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生产经营地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他□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成员名册□财务负责人□联络员□注销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算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010]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成都市投资人创办市场主体学历分类统计表信息;变更登记时,仅填写新增投资人学历信息。
承诺书邛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郑重承诺:邛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年月日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上述人员书面委托的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生产经营地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他□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成员名册□财务负责人□联络员□注销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算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多证合一”涉企事项申报表市场主体名称:注:1.本附表适用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多证合一”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的备案。
2.营业执照等7项涉企证照事项为必选项,其他事项请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勾选。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合作社全称)**申请人地址:** (合作社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本合作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成员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 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二、合作社基本情况**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2. 合作社地址:(合作社详细地址)3. 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姓名)4. 合作社成员数量:(具体成员数量)5. 合作社出资情况:(详细描述合作社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额度、出资方式等)**三、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1. 合作社章程;2. 合作社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3.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4. 合作社出资证明;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承诺与保证**1. 本合作社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合作社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特此申请!申请人:(合作社全称)日期:年月日注:本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提交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 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情况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 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备案事项分支机构名称登记机关其他□ 增设分支机构□ 注销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变更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日期□ 章程初次备案□ 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章程□ 成员名册□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注销□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 已办理完毕□ 无分支机构□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注销原因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国税)清税情况(地税)清算公告情况□ 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移动电话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业务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名称
出资总额
经营范围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来自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其他
□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情况
清算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完整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张三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20**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口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口股权出质(口设立口变更□注销□撤销)口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口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代表XX合作社向您提交我们的备案申请。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并给予批准。
一、合作社基本信息1. 合作社名称:XX合作社2. 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3. 邮政编码:XXXX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5. 合作社负责人:XX6. 合作社成员总数:XX人7. 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8. 非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9.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
二、备案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合作社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我们希望通过备案,规范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材料1. 合作社成立文件2. 合作社章程3. 合作社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4.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5. 合作社经营场所证明6. 其他相关材料四、承诺我们承诺,所有备案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们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承诺,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五、期望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审批我们的备案申请,让我们合作社能够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努力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备案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此致敬礼!XX合作社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
盖章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 真实性承担责任。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项目
序号'、、、
出资成员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 J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生产经营地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联系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成贝情况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兀成员总数
(名)
成员中的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成员中的企业、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成员
(名),所占比例%。
业务围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容
申请变更登记容
□备案
分支机构
备案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生产经营地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其他□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成员名册□财务负责人□联络员□注销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算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日委托人盖章:年月日附表6联络员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移动电话必填。
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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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山东省日照市区(县)街道(镇/乡)村住所
(路/社区)号
山东省日照市区(县)街道(镇/乡)村生产经营地
(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
备案
其他□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项目序号
出资成员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元)
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项目序号成员姓名
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成员总数:(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
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排平铺粘贴,不能重叠。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固定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6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7
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5.“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