固定基金12 303 专用基金13 306 事业结余14 308 结余分配(四)收入类15 401 财政补助收入16 404 拨入专款17 405 事业收入18 413 其他收入(五)支出类19 503 专款支出20 504 事业支出21 512 销售税金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库存现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按银行存款账户或性质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本科目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范围的资金额度的收、支、结余情况。
2.收到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水利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航运企业财务核算制度范本
航运企业财务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方面的核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第二章资产核算第五条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六条现金应按国家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规。
现金收支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第七条应收账款应根据销售合同、提供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销售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定期对账,确保账款相符。
第八条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执行。
企业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负债核算第十条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
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十一条应付账款应根据采购合同、接收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采购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应付账款的管理,定期对账,确保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预收账款应根据销售合同、提供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收款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预收账款的管理,确保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应付工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员工权益。
第十四条应交税费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进行核算。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范本目录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4)第一章总则 (4)1.1目的和依据 (4)1.2适用范围 (4)第二章主要业务会计处理 (4)2.1存货业务会计处理 (4)2.1.1 存货分类 (4)2.1.2 存货计价方法 (4)2.1.3 船存燃油会计处理 (5)2.1.4 待转燃油会计处理 (5)2.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6)2.2.1 固定资产分类 (6)2.2.2 购建船舶 (6)2.2.3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6)2.2.4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9)2.3期末未完航次收入与成本 (10)2.3.1 应收预计未完航次收入 (10)2.3.2 应付预计未完航次成本 (10)2.3.3 已完航次未达支出 (10)2.4航运销售会计处理 (11)2.4.1 航运企业收入种类 (11)2.4.2 航运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11)2.4.3 年末未完航次确认 (13)第三章成本费用会计处理 (13)3.1 营运成本、费用的构成 (13)3.2 航运业务成本的计算对象、计算单位与计算期 (14)3.2.1 成本计算对象 (14)3.2.2 成本计算单位 (14)3.2.3 成本计算期 (15)3.3 营业成本项目构成 (15)3.3.1 船舶运行成本 (15)3.3.2 船舶固定费用 (17)3.3.3 船舶共同费用 (19)3.3.4 船舶租费、舱(箱)位租费 (19)3.3.5 集装箱固定费用 (20)3.4 运输业务成本的计算 (21)3.4.1 运输业务成本计算的原则 (21)3.4.2 分配性费用的计算方法 (21)3.4.3 运输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计算 (24)第四章信息披露 (25)主要会计事项分录 (26)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统一规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航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进一步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补充规定、《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基本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航运企业具体特点,特制定本会计处理办法。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 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水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水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 本办法中使用的术语,其定义分别如下:1.运输业务,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提供水上旅客与货物运送的劳务。
2.航次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个或数个航次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3.定期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定期间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4.光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光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的业务,属于资产租赁性质。
5.港口装卸业务,是指利用装卸机械在码头泊位或锚地上对船舶或车辆进行装货与卸货的劳务。
6.港口堆存业务,是指利用港口库、场设施对暂时不能出港的货物进行收存保管的劳务。
7.港务管理业务,是指对港口基础性设施(包括港口的水域设施、系船设施、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劳务。
8.航次,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完成的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的周期。
一般从船舶在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起,经装货或上客后,驶至新的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止,作为一个航次。
9.客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以“人”为计算单位。
10.旅客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与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以“人公里”为计算单位。
11.货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12.货物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批货物重量与该批货物运送距离乘积之和,以“吨公里”为计算单位。
会计核算办法--(运输业供参考)
XXX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如下具体核算办法。
一、公司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四、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六、资产的核算1.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库存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4.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应收账款不提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
5.存货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
各种存货发出时,使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以实际成本列示。
6.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工具为5年。
固定资产应区分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与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因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四章 水运企业会计
主要特点
• 销售票证与承担运输往往不完全由同一个企业完 成,存在大量的收入结算款项往来业务 • 增设了多个间接成本科目。如:“辅助营运费 用”、“营运间接费用”、“船舶共同费用”、 “船舶维护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 箱固定费用”等科目 • 以航线、航次、船舶、业务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备用金”科目
• 企业拨付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 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船舶航次结束报销有关费用或职工出差结束报销差 旅费时,如实际支出金额大于借支备用金金额,按差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 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同时,按拨付备用金的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 如果实际支出金额小于拨付备用金金额,按实际支出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差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船舶维护费用”科目
• 企业在非通航期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航期前的 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航期后的费用视同 “预提费用”处理。 •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的船舶维护费用实际发 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在本年度内调整有关运输 业务成本,实际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本科 目;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分录 冲回。 • 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 内河运输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营运间接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 港口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营运 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营运 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 (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 企业其他业务分配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借记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的任务主要包括编制财务报表、制定财务计划、分析财 务状况、进行成本控制、税务处理以及投资管理等。
水运企业会计的特点
特殊性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具有其独 特性,主要体现在运输成本、 船舶折旧、运费收入等方面。
行业性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行业特 点密切相关,需要考虑到船舶运输 的特殊性。
国际性
水运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核算
流动资产核算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 款等,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支付。
存货
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
进行计量。
应收账款
核算企业因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应 向客户收取的款项,需定期进行坏账 准备的计提。
其他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核算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 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核算。
流动负债核算
01
02
03
应付账款
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接 受劳务等应支付给供应商 的款项。
短期借款
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 以内的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包括预收账款、应交税费 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分类和核算。
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管理会计在水运企业的应用
决策支持
管理会计能够为水运企业的决策提供支持,帮助 企业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经营策略。
成本控制
通过管理会计方法,对水运企业的成本进行精细 化管理,提高成本效益。
绩效考核
管理会计可以为水运企业的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 持,帮助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
水运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05
水运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 应用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反映水运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状况,评估企业 的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管理能力。
财务分析的方法与运用
1 2
财务比率分析
通过计算各种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等,对水运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 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趋势分析
将水运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 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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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原则
会计处理的信息应当与决策者 的需求相关,有助于决策者做 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及时性原则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及时记 录和报告经济活动,确保信息 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一致性原则
水运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 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以 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理
解性。
会计处理的主要任务
会计处理原则
在船舶保险期间,水运企业应将保险费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为或有负债。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处理,将索赔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或冲 减相关费用。
保险期限与续保
水运企业应关注船舶保险的到期时间和续保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确保船舶资产得到 充分保障。
船舶拆解的会计处理
船舶运营成本的核算
根据船舶的运营记录和相关凭证,归集和分配船舶的运营成本,计 算出每期的经营成果。
船Hale Waihona Puke 运营成本的优化通过合理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降低船舶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 盈利水平。
船舶销售的会计处理
船舶销售收入的确认
根据船舶的销售合同、发票和其他相关凭证,确认船舶的销售收 入。
船舶销售收入的核算
3
因素分析
通过分析影响水运企业财务指标的因素,找出关 键因素,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依据。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航运企业会计核算中最基本的一项报表,用于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在资产方面,航运企业主要包括船舶、货物和货币资金等;在负债方面,主要包括船舶融资贷款、运营成本及拖欠的费用等;所有者权益反映了航运企业对外部投资者的财务责任。
2.损益表:损益表是航运企业会计核算中用来反映企业收入、成本和利润状况的报表。
航运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承运货物的运费,成本包括船舶的折旧、燃料成本、人员薪酬和维护等费用。
通过损益表可以评估企业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用来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对于航运企业来说,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出售船舶、银行贷款、运输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燃料支出、船员薪酬的现金流出等。
现金流量表有助于航运企业及时了解和管理现金流动状况,保持资金的稳定和流动。
4.成本核算方法:航运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船舶购置成本、运营成本和资本成本。
船舶购置成本包括船舶的购置价款和相关费用;运营成本包括船舶的运输燃料费、人员薪酬、维修费等;资本成本反映船舶在一定时期内的折旧和利息支出。
通过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航运企业可以掌握到各项成本的实际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预算编制和管理:航运企业通过制定和执行预算,对企业的经营目标、计划和预期进行控制和管理。
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和投资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预测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收入水平;成本预算是预测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各项成本支出;投资预算是指企业在特定时期内计划进行的各项投资项目。
通过预算编制和管理,航运企业可以对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总之,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核算方法和预算编制和管理等。
这些方法有助于航运企业了解和管理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金流动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航运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财务会计]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转]
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3)第一章总则 (3)1.1目的和依据 (3)1.2适用范围 (3)第二章主要业务会计处理 (3)2.1存货业务会计处理 (3)2.1.1 存货分类 (3)2.1.2 存货计价方法 (3)2.1.3 船存燃油会计处理 (4)2.1.4 待转燃油会计处理 (4)2.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5)2.2.1 固定资产分类 (5)2.2.2 购建船舶 (5)2.2.3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5)2.2.4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8)2.3期末未完航次收入与成本 (9)2.3.1 应收预计未完航次收入 (9)2.3.2 应付预计未完航次成本 (9)2.3.3 已完航次未达支出 (9)2.4航运销售会计处理 (10)2.4.1 航运企业收入种类 (10)2.4.2 航运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10)2.4.3 年末未完航次确认 (12)第三章成本费用会计处理 (12)3.1 营运成本、费用的构成 (12)3.2 航运业务成本的计算对象、计算单位与计算期 (13)3.2.1 成本计算对象 (13)3.2.2 成本计算单位 (13)3.2.3 成本计算期 (14)3.3 营业成本项目构成 (14)3.3.1 船舶运行成本 (14)3.3.2 船舶固定费用 (16)3.3.3 船舶共同费用 (18)3.3.4 船舶租费、舱(箱)位租费 (18)3.3.5 集装箱固定费用 (19)3.4 运输业务成本的计算 (20)3.4.1 运输业务成本计算的原则 (20)3.4.2 分配性费用的计算方法 (20)3.4.3 运输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计算 (23)第四章信息披露 (24)主要会计事项分录 (25)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统一规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航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进一步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补充规定、《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基本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航运企业具体特点,特制定本会计处理办法。
水运企业财最新务会计核算办法(doc 105页)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水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水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中使用的术语,其定义分别如下:1.运输业务,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提供水上旅客与货物运送的劳务。
2.航次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个或数个航次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3.定期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定期间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4.光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光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的业务,属于资产租赁性质。
5.港口装卸业务,是指利用装卸机械在码头泊位或锚地上对船舶或车辆进行装货与卸货的劳务。
6.港口堆存业务,是指利用港口库、场设施对暂时不能出港的货物进行收存保管的劳务。
7.港务管理业务,是指对港口基础性设施(包括港口的水域设施、系船设施、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劳务。
8.航次,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完成的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的周期。
一般从船舶在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起,经装货或上客后,驶至新的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止,作为一个航次。
9.客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以“人”为计算单位。
10.旅客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与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以“人公里”为计算单位。
11.货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12.货物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批货物重量与该批货物运送距离乘积之和,以“吨公里”为计算单位。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关于营运成本、费用的核算问题
作者: 邵瑞庆
作者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1620
出版物刊名: 交通财会
页码: 47-55页
主题词: 水运企业 营运成本 营运费用 核算 成本计算
摘要:由于生产经营的过程与产品的特殊性,水运企业如何对营运成本、费用进行核算成为了《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中需要着重研究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论述《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中对营运成本、费用的定义,期间费用的构成项目,营运成本、费用的核算原则,有关营运业务的成本计算对象、计算单位、计算期与成本项目,营运费用核算的账户设置,有关营运业务成本的核算程序,以及营运中断期间发生费用的处理与事故扣失费用的处理.。
财政部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齐鲁珠坛》
【年(卷),期】2005(000)003
【总页数】1页(P60-6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5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J], ;
2.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J],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J],
4.财政部印发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 [J],
5.财政部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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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水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水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国境的从事河、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中使用的术语,其定义分别如下:1.运输业务,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提供水上旅客与货物运送的劳务。
2.航次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个或数个航次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3.定期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定期间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4.光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光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的业务,属于资产租赁性质。
5.港口装卸业务,是指利用装卸机械在码头泊位或锚地上对船舶或车辆进行装货与卸货的劳务。
6.港口堆存业务,是指利用港口库、场设施对暂时不能出港的货物进行收存保管的劳务。
7.港务管理业务,是指对港口基础性设施(包括港口的水域设施、系船设施、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劳务。
8.航次,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完成的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的周期。
一般从船舶在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起,经装货或上客后,驶至新的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止,作为一个航次。
9.客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以“人”为计算单位。
10.旅客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与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以“人公里”为计算单位。
11.货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12.货物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批货物重量与该批货物运送距离乘积之和,以“吨公里”为计算单位。
13.集装箱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集装箱数量,通常按折合为20英尺集装箱的数量计算,以“TEU”为计算单位。
14.集装箱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个集装箱与该集装箱运送距离乘积之和,以“TEU公里”为计算单位。
15.换算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进行旅客运输与货物运输的工作总量,按统一比例换算成同一计量单位后加总求得,以“换算吨公里”为计算单位。
换算比例为:货物周转量1吨公里=1换算吨公里,铺位旅客周转量1人公里=1换算吨公里,座位旅客周转量3人公里=1换算吨公里。
16.货物吞吐量,是指在一定期间经由水运进、出港区围并经过港口企业装卸的货物数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17.装卸量,是指在一定期间经由水运或陆运进、出港区围并经过港口企业装卸的货物数量,以“吨、TEU”为计算单位。
18.操作量,是指在一定期间港口企业装卸作业中,完成“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的货物数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在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中,一吨货物不论经过几部机械或几组工人操作,也不论其装卸工艺、搬运距离远近,或是否有辅助作业,均只能计算一个操作量。
19.货物堆存数量,是指港口企业在一定期间使用仓库、堆场所堆存的货物数量,以“吨、TEU”为计算单位。
20.货物堆存吨(TEU)天数,是指港口企业在一定期间使用仓库、堆场所堆存的货物数量与其实际堆存天数乘积之和,以“吨天、TEU 天”为计算单位。
21.运输佣金,是指企业为有助于运输业务的完成而向代理人支付的款项,包括订舱佣金、操作佣金和揽货佣金等。
其中订舱佣金是指企业通过船舶代理人接受托运预约而向其支付的款项;操作佣金是指企业委托船舶代理人办理船舶进、出港口和水域的申报手续,联系安排引航、泊位等业务而支付给其的款项;揽货佣金是指企业支付给货物代理人代为招揽货源的款项。
22.速遣费,是指装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从而缩短了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船方应向有关方支付的奖励金。
23.滞期费,是指装卸工作超过规定的时间,从而延长了船舶在港停泊时间,有关方应向船方支付的罚金。
24.与营运业务成本无关费用,是指水运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运输、装卸等营运业务无关的费用,如救援遇难船舶等发生的费用。
第二章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营业往来”、“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船舶共同费用”、“船舶维护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等科目;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备用金”、“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容进行了补充规定;将“原材料”科目分拆为“材料(编号1213)”与“燃料(编号1214)”两个科目,具体会计处理按“原材料”的规定执行。
水运企业应交的港口建设费、应交的客货运附加费等在“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水运企业代收的其他运输单位款与货物保险费等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部往来”、“特准储备物资”等科目。
3.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对本办法中所补充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进行必要的增减、合并。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131 应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营运等业务,应向托运人、收货人、代理单位、航运单位或购货单位收取的营运收入款项,以及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款项。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运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装卸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堆存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港务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往来”等科目。
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企业应按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应收账款的其他账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本科目应按托运人、收货人、代理单位、航运单位或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
1134 备用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拨付所属营运船舶、营业站点、业务部门日常经营周转用以及职工借支差旅费的备用金。
二、本科目应按拨付的船舶、营业站点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也可以增设以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一)船舶业务备用金;(二)船舶伙食备用金;(三)营业站点备用金;(四)其他备用金。
三、企业拨付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船舶航次结束报销有关费用或职工出差结束报销差旅费时,如实际支出金额大于借支备用金金额,按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同时,按拨付备用金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实际支出金额小于拨付备用金金额,按实际支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差额,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企业期末备用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五、本科目应按备用金的类别以及拨付备用金的船舶、营业站点、业务部门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备用金。
1151 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预付给物资供应单位的款项、代理单位的款项和修理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以设置以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一)预付购货款;(二)预付代理费用款;(三)预付修理款。
三、企业因购货而预付购货款、因修理设备预付修理费等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或船舶修理完工验收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的金额,需要补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货款或修船费全额,借记“物资采购”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或“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发生退回多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本科目。
五、预付账款的其他账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本科目应按预付款项的类别以及代理单位、供应单位和修理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501 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为营运生产、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包括船舶、集装箱、港务与库场设施、装卸机械、车辆、通讯设备、房屋与建筑物以及其他与营运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对于由不同功能的独立部件系统构成的大型固定资产,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应当单独确定为固定资产,如大型运输船舶,可以将船舶的船体、栖装中的靠泊系统、主辅机系统、螺旋桨与轴系、空调系统、电气设备、电信设备、起货系统、救生系统等作为主要部件进行计价。
按部件分别确认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主要部件以及各个主要部件的预计折旧年限分别计提折旧。
对于按部件分别确认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制定这类固定资产主要部件的划分标准、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部件计价与计提折旧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的其他账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121 应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燃料、材料物资、接受劳务或者修理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修理单位的款项。
二、企业因固定资产修理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修理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主营业务支出——运输支出”、“主营业务支出——装卸支出”、“主营业务支出——港务管理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